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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各族自治縣20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委發【201*】15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結合當前安全生產狀況,切實開展自查自糾,結合我處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檢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新理念,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為依據,進一步加大檢查監管力度,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安全質量大檢查活動,全面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控制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檢查目標
通過檢查,全面落實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推進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現場安全防護的標準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隱患和違章違規行為,進一步完善安全保證體系,落實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徹底排查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檢查范圍和內容
(一)全面開展礦山安全大檢查
(1)礦山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復查落實情況;
(2)露天礦山高陡邊坡治理情況;
(3)地采礦山地壓活動監控情況;
(4)地采礦山水患治理監控情況;
(5)地質勘查情況。
(二)對局各股室、各鄉(鎮)國土所所、二層機構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各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抽查,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督促指導,推動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情況。
(三)檢查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對已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認真進行事故查處,切實按規定按時結案;嚴格事故責任追究,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落實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四、檢查方法
(一)、檢查與自查相結合。各部門先行自查,然后由領導小組對其檢查。
(二)、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立即進行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對達不到安全要求,隱患和問題嚴重的堅決關停。
(三)、檢查與責任追究相結合。對檢查出來的重大安全質量隱患問題,拒不整改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者和負責人的責任并進行處罰。
五、檢查時間
從9月1日開始到9月30日結束,各部門組織開展全面自查并加強督查。
六、檢查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此次安全質量大檢查的重要性,結合我處實際,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針對各部門實際情況,明確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對易發生事故的薄弱環節和關鍵問題,要登記建檔,重點監督,切實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落實責任,自查自糾
成立安全大檢查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和分工,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安全質量大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
(四)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1.造船企業安全教育管理的特點
安全教育管理是提升員工安全意識、強化企業安全文化氛圍形成的關鍵所在。特別是對于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造船行業來說,安全教育管理的實施是非常關鍵的。一般來說,造船企業的安全教育管理是以培訓和監督實施為主的一系列行為,通過安全管理培訓來加強各項安全技能的實施、提高安全生產運作效率。培訓對象一般為作業工人,培訓成效是提升他們職業素養的一個關鍵表現。安全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理念、安全知識、安全體系、安全文化和安全作業技能的傳遞,幫助企業保護員工生命、提升關鍵職位勝任力、增強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從而為企業帶來更多競爭力。
造船企業的安全教育管理不僅僅需要各個層級的安全管理培訓,更立足于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自上而下,將安全管理理念層層傳遞至員工,在整個企業內形成一種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
2.造船企業安全教育管理的主要內容分析
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是維系企業安全文化氛圍、提升工人安全文化意識的關鍵所在。安全教育的培訓管理包括特種作業和常規安全培訓兩部分,安全教育的實施管理包括各種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教育的宣傳管理主要體現在安全生產氛圍的形成是否落實等。
2.1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分析
造船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認真貫徹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通過培訓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防范安全事故的方法,從而減輕造船過程中職業危害的發生。新進員工是安全培訓的重要對象之一,這些新進員工包括外來務工者、招聘應聘人員、大中專生等各級作業人員,對于企業來說,這個人群是新鮮血液,但也是安全管理的短板,通過以前的事故案例不難看出,新員工的事故違章率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在安全教育培訓過程中嚴格對新進公司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除此之外,還特別需要加對強特種作業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造船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實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體現:
一是通過典型工傷事故、過往安全事故發生時的現場圖片,現場文案記錄等為新進船廠工人進行安全事故剖析,通過安全生產宣教片介紹船廠一般的安全事故多發工作、作業區域等,入職的生產工人在入職當天開始接受企業安排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企業介紹、操作規程、廠規廠紀、安全生產等知識,其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重點和主要內容。分配到部門作業區的新工人在到崗的當天,還要接受部門安排的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分配到班組后由班組長指定師徒帶教,接受師傅的安全操作培訓教育。造船企業在新員工入職檔案中或在培訓資料檔案中留有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入公司三級安全培訓工時不少于24小時。
二、造船企業委托具有安全監管局頒發的“二、三級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培訓機構,通過專業的安全培訓對廠內特種作業人員實施重點培訓,并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只有持有證書的人員方能進行特種作業。針對造船企業用工流動量大的特點,企業采取不間斷滾動開班模式,從而確保生產現場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
三、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3號令的要求,造船企業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豐富教育培訓模式,多方面鞏固安全知識體系,不斷加大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同時,對企業內安全管理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勞務公司負責人、中層干部及專兼職安全員定期開展針對性培訓,在現有內部安全講師授課的基礎上,聘請外單位領導、專家來企業授課,豐富安全知識結構,積累兄弟企業的有效經驗,從而提升管理人員的安全素養。
四、除日常的安全培訓以外,企業還根據實際安全生產需要組織開展專項安全培訓,比如對腳手架搭設人員、密閉艙室作業審批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宣貫。對全公司起重機械駕駛、指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提高培訓等。
2.2安全事故教育管理分析
根據安全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相關規定,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和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工作。首先需要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所在班組、部門作業區進行通報,并在例會上進行安全事故分析,在事故分析的基礎上教育全組或全作業區員工汲取安全事故教訓,引以為戒,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其次需要對安全事故責任人,及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相關人員進行通報處理,或者依據相關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同時也通過專題會、辦公會、事故分析會的召開,宣傳安全生產,使全公司員工受到教育。
在安全事故教育管理過程中,安全管理部門重視每一起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對安全工作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同時通過安全事故分析處理達到制定整改措施、教育廣大職工、消除安全隱患、推進安全管理的效果。
一是建立公司安全事故處理調查組,事故調查組在對事故進行全面調查并充分收集證據的基礎上,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原因作出分析判斷,并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二是公司多部門共同分析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在生產過程中尋找可能的安全事故相似點,以此引以為戒,同時共同制定適合公司生產的安全事故整改措施。事故責任部門的負責人應參加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
三是加強安全技能、意識培訓教育。在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培訓計劃時,將安全培訓教育計劃納入其中,對職工安全技能、安全意識加強教育培訓,對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安排安全培訓的專項內容,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者及其他人員安全教育結合安全事故處理開展,注重安全教育時機和效果。
2.3安全氛圍教育管理分析
只有當全公司安全生產的氛圍確立以后,安全生產的意識才會慢慢形成,從而在整個船舶生產作業過程中注重對安全問題的處理。對于造船企業的工人隊伍來說,他們大多是農民工和協力工,且絕大部分從事焊割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工種。因此,對安全氛圍的教育管理有利于促進這些工人對安全問題的重視,一般來說,安全教育管理部分會通過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穿戴來建立員工安全保護意識;通過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語、安全宣傳專欄營造安全宣傳教育氛圍;通過規范生產現場5S管理來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素質和素養。
在日常的全公司安全教育管理中,會利用廣播、宣傳櫥窗、宣教展板、典型事故錄像片等各種形式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而企業配套的職工醫院也會配合發放一些夏季防暑降溫、安全生產個人保健的衛生知識。通過強化個人安全意識的同時,提升全公司整體安全氛圍形成。安全管理部門也會以巡回展的形式播放過去所出現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員工、勞務工,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識。
2.4安全監督教育管理分析
安全監督管理是對全公司安全隱患根除的檢查工作,整個安全檢查包括接受上級職能部門組織的專題安全檢查;公司組織的5S檢查、現場檢查、安全檢查;各生產部門開展的安全自查;針對安全事故開展的專項安全檢查。一般來說,通過安全檢查,能夠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制定相應的整改和預防措施,保障企業的正常安全生產。
3.造船企業安全教育管理的優化分析
3.1提升個人安全意識
造船行業大部分的安全事故均出自于工人的疏忽大意,缺乏對安全事故發生的預判與重視。從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來看,操作者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占絕大多數。因此,對于造船企業安全教育管理的實施與優化經集中在工人安全意識提高上,這不僅需要對一線工人進行安全培訓的強化,更重要的是對安全生產責任人,部門管理人員進行有深度的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對于特殊工種的安全問題剖析,這些管理人員表現在生產的任何過程中能夠及時預判到可能發生的危險,這就需要相關人員對安全行為、安全事故的細節爛熟于心。在實施安全責任制的同時,部門、班組的安全檢查、巡查要不定時進行,且所制定的處罰措施要絕對執行。同時在夏季可以通過防暑降溫來降低工人的疲勞程度,比如發放冷飲、工地設置多處冰水供應點、飲水機,設置夏季工人休息點等。
3.2強化作業環境安全
對于造船企業工作環境的安全隱患消除也是安全教育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員工自覺優化作業環境,規范操作,建立更加有序健康的作業環境,才能使安全隱患得到顯現,并進行有效的消除。因此,造船企業的工作環境檢查也是安全管理中的關鍵所在。現場5S管理有推行能力,定置管理、區域劃分按規定實施并有檢查糾正機制,現場物件擺放基本有序,工人腳下防護白鐵皮是否容易滑倒,護欄立桿是否固定等,從而使工作環境總體上對安全生產沒有影響。
3.3注重設備安全管理
對人的安全教育管理是主要的,但是對企業設備的安全檢查也是不可忽視的一部分。造船企業需要對設備事故造成的安全事故整改措施制定能力進行優化提高,一來需要提升設備的管理能力,二是需要加強設備維護隊伍的建設,三是優化設備事故鑒定、預防措施的制定。通過專業培訓,提高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從而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設備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保證工人的正常生產。
3.4建立專業隊伍完善船廠安全評估
安全評估是安全管理的前道,對于現有的環境、設施進行有效的安全評價,一般來說,安全評價由第三方相關機構組織開展,這樣的評估工作往往是有償服務。作為船企來說,這樣的支出是一筆相當大的開銷。介于此,可以通過培訓教育,建立起一支公司內部的安全評估隊伍,定期對公司的作業流程、作業環境及相關方面進行評價,特別是曾發生過事故的相關部位及作業流程。從而提高整體作業環境安全性,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同時開展安全整改措施實施效果評估。造船企業對安全檢查提出的整改措施、安全事故處理制定的整改措施需要按時間要求進行整改有些安全整改措施涉及資源和其他部門協調配合,暫時無法實施時,也需要制定臨時措施以保證生產安全。對安全整改措施實施效果評估:一是整改措施實施是否完整全面、達到安全生產效果;二是整改措施實施是否舉一反三,消除其它安全隱患。對安全隱患舉一反三的分析。
總結
造船企業生產工種復雜多樣,存在不同的安全隱患,在實施安全教育管理的過程中既需要注重對工人安全文化意識的培訓與培養,也需要在制度上進行優化,通過制度的約束來推動企業的安全生產有序進行。首先要確保作業現場一定要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參與日常監管;其次嚴格檢查員工勞動防護用品配戴;各工種和勞務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主體必須明確。只有這樣,造船企業的安全教育管理才能有的放矢。同時,需要在教育過程中對工人、環境和設備進行多方位的安全檢查,以確保船廠的生產作業沒有安全隱患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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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推進“隱患治理年”活動,加強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排查出的6處重大安全隱患(見附件)實行限期整改。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整治責任
對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實行限期整改,是推進安全生產工作關口前移,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重要舉措。各隱患整治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務必要引起高度重視,將重大隱患整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確保隱患整改措施落到實處;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健全工作制度,加強隱患整治過程中的安全監控和防范,嚴防事故發生;要認真履責,做到定責任、定人員、定資金、定措施、定進度,確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二、強化措施,扎實推進整改
各隱患整治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隱患治理方案和應急預案,于月10日前將整改方案報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會辦公室。同時,要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實行整改“倒計時”,盡快啟動和實施整改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各相關責任單位要顧全大局,加強配合協作,扎實推進隱患整改工作。對在規定期限內因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完成整改的,由督辦單位組織有關執法人員和專家檢查確認,需報經市安委會批準后方可適當延長整改期限。整改完畢后,市安委會將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的,予以銷案。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四季度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并就有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要按照明電〔20*〕38號文件要求,積極配合教育、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主管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建筑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有力措施,確保學校和周邊建筑及施工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周邊建設工程項目強化安全防范措
施,切實落實建設、施工、監理、設備租賃及安裝單位等建設工程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筑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范標準,杜絕“三違”現象和習慣性違章行為,確保施工安全。
二、繼續深化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整改力度
要按照《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電〔20*〕15號)有關“隱患治理年”第三階段的部署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四季度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特別是要把學校和周邊建筑及施工安全、施工起重機械的安裝和使用,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礦山(尾礦庫)等作為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對排查出的隱患要下達整改指令,督促有關部門、企業和單位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對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要立即責令停工停產整改,并做到掛牌督辦、盯住不放,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進行處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按照《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集中力量深入開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辦〔20*〕28號)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別是對學校及周邊地區違法違規的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取締。
三、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要積極配合教育、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師生、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有針對性地增強有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技能。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單位、礦山(尾礦庫)等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
四、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對發生的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三條基本要求”(即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提出有針對性地整改措施,并嚴肅追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要認真總結事故教訓,針對事故反映出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配合相關部門嚴格對學校及周邊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礦山(尾礦庫)等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
掛牌督辦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積極防范一般安全生產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16號令)和《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北省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鄂安〔2019〕1號)《武漢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武安函〔2019〕1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東湖高新區轄區內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及督查管理。
第三條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有關管理制度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存在而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模式或安全管理上的缺陷。涉及危害程度較高或整改難度較大、需停產停業停工或限期整改銷號等情形的,一般應作為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的認定和上報,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會同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相關判定標準予以確定。
第四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按照分級屬地和“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
(一)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安辦),負責承辦轄區內國務院、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的收集上報、綜合督辦與巡回督查。
(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承辦本系統和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的隱患排查、聯合認定、上報掛牌與整改督辦。
(三)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按照屬地管轄原則,負責承辦本轄區內區級以上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和本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的隱患排查、聯合認定、上報掛牌與整改督辦。
(四)各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對以下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現場核查和分析評估,確需報區級掛牌督辦的,應填寫《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共同向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時各自蓋章上報確認),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評判后予以區級掛牌督辦,或經綜合評估后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予以市級掛牌督辦:
1.生產經營單位自查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填寫《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向所在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及轄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2.執法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以及轄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督導檢查、執法檢查等活動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在已發采取相應現場處理措施或強制措施的同時,責成重大事故隱患存在單位填報《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3.舉報經核實的重大事故隱患。社會舉報的重大事故隱患,經受理舉報單位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經核查確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由核查單位責令重大事故隱患存在單位填報《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4.其他有必要由區級以上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
(五)屬于以下情形的重大事故隱患,各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填寫《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共同向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時各自蓋章上報確認),再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向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直接予以市級掛牌督辦:
1.跨區域、跨行業,需兩個以上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相互協調、共同負責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
2.國務院、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重大事故隱患;
3.其他有必要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
第五條 區級以上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掛牌單位的,應確定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區級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督辦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以下簡稱為“被掛牌單位”)是隱患治理的責任單位。
第六條 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提請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請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提交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確定重大事故隱患的依據、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專家或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及時限、整改存在的主要困難及解決辦法,以及責任單位、督辦單位等。
第七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屬地劃分)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行業領域),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初核,加強協調、共同研究,形成一致意見后,各自向區安辦提出內容相符的掛牌督辦建議并蓋章填報《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二)區級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區安辦收集匯總后,報應急管理局局領導審批同意(需市級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需另再上報區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三)下達掛牌督辦通知書;
(四)跟蹤督辦;
(五)整改銷號。
第八條 園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決定予以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見附件2)送達被督辦單位,并報區安辦備案。《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應包括隱患類型、隱患單位名稱、具置(地址)、隱患主要內容、整改措施要求、責任單位、督辦單位、整改時限等。
第九條 被掛牌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治理方案,經督辦單位審定同意后,認真組織整改,并做到整改措施到位、資金到位、期限到位、責任人到位、應急預案到位。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目標和任務;
(二)治理責任機構和人員;
(三)治理方法和措施;
(四)經費和物資保障;
(五)治理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等。
第十條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單位(以下簡稱為“督辦單位”)要制定督辦工作方案,明確督辦對象、具體地址、督辦內容、標準要求、督查人員、督查措施、完成時限等相關內容,并做到專人負責、跟蹤督辦到位。
第十一條 在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期間,被掛牌單位應當加強與督辦單位溝通,及時匯報隱患整改進度情況。
第十二條 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責令停產停業整改的企業,應提請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三條 被掛牌單位應按期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整改完成后,應主動申請屬地督辦單位(園區街道)和行業領域督辦單位(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驗收,組織對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不具備自行組織評估條件的,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經評估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被掛牌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核銷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書面申請。
第十四條 督辦單位收到被掛牌單位銷號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
(一)經督辦單位審查合格的,督辦單位向掛牌單位報請銷號;
(二)經督辦單位審查不合格的,督辦單位提出整改意見,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停業整改指令,繼續掛牌督辦;
(三)對整改無望或者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關閉實施后,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摘牌報備表》(見附件2),予以摘牌。
第十五條 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規定的治理限期內完成的,被掛牌單位應當于限期整改時限屆滿前10個工作日向督辦單位提出延期申請。
督辦單位自收到延期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延期申請進行審核。審核同意的,確定延期時限,報請掛牌單位批準;掛牌單位批準的,督辦單位及時將延期申請批復意見送達被掛牌單位,繼續督促其在延長期限內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對不依法履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責任的被掛牌單位,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檔。掛牌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掛牌督辦工作實行動態管理,每月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清理,根據治理整改情況,及時予以調整。督辦單位應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全程督辦,督促被掛牌單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按照要求及時向掛牌單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進展情況。
第十七條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效果好的督辦單位,納入全年安全生產日常考核予以加分獎勵。
第十八條 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將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工作情況納入安全生產通報、督導、約談、巡查、年(月)度考核和安全生產誠信體系采集范圍。對工作不力、治理進展緩慢或治理效果較差的,根據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專項督導、約談曝光、“一票否決”、巡查問責或納入“黑名單”聯合懲戒。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追責。
第十九條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投入保障機制。被掛牌單位應當保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管委會將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用于支持靠企業自身能力無法完全排除的,且涉及面廣、整治難度大、危害后果嚴重、社會影響很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第二十條 各有關部門應將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情況,及時向區安辦報備。區安辦適時召開掛牌督辦單位聯席會議,及時溝通信息,解決突出問題,協調跨區域、跨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區安辦負責解釋,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2.《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
3.《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摘牌報備表》
附件1
擬掛牌督辦重大事故隱患基本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隱患類型
隱患單位名稱
隱患地址
隱患主要內容
整改措施要求
責任單位
督辦單位
整改時限
附件2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表
下達督辦任務單位: 下達督辦任務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隱患類型
隱患單位名稱
隱患地址
隱患主要內容
整改措施要求
責任單位
督辦單位
整改時限
附件3
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摘牌報備表
填報單位: 填表時間:
隱患單位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法人代表
隱患類型
督辦部門
掛牌部門
隱患整改
銷號審查
情 況
督辦部門意見:
簽名: (蓋章)
掛牌部門意見:
本級
簽名: (蓋章)
我項目部根據上級領導的要求,項目部很重視,認真組織安排,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開展了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并采取科學有效措施積極治理,務必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質量事故發生。在當前施工情況下,我項目部秉著“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能馬上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制定落實防范措施,限期完成整改,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責任落實到位。我部進行了安全質量隱患的檢查,現將我標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的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質量隱患工作開展情況:
(1)結合我標段實際情況,成立安全質量隱患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
(2)項目部深入學習并落實文件精神,認真落實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質量隱患工作決策部署,按照“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的原則,全面開展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工作活動,突出高速公路系統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查隱患、抓整改、強督查、嚴問責。通過開展安全大檢查,進一步全面摸排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
(3)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安全質量管理。按照建立的規章制度,認真完善了安全規章制度的管理體系,堅持了安全教育和交底、安全檢查制度,堅持了“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各項工程開工前已對所有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了崗前培訓教育,并交底到每個施工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操作、違章指揮,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各項安全規定,堅決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施工,經責任落實到人。
(4)執行標準、落實安全管控。我部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標準規范,明確施工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加強防火災、防觸電、防中毒、防滑、防坍塌等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對深基坑開挖。大型起重設備、臨時用電等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安全監控,已經由項目總工牽頭把施工技術方案重新審查核對,確保施工方案安全。
我部目前主要是橋涵及路基施工,主要工作是防止塌方和高空墜落。如:17號便道開挖的施工安全及環境保護,高梗大橋樁基施工的臨邊防護。我部進一步加強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安全質量意識,改善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及環境保證措施,確保安全質量滿足要求。
(5)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度,完善各項安全質量管理,深入檢查,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整改。項目經理親自帶隊,對全線進行了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工作。重點對深基坑高邊坡、機械設備、既有線(含工程線、專用線)、高空作業、危爆易燃物品、民工安全、季節性安全、營區安全、“四新”應用安全等情況進行排查,確保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位。
(6)深入開展 “安全質量隱患排查工作”活動,確保施工安全。健全落實安全質量責任制,建立問題庫,認真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編制完善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推進安全標準化作業,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
(7)對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控制方案措施、應急預案等等進行了全面復核完善,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促進現場規范管理,進行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監督,加強應急教育、應急演練,提高從業人員的應急自救互救能力,降低人員和財產損失。
(8)根據文件精神,我項目部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嚴格部署,進行了針對性的安全質量大檢查。項目部對全線的安全進行了部署落實, 特別是對于路基填筑、樁基施工加強了排查力度,舉一反三,通過排查治理了施工中的安全質量隱患,并進行了治理。進一步提高了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
(9)項目部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以來,多次對安全用電﹑深基坑高邊坡等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并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要求整改落實,促進了安全生產。
二、針對檢查情況,我部現將此次安全質量隱患情況匯報如下:
存在問題1:涵洞有一名作業人員不戴安全帽。
整改措施:已經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立即佩戴好了勞保用品。
整改結果:已按要求整改。
存在問題2、泥漿池臨邊防護不到位。
整改措施:立即按要求進行臨邊防護,并在醒目位置設置了安全警示牌。
整改結果:已按要求整改。
存在問題3:排水溝墻身局部存在麻面現象。
整改措施:立即對處理麻面,確保外觀質量符合要求。
整改結果:已按要求整改。
通過本月安全質量隱患活動發現了項目部在以前的管理中忽略的一些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和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各種危險因素和管理漏洞。排查了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施工人員中的隱患和規章制度、監督管理、教育培訓、事故查處等多方面的問題,切實加強了安全生產管理,提高了全體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更好的促進了項目建設的順利進展。
一、總體要求及工作目標
以“查隱患、嚴治理、防事故、保安全”為主題,地毯式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實把安全生產各項要求落實到操作層面,切實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經開區轄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在全面檢查基礎上,突出檢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等行業領域。
三、檢查內容
(一)重點檢查企業貫徹落實中、省、市、縣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規定要求及中、省、市、縣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的情況;安全生產“五級五覆蓋”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五大行動”開展情況;開展“打非治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檢查隱患排查、登記、整改、監控以及重大隱患公告公示、跟蹤治理、整改銷號工作落實情況;是否做到監管工作全覆蓋,“打非治違”聯合執法行動和專項整治活動是否取得實效。
(二)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五落實五到位”落實情況。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作為最重要的職責;各類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健全;建筑、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科技支撐、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情況,隱患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是否落實;新、改、擴建項目安全及職業健康“三同時”是否執行。
(三)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重點檢查開展事故查處情況,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各類防范措施是否落實,相關安全標準、制度是否完善。
三、檢查分組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系統)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分管領導對所抓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所屬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各企業是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責任主體,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本次檢查共分四個檢查督導組。
第一組
組長:
成員:食品酒類企業聯系人員
檢查區域:食品酒類企業、道路和基礎設施建項目
第二組
組長:
成員:機械加工企業聯系人員
檢查區域:機械加工企業
第三組
組長:
成員:輕紡電子企業聯系人員
檢查區域:輕紡電子企業
第四組
組長:
成員:醫藥化工企業聯系人員
檢查區域:醫藥化工企業
第五組
組長:
成員:建筑建材企業的企業服務人員
檢查區域:建筑建材企業
四、檢查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8月18日—9月4日):各企業要發動職工群眾,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本企業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環節開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開展自查,全面細致地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加強防范措施,對檢查發現的一般隱患,要立即責成有關人員現場整改。重大隱患必須落實具體整改時限、措施、責任、預案,列入臺帳管理,并將臺賬交于經開區安辦處。通過大檢查,進一步完善企業日檢制度,提高企業作業場所現場管理水平。
(二)督促檢查階段(9月5日—12月20日):各檢查督導組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所督促檢查的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的進行全面檢查,對大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跟蹤督促整改,暫時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點監管計劃,確保整改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21日-12月30日):各檢查督導組整理和完善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活動相關資料,并交安全環保股備案。
五、紀律要求
(一)全面檢查,不留死角。這次大檢查,各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要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根本,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指導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生產環節和崗位,切實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檢查到位,按照“絕不放過一個漏洞、不丟掉一個盲點、不留下一個隱患”的要求,全方位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整改徹底,不留后患。各檢查督導組要認真進行檢查,做到查隱患、促整改、強基礎、防事故,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根據情況分類匯總,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能夠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制訂整改計劃,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隱患嚴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業整頓,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復生產。各檢查督導組每月9日和23日前將檢查情況書面報送安辦便于匯總上報。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進取求發展,強化責任嚴監管,突出重點排除隱患,完善制度抓落實,不斷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實現全年安全工作零事故,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作出城管應有的貢獻。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宣傳,提高安全意識。各單位要結合安全生產月、百日安全行動等活動開展好安全宣傳,切實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防范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安全教育,突出以作業安全和車輛駕駛安全為重點,強化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專業人員的安全技能訓練,增強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今年要對全局駕駛人員開展交通安全集中學習活動,進一步加強駕駛人員管理,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整頓不良駕駛陋習,切實提高駕駛人員整體素質,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車輛安全事故。
(二)加大力度,健全機構。根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局屬各單位必須健全管理機構,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一名副職分管安全工作,做到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組織安排各類安全大檢查。
(三)明確職責、強化管理。各單位必須明確工作職責,加大措施的落實力度,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各個崗位上,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崗,真正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局屬各單位是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隊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和安全生產重大事宜,處理安全生產棘手問題。
(四)突出重點,加強管理。各單位必須深刻領會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搞好安全生產工作,使安全生產貫穿到每個職工中去。一是加強車輛管理。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把車輛管理作為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專項來抓。對每輛車進行跟蹤管理,認真做好行車記錄,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領導到位,監管措施到位,規范管理到位。二是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各單位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整治臺帳,切實做到對一般安全隱患發現后立即整改,對重大隱患限期整改,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和應急預案。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的跟蹤督辦力度,嚴格實行重大隱患逐項整改驗收銷號制度。特別是要加強對銀鼎山公園內玉屏關、長廊、圍墻、危巖及游樂設施,南門水上樂園等重點安全部位的監控。三是加強高危作業人員的管理。各單位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進行安全宣傳教育,采取措施保障人身安全,特別是要加強對環衛工人的安全意識培訓,努力提高全體環衛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監管,加大檢查力度。局屬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本部門的監督檢查力度,做到檢查不留空白。督查力度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對查找出的問題認真整改,真正做到本單位無安全隱患。
[關鍵詞]軌道交通;車站;安全隱患;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TG33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4-0028-02
車站是軌道交通線網的關鍵運營節點,一個站點發生安全事故將嚴重影響其他站點甚至整個線網的運營,同時車站也是客流集散地,其安全狀態是提供客運服務的基本要求,所以要確保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必須確保車站安全。在車站實際管理工作中,由于車站各專業人員眾多且業務水平參差不齊、設備系統運行故障、環境災害、管理漏洞等原因,車站存在各種安全隱患與風險,必須加強車站安全隱患與風險控制,提高車站安全管理水平。
1.車站危險源與安全隱患
安全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1]。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因素[2]。危險源的危險性是其自身的屬性,具有不可消除性,危險源在特定條件下能夠造成人員傷害、轉化為事故;而安全隱患則是人的不當行為造成的,經過治理是可以完全消除的,所以車站安全隱患與風險控制必須找出潛在危險源,管理和控制危險源,消除安全隱患,才能達到車站運營安全的目的。
運用交通安全工程學方法,從人、機、環、管四方面分析車站的不安全因素,可以全面查找車站潛在的危險源和隱患:
1.1 “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工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包括人員誤操作、不規范操作、習慣性違章操作,現場違章指揮,應急能力不足,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工作,工作時心理異常等;乘客的不安全行為,包括大客流擁擠、乘客攜帶違禁品進站、進入軌行區、搶上搶下等。
1.2 “機”的不安全因素
“機”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設備設施不符合運行要求,設備安裝不符合規定,設備維護保養不到位,設備防護設施不齊全,設備警示標識不齊全、清晰、正確,設置位置不合理等。
1.3 “環”的不安全因素
“環”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車站內部運營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如員工工作環境的照明、噪聲、輻射、濕度、溫度等因素;車站所處外部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如雨雪等惡劣天氣。
1.4 “管”的不安全因素
“管”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組織機構不健全,機構職責不明晰;規章制度存在漏洞;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落實不到位;應急預案不完善、不合理;崗位職責不明,設置不合理等。
2.車站安全隱患與風險控制管理
2.1 控制方法
車站安全隱患與風險管理應使用動態方法進行控制,有利于管理者對控制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進行重新評估,并及時調整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實現車站安全運營的目的。
安全隱患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所以應加強隱患排查,已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對隱患的狀態進行分類(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重點監控并跟蹤整改,而后進行新一輪的隱患排查與治理。
危險源因具有不可消除性,所以應加強危險源辨識與控制,危險源的識別、評價、應對、監控應形成閉環,以確保危險源處于安全可控狀態。
(1)危險源識別
危險源識別可根據上述不安全因素和車站事故資料的積累進行識別,識別的危險源應是較為全面的,防止未識別的危險源因未采取控制措施而造成事故的發生。
(2)危險源評價
危險源識別后應進行評價,以對危險源進行風險程度估計,為危險源應對措施提供依據。風險程度一般可以分為不可接受風險、中度風險、可承受風險、可忽視風險,風險高的危險源作為車站重要危險源重點控制。常用的危險源評價方法有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D)、安全檢查表法、概率安全評價法等。
(3)危險源應對
在危險源評價后,管理者對車站危險源有了一定了解,能針對不同風險程度的危險源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對應危險源的風險程度至可接受范圍。
(4)危險源監控
管理者應及時或定期監控危險源狀態,檢查應對措施是否達到效果,并辨識新的風險因素。
2.2 管理措施
(1)須建立安全隱患與風險監控體系。從下至上逐級建立監控體系,即每個車站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本車站較為全面的安全隱患與風險監控表,然后直接管轄車站的組織機構形成安全隱患與風險監控表,最后建立公司級的重點安全隱患與風險監控表,同時按照控制方法實時更新、動態控制。
(2)落實整改措施和應對措施。整改措施和應對措施未落實不放過,積極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基本手段,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危險源風險程度降低至可接收范圍。
3.實例分析
武漢地鐵光谷廣場站自開通以來,客流持續增長,日最高客流的記錄達到了近30萬人次。在人流量大已成為車站常態的情況下,光谷廣場站堅持合理運用風險控制方法,以預防、降低和消除客運服務的安全風險為目標,實現了車站的安全平穩運營。
3.1 危險源識別
首先對車站客運服務的危險源進行識別。根據車站實際情況,對車站生產過程中的人、機、環、管等要素進行風險識別,得出的危險源辨識表如下:
3.2 危險源評價
在危險源辨識后,通過危險源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確定各個危險源在整個車站的風險控制中的重要性,從而分重點采取應對措施進行控制。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3](LECD)是對具有潛在危險性作業環境中的危險源進行半定量的安全評價方法,該方法用與系統風險有關的三種因素指標值的乘積來評價操作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三種因素分別是:L(likelihood,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給三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D(danger,危險性)來評價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大小,風險D值越大,說明該系統危險性大,即:
D=L×E×C
其中,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的賦值為: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的賦值為: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的賦值為:
根據經驗,D值在20以下被認為是可忽視風險;如果D值在20-70之間,則被認為是可承受風險,在作業過程中需引起注意;如果D值在70-160之間,該危險源為中度風險,有顯著的危險性,需要采取整改或防護措施;如果D值在160以上,該危險源為不可接受風險,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或停止作業。
利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對上述危險源進行評價,得到下表結果:
3.3 危險源應對和監控
根據評價結果,不同的危險源實施不同的應對措施,并按風險級別分重點監控,定期檢查危險源控制效果。
4.結束語
隨著各大城市軌道交通的快速發展,軌道交通車站安全愈來愈受到人們的重視。軌道交通車站安全隱患與風險控制應是一個動態、持續改進的過程,在控制前需對車站危險源辨識與評價,排查車站安全隱患,采取整改措施和應對措施,必須構建車站安全防范體系,強化控制方法和手段,車站工作才能安全平穩進行。
參考文獻
[1] 劉清,徐開金. 交通運輸安全[M]. 武漢: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 200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