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工程建設監理的行為主體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中圖分類號:TU-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7597(2009)1110204-01
工程建設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托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
一、當前工程建設監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監理制度不夠完善。《建筑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等一系列法律、規章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必須是依法成立的經濟實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隨著建設監理的深入發展,有些法規顯示出不合理的成分,影響到監理事業的發展。第一,目前國內有許多監理單位還是隸屬于某些政府職能部門或大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并未真正成為完全獨立的社會化組織。第二,關于甲、乙、丙三個級別監理單位的人員數量、注冊資金的規定普遍偏低,且缺乏人員在專業上的要求。第三,對監理單位資質要求沒有考慮行業特點。這些都是引起監理企業的無序競爭的因素。
(二)建設監理市場行為不規范。一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存在著轉包監理業務,掛靠監理證照,業主私招亂雇,系統內搞同體監理的現象,致使建設監理的作用在相當多的項目上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另外有些監理單位還不是真正獨立的法人實體,這些監理單位既不獨立核算,更不自負盈虧;還有些掛著監理企業的牌子,有監理任務時就臨時湊人員,沒有監理任務時這些人就解散或轉移,嚴重影響監理人員從事監理工作的事業心、責任心和積極性。
(三)業主的行為不規范。業主的行為不規范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具體體現在對監理工作干預過多,不通過監理工程師而直接給承包商下達指令,對監理工程師下達給承包商的指令進行干涉甚至否定等等。業主的這些行為是與我國的有關法律所不容的。《建設法》規定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工程監理企業,業主委托了監理,就應由監理工程師去實施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與管理,業主的意見和決策均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去實施。
(四)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普遍較低。目前從全國整個建設監理行業來說,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偏低。監理的主要責任是三大控制,但目前由于種種的原因,監理只能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質量控制的前提條件是監理人員必須是達到一定的業務水平的專業監理工程師。但就目前的現狀來說,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數量和質量遠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具有綜合的組織、協調和管理經驗的復合型監理人才還是很緊缺。
(五)工程監理費率過低。工程監理費用近年來不僅沒有提高而且有越來越低的趨勢,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工程監理取費率標準低,目前采用的仍是1992年的標準,但實際的取費標準比國家標準還要低;其次,建設單位壓價現象比較嚴重;再次,監理單位之間在招投標時惡性競爭,互相壓價。監理企業低價中標后為節約成本,只有通過減少人員數量和高素質監理人員的投入,造成監理人員到位率達不到要求。
二、解決當前工程建設監理問題的對策
(一)構建新的建設監理體制。國際上,各國的咨詢工程師協會是建設市場的主導者和管理者,而我國建設市場的管理是典型的以建設部及地方各級建設主管部門為主導的行政管理。因此要把投資所有權和經營權有效分離,轉變經營管理體制,逐漸形成以獨立的咨詢(監理)工程師協會為中心的建筑市場專家管理,由他們規定監理行業規范,對從業單位和個人資質進行考試、審查、批準。積極培養和建立資金市場、物資市場,構建新型的業主、承包商、監理工程師三位一體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
(二)加強監理市場的宏觀管理。建筑市場的準入制度給各地企業的流動、競爭帶來了廣闊的空間。對企業的監管,首先要建立準入等級制度,重點要核查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執業注冊人員是否一致;其次,強化對監理執業人員的管理,減少或避免過于頻繁的流動,保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最后,建立、健全連帶責任制,以提高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的信任度。
(三)規范業主的行為。只有規范業主的行為,監理才能以工程管理者的角色行使監理的權利。而業主要做的只是針對監理合同,加強對監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參與日常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監理也只有擺脫業主的這種不適當行為,才能真正按監理規范的要求做好四控二管一協調的監理任務。
(四)提高監理執業人員的業務水平。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1.大力推行培訓工作,開展不同層次的監理人員的培訓和對國際工程監理等專題研討;2.開展國際、同行間業務交流、互訪活動、取長補短,知己知彼,搞清國際“軌道”便于接“軌”;3.提高監理工程師的準入制度,從年齡、實際工作經驗、職稱著手,只有自身的素質提高了,處理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了,才能取得業主的信任。
(五)建立科學合理的取費辦法。目前我國監理取費標準是以所監項目的總投資乘以一個相應的百分比系數來確定監理費用的。那么總投資越大,監理所收取的費用就越多,這顯然和監理工作中投資控制的基本宗旨是不相吻合的,容易使監理工程師失去投資控制的積極性。因此應當改革取費辦法,使監理費的成本由經常費、設備購置補貼費、開辦費三部分組成,再加上要交納的稅金和合理利潤,就比較科學。
三、當前工程建設監理的發展趨勢
(一)走法制化的道路。雖然我國頒布的法律法規中有關建設工程監理的條款不少,但總體法制建設還比較薄弱,應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來。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軌道。
(二)向全方位、全過程監理發展。代表建設單位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工程項目監理,將是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趨向,只有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理,才能更好地發揮建設工程監理的作用。
(三)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雖已加入WTO,但建設工程監理在一些方面與國際慣例接軌還有差距,如不盡快改變這種狀況,將不利于我國建設工程監理事業的發展。為此,應當認真學習和研究國際上被普遍接受的規則為我所用,盡快適應國際環境。
四、結束語
當前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既有體制上的原因,也有機制上的原因。解決和克服這些問題,需要監理單位自身的重視,加強執業人員業務能力的提高,也需要主管部門的協調、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業共同創造和諧的監理氛圍。
參考文獻:
[1]賈,當前工程監理的幾點問題及對策[J].山西建筑,2008,(36).
[2]楊志文,對我國建設工程監理的分析與探討[J].宜春學院學報,2006,(4).
關鍵詞:工程建設;監理;參建各方
工程建設涉及的單位包括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監機構和監理單位等,而監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這就需要監理工程師在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對監理流程的有效執行外,還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靈活處理各方關系的應變能力。協調,從其的內涵來看,含有和諧、團結、一致、統一、平衡、同步、配合、適當等意思,協調的本質,就是正確處理組織內外各種關系,解決各方面的矛盾,為組織正常運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使整個組織和諧一致,使每一個部門、單位和組織成員的工作同既定的組織目標一致,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對于監理工作來說就是要通過組織協調,使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項工作順利有效地開展。
一、監理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
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施工合同及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現場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對工程建設合同進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和質量,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要做好監理的協調工作,首先要清楚監理和工程各參建單位的關系:
1.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授權與被授權的合同關系。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在建設單位授權的范圍內,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服務宗旨履行監理職責。
2.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的關系
在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設計監理時,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在沒有委托設計監理時,雙方是分工合作的關系,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應及時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處理設計變更,設計單位的有關通知、圖紙、文件等須通過監理單位下發到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需要修改設計時,也必須通過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或修改。
3.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
在工程建設中,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按照建設監理制度,在工程建設的三方關系中,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不是合同關系,他們之間不得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二者之間的關系是通過施工合同確立的,合同中明確授權了監理單位監督管理的權力。監理單位依照國家、部門頒發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批準的建設計劃、施工合同等進行監理。施工單位在執行施工合同的過程中,必須自覺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并為監理工作的開展提供合作與方便,按規定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合同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建設單位的委托權限,并在這個權限范圍內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履行合同職責,是否按合同規定的技術、進度和投資要求進行施工建設。在工程建設中,監理單位作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要注意維護施工單位的合法利益,正確處理工程款支付、驗收簽證、索賠和工程設計變更等問題。
4.監理單位與質量監督機構的關系
質量監督機構與監理單位的工作都屬于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活動,但兩者在性質、職責、權限、方式和內容方面有原則性的區別,質量監督是政府行為,建設監理是社會行為,建設監理是發生在項目組織系統范圍內平等主體之間的橫向監督管理,質量監督是項目組織系統外監督管理主體對項目系統內建設行為主體進行的一種縱向監督管理的行為。
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要正確理解、靈活掌握,公正、公平地處理與參建各方的關系,使參建各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實施“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創造良好的監理環境,搞好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設任務。
二、組織協調的作用
組織協調的主要對象首先是人,各個參建單位的工作人員從始至終貫穿于工程建設當中。首先,協調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際關系的矛盾,包括監理組織內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監理組織和關聯單位的人際關系矛盾等,做好了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工作,才能為后續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其次,要協調解決參建各方的人力、資金、設備、材料、技術等問題,使其滿足工程建設要求;同時要協調解決工程參建單位各方的配合關系,為建設工程的同一目標服務。組織協調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以下幾方面:
1.質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設中,由于施工人員、方法、材料、設備和作業的環境等影響,特別是工程建設不可預見的因素,會導致一些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使施工行為偏離合同和規范標準,現場施工條件的復雜性可能導致有些安全質量問題存在爭議、責任區分邊界模糊等,由此發生矛盾的幾率增大。監理工作應抓住問題的主要矛盾,協調化解矛盾,及時做好糾偏工作和協調工作,這樣不僅可以強化對安全隱患采取的預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進度控制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會有許多不同專業、不同單位的施工人員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銜接和協調問題,而進度控制的關鍵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協調,通過已制訂的項目實施總進度計劃,事前協調,圍繞分解的各單位工程工期及關鍵節點,保證總工期目標的實現;實施過程中及時的協調工作有利于動態控制和調整,使工程的實際進度不偏離總進度計劃;對與計劃已發生差異的實際進度,要通過事后及時的協調工作,調整相應的施工計劃、材料設備、資金供應計劃等,在新的條件下協調工期的偏離。對進度計劃事前、事中、事后的協調工作是保證實現項目工期總進度計劃目標的重要手段。
3.投資控制
在基礎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質條件復雜,設計布點勘探未發現的孤石、廢棄泥漿池、標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會導致工程量的變更;因政策處理造成的線路基礎移位、施工人員窩工的費用變更;建設單位要求工程參加質量安全流動紅旗等活動產生的額外工作,都會對工程產生影響,甚至會拖延工期,引起索賠。所以,監理的協調工作非常重要,只有處理好工程變更,協調好各方關系,才能將因變更產生的負效應減少到最低程度。
4.平衡的手段
一項工程往往有不同專業施工隊伍同時在場施工,既有總包又有分包,加上設計、材料供應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計劃和質量目標。所有這些都要監理工程師去協調平衡,實現工程建設的目標。
三、組織協調的方法
組織協調方法屬于管理藝術和技巧的范疇,監理人員如果能夠了解并掌握這些方法,合理地運用到實際工作中,能使許多困難的問題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主要的監理協調方法有:
1.交談協調法
又稱口頭協調法。監理人員對于一般的問題可以采用這種方法提出口頭指令,并可通過交談了解協調的效果和各方的反應,方便及時,但不夠正式。如果發現未達到效果,就要考慮采用其他的方法來確認和推進。
2.書面協調法
當交談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會議時,可通過書面方式準確地反應情況,表達自己的意見,如通過監理通知單、監理工作聯系單、報告、信件和其他書面指令形式組織協調。這種方法能準確體現當時情況,并能存檔保留以備將來查詢。
3.會議協調法
關鍵詞:工程建設;監理;參建各方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工程建設涉及的單位包括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監機構和監理單位等,而監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這就需要監理工程師在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對監理流程的有效執行外,還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靈活處理各方關系的應變能力。協調,從其的內涵來看,含有和諧、團結、一致、統一、平衡、同步、配合、適當等意思,協調的本質,就是正確處理組織內外各種關系,解決各方面的矛盾,為組織正常運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使整個組織和諧一致,使每一個部門、單位和組織成員的工作同既定的組織目標一致,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對于監理工作來說就是要通過組織協調,使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項工作順利有效地開展。
一、監理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
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施工合同及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現場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對工程建設合同進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工期和質量,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要做好監理的協調工作,首先要清楚監理和工程各參建單位的關系:
1.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授權與被授權的合同關系。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在建設單位授權的范圍內,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服務宗旨履行監理職責。
2.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的關系
在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進行設計監理時,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在沒有委托設計監理時,雙方是分工合作的關系,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應及時按照合同和有關規定處理設計變更,設計單位的有關通知、圖紙、文件等須通過監理單位下發到施工單位。施工單位需要修改設計時,也必須通過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或修改。
3.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
在工程建設中,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的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按照建設監理制度,在工程建設的三方關系中,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不是合同關系,他們之間不得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二者之間的關系是通過施工合同確立的,合同中明確授權了監理單位監督管理的權力。
4.監理單位與質量監督機構的關系
質量監督機構與監理單位的工作都屬于工程建設領域的監督管理活動,但兩者在性質、職責、權限、方式和內容方面有原則性的區別,質量監督是政府行為,建設監理是社會行為,建設監理是發生在項目組織系統范圍內平等主體之間的橫向監督管理,質量監督是項目組織系統外監督管理主體對項目系統內建設行為主體進行的一種縱向監督管理的行為。
二、組織協調的作用
組織協調的主要對象首先是人,各個參建單位的工作人員從始至終貫穿于工程建設當中。首先,協調工作就是要化解人際關系的矛盾,包括監理組織內部的分工和配合矛盾、監理組織和關聯單位的人際關系矛盾等,做好了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工作,才能為后續的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其次,要協調解決參建各方的人力、資金、設備、材料、技術等問題,使其滿足工程建設要求;同時要協調解決工程參建單位各方的配合關系,為建設工程的同一目標服務。
三、組織協調的方法
組織協調方法屬于管理藝術和技巧的范疇,監理人員如果能夠了解并掌握這些方法,合理地運用到實際工作中,能使許多困難的問題迎刃而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監理需協調好與參建各方的關系
1.監理需處理好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是監理合同雙方的當事人。監理單位派出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行監理,其監理權限是建設單位授予的,監理合同的目標體現了建設單位的意志,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監理人員要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服務宗旨,要提供積極熱情地服務,圍繞監理合同的目標努力工作,尊重建設單位的合理意見,真實有效地反映工程的實際情況。
2.監理需處理好與設計單位的關系
設計圖紙作為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重要依據,監理人員首先需要熟悉設計文件,才能將設計意圖很好地反饋到工程實體中;施工監理中,對于設計圖紙中的問題,要尊重設計意見,正確對待和處理,不得任意改動設計圖紙;對于建設、施工等工程參建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要求,均按照設計變更程序執行。
3.監理需處理好與承包人的關系
監理單位與承包人之間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監理單位的工作對象主要是承包人,兩者關系正常和諧是實現合同目標的重要因素。
4.監理需處理好與質量監督機構的關系
質量監督機構是代表政府對工程質量和建設行為進行強制性監督的機構。按規定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均有監督權。監理單位應承認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監督地位,接受其監督,根據其要求積極配合工作并提供準確完整的資料,認真做好工程質量的評估工作。
五、監理在協調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1.加強自身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設想如果一個監理人員,基礎業務水平差得在施工現場發現不了問題,不能正確指出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并且資料一塌糊涂,那么怎么可能取得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信任。因此,扎實的業務水平以及敏銳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贏得各方尊重并建立良好溝通途徑的基礎。
2.擺正位置,把握原則,樹立公信力
監理要協調好各方關系,不能凡事都當老好人,而應堅持原則,自己做事講原則,才能要求別人做事守原則,正人必先正己,這樣才能做到公正。
3.具有認真的工作態度和高度的責任心
作為監理,在工作中必須做到嘴勤、腿勤、手勤,總能親歷親為,發現問題積極協調處理,盡可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工作負責、對企業負責的監理就會與各方主動溝通,積極交流,這是協調處理各方關系的有效方式。
4.注意團結,不能我行我素
監理工作所面對的人和事很復雜,內部必須保持言行一致、步調統一,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每位監理人員都應有大局意識,各司其責,相互團結、相互理解、相互幫助、相互配合,堅決反對只顧個人盲目行事,應團結一心搞好工作。
5.善于聽取各方意見,學會多角度考慮問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由于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角色不同且立場不同,出現分歧難以避免,因此監理人員需采用合理的方式處理問題,不要把各種矛盾都集中于自己身上,問題要擺出來,情況要說明白,誰的責任誰承擔,誰的問題誰解決,誰的工作誰落實,召集現場會就是解決矛盾的最直接有效的辦法。
6.提高交際能力,處理好人際關系
施工監理工程中,監理人員處于一種非常特殊的位置,建設單位希望得到專業、周到的高質量服務,而施工單位則希望監理單位能以公正的態度,對合同采用有利于自己的解釋。這時監理人員就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既要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證行為的公正性,也要利用各種機會與各方有關人員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促進工程的順利進展。
7.理解把握規范、規程的尺度
對于規范、規程中要求嚴格,措辭包含“必須”、“嚴禁”等詞語的條款一定要堅持原則遵照執行;對于其他包含“應該”、“不應”等詞語的條款,則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各方的感受,適當掌握尺度,靈活執行,不致引起某方的抵觸心理。
8.采用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
對于建設單位提出的某些可能不適當的要求,如果不是違反原則,都可以先執行,再找適當機會解釋說明;而對于原則性問題,可以采用書面報告等方式說明理由,尋求建設單位的理解,盡可能地避免造成誤會。同樣對于施工單位提出的一些變通方法和問題,監理人員也應慎重考慮,盡量在不失原則的情況下靈活處理。如果只求原則不顧方式,反倒有可能陷入被動的局面,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影響工程的進度。
關鍵詞:工程項目;委托-;信息不對稱
1 引言
我國建筑市場的項目管理體制經歷了從單一的計劃經濟模式,到集業主和承包商的二元模式,再到目前采用的基于項目監理制的效用三角模式(即:業主―承包商―監理三元模式)。建設監理制的引進,目的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在建筑市場行為人之間形成相互制約和均衡。然而實際中的一系列問題,如法制環境不完善、建筑市場發展不規范、全面監理力度不足等,制約了建設監理制的實施,使不全面的建設監理制成為了工程項目管理體制的一個突出問題。因此,了解建設監理的角色地位,探索“業主、監理、承包商”三者之間的博弈關系,以及擺脫效用三角模式實施過程中的困境,是目前急待研究的課題。
信息經濟學的發展,對上述問題給出了很好的解釋。從本質上說,信息經濟學是非對稱信息博弈論在經濟學上的應用,是微觀經濟學的新發展。[1]而信息經濟學研究的問題則是存在著非對稱信息時決策各方的行為所發生的相互影響。信息不對稱是信息經濟學的存在基礎,委托―理論則是信息經濟學的一個實際應用。
建筑市場行為人之間的關系可以用信息經濟學加以解釋:業主和承包商是信息不對稱博弈的雙方,他們既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關系,也是委托與的關系,也可能存在道德風險的問題。建設監理制的引進可以減少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防范承包方的道德風險,使甲乙雙方間的博弈有一個更為公平的環境,這也是和監理“公平、公正”的原則相一致的。另外,監理和業主之間的關系也是委托―關系,如何正確認識這種委托―關系及其潛在的道德風險也是制約監理業發展的一個現實因素。引進工程監理制目的是為了降低信息成本,減少承包方的機會主義行為,提高建筑市場的效率。
2信息不對稱博弈在工程項目管理的體現
在傳統經濟學中,信息被看作一種免費資源,經濟行為人具有“完全信息”和完善的信息接收和處理能力,所以傳統經濟學的市場是確定型市場。但是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經濟行為人不僅不具備完全信息,而且伴隨著社會分工,其處理信息的能力也十分有限,經濟行為面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交易雙方之間的這種信息不對稱,使得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在交易中處于強勢地位,相應另一方處于弱勢地位。[2]在建筑市場經濟行為人中,業主和承包商是最主要的兩個行為主體,他們之間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關系,這種特殊的經濟依附關系,決定了他們之間發生著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博弈。
業主在建筑市場中處于主導地位,承包商對其有經濟依附性,這種關系導致了業主的強勢地位。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承包商按照業主提供的工程數據投標,確定報價。但實際施工條件總會與設計情況有一定程度的差異。筆者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業主通常將一些工程風險以合同條款的形式寫進合同;同時要求施工單位自行考慮將一些可預見的工程風險以總包方式承攬,業主這樣做是為了減少面臨被索賠的機會。比如基坑開挖前需確定硬土和軟土的界限,這是通過勘測單位確定的,據此報價對承包商而言存在成本風險,承包商中希望將此風險轉嫁到業主頭上,而業主通常只是愿意承擔不可抗力風險。
信息不對稱有時也會使得業主處于弱勢地位。在工程實際中,普遍存在著低報價高索賠的不平衡報價現象。精明的承包商考慮到項目的前期勘探、設計等工作通常存在著數據不完善等實際情況,對施工過程中可能新增的項目和工程量采用高報價,而既定的招標項目和工程量盡可能地報低利潤價,從而在保證總價平衡的基礎上謀求最大利益,然后在工程施工過程當中通過設計變更或索賠提高造價,從而獲取更多差價。
3.委托-―關系對工程項目管理的影響
市場經濟生活中,經濟行為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合同來表述的。經濟行為人建立合同關系后,合同雙方的行為常常是難以觀察的,是典型的信息不完美狀態,從而容易產生道德風險問題。“委托―”理論是討論這種問題的基本框架。經濟學中的委托―關系泛指任何一種涉及非對稱信息的交易。在交易過程中,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被稱為人,而另一方則稱為委托人。知情者的私人信息會影響不知情者的利益,或者說,不知情者不得不為知情者的機會主義行為承擔風險。在建筑市場,“業主和承包方”之間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業主和監理”之間也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這種委托―關系是工程項目管理的基礎。
可是,這種委托―關系很容易被業主破壞,尤其是業主與監理方的托―關系。從上述含義來看,業主既然委托了監理,就應由監理工程師去實施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與管理,業主對于工程建設中的意見應該通過監理工程師實施,業主則在監理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實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然而,在實際工程建設中,業主通常通過協調會或口頭指令的形式來完成其對施工的直接指導和管理,表面上是按合同行事、尊重監理,而實際上恰恰干涉了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這種委托―關系的破壞,最典型的體現就是監理從某種角度上成為業主管理職能的延伸。[3]監理除了在進度控制和質量控制過程中起到作用外,在費用控制方面往往形成職能上的被動缺失。因為業主從不輕易把“錢”交托監理負責而使得自己處于被動地位,這恰恰也反映了業主為規避信息不對稱從而對自己采取保護。因此,作為對工程費用控制過程最為清楚的監理工程師往往成為決策的旁觀者,使得監理職能往往形同虛設。
上述委托―關系的破壞是同業主和監理的委托―關系中潛在的道德風險息息相關的。在工程實際中,承包商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有可能違背自己的職業道德而做出與承包合同不符的行為。因此,業主委托監理單位對承包商進行嚴格監督和控制。而監理單位的費用主要來自于與業主簽訂的監理合同,它是咨詢服務費用,但監理單位為了追求超額利潤,也有可能違背自己的職業道德,選擇與承包商合謀,從而嚴重影響工程的順利實施。由于業主和監理之間的這種信息不對稱,業主往往只有打破委托―關系,從而避免監理工程師潛在的道德風險。業主和監理間關系的破壞直接加劇了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加劇了建筑市場中的欺詐,增加了社會成本。
4 建議
面對今天的開放的市場結構,如何促使監理業健康、高速發展,使監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能發揮更大、更完善的作用,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這需要建筑從業者、市場管理者深入認識到建筑業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對稱,深入認識到規范市場參與方行為的重要性,深入認識到充分發揮建設監理制在消除建筑市場信息不對稱中的作用。針對當前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困境,可以通過以下方面進行改善:
(1)加強我國的建筑法律法規建設,加快建筑市場的規范化進程;
(2)政府部門應該強調建筑市場的聲譽機制設計,使工程承包企業由于聲譽成本的提高而增大了機會成本,這對資質良好的投標方尤為重要;
(3)加強監理企業內部建設,設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譬如與索賠損失以及施工過程的階段質量相關聯的獎金激勵機制;
(4)加強對建筑市場中各行為人的教育,使之認識到建筑業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和建設監理制在解決信息不對稱中的作用;[4]
(5)實現項目管理制代替監理制,聘請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對整個項目進行管理,并且創新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和信息經濟學.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袁樂軼,信息經濟理論綜述. 學術月刊2003.6.
3、張雪芹,孫仲均. 發揮社會監理的作用必須正確處理好幾個關系. 工程質量,2000.5
關鍵詞:通信監理;誤區;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 U41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概述
通信監理是指有關執行者根據一定的行為準則對某些行為進行監督協調,使這些行為符合準則要求,并協助行為主體實現其行為目的。
很多人都錯誤的把監理解釋為“監督管理”,其實不然,監理沒有管理的權限,只是一個中間環節,更多的是為業主實行監督的義務,疏理協調項目的管理使之更快、更準確、更完整的完成。其主要內容是對參與通信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以及工程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協調處理各方的關系,使項目按照預定的目標方向發展。
二、外界對監理認識的誤區
2.1監理工程師就是監工
部分參與方認為,監理就是傳統意義上的“監工”,應該整天呆在現場,把主要精力放在按照規范和設計圖紙保證具體的施工操作質量上。而事實上,旁站監督和檢查只是施工監理工作中的一種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監理的全部工作。監理的工作內容應包括“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即質量、投資、進度三大目標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參建各單位間的關系協調。
監理人員的監理行為是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權,是以公正的第三方,依據監理合同和建設相關合同進行監理,不是施工單位的質檢員和監工。施工單位有確保提供合格工程的責任,監理負責檢驗工程產品,施工單位不能把監理當作自己的質檢員和監工。
2.2工程一切責任由監理承擔
部分業主認為,只要是委托了監理的工程,就不應該出問題,工程一旦出問題,就將責任歸咎于監理人員。而事實上,工程質量是施工單位干出來的,而不是監理單位“監”或“檢”出來的。這么說,并不是開脫監理的責任。因為影響工程建設的潛在干擾因素很多,而這些因素并不是監理工程師所能完全駕馭和控制的。監理工程師只能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或盡量避免這些干擾因素對建設目標的影響。但監理人員應對自身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失職或未盡職的過錯行為承擔不作為責任,監理單位應對業主負責。即監理工程師如果發生失職或未盡職的過錯行為,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2.3工程項目一切由業主定奪
業主行為不規范,直接參與管理項目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業主行為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能否順利進行,建設目標能否如期實現。一方面,業主對監理工作干預較多,有的不通過監理工程師直接給施工單位下達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另一方面,施工單位不能正確理解監理工程師的權利,認為業主才是決策者,有問題直接找業主,甚至不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令。監理工程師應該是工程建設項目現場的唯一管理者,業主委托了監理,就應由監理工程師去實施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與管理,業主的意見和決策均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實施,而業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
三、當前通信監理面臨的局限性
3.1取費低競爭惡劣
目前,監理行業是充分市場競爭的行業,行業的準入門檻相對不是很高。于是很多實力不強的民營小監理企業大量涌入,這些企業沒有完善的組織結構,人才匱乏,往往是接到監理任務后,臨時聘用沒有豐富實際監理經驗的監理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較低,所以這些監理企業能夠以比市場平均價格和國家規定的監理取費標準更低價格獲得中標。低價中標的結果必然導致降低監理服務質量,使監理行業的信譽蒙受損失。由于監理市場的壓價競爭,各個監理企業的生存空間被一次次地壓縮,也使得整個監理行業地發展與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漸行漸遠。
3.2從業人員素質偏低
現階段不少監理從業人員主要是通信技術等工程類學科,對于經濟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既懂技術又懂管理的復合型人才不足,同時現階段監理從業人員受年齡的影響,老齡人由于通信技術發展較快,新技術、新知識接受較慢等因素,無法適應監理工作,造成經驗累積的不斷缺失,新人員又由于經驗不足,在管理上還較為單薄,阻礙了行業的快速發展。
3.3各界對監理的不信任
現階段許多建設單位對監理并不是很信任,一方面是對監理的作用認識不足,建設單位聘請了監理后,對監理卻不放權,使監理完全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現階段監理行業的整體素質不是很高,部分監理人員在監理工作中少作為、不作為或監理不到位。在這種情況下,建設單位覺得自己出了錢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覺得付出的代價不值,對監理的不信任也更甚。建設單位和社會各界對監理的不信任在某種意義上嚴重制約了監理企業的發展。
四、未來通信監理發展的對策
通信業要快又好的發展,離不開監理的“四控兩管一協調”。為此,在大力加快通信工程建設的同時,也要加快通信監理行業的建設。監理行業的發展需監理企業自身的努力,也離不開通信業的大力支持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政策扶持。
4.1制定完善的規范
因通信工程的高技術、多專業特點,有很多方面難于按現有《規范》執行,通信工程建設監理是近年才剛剛試行的行業,很多建設單位的管理人員對監理的工作內容、權力、義務等模糊不清,遇到工作界面劃分時,容易產生糾紛。這就需要我們監理單位根據現有的規范制定出明確的監理流程,使建設單位很明確的知道監理單位的權利,職責和義務。
4.2正確認識和規范監理行為
國家主管部門應規范監理市場,在監理資質審批上應該抬高準入門檻,防止綜合實力差的小監理企業的產生。在通信工程建設整個市場上,嚴格執行相關審核審批制度,對整個通信工程建設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規范市場。現階段,通信工程建設成明顯的買方市場,施工單位、設備廠家、監理單位以及設計單位在與工程發包方的這場顧客與商家的資本博弈之中,處于明顯的弱勢和被動地位。在監理取費這場價格談判中,建設單位占據了絕對的主導地位,這也是監理取費嚴重偏低的原因之一。
在規范的同時,對現階段的監理行業要大力整頓,清理沒有資質,資質不夠,或者謊報業績,人才和管理嚴重較差的小監理企業。在規范監理市場的前提下,努力利用行業協會建立行業誠信機制,一是建立監理企業的誠信機制,在法律的框架內對企業進行誠信積累和誠信檔案建設,為整個行業提供一個誠信的競爭環境;二是在建立企業誠信機制的同時建立監理行業個人的誠信機制,減少和杜絕不良分子對監理行業的損害。只有建立了良好的行業誠信機制,我們才能為行業的發展節約更多的邊界成本,更可以為行業的發展提供一個良性的行業循環系統。努力建立健全通信建設的各項法律法規。盡快把監理行業引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4.3加強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就必須提高監理服務質量,提高監理服務水平,從而樹立企業品牌,這就需要一批技術過硬的高素質監理隊伍。在今后的一段時間里,應該把培養人才放在重要的位置。
五、總結
通信監理是一個正處在發展階段的產業,已經成為建設管理體制中的一項基本制度,通信業要快又好的發展,離不開監理的“四控兩管一協調”。所以,這一制度的堅持和完善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在政策、制度、措施上予以扶持,也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理解與支持。
參考文獻
[1]謝梅發,我國通信工程監理發展狀況及對策,信息與電腦(理論版),2012年05期
[2]劉輝,通信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咨詢研究,科技創新導報,2010年31期
[3]黃馬生,通信工程建設監理的選擇與激勵研究,科技風,2011年第11期
關鍵詞:公路工程;監理方法;應用
中圖分類號:F540.3 文獻標識碼:A
科學有效地工程監理對于確保公路工程的質量、控制好成本費用及工程進度都有極大地影響。同時,其還能夠實現工程投資效益最大化,更好的規范施工中各單位建設行為。
一、公路工程監理原則
作為公路工程監理而言,其主要是有相應資格監理單位受公路建設方委托,承擔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設方對工程承包方建設行為作監督管理。其中,工程監理企業作為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必須要具有相應的公路建設監理資質、依據有關的公路工程建設文件、法律法規及工程監理、建設合同才能展開工作。實施公路工程監理的原則要首先要體現出服務性。公路工程監理主要任務是控制工程費用、進度及質量,最終應該實現的基本目標是幫助建設單位在工程目標、合同內將工程完成投入使用。這就決定了工程監理過程中的服務內涵。其次,公路工程監理的原則更應體現出科學性。公路工程項目往往存在復雜多變特點,這就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豐富的建設經驗人員的領導組織下組建骨干隊伍,通過不斷完善健全管理制度,用科學的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及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實事求是的展開工作。再次,公路工程監理的原則應該體現出獨立性、公正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要求工程監理企業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監理工作。監理單位需要不斷協調業主和承包方的利益關系,能否公正、獨立性的開展工作將影響到工程質量及三方交易的公平性。
二、監理內容
公路工程依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暫行辦法》、《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等推行全面施工監理,內容涵蓋:工程質量、合同管理、工程進度、工程費用控制及全面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監理等。公路工程監理制度以國際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為基礎,構建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相互影響的管理方法。這種方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適合企業市場運作模式。公路工程監理關鍵是要做出“三個控制、一個管理”。即工程進度控制、工程質量進度、工程費用控制及工程合同的管理。在實際的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進度、質量、資金的管理三個方面相互的影響、相互的制約。如果沒有質量,只講求進度就會造成“豆腐渣”工程;如果只是講求質量而忽略了進度,那么勢必會加大工程成本;如果降低工程成本,帶來的問題也是可想而知的。在這三個因素中,質量是處于核心的位置,工程的進度要在保障質量的前提下進行,工程的資金投入又為質量和進度提供保障。在一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它體現在工程監理的全過程中,是實施公路工程建設的基礎性條件,有了合同就為責權利的分配奠定基礎。
具體的工程監理中,監理人員應該熟練掌握公路工程技術規范,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可以嚴格遵照施工規范要求,從原料采購、施工技術、施工質量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履行監管義務,展示監管權利,保障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管理主要是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全面的和綜合性的管理工作,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將項目的計劃工期控制在事先確定的目標工期范圍之內,在兼顧費用、質量控制目標的同時,努力縮短建設工期。工程的進度情況在合同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工程能否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完工往往會牽涉到甲乙雙方的相關利益,所以對工程進度進行監理首先就要嚴格履行合同所制定的施工日期,按時完成工程進度要求。工程施工進度是由施工單位按照合同要求制定完成,進度計劃的編寫要詳細。但我們知道,計劃往往趕不上變化,特別是工程進度計劃,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擾,比如:施工單位的施工能力、工程現場環境、外界自然環境等。在制定施工進度中首先就需要考慮到這些因素的存在,并能對這些干擾因素進行分析劃分,那些是可以排除的可控因素,那些是不可抗的因素等。對于可控因素,在施工計劃中應盡量找到相應的避免措施;對于不可抗因素,在施工計劃中也應找到相應的補救措施,做好工期的調整。同時,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也應該做好計劃和實際進度的比較,注意把握兩者的差距,能夠做到隨機應變,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進度的再調整工作;交通工程費用的監理。工程資金的投入是實施工程進度、確保工程質量的保障,同時也只有合格的工程才能使各方獲得既定的利益。所以在工程監管中,為了達到工程標準,滿足合同約定就必須進行工程費用監理。
三、監理現狀
我國工程建設監理是從1988年開始,迄今已經有25年。然而從我國交通工程監理現狀看,監理工作還不能對公路施工實施全面的監理,更多傾向于施工監理。一方面是開發業主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另一方面,監理人的業務水平也影響著全面監理工作的發展,他們大多數來自施工工人,對全面監理認識不清。此外,從國家有關監理的法律法規也看出,缺乏應有的全面設計監理的規范指導,這讓其全面監理有依可循艱難。因此,要做好交通工程監理就必須要做好前提的設計工作,在現行的理論依據下,對工程整體流程進行監理分析,這樣不僅決定了項目使用、結構安全,同時也會決定投資效果。
四、監理方法應用
1、現場旁站法
現場旁站就指是在現場監督施工人員的行為是不是規范。道路承包人要修建合格產品,首先就要規范施工人員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比如澆筑混凝土路面施工時,不同的人員即使采用相同的工藝方法也可能出現不同的結果。所以現場旁站是進行工程監理的重要方法。旁站人員一般也由監理工程師或者助理擔任,進行全過程的監理,例如:檢查工程材料、設備是否符合標準;檢查集料級配是否與要求一致;檢查隱藏工程的落實;及時觀察分析影響工程進度隱患,及時總結回報施工方及業主。
2、現場測量法
現場測量是測量監理工程師監督檢查承包商的測量工作。通過測量可以為施工方確定標準基準點、基準線及基準標高,同時對施工方的數據及落實情況進行監理,在各個分項、分部工程中間交工或者完工驗收時進行現場測量檢查,可以作為各項工程測量誤差的成果材料。所以進行現場的勘探測量是實施公路工程監理的基本方法,也是確保公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
3、實驗法
包括標準實驗、驗證實驗、抽樣實驗和驗收試驗等。其中,驗收試驗指的是對施工材料、成品構件進行事先測定,看能否運用于工程。比如檢查材料的合格證書及生產流程;隨機抽查材料的耐性、質量是否符合合同標準要求;定期檢查材料儲存條件,管理情況;標準實驗指的是對各個工程品質實施前期數據采集,包括濕密度實驗、集料級配、結構強度等;抽樣實驗是對各個工程品質做出符合性抽查。包括材料物理性能、土方填筑密度、混凝土強度等檢測項目;驗收試驗是對完工項目的實際品質做出測定的監理試驗方法。一般由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實驗室進行不少于20%到30%的頻率進行抽樣實驗,通過這種方法對整個工程監理進行審查批準;對實驗的開展進行現場督促;對實驗結果的可靠性進行評定。
結論
合理有效地公路工程監理能夠更好的確保工程順利完工。為此,我們需要不斷健全監理體系,更加重視監理全面設計,分析監理內容,促進公路工程優質高效的建設。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實施方案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a complex task, however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ignificant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rf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for the whole project for development plays a vital role. This paper mainly on the analysis of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on the basis of the specific puts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to promote our country'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plan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筑工程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有效的質量監督方案設計工作,保證工期按時完成的同時,確保質量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時刻監督,以期實現縮短工期、節約建筑成本投資。建筑企業要保證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立于不敗之地,進而制定更加有效的質量監管措施是關鍵,在工作中,結合科學理論知識和實際情況,整體提高了施工的質量,為建筑企業節約資金浪費,使經濟效益最大化。
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現狀
要想實施有效的質量監督管理政策,首先要深入研究存在的問題,只有清楚的了解問題,才能深入本質性話題,進而制定有效的解決方案。以下是本人在長期工作實踐中總結的幾點現存問題。
1、質量監督制度不完善:沒有實施建設監理制度,質量監督制度不完善直接導致各種原因產生,把原來工程建設管理由業主和承建單位承擔的體制,將其變為業主、監理單位和承建單位三家共同承擔的管理體制。在傳統質量監督制度中不含有這項原則,對傳統無效的管理制度要摒棄,改革創新有效的管理體制。
2、監理工程師缺乏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對于建筑工程來說十分重要,目前,有些監理師不具備專業知識,在質量檢查中會出現嚴重的失誤,最終導致經濟損失,甚至帶來人身安全危險。比如在汶川地震中,無意中發現山區里有兩座希望小學沒有倒塌,記者追其原因,發現是有一個優秀的監工,并且在建筑施工中,時刻檢查質量。在地震發生時,無一人員傷亡。
3、缺乏技術支持:在建設單位中,缺少專門的人員或者單位提供技術支持以及業務指導。在現場施工中,缺乏對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檢查與控制。導致工作中出現質量問題,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現象時而出現,這都是缺少專業技術支持導致的惡果。
4、企業自檢不完善:企業自檢則是指各參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文件,建立約束本單位對自身的施工行為和產品質量的控制機制。在實際執行任務時,企業沒有自檢,造成施工質量產生,沒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第一關。沒有完善責任制度和保證措施,沒有規范企業自身質量管理技術。
5、沒有確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法律地位:目前,在中國相關建設工程的規章制度建立還不夠完善,對于質量監督機構的法律地位的有效保障是十分必要的,能夠有效保證工程質量,如果出現不合法的現象時,能夠及時加以制止,并為由于自己工作上的疏忽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二、建筑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管
建筑工程實體質量監管是將質量問題放在首要位置的重要途徑,能切實落實好質量檢查工作,為建設工程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同時,保證施工有序的進行,不會因為質量問題拖延竣工日期。這就要求在實際工作中,建立各方責任主體行為監督與實物監督并重的監督機制。在思想觀念上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只有樹立正確思想,才能起到引導作用,在日常工作中,發揮自身的責任。工程實體時常出現這樣那樣的質量缺陷,比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偷工減料、暗箱操作、不負責任等惡劣行為。
質量監督是實物性的監督,如果僅僅有建設單位來監管,會有疏忽,這就要求政府質量監督深入到每個工程項目的每一個環節上,切實落實好每項工作細節。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過程中,很多法制尚不夠健全,所以法制意識普遍淡薄,政府監督實行微觀監督是必要的,有效將質量監督管理落到實體。逐步完善從單一的實物監督向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監督的轉變,將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推向質量責任的第一線,然而不容忽視的是政府質量監督實行宏觀調控勢在必行。
三、建筑工程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方案
1、創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理念
樹立正確意識才能保證質量監督管理的進行,首先應當樹立正確理念,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應當完善其內容,除了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外,應突出全過程、全方位對參與工程建設各個行為主體的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由于建設工程是動態的管理,所以質量管理要實施動態全面性監督,保證在各個環節認真檢查,尤其是細節上的問題。并且同時實施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個部門完成本職工作。
2、監管單位協調能力的完善
由于監管單位多,其質量監督是一項復雜的工作,涉及相關內容比較復雜,很多監管部門不能有效的配合,只顧著自己的責任,不在乎整體效果,對于整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非常不利,影響工程按時竣工,同時,降低了工作效率,直接影響整個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這就要求相關工作人員一定要相輔相成,互相進步,有問題及時的溝通。或者建立一個專門協調機構,此機構主要工作就是協調各個部門質量監管。
3、專業素質培養
工程質量監理不僅要求監理人員能按要求進行質量控制,而且能處理一般
突發性事件,是對專業技術的要求。如混凝土澆搗過程中突然下雨,必須具備專業知識的人員才能實施正確解決方案。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后,企業單位才能調配重要的工作讓其執行。對于工作職業道德培養也是非常關鍵的,這是基本,否則不認真工作,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造成經濟損失,嚴重的造成人員的傷亡,比如地震的突發性,日本的建筑能抗很強的地震,然而中國在汶川地震中損失特別嚴重,和質量監督管理有一定的責任。
4、加大監管的執法力度
以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法律法規為依據,約束日常工作中的不規范行為。本著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合理為目的,對責任主體違法違規的質量行為進行嚴肅的懲治,人性化處罰制度,嚴格執法,對所有違反條規的人要平等處理,否則會助長違法違規行為的滋生蔓延,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一定要杜絕這種惡劣行為的發生。
5、合理確定監督注冊條件。
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的條件有14項,其中計劃批件、規劃批件在招標投標時已進行了審核,但是在施工階段也不能忽視。整個施工過程是一項動態管理的過程,所以無論施工前還是施工中,必須確定合理的監督注冊條件,否則會對工程質量有一定的影響。
總結:
通過本文的論述,使我們清楚的意識到質量監督管理的重要性,對整個工程實施動態監督管理勢在必行,保證監督部門完成本職任務,同時協調性要強。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和教訓,完善專業知識的培養和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精神,開拓創新更好的質量監督措施,保證建筑工程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完成,為快速發展我國建筑工程提供重要保障。
參考文獻:
[1]潤云.淺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8(02).
[2]李欣陽.淺論工程質量監督的巡查功能[J].企業技術開發(下半月),2010(9).
[3]郭漢丁;鄭丕諤.論高校基本建設改革[J].基建優化,2008(09).
[4]徐濟華.淺析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6(05).
[5]陳澤琳.淺析建筑工程全方位質量監督管理[J].科技信息,2009(03).
[6]吳公穩;楊凡.政府投資工程質量監督之管見[J].工程質量,2003(11).
關鍵詞:工程造價咨詢;全過程投資控制;[]動態控制;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applies relevant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the dynamic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the whole process cost consultation servic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cost dynamic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e importance of measures and method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ing; The whole process of investment control; The dynamic control;
中圖分類號:TU72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建設項目投資控制就是在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招投標階段和建設實施階段,把建設項目投資控制在批準的投資限額以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以保證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取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建設項目投資活動,涉及面廣,影響因素多,只有用系統的、全面的、動態的觀點去分析影響因素,對影響因素實施控制,才能達到工程建設投資控制管理的目標,合理的確定投資和有效地控制投資。
投資動態控制的含義
所謂建設項目投資動態控制即要求對建設項目投資進行全面地、系統地、科學地、有效地進行管理,包括改革現行的計價方式,在不同階段進行投資控制,從各個方面和部門進行有效地管理。主要是在投資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建設實施階段以及竣工決算階段,把項目投資的發生控制在批準的投資限額以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以保證項目動態投資管理目標的實現,以求在各個建設項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取得最大的投資效益。其具有的自身特點是:階段性,動態性,全過程性。
建設項目投資動態控制在建設項目管理中占據著核心的地位,主要體現為:它是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的基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或決定建設項目投資的高低。從微觀上講是投資商與承包商確定建設項目投資進行核算的依據;從宏觀上講,它是生產關系的一部分,決定著建筑市場上建設方與施工方這兩個市場主體的利益分配。投資計價管理是國家對基建投資進行宏觀調控的經濟手段之一。在投資策劃、決策階段,建設項目投資的高低,直接影響到項目的效益和可行性。
投資管理作用主要體現為在工程建設中具有節約社會勞動、提高生產效率的作用,是工程計量、計價的依據。同時為協調建筑市場各方在建設項目投資上的分歧,為協調建設各方的經濟利益關系提供了依據,促使各方面正確處理彼此間的經濟關系,有利于完善建設項目投資管理中的信息系統,建筑市場上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和價格波動是信息系統所反映的主要內容,同樣也是計價模式有效運作的基礎和前提。
由此可見,只要做好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工作,在各階段、各環節把投資控制搞好,從而才能提高投資效益,消除投資失控的可能性,達到最終的控制目標。
投資的動態控制原理
造價工程師在施工階段進行投資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計劃投資額作為投資控制的目標值,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定期地進行投資實際值同目標值的比較,通過比較發現并找出實際支出額與投資控制目標值之間的偏差,然后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證投資控制目標的實現。
我們為了要實現投資目標必須對建設項目實施有效的投資控制。所謂控制,就是指行為主體為保證在變化的條件下實現其目標,按照事先擬定的計劃和標準,通過采用各種有效的方法,對被控對象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實際值與計劃值進行對比、檢查、監督、引導和糾正的過程。而所謂投資控制,就是對建設項目建設投入的資金或資源及投入的過程所進行的調節和控制,其目的是充分利用有限的資源,使建設項目建設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投資控制有以下幾個步驟:
比較:按照某種確定方式將投資計劃值與實際值逐項進行比較;
分析:對費用比較的結果進行分析,找出偏差所在及其原因;
預測:根據分析結果,預測可能發生的各種影響因素;
糾偏:根據工程具體情況,采取適當糾偏措施,使超額投資盡可能小;
檢查:對工程進展進行跟蹤、檢查,及時了解工程進展情況和糾偏措施執行情況及效果。
為了有效地控制建設項目投資,必須進行主動控制,其意義不僅在于發現問題和有效地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防止問題的發生。項目投資控制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這是不容質疑的。要實現建設項目投資動態控制,必須既要橫向控制又要縱向控制。
橫向控制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幾項:
組織措施:
明確項目組織結構,明確管理職能分工;
在項目管理班子中落實投資控制的人員、任務和職能分工;
編制本階段投資控制計劃和工作流程圖。
經濟措施:
采用市場競標綜合單價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定、分解控制目標;
動態地比較投資的計劃值和實際值,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投資跟蹤控制。
技術措施:
主要對施工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嚴格審查監督各階段的設計;
深入技術領域研究節約投資的可能。
合同措施:
提供合同結構/承發包模式等專業建議;
參與合同談判;
正確處理可能發生的索賠,并提供依據。
投資偏差的動態控制
投資控制方法必須依據企業現實管理水平為出發點選擇,過高的脫離實際的方法不但起不到投資控制的作用,還會使投資管理迷失方向,甚至增加投資費用。
偏差控制是投資控制的一種管理方法。它是由項目部對各部門班組下達施工任務的時,下達降低投資任務和降低投資的技術組織措施,由各部門各班組同時承擔投資管理的經濟責任。在投資形成過程中,由核算部門、其他部門、班組將實際投資與計劃投資進行對比,發現其差異,并分析可能發生的差異,及時反映到有關管理部門。在進行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糾正偏差的措施,及時反饋到各部門、班組,使其按照決定執行。如此反復,嚴格控制投資偏差的發生。
偏差控制法就是在編制出計劃投資的基礎上,通過采用投資分析方法找出實際投資與計劃投資之間的偏差和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及偏差的變化趨勢,進而采取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利偏差而實現目標投資的一種科學的管理方法。
投資控制中的偏差是指目標偏差,即項目的計劃投資與實際投資之間的差異。它的計算公式如下
目標偏差=實際投資—計劃投資;
施工階段投資控制的目的是盡量減少目標偏差,目標偏差越少,說明控制效果越好。其控制步驟如下:
(l)找偏差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斷地尋找和計算兩種偏差,并以目標偏差為對象進行控制。尋找偏差可用投資對比方法進行。通過施工過程不斷記錄實際發生的投資費用,然后將其與計劃投資進行對比,從而發現目標偏差。
實際投資始終圍繞計劃投資波動,其差值就是投資偏差。高于計劃投資時,就意味著超支;低于計劃投資時,就意味著盈利。
(2)分析偏差產生的原因
我們進行投資計劃時,分析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間接費、質量投資和工期投資在不同時間段的具體表現,在進行投資控制時,必須對應地分析計劃值與實際值的偏差,找出具體是哪種費用引起了投資值的變化,以便尋找具體對策。
參考文獻:
[1] Walker,A.《Proje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Blackwell Science Ltd. Oxford ,2002.
水電機電工程項目技術先進、工藝復雜、牽涉專業較多、專業性強,項目參建方包括設計、制造、監理、施工單位(尤指制造單位)等,少則幾十,多則上百家,分布在全國各省市,甚至國外。面對如此眾多的承包商和分布廣的地域,僅靠傳統的聯絡會、電傳、電話等方式去進行組織協調管理,其難度可想而知。因此,探求新型的項目管理組織形式勢在必行。本文針對水電機電工程項目特點,基于并行工程組織重構思想,并參照虛擬組織特點,提出一種虛擬項目組織形式;并針對該項目組織形式,運用組織決策理論,提出項目組織管理支持系統集成框架,對工程項目組織信息溝通和決策協調提供支持。
一、基于并行工程思想的水電機電項目組織重構
并行工程要求打破部門間的界限,組成跨部門多專業的集成產品開發團隊(Integrated Product Team,IPT)。一般來說,IPT由企業的管理決策者、團隊領導和團隊成員組成。企業管理決策者任命團隊領導。團隊領導具體負責整個工程項目工作。水電機電工程項目中的團隊應包括來自業主、工程設計、生產制造、監理、監造、安裝等各單位或部門的人員,有時還包括供應商和協作廠的代表。總之,只要與機電工程項目整個生命周期有關的,而且對本次機電工程項目開發有影響的人員都需要參加。團隊成員的技能互補,致力于共同的績效目標,并且共同承擔責任。采用這種團隊工作方式能直接面向目標,便于控制和激勵,大大提高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階段人員之間的信息交流與合作,在項目設計階段及早考慮機電工程的可制造性、可裝配性、可維修性等。
并行工程實施的組織方式,按文獻[2]的提法,有基于團隊(team-based)的組織方式和基于計算機(computer-based)的組織方式。團隊是在將產品開發過程分解為一系列的項目后,針對各個項目進行組建的。團隊的成員是在系統地考慮項目的相關部門的前提下,由各相關部門的專業人員組成,團隊一般有一個領導或代表。
團隊根據其存在的目的可劃分為問題解決型、自我管理型和多功能型團隊。其中多功能型團隊是目前最常用的團隊形式,這種類型的團隊由來自同一等級、不同工作領域的員工組成,他們來到一起的目的是完成一項任務。多功能團隊是一種有效的方式,它使組織內(甚至組織間)不同領域員工之間交換信息,激發出新的觀點,解決面臨的問題,協調復雜的項目。
IPT的組成主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團隊的規模要適中(12人以內為宜)。而項目進展的各個階段一般要涉及多個參建方,人數眾多。集成項目團隊一般按照項目階段組成相應的工作團隊,并且需要一個在項目生命周期內負責統一指揮與協調的團隊。這樣,IPT通常具有兩級結構;二是團隊成員的技能應能互相補充;三是團隊成員的角色和責任應明確。
二、水電機電工程虛擬項目組織
(一)現行水電機電工程項目組織結構
項目管理組織是由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咨詢單位和供應商等項目參與者組成的項目行為主體系統。項目管理組織形式及其信息溝通、組織協調效率對項目管理控制的成功具有重要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行了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業主負責制,以調整項目各方的責、權、利關系。但總的來說,目前我國大多數工程項目組織形式仍屬于傳統的縱向層次結構。
(二)虛擬項目組織形式
虛擬組織是在知識經濟、市場全球化和信息通訊技術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出現的一種新型組織模式,最初是由美國里海大學于1991年在《21世紀制造企業的戰略》報告中提出的。關于虛擬組織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越來越受到科研機關和企業的重視,由于在不同背景下,人們理解和闡述的角度難免有些差別,對其內涵與外延還沒有完全一致的認識。但總的來說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地理分布廣、充分利用信息通訊技術、跨越組織邊界、互補核心競爭力、參與方不斷變動、參與者地位平等與資源共享。以下將參照虛擬組織的六大特征對工程虛擬項目組織進行闡述。
三、虛擬項目組織的協調管理
(一)虛擬項目組織的協調管理概述
上面提出的虛擬項目組織是通過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將地理位置不同的各個獨立的項目參與方聯系在一起的組織體系,組織結構相對來說比較松散。虛擬項目組織的參建各方之間的關系從總體上來說是一種合作關系,但是由于虛擬項目組織的參建方的多元性、地理位置上相對的分散性和組織上的非永久性,使得項目組織內參建各方之間沖突在所難免,協調管理較為困難。虛擬項目組織存在著多種沖突,參建各方之間的沖突是一種合作中的沖突。
所謂沖突,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作用的個體,彼此之間在某種程度上存在不相容的行為或目標”。而一般來說,合作是有關雙方為了實現各自目標,在充分認識到目標之間的差異的基礎上,“異中求同”進行廣泛的、全面的協作。通過協調管理手段,達到一種由沖突向合作轉化的過程,理順項目參建各方之間的相互關系,是關系到項目目標能夠實現的關鍵性問題。
(二)項目協調
工程項目實施周期長,只有處理好項目內外的大量復雜關系,才能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因此,工程項目協調管理對項目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包括: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提高項目組織的運轉效率;打開項目實施道路上的綠燈。
項目協調的內容包括人際關系的協調;組織關系的協調;供求關系的協調;配合關系的協調等。
用于協調的方法、手段是隨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化的。近年來,信息技術的巨大變革使協調手段產生了飛速的發展。網絡技術的發展使異地的實時協商成為可能。決策支持系統(DSS)的發展又為協調人員獲得滿意的協調結果提供了方法上的支持。項目的協調技術主要包括:激勵、交際、批評、會議與會談、面對面交談、書面交談、報表計劃與報告技術等。
(三)虛擬項目組織的協調管理機制
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虛擬項目組織的協調管理機制是十分重要的,不僅可以使虛擬項目組織的協調活動更加規范化、制度化,而且還提高了整個項目的工作效率和敏捷度,降低了多功能小組的工作量。虛擬項目組織的協調管理機制主要包括目標機制、信任機制、群體協商機制等。
1.目標機制。目標不僅是一個組織的基本特征,還表明一個組織存在的意義。虛擬項目組織的目標體系與項目的目標體系是一致的。
2.信任機制。對于一個成功的項目組織,其參建各方的相互協調、相互合作離不開彼此之間的信任。通過強化虛擬項目組織各建方的相互信任,使各方協調一致。
3.群體協商機制。群體協商是指群體中的各個成員通過協商的方法來解決群體中的沖突,達到決策的目的。虛擬組織中的多功能協調小組就是一種任務型群體,這與并行工程中的多學科、多功能團隊是高度一致的。
四、結 語
本文在分析了傳統水電機電工程項目組織模式和信息溝通方式不足的基礎上,提出了基于知識共享和決策協調的機電工程項目組織重構,組織重構能有效解決目前水電建設行業實行招投標體制后,形成的業主、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因各自利益主體與行政關系隸屬不同的矛盾,組成以項目為主線的,多功能,跨單位、跨部門的IPT,通過IPT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協調,及時解決項目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和困難,避免相互推諉和扯皮,造成不必要的工期延誤。
參考文獻:
[1]熊光楞.并行工程的理論與實踐.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5.
[2]譚躍進、戴紹利、韓亞欣.并行工程:一種新的系統工程的組織管理模式.系統工程.15(1):4~8.1997-1.
[3]顏福林、王曉東.二灘工程工程師進度控制和協調的典型案例分析.水力發電.24(7):18~21.1998-7.
[4]盧勇.大型工程建設的信息溝通與虛擬組織環境.基建優化.20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