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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的金融業也呈現出與日俱進的發展態勢,隨之而來的金融業投資風險及管理措施也成為十分突出的問題。在金融業中,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不斷拓展自身的投資業務,其所面臨的投資風險也逐漸增大。本文通過敘述商業銀行投資業務風險的現狀,來分析產生投資業務風險的原因,并提出如何降低可控制的投資業務風險的管理措施和策略。
關鍵詞 商業銀行 投資業務 風險 管理措施
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比例不斷加大,在投資的過程中,風險是不可避免的。在項目投資時,商業銀行必須要考慮如何進行風險管理,這能決定一個項目投資的成功或失敗。為了使決策能更準確和科學,商業銀行應該使用更為全面和專業的風險管理措施。本文通過分析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幾種常見風險以及商業銀行現有投資業務中所面臨的風險現狀,提出合理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以利于商業銀行實現其利潤最大化,增大其經濟收益。
一、商業銀行投資業務中的幾種風險
1. 投資中的信用風險
這種風險是因為債券的發行人不能按時歸還本金和支付應付的利息,導致商業銀行的項目投資收益出現變動或者出現一些資金上的損失。
2. 投資中存在著利率、匯率的投資風險
這種風險是由匯率和利率的不定期變動而引起的收益率變動所造成的資金損失。在債券市場中,利率的影響要遠遠大于匯率的影響。
3. 投資中所產生的流動性風險
債券之所以會產生流動性的變化是由于市場的經營管理狀況發生了變化。那么商業銀行在開展投資業務時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4. 投資中的其他風險
包括商業銀行內部的操作風險,比如內部系統、人力、技術等產生的風險。還包括可能會出現的通貨膨脹所導致的貨幣價值變動而產生的風險。此外,還有由于法律規章制度的不健全所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商業銀行投資業務風險的現狀
1. 不斷增大的機會成本中產生的投資風險
我們知道,商業銀行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在這種目標的驅使下,使得商業銀行不斷地開發投資業務,使得其機會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大大增加。并且,現在很多商業銀行會投資權益類產品,這無形中也會加大商業銀行投資過程中的市場風險,使得商業銀行的機會成本投資風險更大程度的加劇。
2. 投資過程中的出現資金鏈條的斷檔所產生的投資風險
商業銀行有其自己固定的資金鏈條,具體為商業銀行對擬投資的資金進行相應的規劃運營,然后進行資金的投資,最后是這部分投資的資金產生的增值價值回流,這樣一個良性的循環使得商業銀行始終處在盈利的狀態下。如果這條資金鏈發生斷檔的話,不但不會盈利,甚至連本金也無法收回。
大部分商業銀行基本上不會出現資金鏈斷檔,但是其投資也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因為其并未充分利用資金。這其實就是商業銀行自身管理資金不當。而且現在大部分商業銀行都沒有或者很少有專業的資金管理人員,以及投資方面的人才。
三、商業銀行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措施
1. 設定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防控機制
設定和建立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風險防控機制是十分必要的,機制的設立能夠更好的規范商業銀行開展投資業務。這樣的防控機制就是要對投資的風險有一個警示的作用,將投資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不要讓投資的風險蔓延擴大。投資業務的風險防控機制應該同時設定定量和定性的指標。其中,定量指標應該包括:資金及資本的充足度,還有文中所提到的信用風險,以及市場、經營還有流動性風險等幾種指標。而定性的指標應包含比如管理層的評價,經營環境評估等。完善這種防控機制,并把這種防控機制應用到商業銀行的各項財務和投資活動中,從而降低風險。如果發現風險,可以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處理。
2. 商業銀行內部的管理制度完善
大部分商業銀行都存在著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內部業務人員分工不明確,而投資項目的責任人又具有較大的主觀性。所以商業銀行一定要考慮到決策的風險,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內部操作流程。同時,決策風險要實施責任制,當然,投資風險決策所獲得的利潤也要責任化,這樣既公平,又可以促進業務人員的自我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風險。
3. 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來管理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風險
現代化,顧名思義,就是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進行管理商業銀行的投資項目風險,比如可以利用一些風險測試系統,同時還可以利用計算機建立一個風險數據庫,總結風險投資的經驗,進而減少項目投資的風險,增大投資項目的收益。
4. 設立專門的投資項目管理部門
在投資過程中,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設立專門的投資項目管理部門來提高投資業務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引進一些高素質的相關人才,這樣的投資不會那么盲目和沒有方向性,會使投資的準確性更高,也會加大商業銀行的整體收益。
總結:國內商業銀行的發展是我國經濟發展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為了獲得更多利潤,商業銀行不斷深化自身的投資業務,商業銀行投資業務項目風險管理的問題隨之而來,比如其機會成本增大的投資風險,還有可能由于資金鏈斷裂造成的投資風險,這些都影響著商業銀行的投資收益。本文提出了一些可行的策略可以減少和降低這些投資風險,比如可以設定商業銀行投資風險的防控機制,再者就是完善商業銀行內部的管理制度,然后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來管理銀行投資風險,還可以設立專門的投資項目管理部門,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管理策略。在這些策略的幫助下,商業銀行的投資項目風險定會大大降低,并且其投資收益也一定會有很大程度的增加。
參考文獻:
[1]史洪靜,張恩榮,司靜波.商業銀行投資業務項目風險管理對策研究.北方經貿.2009(4).
【關鍵詞】商業銀行 債券投資 管理策略
一、引言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不斷完善,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和改善資產結構的主要工具,債券投資收益也成為銀行重要收入來源。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有利于商業銀行減少經營風險,有利于增加銀行資產流動性,從而保證銀行利潤目標能夠順利實現,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但是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現階段還存在諸多風險,文章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存在的風險提出相應管理策略,以提高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效益,促進我國經濟發展。
二、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管理現狀
(一)債券投資業務量逐年增多,占總資產投資比逐年增重
早在1997年,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資產占銀行總資產比重不超過5%,直到2007年末,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資產就已占銀行總資產比重的20%以上,我國的工商銀行更是達到35.78%(由工商銀行2007年報數據整理而得),同時,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量不斷增多,銀行在債券市場控制力也明顯增強,截至2007年底,我國商業銀行持有債券市場67.6%(8.33萬億)的存量,這足以說明商業銀行在債券市場上的地位舉足輕重,是市場資金的主要提供者[1]。
(二)銀行受政策、市場和自身特點等因素影響,加深債券投資力度
我國商業銀行受到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控,加深債券投資力度,債券投資已成為銀行配置資產的重要渠道,同時促進銀行流動性資產的配置。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債券市場在深度與廣度上發展,使債券市場參與量迅速增加以及類型多元化,同時銀行可以更自由的調整資產結構,從而提高交易率以及資產管理的靈活性。由于我國商業銀行采用分業經營管理制度,從而使債券成為除信貸投資外另一種重要資產配置方式,而銀行債券投資業務經營成本低,債券投資業務操作可控性強,也不用營業網點的支持,投資整體利息收益較平穩,因此,避免小銀行市場競爭力不強的弱點,同時合理配置債券期限結構滿足資產流動性需求。
三、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降低銀行經營風險
我國中央銀行依據國際《巴塞爾協議》監督標準,將資產負債表上不同種類資產和表外項目產生所有風險與資本相聯系,以評估銀行資產應當具有的規模,若要確定各類資產風險含量,在移除資產的情況下根據資產風險權數即可得知[2]。我國中央銀行限定所有商業銀行全部風險資產必須在總資產比重60%以內,由于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較差,風險大,并且不容易改變,而我國商業銀行可以進行債券投資,購買安全性與流動性高的債券以調控信貸資產風險,從而降低銀行經營風險。
(二)有助于銀行資產流動
銀行資產流動性良好標志銀行經營活動正常穩健,保持資產的流動性是我國商業銀行業務經營重要原則[3]。銀行流動性資產包括銀行庫存現金、銀行間拆出、可轉動大額存單以及債券投資,而債券投資中短期國庫券以及中長期債券的資金流動性強。銀行為滿足儲戶提存和社會需求就必須隨時保持資金流動性,而通常銀行貸款并不能滿足資金流動需求,此時,銀行將庫存資金為一級儲備,短期債券投資作為二級儲備,若銀行面臨大批提款和資金需求,先動用庫存資金,再動用短期債券以滿足社會大批資金需求。有利于銀行利潤目標實現。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獲取收益。銀行需要資金運用獲取收益以填補銀行吸收存款和對外借款業務籌集的資金,若銀行貸款需求旺盛、貸款收益高而風險低,銀行通過貸款獲取收益,若銀行貸款的下降、貸款風險大以及銀行競爭激烈,資金閑置在銀行不能獲取收益,銀行就需要利用資金投資債券,以債券票面利息、市場利率下跌或債券價格上升增值銀行資產,最終使銀行收益最大化。
四、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存在的風險
(一)債券投資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沒有健全完整債券投資制度,債券業務沒有制定具體細則和業務流程;債券管理沒有制定重大市場風險應急備案和違規責任懲處制度;債券業務管理沒有規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風險測試,也沒有專門風險管理部門對債券投資業務風險分析和控制;投資決策沒有以債券種類、價格、期限以及市場利率等基礎因素為綜合評定決策機制,導致債券業務操作不規范并加大風險;此外,部分小銀行對賬業務操作流程沒有細化,對賬責任人不明確,也未按照會計核算管理基本要求每日核實賬目,而資金中心與托管機構按面值對賬而沒有對賬單。
(二)債券投資風險管理水平不足
我國部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不足,銀行受人力不足、專業水平有限以及工作不專職等情況影響,風險管理部門實際監控債券風險未能實現風險由定性轉為定量分析,也沒有制定市場風險資本分配機制以及制定出重大市場風險應急備案,從而降低風險監控效果;另外,很多銀行在債券業務交易上沒有制定交易性業務頻繁止損制度,也沒有根據業務總量、債券種類、期限等基礎因素制定損失補償機制;此外,銀行間債券市場風險審計空白。
(三)債券投資內部監督機制力度不強
我國部分銀行崗位設置交叉,前后臺未能按要求嚴格分離,存在混崗操作現象;部分銀行風險不重視風險控制,沒有按銀監會《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指引》要求設立專門債券投資交易賬戶;部分銀行資金中心沒有U盾、密碼檢查登記簿和印章使用登記簿,導致印章使用情況不明確、密碼更換無記錄等操作不規范現象;部分銀行短期逐利性較強,頻繁進行債券買賣,推高債券利率,增加債券收益率,以獲取價差收益;債券業務風險管理邊緣化,未擬定相關風險約束指標和風險審計報告以及制定債券業務全面檢查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
五、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業務風險管理策略
(一)采取利率交換的方式防范風險
利率交換就是兩個主體將與名義本金相等的債券和票據定期交換,較為常見的利率交換是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風險交換,商業銀行以浮動利率作為固定利率就可以使市場利率風險得到避免[4]。利率交換能夠有效的解決基差風險和利率交換風險,通常被作為商業銀行防范常年利率風險的重要途徑。
(二)采用債券組合期限管理防范風險
銀行資產負債管理要遵循資產總量平衡和結構對應原則。我國商業銀行要從市場流動性風險、自身風險承受力和資金來源期限等方面確定資金使用期限,而債券投資在銀行總資產比重中不斷加重使得銀行要根據自身負債結構確定債券組合期限。隨著原有投資賬戶和交易賬戶的相互轉換制度將被禁止,商業銀行更需要謹慎并按照市場變化情況以合理配置債券投資組合結構,進而降低債券投資業務風險。
(三)信用風險合理化管理
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雖小,然而隨著銀行次級債與企業短期債不斷發展,債券品種不斷增多,債券信用管理顯得十分重要。商業銀行通過制定動態信息傳遞機制以防范債券主體風險,同時收集并分析企業披露信息,創建好內部信息構架和制定專遞機制以加強債券內部信用評估機制,此外,根據不同信用等級進行不同限額管理。商業銀行間通過授信額度相互共用以防范個體客戶風險,同時,制定債券信用評估制度以控制債券業務的信用風險。
(四)市場預測能力的提升
商業銀行利率和流動性風險主要原因是政策變動,商業銀行金融工具的估值會根據市場利率變化而改變,與此同時,商業銀行收益能力與財務方面也會受影響,因此,商業銀行必須依照政策的改變敏銳洞察市場環境和宏觀經濟情況,從而有效防范商業銀行利率和流動風險。
六、結束語
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正不斷發展,債券的品種也不斷完善。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越來越高,銀行債券投資的意愿也不斷增加,銀行債券投資有利于有利于商業銀行減少經營風險,有利于增加銀行資產流動性,實現銀行利潤目標的順利完成,對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我國商業銀行現階段債券投資管理制度尚不完善,還存在著諸多的風險,商業銀行需要制定有效的有效的銀行債券投資管理策略以防范風險,從而使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更加安全可靠,實現銀行收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趙用學,索理.我國商業銀行債券投資分析[J].中國商界(下半月),2009,02(02):69-70.
摘要:在銀監會對理財產品的監管日趨嚴格的背景下,理財產品的會計核算方法十分重要,本文對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會計核算流程及其風險管理進行了具體解析,為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核算提供了參考。
關鍵詞:理財產品 會計核算 風險管理
隨著銀監會對理財產品的監管日趨嚴格,以及新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理財產品的會計核算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不僅自營業務需要規范的會計核算與風險管理,理財產品也同樣需要,應將理財產品的交易對手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以量化的形式反映進理財產品會計報表和監管報表,以達到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內在要求。
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
理財產品按收益特征可分為:保證收益類、保本浮動收益類和非保本浮動收益類。以下,本文將對前兩種產品的會計核算進行賬務分析。
(一)業務負債
向居民或企業募集的保證收益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資金,在“業務負債科目”內核算,包括以下5項:
1. 業務負債—募集資金本金
本科目用來核算商業銀行向客戶售出的理財產品本金,屬資產負債共同類,發售時募集資金增加反映在貸方,到期后居民前來兌付本金時反映在借方,所有客戶兌付完畢后余額為零。
2. 業務負債—募集資金應付利息
本科目用來核算商業銀行向客戶售出理財產品后按約定的預期收益率每月計提的應付利息,貸方反映按月計提的應付利息,借方反映到期實際支付時沖銷的利息,余額在貸方,所有客戶兌付完畢后余額為零。
3. 業務負債—募集資金利息調整
本科目反映商業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是平價募集資金還是溢折價募集資金,溢折價的部分需要按實際利率法進行溢折價攤銷。
4. 業務負債—募集資金公允價值變動
本科目反映商業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在存續期內所遇到的理財產品發行市場的同品種剩余期限市場收益率的變化所對應的資金價格變化。
5. 業務負債—理財產品委托客戶的收益
本科目核算應屬于客戶按約定的預期收益率應收到的利息,貸方反映應付居民的利息,借方反映計提出來的應付利息,貸方反映沖銷的收益。
(二)業務資產
商業銀行使用募集資金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購買債券或逆回購,形成業務資產,在“業務資產”科目內核算,包括5項。
1.業務資產—理財產品面值
本科目反映商業銀行使用理財產品所募集資金購入債券面值,本科目屬資產負債共同類,購入時反映在借方,到期或賣出時反映在貸方,代購債券售出或到期后余額為零。
2.業務資產—理財產品利息調整
本科目反映商業銀行使用理財產品所募集資金購入債券溢、折價,本科目屬資產負債共同類,借方反映購入的溢價和折價攤銷,貸方反映購入的折價和溢價攤銷,債券售出或到期后余額為零。
3.業務資產—理財產品公允價值變動
本科目反映商業銀行使用理財產品所募集資金購入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債券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業務資產”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業務資產—理財產品應收利息
本科目反映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持債券的應收利息,借方反映購入債券的應收利息和按月計提的應收利息,貸方反映收到利息或賣出時銷賬的應收利息。
5.業務資產—理財產品已實現未結算損益
本科目核算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應收利息和應付利息的差額,本科目余額反映商業銀行發售某期理財產品的真實損益,年度終了將本科目余額結轉為“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再將“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結轉為“本年利潤”。
(三)損益類科目
損益類科目包括3項:
1.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理財產品;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業務資產;
3.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業務負債。
(四)表外科目
開出理財產品收款憑證本金。
對理財產品的風險管理
(一)自營業務與理財業務從托管賬戶、結算賬戶徹底分開
商業銀行必須做到自營業務與理財業務相分離、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相分離、對公理財產品與對私理財產品相分離,做到分賬經營、分類管理、分人管理,強化風險防控。中央國債結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應將商業銀行的自營業務托管債券與理財業務托管債券的賬戶徹底分開,從賬戶管理上設置防火墻,使托管賬戶、資金結算賬戶嚴格分離。自營與理財業務發生交易時應有后臺結算交割單作為結算單據,而不是商業銀行自制的債券買賣成交單作為結算單據,當自營與理財的托管賬戶、銀行結算賬戶完全分開后,理財產品買賣債券都從后臺實現,實行券款對付交割分別有相應的指定賬戶時,才能有效杜絕自營與理財的利益輸送及產生風險。
商業銀行的理財業務應單獨開立資金結算賬戶,應在核心業務系統中建立理財產品單獨的一級科目、二級科目的日計表、月計表、季報、半年報、年報,還有理財產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募集資金和持債的期限結構表、單獨的托管賬戶的券種余額表等風險管理的報表,應歸檔保存,居民或企業有權利查詢理財產品的投資情況,因此須做到完整、準確地記錄該項業務。
(二)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應對流動性及其風險開展相應的壓力測試,應定期組織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計算流動性比例及流動性期限缺口,對其管理應比照自營業務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指標,理財產品的投資運作須符合本行的流動性管理的總體要求,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資產占比,嚴格匡算產品現金流,確保產品流動性。理財產品的投資運作應做好資產負債調節,控制資產池與產品的期限錯配比例,確保產品發售與交易投資間的平衡運作。
商業銀行將發行多款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匯集起來,如7天、14天、21天、1個月的理財產品的滾動發行,整合所有資源對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和投資,賺取期限溢價,并通過理財產品的循環發行來保證資金的穩定性。這一模式的益處首先在于理財產品豐富,容易滿足不同期限的多層次客戶需求;其次期限結構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回購業務、債券業務兩項相適配,大集中形成大資金容易形成規模效應。但這一模式的風險在于短期風險被不斷延后,一旦資金鏈斷裂,將造成嚴重的流動性危機,當某一期限的產品購買量少或兌付量大、某個期限的缺口難以滿足時,易引發流動性風險,尤其是中小金融機構的資金往往來源于一級資金批發商,一旦市場資金收緊,一級資金批發商不出錢時易導致資金鏈斷裂。而且募集資金無法與投資標的一一對應,導致商業銀行和客戶都難以理性估算
投資成本與風險參數。
(三)市場風險管理
理財產品應該按照公允價值做好對理財資金投資債券資產的客觀估值及驗證,對于理財產品所購買的資產(債券)可以按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凈價估值作為凈價公允價值來進行風險計量,進行浮動盈虧的管理,有利于防止未來的風險,當市場行情不好等原因無法達到預期收益率或本金受損時,提前公告預警。在本會計核算流程中將理財產品的公允價值計量納入會計核算體系當中,理財產品會計計量市場風險的核算方法應與自營業務達到同等水平。
對理財產品所持債券可以按照中央結算公司提供的十八項風險管理指標,限額評估其合理性,應對久期、凸性、基點價值、var值、資產負債久期錯配比例、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指標進行計量,采用銀監會新資本管理辦法下的監管報表體系及這十八項風險管理指標,對一般市場情況下資產池承受的風險,及極端不利情況對其造成的潛在損失進行估算,充分揭示資產池運作過程中面臨的潛在風險。
利率風險主要源自于理財產品的資產、負債的重新定價期限錯配及市場利率變動,也產生于央行利率政策的調整,應利用缺口分析理論或模型,對理財產品的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重新定價期限缺口實施定期監控,主動調整付息負債與生息資產的對應關系,精細化管理理財產品,實現風險可控下的理財產品安全化。
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若募集資金和債券投資收回發生變動,則客戶面臨承擔理財資金配置存款和投資配置債券的機會成本風險,應注意在產品設計時,募集資金的期限盡量與所持債券的期限相匹配,不建議為追求高收益率而持有期限較長的債券或高風險產業債券,使理財產品看起來利潤較高,但一旦理財產品到期,較長期限的債券需要自營業務買回,這時容易產生納入自營業務的債券的公允價值變動為負數的結果(如果市場處于下跌狀態),可能會產生商業銀行自身的流動性風險和資產質量、利潤的損失,通過銷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所購買該類債券還可能最終流向高風險產業,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資產質量風險。
“業務負債—募集資金本金”的性質為向居民募集的資金,形成一項資金來源,相當于一種“突破利率管制”的存款業務,故應計算在繳存存款準備金的范圍,按一定比例向央行繳納,會形成一部分商業銀行的資金占用,可用于購買債券資產的資金大約為總發行額的80%-90%,在計算資金成本時應加以考慮,在理財產品收益率設計時應予考慮,折算后計算實際收益率。
關鍵詞:金融系統;債券投資;利率風險
一、中小銀行債券投資業務基本情況
自2013年“錢荒”事件以來,中國央行持續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尤其2015年面對股市暴跌,央行連續出臺降準、降息政策,債券市場收益率得到較大幅度下降,造就了2014—2016年的債券牛市。伴隨債券牛市行情,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的債券投資業務取得了巨大發展。2014—2018年,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債券托管余額年均復合增速達到41%,尤其是在2015—2016年,伴隨利率快速下行和同業業務的迅猛發展,眾多農商行進入債券市場,債券托管量的年增速均在50%以上。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債券托管余額合計達5.96萬億元,占中債登及上清所合計債券托管量的6.82%。
二、中小銀行債券利率風險計量存在的問題
(一)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資產、負債的重新定價是利率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在其他因素不變的基礎上,銀行由于表外業務利率、資產、負債、期限不同,或者因貨幣政策因素以及標準化資產二級市場波動原因導致資產、負債利率發生變動,導致的凈利息收入和經濟價值隨市場利率波動而減少的風險。利率敏感性缺口測算利率風險最為原始的方法。當一段時間內到期資產大于到期負債,資產超過負債的部分,即為資產敏感性缺口,此時到期資產釋放出來的資金有了重新配置資產的需求,而市場利率決定了配置資產所能帶來的未來收入,此時的利率上升或是下降都將對資產收益造成影響。同樣,如果一段時間到期負債大于資產,則形成了負債敏感型缺口,要重新從市場融入資金以保障資產的穩定,市場利率的變化將造成負債端成本的變化,引起凈利潤的變化。如果一段時間資產和負債到期規模相當,為利率敏感性中性,資產配置收益與負債成本相當,對凈資產影響不大。
(二)管理機制不嚴格
在流動性適當寬松的情況下,銀行間市場資金價格處于較低水平,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為了增加收益會選擇增加杠桿倍數來配置債券資產,債券利率大概率會逐步下行并維持較低水平,如“錢荒”之后的2015年、2016年我國執行寬松的貨幣政策,造就了自2014—2016年底的債券牛市;2018年、2019年,在穩健寬松的貨幣政策下,債券收益率同樣大幅下行,債市仍然是金融機構資產配置的“寵兒”,給予債券持有者帶來較大收益;而在銀行間市場流動性緊張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未來維護自身流動性,被迫壓降杠桿,拋售資產,債券利率隨即會出現明顯上升。2013年和2014年“錢荒”事件,以及2016年末和2017年金融強監管、去杠桿階段,債券收益率均在短期出現了較大幅度上升,對于債券投資者而言,持倉面臨較大損失。因此我國的債券持有結構注定了銀行間拆借市場Shibor對于債券利率的影響最為顯著。并且從實證結果可以看出Shibor對國債利率的風險影響是正向的和理論分析是一直的。黃金和債券一樣是避險資產,黃金價格主要受供需關系、國際局勢、美元指數等因素影響,黃金價格和債券價格更多的受國際局勢突變、美元指數變動影響,作為避險資產,二者在收到不穩定因素影響時,變化趨勢趨于相同。股市和債券市場通常會顯現出“蹺蹺板”效應,市場資金就像流動的水一樣,而股市和債市作為吸收投資資金的兩個“蓄水池”,水是流動的,投資者的錢也是一樣,一般而言,投資者為了追求投資收益會將資金配置成各項資產,在股市不好的時候,投資者會將錢從股市抽出并流入債市或者商品市場,當預計債市不好的時候會將錢抽出來流入股市或者商品市場,因此,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通常會表現出“蹺蹺板”效應。
三、目前中小銀行債券投資業務市場風險控制的主要方法
(一)確立債券投資風險偏好及策略
在每年年初中小銀行根據年度戰略目標和經營計劃,結合監管要求和資本目標,確定年度風險偏好,風險偏好的不同采取的投資策略也不同,承擔的風險也不同。風險偏好高的銀行,債券投資上主要以交易為目的,通過對債券利率趨勢的預判,大規模進行債券買賣交易,以賺取債券交易差價,快速收取價差收益,此種策略對交易者的預判能力要求較高,方向看對的情況下收益頗豐,一旦方向看反,損失也會較大,屬于風險性較高的交易策略??紤]到安全性,盈利能力和流動性的統一性,中小型銀行的風險偏好總體上是穩健的。風險偏好低的銀行,在債券投資方面一般把債券投資作為固定收益資產看待,一般情況下不以交易為目的,在債券利率較高的情況下買入債券,然后放在持有至到期賬戶,賺取持有期利息收入,不在二級市場交易,不關心購入后的債券利率變化情況。此種策略風險性最低,但是在考慮機會成本的情況下,在債券利率較低情況下配置債券,會出現較大浮虧情況。投資業務策略和戰略規劃是在歷年發展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國內外經濟政治形勢和監管環境的基礎上制定的,在一定期限內應保持穩定,但出現國際金融形勢發展變化、國家重大經濟決策出現調整、經濟目標轉變、貨幣政策轉向、監管出現重大變革、本行經營出現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戰略規劃也必須隨著調整,避免造成偏離風險偏好的狀況出現。此外,為了更好地防范利率市場風險,有效減少機會成本損失,降低資金時間成本損失,更加合理地進行期限錯配、調整久期結構,中小銀行必須規范交易賬戶與銀行賬戶的劃分,將以交易目的投資的資產放在交易賬戶中,一般將短期交易目的資產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中,中長期波段交易的資產放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中,以獲取利息收入為目的的債券資產放入持有至到期資產科目中,債券投資策略可體現在債券賬戶的分配上。
(二)建立中小銀行債券投資監督機制
相對于資產規模小,業務發展處于初步階段的中小銀行而言,國有大行以及全國股份制銀行持有幾千億規模的債券資產,股份制行有著完善的分析計量系統,擁有龐大的技術團隊支持,所以中小銀行可以學習、借鑒、開發或是直接引入相關債券利率風險計量預警系統,并在系統中引入各類利率風險計量模型,021/09期能夠每日對債券持倉的利率風險情況進行計量分析,并可實現對利率風險情況的預警,以此達到更好的防范債券利率風險的目的。為了更好地落實風險偏好,實現年度發展目標,本行將風險偏好指標詳細分解成各項主要風險的限額管理指標,以便相關業務條線和風險歸口管理部門能夠及時防控風險。各項指標的限額值均是根據風險偏好的預警值測算得出,當相關指標限額被突破時,可能出現偏離風險偏好的情形。銀行業務發展和戰略規劃是在歷年發展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監管環境的基礎上制定的,在一定期限內應保持穩定,但出現國際金融形勢發展變化、國家重大經濟決策出現調整、經濟目標轉變、貨幣政策轉向、監管出現重大變革、本行經營出現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戰略規劃也必須隨著調整,因此會造成偏離風險偏好的狀況出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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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理財產品 定價 調查分析
隨著金融市場不斷深化,采取市場化定價策略的銀行理財業務獲得長足發展,從而成為銀行適應利率市場化、提高定價能力的戰略步驟。為了解銀行應對利率市場化的定價能力,我們對理財產品定價機制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顯示:在存款利率管制條件下,理財產品作為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渠道讓銀行、儲戶雙方受益。理財產品鍛煉了銀行應對利率市場化的風險定價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成為銀行經營轉型的主要方式和重要推手。
一、銀行發行理財產品獲益情況
隨著理財產品發行規模的快速增長,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對銀行利潤的貢獻度不斷加大。2005年我國銀行發行理財產品598款,發行規模僅為2000億元。到2012年我國銀行共發行理財產品2.8萬多款,發行規模超過24萬億元。理財產品托管業務收入和銷售管理費是發行銀行獲得的主要中間業務收入,約為銷售規模的0.3%。若管理運作較好,實際投資收益率與產品預期收益率之間的超額收益作為銀行投資管理費入賬。2012年,中國銀行、農業銀行托管和其他受托業務手續費增速分別達到31.06%和49.22%。
二、理財產品的資產配置與定價機制
目前,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為擬投資標的收益率扣除銷售管理費率、產品托管費率以及投資管理費率的差額。即:
預期收益率=資產投資收益率-理財銷售管理費-托管費率-其他相關費用
據商業銀行反映,保本型、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在定價機制上沒有根本的區別,而與配置資產的關系更為密切。在資產配置上,一般分為資產池配置和單一資產配置,單一資產配置包括債券型資產配置和掛鉤資產配置。因而,其定價模式大致有三種:
資產池配置型理財產品定價機制。在理財產品發展初期,部分銀行從自營業務中分撥出部分優質資產,作為發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部分銀行滾動發售多期理財產品,以短期理財購置長期資產,逐步滾動形成資產池。經過長期積累,品種多樣,池中資產的質量相對優良,對支持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具有較高保障,因而其定價機制較為靈活。在通常情況下,這類理財產品的定價以體現本行的同業競爭能力為目標,綜合考慮區域市場情況、流動性狀況、資產可得性因素、理財產品風險等級諸因素后,確定具有較高競爭力的預期收益率。
債券資產配置型理財產品定價機制。單一資產配置型理財產品投資方式主要包括債券型理財產品和結構性理財產品,其定價機制也有所差別。債券型理財產品投資方向主要為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交易的國債、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各類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如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可轉債(含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銀行存款(含通知存款、協議存款)、大額可轉讓存單、短期債券逆回購等,具有較明確的收益區間。這類理財產品定價關注的主要因素為:一是擬配置資產近期收益水平。銀行在分析資金形勢、利率走勢的基礎上,強化對整體投資品種和投資策略方式的管理,掌握較為準確的資產端收益區間。二是基準期限理財產品收益水平。根據存量理財產品的期限分布特征和久期,確定理財產品的基準期限。比如3個月期限的理財產品占比較大,且久期也在3個月左右,則其收益率可確定為基準期限預期收益水平。三是根據基準期限理財收益水平,參考其他銀行情況,確定不同期限產品的預期收益率。
結構性理財產品定價機制。結構性理財產品主要包括利率掛鉤理財、匯率掛鉤理財,股票掛鉤理財、大宗商品掛鉤理財等,掛鉤資產多種多樣,其特征是配置資產價格波動大,沒有明確的最終收益率,銀行通過金融衍生工具操作平衡風險與收益。為說明其定價機制,僅以最簡單的內含歐式看漲期權的保本理財產品為例,其他類型理財產品無外乎在掛鉤金融資產的基礎上,進行多重期權保值或套期,核心定價機制基本相同。在操作上,這種理財產品被分解為零息債券與歐式期權兩部分。期初以Ne-rt價格購買掛鉤資產,以c=e-qTSN(d1)-e-rTXN(d2)價格購買歐式看漲期權,從而組成理財產品的掛鉤資產價值。在到期日可收回金額為其中:R(到期回收金額),N(發行面值),b(參與率),St(期末價格),S0(期初價格),S(股價),X(敲定價格),T(期限),r(無風險利率),q(股息),σ(股價波動率),N(*)(累計標準正態分布)。
其定價機制為:當理財計劃終止時,如果掛鉤資產的期末價格高于約定價格,則產生正理財收益率;如果期末價格小于約定價格,則理財收益率為零。約定價格在掛鉤資產期初價格的基礎上,包含期權費、手續費及銀行合理收益。
此外,商業銀行正在逐步創新出與信貸資產掛鉤的理財產品,投資收益率等同于貸款定價。比如交易所投資理財產品,它是商業銀行與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訂立交易服務協議和交易系統服務協議,由理財計劃作為委托債權投資交易項下的委托人,對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融資需求進行摘牌投資,由具體經辦分支行作為委托債權投資交易項下的受托人,在簽署相關協議及辦理相關手續后將委托人的委托資金投資給融資方。其實質為信貸業務和理財業務的貫通,預期理財收益率取決于同業競爭程度和交易雙方議價能力。由于當前貸款利率水平普遍較高,這種理財產品給客戶的回報具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三、理財產品的風險控制及管理
各銀行非常重視理財業務的風險防范機制建設,著重從三個方面控制交易風險:
一是分析資金供求狀況和利率走勢。各銀行定期進行資金狀況和利率走勢分析,在進行資產組合前,綜合考量產品發行規模、產品結構、資金成本以及投資組合風險限額等情況,以合理把握投資品的預期收益率。在交易過程中,銀行充分利用掌握的信息優勢,與交易對手進行議價,確保以合理的目標價格成交。
二是嚴格執行資產篩選流程和標準。各銀行在選擇匹配資產時,嚴格篩選投資資產,在投資部分風險相對較高的債券時,嚴格按照自營業務標準和流程履行信用審查審批。在債券選擇上,投資信用等級不得低于AA級的債券,自有投資權限為信用等級高于AA級(含)以上和5年期以內的各類債券;5年以上期限的債券,需經過嚴格審查方可投資。在資產項目選擇上,主要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支持的項目,切實保護理財產品投資人利益。
三是對交易的權限和價格實行剛性控制。各銀行理財產品均通過理財業務管理系統(PPM系統)完成投資申請、復核和審批,確保理財產品的規范運作。在管理系統中設置了分級交易權限及單筆最高限額,以實現對超限交易的剛性控制。在交易價格控制方面,對于投資組合之間的債券交易,系統已做剛性控制,交易價格與公允價值偏差絕對值控制在2%以內。對于銀行間市場債券交易,交易價格與公允價值偏差絕對值要求在3%以內。對于債權類信托方式、委托貸款等投資品,根據要求交易均按照成本價執行。
四、相關政策建議
理財業務的快速發展,推動銀行不斷提高風險定價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理財業務不但成為利率市場化發展的重要動力,也為銀行應對利率市場化提供了鍛煉機會。從而為銀行經營轉型奠定了基礎。但是應當看到,理財業務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一方面,理財產品同質化趨勢明顯,可能會累積系統性風險。由于銀行間市場交易品種有限,理財資金所投資產或掛鉤資產較為集中,同時在理財產品定價時,各銀行始終把盯住同業預期收益率作為重要的定價基礎之一,致使理財產品收益率逐步趨同。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遇到系統性風險比如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時,理財產品容易產生巨大的虧損,進而帶來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理財資金表外化,加大了貨幣政策的調控難度。2009年下半年監管部門要求將保本型理財產品納入表內核算并計提風險資本,受此影響不在表內核算的非保本型理財產品發行量占比不斷提升。這部分理財資金多由存款轉化而來,而銀行又根據考核時點的需要設計理財產品的募集期和到期日,結果月末尤其是季末大量理財產品轉為存款,表現為存款大幅增長??己藭r點一過又有購買理財產品轉到表外,從而造成存款的大幅波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傳統的貨幣M2等指標統計,加大了貨幣調控的難度。
為規范銀行理財業務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循序漸進開展金融工具創新,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為商業銀行理財投資創造寬松的市場環境。今后,應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切實實現利率市場化定價,使利率真正反映資金成本,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和政策調控效果。
二是加強由理財產品引發的系統性風險的監測與管理。建議管理部門建立統一的理財業務報表監測體系,并加強管理部門及同業機構信息資源共享,及時監測由此引發的系統性風險。
中小微企業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主體,融資難是中小微企業發展的主要瓶頸。擔保作為新興行業,增補了企業信用,為中小微企業和銀行之間架起了溝通的橋梁,銀擔合作由此成為關乎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關鍵環節。面對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如何構建健康持續的銀擔合作機制,成為擺在擔保業面前的重要議題。
銀擔合作的現狀
行業管理辦法出臺前銀擔合作狀況
2010年3月七部委聯合頒發《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之前,擔保行業并無統一的管理部門和明確的管理規則,銀行與擔保公司的合作狀況大致如下:
首先,擔保公司繳存一定保證金。出于對擔保公司的信任程度,并考慮貸款資金安全,銀行大都要求擔保公司按照貸款額度或授信額度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或分筆存入保證金(具體比例取決于雙方的合作協議,一般為5%-20%不等,10%較為普遍)。如果客戶無法還款,銀行在擔保公司的保證金里扣除;不足部分,銀行除追收貸款戶外,同時向擔保公司追償。在此情況下,擔保公司為防控代償風險,往往也要求客戶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其次,規定總體授信額度。銀擔雙方經協商核定一定數額的擔保授信額度(或根據擔保公司在該銀行繳存的保證金數額確定放大倍數,10倍較為普遍),雙方在該額度內開展融資擔保業務,或根據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協商調整授信額度。但通常情況下,銀行均將倍數控制在較小范圍內,高于其心理承受限度即暫停合作。
第三,規定單筆業務限額。銀行根據對擔保公司實力的判斷,規定單個企業單筆授信業務的具體金額,或規定單個企業單筆授信業務金額占擔保公司凈資產的比例,以防控集中度過高而產生大額風險。
第四,規定履行代償期限及金額等相關事項。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到期債務,銀行要求擔保公司在一定期限內(多為幾個工作日)履行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或部分保證責任,支付代償。通常情況下,擔保機構均承擔100%的擔保風險。
行業管理辦法出臺后銀擔合作狀況
2010年是擔保行業的規范整頓變革年,隨著行業管理辦法的出臺,政府從監管層面明確提出了有關銀擔合作的具體條件,主要有:
第一,明確放大倍數。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以其凈資產的10倍為上限。但在具體操作中,有些銀行仍與擔保公司確定總體業務限額;或放大倍數達到8倍左右或更低時即暫停業務;或仍以擔保公司繳存保證金的一定倍數確定限額。
第二,明確單筆業務限額。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單個被擔保人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0%,對單個被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對單個被擔保人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30%。
第三,明確自有資金投資比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自有資金除了投資國債、金融債券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外,還可有不存在利益沖突且總額不高于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
銀擔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
擔保的主要功能是提升企業信用,幫助其獲得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當前,銀行對擔保機構多采取“名單準入、擇優增補、動態監測、實施淘汰”的準入方式,在合作對象的選擇上,往往青睞成立時間較長、具有一定規模、擁有政府背景的政策性擔保公司,民營擔保機構的準入更為嚴格。在業務開展中,銀行幾乎都要求擔保機構承擔100%連帶保證責任(國際慣例通常是承擔50-80%,歐美和日本等信用擔保體系相對成熟的國家,其擔保機構承擔比例為70-80%),擔保公司承保后,銀行幾乎將風險全部轉嫁,擔保公司不僅承擔全部本金擔保,甚至還承擔利息及追償費用的擔保,一旦貸款逾期,多要求擔保公司提供全額代償。除此之外,銀行還采取對擔保機構加收保證金、嚴格保證合同(要求使用銀行的格式化合同)等方式確保其貸款資金安全。此種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機制下,銀行因有擔保而放松了貸前審查和貸后監管,風險全部從債務人轉移到保證人。這種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合作機制,一旦擔保機構出現問題,將會引發大規模的系統性風險。
構建銀擔合作新機制
對于銀行和中小微企業而言,擔保機構的作用都不可忽視。因此,擔保機構和銀行應考慮如何合作共贏。從多年工作實踐來看,健康的銀擔合作機制應是風險共擔、平等互利。從利益角度看,銀行收取利息,擔保公司收取擔保費,雙方都應承擔部分風險成本,此為“平等互利”;從風控角度看,銀行不能只將擔保機構作為風險轉嫁載體,共同分擔風險可避免銀行不作為而造成風險蔓延,此為“風險共擔”。中小微企業融資離不開銀擔合作,更需要健康持續的銀擔合作。
風險共擔的銀擔合作
若要建立對等的銀擔合作關系,就要真正實行風險共擔。對擔保機構而言,其發展主要依靠三大元素:一是信用,這是立足之本;二是資金,這是發展之源;三是風控,這是生存之根。銀行可根據擔保機構的資金實力、信用狀況、擔保業績、代償追償等指標,綜合確定對擔保公司的授信政策,尤其是對實力強、信用好的擔保公司,盡可能取消不合理的門檻,切實降低擔保公司的保證金繳存比例甚至不予收繳,并適度承擔一定比例的擔保責任,讓貸款風險真實的暴露,營造真實、良好的金融生態,不僅能深化銀擔合作,更利于金融業務的可持續發展。而對于擔保機構,應按照自身業務經營方向,獲取相應銀行的信用額度準入,與各層次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充分運用信用放大功能,增大自身的服務能力,提高自身的經營效益,實現“擔?;忏y行信用風險、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公司盈利”的最優結合。
[關鍵詞]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商業銀行;利率風險
2005年以來,短期融資券以及資產支持證券等多種直接融資工具對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影響開始顯現。值得關注的是,多年來發展緩慢的企業債券市場也出現了加速發展跡象,而無論從國際經驗還是從國內趨勢看,境內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將對商業銀行帶來機遇和挑戰。因此,準確把握境內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脈絡和動態,深入研究其對商業銀行可能帶來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歷史分析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是在政府監管部門嚴格管理下逐漸規范化發展的直接融資市場。在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歷程中,監管部門對企業債券發行額度和利率的管制、企業整體信用狀況不佳和金融發展水平相對落后成為制約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主要因素。
(一)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概念界定
按照1993年頒布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發行的債券均屬于企業債券。在此基礎上,如果發行人還滿足《公司法》中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即發行人是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發行的企業債券屬于公司債券。
因此,從概念界定上看,盡管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兩者均屬于企業法人發行的債務契約,債務人承諾在未來的特定時期,償還本金并按照事先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從嚴格意義上講,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是不相同的,企業債券所包括的范圍更廣,不僅包括公司法人發行的債券,還包括非公司法人發行的債券。鑒于企業債券這一概念更符合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因此本報告將圍繞企業債券展開分析和討論。另外,從理論上講,商業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也屬于企業債券的范疇,但由于金融債券有其自身特殊性,因此未列入本文研究范圍之內。
(二)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簡要回顧
企業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券)市場發展可以概括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1984-1994年,即企業債券市場的創始及整頓期。1987年《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頒布,企業債券發行迅速增長,并于1990-1992年出現了一輪發債,1992年當年企業債券發行總額為684億元,大大超過原計劃發行規模(王鐵鋒,2005)。但此階段,企業債券發行缺乏有效約束,發債企業良莠不齊,部分地方政府也利用企業債券變相集資,“亂集資”現象較為普遍。
第二個階段為1995~2003年,在1993年《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頒布后,企業債券市場運行逐漸規范化,但由于監管部門采取限額管理和審批制的管理辦法,市場發展速度緩慢。根據《條例》規定,這一期間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擴大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但實際上發行主體絕大多數為能源、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國家重點項目,如三:峽工程(超過110億元)、鐵道建設(超過180億元)等,普通企業發債較少。同時,隨著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市場的逐步規范,企業債券市場的投資主體逐漸由以個人投資者為主轉向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企業債券亦被允許在滬、深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企業債券流動性有所提高。
第三個階段為2004年至今。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為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市場正式流通提供了依據。人民銀行并據此批準了7只企業債券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改變了企業債券只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方式單一的狀況。2005年,隨著企業短期融資券的“開閘”,企業債券市場亮點頻出?!镀髽I債券管理條例》經過6年的修訂,亦有望在2007年出臺,企業債券市場的“黃金期”即將到來。
(三)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內在矛盾
從融資次序理論看,企業債券具有銀行貸款所不可比擬的優勢。首先,企業債券作為一種標準化的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場內以及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其流動性遠遠高于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商業銀行信貸資產一般只有通過證券化才能在市場上公開出售)。其次,由于企業債券市場是一個債權人、債務人和中介商共同“議價”而形成的具有共同約束力的市場,需要定期披露各方面相關信息供市場決策參考,因此在信息對稱方面也優于商業銀行。其三,企業債券具有信用工具和市場投資工具的雙重屬性,其利率決定因素包括實體經濟供需情況以及金融市場動向等,因此利率水平更能反映資金市場的真實價格。從國際上看,許多發達經濟體債券市場融資額一般是股票市場融資額的幾十倍,而在企業外源性融資中,企業債券融資額亦超過股票融資額數倍。
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規模遠遠小于銀行信貸市場和股票市場規模,其制度建設也較為落后,在融資體系和企業融資結構中始終處于從屬地位(見表1)。總體上看,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現實與理論及發達國家經驗不相符合,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企業總體信用水平不佳以及監管部門對企業過多的行政干預。因此,有效解決這些矛盾是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關鍵所在。
1.行政化利率管制與企業債券發行期限中長期化。為規避“高息攬存”現象,1993年頒布的《條例》規定,企業債券發行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的140%。為吸引投資者,企業發債均傾向于將利率定至規定內的上限,這容易導致風險不同的企業債券定價趨同的現象出現,導致風險收益嚴重不對稱(袁東,2004)。
2001年以前發行的企業債券其期限以1—3年以內的中短期為主,2001年以后,部分企業開始發行期限超過7年的固定利率債券,企業債券發行期限出現了中長期化的趨勢。主要原因在于,2001年以來,宏觀經濟增長穩定性不斷增強,物價上漲壓力較小,金融體系利率水平保持低位,企業有意識地發行中長期債券以規避未來的升息風險。
但是,由于定期儲蓄存款最長期限為5年,從而并沒有期限與長期企業債券相對應的銀行儲蓄存款品種。因此,中長期企業債券的利率水平事實上已經規避了《條例》的利率管制,這愈加凸顯出《條例》中關于利率管制的滯后性和不適宜性。尤為重要的是,這種對企業債券的行政性利率管制,再加上對商業銀行貸款利率下限的嚴格控制,使得價格信號失靈,5年期以內的企業債券利率定價基準較為混亂(趙新杰,2006)。
2.銀行擔保與風險轉嫁。《條例》并未對企業債券發行做出強制擔保的規定,但人民銀行1998年4月8日的《企業債券發行與轉讓管理辦法》則規定,企業發債應提供擔保,但經人民銀行批準免予擔保的除外。2001年以前,大部分企業債券都是由企業集團或者建設基金進行擔保,2001年以后,商業銀行逐漸成為企業債券的主要擔保者。2002-2005年,企業債券累計發行72只,規模為1659億元,其中,銀行擔保的企業債券60只,規模為1211億元,占比分別為83.3%和73%(安義寬,2006)。
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商業銀行對企業債券發行提供擔保起到了降低企業債券兌付風險,提升投資者信心的作用,但這無形中也將企業信用風險轉嫁給銀行,商業銀行承擔了與擔保費并不對稱的信用風險,風險與收益不相匹配。銀行擔保也使得發行人和投資者風險意識淡薄,市場對企業債券系統性風險的估計和準備不足。
更為嚴重的是,銀行擔保使得企業債券市場成為以銀行信用為主體的失衡市場,企業債券的商業信用屬性并未得到充分體現,這也不利于市場均衡發展。
3.發行主體的單一性與功能偏差。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始終較為單一,企業債券創始時期,發行額度分配時按照“濟貧”原則,把額度分給質量較差的國有企業,后來則將企業債券的發行權集中于少數國有大型企業。國有大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主要目的是彌補固定資產投資和市政建設項目的資金不足。從這個角度看,相當多的企業債券在某種意義上屬于市政債券的范疇,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債券。在這種背景下,企業債券僅僅能夠履行其融資功能,很少發揮其改善企業融資結構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功能。
4.多頭監管與效率低下。2000年以來,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工作由國家發改委(原為計委)負責,發改委制定債券發行計劃,并逐級分配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中國人民銀行在企業爭取到額度之后,對企業債券的發行利率進行審批,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監管,中國證監會則負責企業債券的承銷審批以及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批。
二、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現狀及前景展望
盡管發展遇到制度及市場等重重約束,2005年以來,企業債券市場的廣度和深度仍不斷拓展,機構投資者隊伍也逐漸壯大。預計2007-2008年,企業債券市場的監管政策將有重大突破,企業債券市場的制度、產品和機制創新將不斷深化。
(一)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現狀及特點:2005年至今
1984年,我國首次發行企業債券,從1998年到2005年,國內市場累計發行企業債券1997億元。2005年末,企業債券市場余額占債券市場總余額的2.75%。截至2006年11月末,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市場存量為2800億元,占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托管債券總量的3%。在市場總量不斷增加的同時,企業債券市場運行機制、市場參與者也呈現新特點。
1.資金用途多樣化,期限長期化,品種創新加快。傳統意義上的企業債券,其資金主要用途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但目前,企業債券的募集資金投向已經不僅限于上述項目,還包括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貸款等其他目的。
期限結構方面,截至2006年12月13日,在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中,約有164只發行期限在5年以上,136只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僅有3只發行期限為3年。
品種創新方面,2005年以來,企業債券市場陸續推出了浮動利率債、含選擇權債、保底浮動債、期限20年至30年超長期債等新型債券品種。但總體看,由于衍生工具目前在我國尚不成熟,我國金融市場運行也較為平穩,因此產品創新缺乏必要的空間和內在需求。
2.發行數量有所增加,發行者范圍有所擴大。2005年以來,我國企業債券發行有所加快。全年發行企業債券37只,發行量為654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94.74%和100.47%。2006年上半年,企業債券發行32只,發行量為508億元。截至2006年12月18日,2006年企業債券累計發行48只,發行量為945億元。
此外,企業債券發行者的范圍也有所擴大。2005年發行的企業債券全部為中央企業債,2006年上半年,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擴大到地方企業,地方企業成為2006年企業債券發行的一大亮點。2006年上半年,地方企業債共發行21只,發行量達到261億元,超過同期中央企業債的發行總量,達到上半年企業債券發行總量的51.38%。
從行業角度看,2005年以來,企業債的發行主體仍主要集中于能源、原材料、交通運輸、通信、市政建設等大型國有企業或者大型項目上。
3.投資者結構轉向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債券投資主體定位于主要在交易所交易的個人和中小投資者。然而,由于企業債券相對于國債等“金邊”債券具有更高的風險,因此企業債券投資更適合于有較強分析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
近年來,機構投資者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份額逐漸增加。2005年12月,人民銀行了《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年第30號),簡化了企業債券交易流通的審核程序,從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允許所有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投資企業債券,擴大債券投資主體范圍。這項規定的主要創新點就是商業銀行被允許投資企業債券,企業債券的投資主體進一步擴大。
目前,企業債券市場的投資者群體包括個人、企業、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非銀行金融機構及信用社等,范圍廣泛,但商業銀行、保險公司、非銀行金融機構、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日漸成為企業債券的主要投資者。
2006年1-11月份,商業銀行、保險機構、信用社、基金四類機構投資者認購總額占到了2006年以來企業債券發行總額的87.2%(見圖1)。
4.交易渠道從交易所逐漸拓展到銀行間。目前企業債券的交易渠道有兩條。一條是通過上海和深圳的交易所進行集中撮合式“零售”交易,一條是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批發”交易。2004年12月,人民銀行允許企業債券進入銀行間市場交易流通,豐富了企業債券的交易方式。截至2006年2月末,共有33只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規??傆嫗?97.2億元。由于企業債券更適宜于以報價驅動為主要交易方式的場外市場交易,因此企業債券進入銀行間市場交易的速度將繼續加快。截至2006年11月末,企業債券托管總量為2768.99億元,其中在交易所市場流通總量僅為407.75億元。
5.企業債券需求旺盛,投資者“惜售”導致流動性相對較低。由于企業債券相對于國債和金融債利率較高,且由于發行主體大多數為信譽優良的國有大型企業,因此信用風險也較低,眾多機構投資者對企業債券的需求十分旺盛。其中,出于資產負債“匹配”策略的考慮,保險公司等長期型機構投資者對長期債券分外“青睞”。截至2006年11月末,保險公司共持有企業債券1397.92億元,占企業債券市場存量的50.48%;商業銀行共持有企業債券364.81億元,占企業債券市場存量的13.17%(2005年末商業銀行僅持有企業債券82.98億元);基金持有企業債券223.42億元,占企業債券市場存量的8.07%(見圖2)。
在長期企業債券供給數量偏少的前提下,機構投資者普遍存在“惜售”心理,多數機構投資者對企業債券采取持有到期的策略,企業債券的供求嚴重失衡。因此,盡管企業債券本身屬于流動性較高的資產,但是現階段我國企業債券市場流動性相對較低。
(二)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前景
企業債券市場擔負著促進儲蓄轉化為投資、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并降低金融市場風險的重要職能,2007-2010年,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將迎來廣闊的發展空間。
1.可能的政策變動預測。在2007年,已經沿用十多年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可能重新修訂。企業債券市場在信息披露、利率定價、發行主體資格審定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將更趨完善。
預計企業債券監管政策將有以下主要變動:首先,繼續加強企業債券發行的信息披露工作,嚴格要求企業債券發行人定期披露企業債券的主要條款、發行人歷史財務數據、財務結果分析、發行人所在行業情況、發行人業務情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稅務問題等一系列信息。
其次,企業債券發行許可將由目前的審批制逐漸過渡到核準制或者注冊備案制,并逐步實現規范化和法制化。這項政策如果得以實施,企業債券發行的效率將大大提高。
第三,取消企業債券發行的額度和利率控制。政府部門將逐漸降低、直至取消對企業債券發行總規模的限制,逐步取消對企業債券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140%”的控制。
第四,登記托管體系將實現統一化。柜臺交易市場、銀行間市場及交易所市場的連通機制將逐步建立,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的聯系將越來越緊密。
2.未來的發展前景。在美國等以直接融資為主導的融資體系中,企業債券占融資總額比重大約在25%左右。以銀行等間接融資為主導的融資體系中,企業債券依然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歐洲1998-2005年間的債券發行總量中,一般企業發債比重穩定在15%左右(趙興耀,2006)。
預計未來3-5年內我國企業債券發行的年增長速度將在10%-30%之間,大中型民營企業將成為企業債券市場的重要發行者。
除政策因素外,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將有以下因素作為支撐。首先,股票市場“全流通”的順利實施對企業債券市場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其次,企業債券的投資者將繼續以機構投資者為主。在流動性過剩的背景下,機構投資者對企業債券的需求正在逐步增加。第三,《證券法》中公司債券的主要發行條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隨著我國經濟的穩健成長,滿足上述條件的公司(企業)將越來越多。
三、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對商業銀行的機遇與風險分析
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為商業銀行帶來廣闊的機遇,與此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一定風險。商業銀行應抓住機遇,規避但不“逃避”風險。
(一)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對商業銀行的機遇分析
發展企業債券業務,商業銀行可以增加盈利來源,有效提升市場價值:通過投資與交易企業債券獲得利息收入與交易價差收入;通過發展企業債券承銷業務,獲得中間業務收入;通過在資產組合中合理配比信貸資產、債券資產以及其他資產,實現風險分散化。
1.優化資產組合,提升資產流動性。截至2006年11月末,商業銀行持有企業債券數額僅占其持有債券余額的0.55%(商業銀行持有債券余額為65781億元)。商業銀行持有企業債券情況見表2。
隨著未來企業債券的大量發行,加大企業債券投資力度可以減少貸款替代的負面效應,實現資產組合多元化,并有效提高銀行資產的收益率和流動性。
首先,隨著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部分商業銀行貸款將逐漸被包括企業債券在內的直接融資工具所替代,投資企業債券可以減緩這種“替代效應:’的沖擊,彌補優質貸款流失的部分損失,實現商業銀行經營轉型的平穩過渡。
其次,增加企業債券投資比重可以增強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便于商業銀行改善流動性管理,提高資產負債管理水平。信貸資產的綜合收益率雖然高于債券資產,但是信貸資產只有經過證券化后方可具備較好的流動性,其流動性顯然弱于企業債券。
第三,如果《條例》修訂后,監管部門對企業債券利率的行政管制大幅度放寬,企業債券利率有可能出現整體上升的走勢,再加上企業債券本身相對于國債和金融債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因此提升企業債券在證券投資組合中的占比有助于提高債券資產的總體收益率。
2.深入發展承銷業務,增加中間業務收入?!稐l例》中第23條規定,“非證券經營機構和個人不得經營企業債券的承銷和轉讓業務”,這條規定使得商業銀行長期以來不能參與企業債券的承銷業務。
然而在經濟發達國家,大多數企業債券主要通過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例如,在美國,只有很少一部分評級較高的投資級企業債券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絕大多數企業債券都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因此,未來我國企業債券將可能主要通過場外的銀行間市場進行發售和交易。目前,商業銀行已經成為企業短期融資券的主承銷商,隨著《條例》的修訂,商業銀行將可能進入企業債券的承銷市場。
深入發展企業債券承銷業務不僅能夠增加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還能夠據此維持與傳統客戶的業務聯系,吸收相應的企業存款并增加債券投資收入。從短期融資券市場發展的經驗可以看出,誰拿到了短期融資券的主承銷商資格,誰就能夠拿到相對更多的短期融資券,并且有可能奪走其他銀行的傳統優質客戶。因此,企業債券承銷業務是一項綜合回報率很高的戰略性業務,需要商業銀行密切關注。
3.降低銀行業整體風險,提高銀行體系穩定性。從理論上講,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可以避免企業債務融資過度依賴銀行,避免金融風險在銀行體系內大量集聚,增強銀行體系穩定性。這種企業債務融資過度依賴銀行的風險在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中就已得到體現。危機后,東南亞各國對企業債券市場建設非常重視。
事實上,我國企業債券到期違約率遠遠低于銀行貸款損失率。根據有關材料,90年代是企業債券違約高發時期,1995年底全國逾期未付的企業債券(含短期融資券)占期末余額的比例為11%,到1996年6月這一指標又下降到10%。相比而言,同期商業銀行貸款不良比率為29.2%。需要指出的是,這些未兌付的企業債券中絕大部分是企業短期融資券,期限為3、6、9個月,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債券,真正的企業債券違約率更低。2000年以后,由于企業債券發行采取了嚴格的審批制,迄今為止,企業債券發行尚未出現違約情況。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2004年以來出現的商業銀行貸款中長期化趨勢使得商業銀行在中長期面臨著很大的市場風險。未來宏觀經濟如果出現下行走勢,商業銀行中長期貸款必然遭受一定程度的損失。而企業債券的發展,特別是中長期企業債券的快速增長,則為分散商業銀行所承擔的風險提供了有效途徑。
4.提高商業銀行利率定價水平。從企業的角度看,企業債券直接將實體經濟與資本市場緊密相連在一起,其主要用途是彌補企業中長期經營支出。因此其利率定價將不僅僅參考金融市場利率,還將參考實體經濟的中長期走勢、實體經濟中資金的供求水平,發行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利率定價比銀行貸款包含了更多的信息。
這種價格信號功能能夠給商業銀行貸款定價提供更好的比較基準,可以使商業銀行的貸款融資成本接近風險調整后的真正成本,使風險高的項目不能借到相對低的利率,提高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定價水平。
(二)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對商業銀行的風險分析
從商業銀行角度看,投資企業債券與向企業發放貸款的性質基本類似,均屬于債務融資,因此,投資企業債券將同樣面臨信用風險。此外,企業債券作為一種市場工具,也面臨著由于價格波動而引發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往往相互作用和影響,從而“放大”風險。
1.從微觀角度看,信用風險不容忽視。盡管從宏觀角度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降低了金融市場的整體風險,但從微觀角度看,信用風險仍然是企業債券風險中最為主要的風險,也是商業銀行需要關注的核心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包括違約風險和信用等級降低風險。企業一旦出現較為嚴重的財務問題,并出現違約,則會出現以下幾種可能的結果。一是企業債券發行人資不抵債,企業直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二是企業雖然不至于破產,但是信用水平降級,信用利差隨著企業信用等級的下降而上升,導致企業債券價格下降,持有企業債券的機構的資產賬面價值將縮水。三是由于債券的投資者廣為分散,很難形成一個能代表整體債權人的債務重組方案,協調成本偏高,因此企業在出現違約風險時,更容易導致企業直接進入破產程序進行清算,信用風險難以避免。
截至目前,在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上市的企業債券發行者均屬于現金流狀況較好的國有大型優質企業,信用風險較低。但是隨著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特別是如果民營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市場,企業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將會增加。
2.企業債券投資需警惕市場風險。企業債券的市場風險主要指企業債券的價格波動風險和利率風險。具體體現在:首先,利率、匯率等資產價格變動、宏觀經濟波動對企業債券價格將形成影響,從而影響商業銀行持有債券的賬面資產價值和流動性。其次,企業債券價格波動進而導致直接融資利率水平的變動,從而間接影響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定價。
現階段,由于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容量相對較小,品種單一,交易缺乏連續性,無法形成完整有效的收益率曲線。因此,商業銀行在進行企業債券投資時將面臨兩個問題,一是難以精確測算企業債券收益率受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影響的程度,二是難以準確判斷企業債券利率波動與國債和金融債收益率調整的相關性。
需要指出的是,短期內,由于企業債券的供給需求失衡情況仍較為嚴重,因此,長期企業債券收益率被人為降低在一個非均衡的水平。例如,目前發行的20年期固息企業債券利率均低于商業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這種局面并未反映出長期投資所內含的利率風險。如果利率進入連續上升的周期,商業銀行持有的企業債券將遭受賬面損失。
3.規避信用因素與市場因素的關聯性風險。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是相互關聯的。企業出現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信用風險,或者財務指標惡化,出現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可能性,則首先直接影響到該企業債券的市場價格和到期收益率,形成市場風險。市場風險的擴散對企業債券的后續發行形成聲譽風險,企業信用等級下降導致債券后續發行的難度增大。
為規避信用因素與市場因素交叉導致的關聯性風險,商業銀行在投資決策時應考慮以下主要因素:宏觀經濟走勢、債券價格、債券發行者的財務狀況、信用評級水平、債券的發行期限、債券收益率曲線情況及債券發行相關條款等。
4.防范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對銀行貸款的“替代效應”。如果企業債券市場在未來3—5年內形成一個較大的規模,則企業債券利率勢必對商業銀行貸款定價形成重要影響。如果貸款定價相對于企業債券利率偏高,企業選擇債券融資的沖動更強,企業債券對商業銀行信貸的“替代效應”將增強。商業銀行應對這一發展趨勢進行預判并做好充分準備。
四、商業銀行應對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策略
加快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扭轉“股強債弱”的局面已成為不可阻擋的歷史趨勢,企業債券在金融市場中的戰略地位將逐漸加強。面對迅速變革的市場環境,商業銀行應重新審視“脫媒”對商業銀行的潛在影響,在做好風險防控的同時不斷提升企業債券資產占比。
(一)認清優劣勢,從發展戰略角度為企業債券業務定位
在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中外資銀行全面競爭的大背景下,企業債券業務不應僅定位于金融市場業務的一項“子業務”。企業債券對于商業銀行的價值不僅在于通過投資和交易獲利,其對于完善資產組合、增強資產流動性,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商業銀行應從發展戰略角度為企業債券業務進行市場定位,將企業債券業務作為“入世”后銀行業全面競爭的重點之一。
為此,商業銀行應認清發展企業債券業務的優勢和劣勢。長期以來,商業銀行與企業通過信貸業務、中間業務等建立了密切的銀企合作關系,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信用狀況有較深入的了解,因此在企業債券投資的信用風險控制方面具有明顯優勢。
商業銀行發展企業債券業務的劣勢主要在承銷業務領域,盡管商業銀行具備承銷短期融資券的經驗,但是在中長期企業債券承銷方面的經驗和人才儲備不足。此外,短期內監管部門是否允許商業銀行承銷企業債券,仍舊是一個亟待關注的問題。為彌補這種劣勢,商業銀行應加大對企業債券投資和承銷人才的培養力度,培育適應企業債券業務發展需求的營銷隊伍,并密切關注監管部門的政策動向。
(二)構建企業債券業務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
控制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強項,經過多年來的運作實踐,商業銀行對信用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技術已經比較成熟。但是涉足企業債券市場后,商業銀行需要面對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交叉性風險,由于這種復雜的風險環境是商業銀行在以往的經營實踐中很少遇到的,因此對商業銀行的全面風險管理形成了挑戰。
面對這種情況,商業銀行須制定包括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在內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具體需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加強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和市場風險管理部門的溝通與協作;二是通過VAR等定量手段為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設立可容忍區間。一旦超出這一區間,風險管理部門須迅速調整相關參數和變量,將總風險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三是注意防控企業債券的相關衍生產品的風險?;Q、掉期等衍生產品在規避市場風險的同時,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信用風險;四是仔細計算企業債券投資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影響,按照有關規定為企業債券投資計提必要的撥備。
(三)加強對企業債券創新產品的研究
企業債券本身所具有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為企業債券產品創新提供了原動力。企業債券產品創新,包括利用基礎方法進行的產品設計,如還本和付息方面的創新;也包括利用衍生方式進行的產品設計。20世紀80年代以來,利用衍生工具方法進行企業債券產品創新已經成為國際主流,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后,結構性債券設計開始興起,企業債券的衍生產品越來越復雜(范飛龍,2005)。
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產品創新主要包括浮動利率、內含選擇權的企業債券產品,產品設計相對簡單。隨著人民幣匯率波動區間的增大,利率市場化的不斷推進,企業債券的產品創新將越來越活躍。遠期、期權、期貨、掉期、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衍生工具將更多地與基礎性的企業債券相融合,形成企業債券的創新品種。
企業債券產品創新的新趨勢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更多的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的管理手段,同時也為商業銀行債券投資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機會。因此,商業銀行應調動其市場研究力量,加大對企業債券創新產品的研究力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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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鐵鋒,2005.中國債券市場投資分析及組合管理[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
關鍵詞:同業存單 監管政策 去杠桿 金融風險
今年4月以來,銀監會陸續《關于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4號文)、《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6號文)與《關于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7號文)等系列重要文件,加強了對銀行同業存單業務的監管。穿透式監管已從資本市場延伸到貨幣市場,從信貸基礎資產擴展至非信貸基礎資產。
同業存單發行狀況
同業存單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以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底《同業存單管理暫行辦法》為開端,在至今不到四年的時間里,同業存單猶如高速列車一路疾行,市場規??焖僭鲩L。政策落地當年,同業存單發行量只有340億元,次年便飆升至9000億元,2015年發行規模一舉突破5.30萬億元,2016年更是達到了13.25萬億元。Wind資訊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尚未到期的同業存單余額為6.3萬億元。今年前三個月,同業存單業務更是迎來井噴,發行量逼近5萬億元,余額規模升至7.8萬億元,期間單月發行量也首次突破2萬億元。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同業存單占整個債券市場的比重已接近12%,成為余額規模僅次于政策性銀行債、國債和地方債的第四大券種。同時Wind資訊的統計結果表明,在商業銀行的負債構成中,同業存單的占比已上升到5%。動態地審視,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已有487家銀行公布了本年度的同業存單發行計劃,合計規模約15.31萬億元,比2016年全年同業存單發行總量多出2.06萬億元。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符合同業存單發行資格的銀行已逾1550家,但從發行結構來看,發行人還是以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為主。中金固定收益研究報告顯示,股份制銀行的存量占比為46%,城商行的占比為38%,也就是說股份制銀行與城商行二者圈占了同業存單市場約85%的份額。從參與投資的交易主體看,同業存單的持有人以商業銀行、廣義基金、政策性銀行為主,其中全國性商業銀行持有25.1%的同業存單,城商行、農商行分別持有12%、8.7%的同業存單,其余部分主要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類產品企業所持有。
融資方的推動力分析
在傳統業務之外,銀行的創新業務半徑與品類如今有了前所未有的拓展與豐富,從而打開了銀行的多種盈利渠道。作為一種融資工具,同業存單備受銀行寵愛乃至急速擴身,這與銀行傳統業務的收縮、監管政策的放行及同業存單的比較優勢緊密相關。簡言之,銀行具有發行同業存單的強烈沖動。
伴隨利率市場化,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呈下降趨勢,通過存貸息差@取盈利的空間越來越窄;與此同時,受到新生的民營銀行競爭及互聯網金融的沖擊,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的難度越來越大,金融脫媒現象不斷加劇。央行公布的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顯示,截至2016年底,銀行從非金融機構和住戶吸收的各類存款占總負債的比例約為62%,接近歷史最低水平。其中城市商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其融資能力本來就較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要弱得多,因此更希望通過同業存單這類創新業務來彌補自身短板,最終表現出對同業負債的依賴度自然就高得多。
更為重要的是,對于商業銀行而言,同業存單是一種主動性負債,而且市場利率靈活波動,也就是說商業銀行可以自主決定在什么時點、什么價格發行同業存單,這樣就大大增強了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主動負債的管理能力。不僅如此,相較同業存款,同業存單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比如同業存款業務需要走開戶面簽的程序,交易對手受到物理位置的限制,而這些約束性因素都被同業存單的統一電子交易平臺一一打破;同時同業存單也不存在同業存款的提前支取問題。正是這種快捷便利的交易方式,使得銀行對流動性負債的管理從以前依賴重資產轉向倚重輕資產,獲取資金的時效更高,甚至可以說同業存單成為了不少中小銀行和股份制商行實現“彎道超車”的利器。
商業銀行除了通過在負債端發行同業存單實現融資外,還可以借助同業存單在銀行機構間進行靈活質押,從而獲取必要的資金。由于商業銀行的國有性質,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還有地方政府的信用背書,因此作為一種質押品,同業存單往往會被商業銀行高度認同,融資方通常能較順利地獲得資金。也正是如此,目前有相當數量的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及農商行可接受的質押品除了利率債就是同業存單。
低資金成本優勢應當是同業存單的又一個特點。根據銀監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同業業務的主要類型有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同業融資業務和同業投資業務,而且單家商業銀行同業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該銀行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顯然,同業存單并沒有被納入同業業務中,發行時只是計入“應付債券”,而不是“同業負債”口徑,因此不用繳準。與此同時,同業存單也沒有被納入央行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的廣義信貸考核指標中,就是說商業銀行發行同業存單不會影響MPA“資產負債情況”項下的同業負債占比,也就不影響商業銀行滿足監管要求的總體達標。由此,上述因素使得同業存單快速擴張。
投資方的拉動力觀測
對于買方市場而言,銀行間市場可投資的品種可謂色彩紛呈,除了同業存款外,還有短期融資券、國債、企業債、信貸類ABS及券商收益權憑證等,哪一個品種能夠成為投資標的,基本取決于其投資回報率有多高。比較發現,截至2017年4月初,同業存單的利率將短期融資券遠遠地甩在后面,而且二者0.4%的利差已接近歷史最高位。同時,1年期保本理財利率為4.6%左右,1年期銀行信貸類ABS利率為4.7%左右,券商收益權憑證利率為4.6%左右,而同業存單利率則在4.55%~4.6%的水平,甚至一些產品還達到了5%。與這些同業資產相比,同業存單的利率水平顯然也有競爭優勢。
更為重要的是,相比其他同業資產,同業存單作為標準化的金融產品,流動性更好,投資者完全可以根據需要在二級市場上靈活交易變現。根據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數據,今年一季度同業存單的交易量占到了整個債券二級市場總交易量的35.3%,而在一季度增加的1.57萬億元同業存單中,廣義基金和非銀金融機構分別增持了9694億元和5309億元。同業存單二級市場的活躍度可見一斑。
當然,對于投資者而言,同業存單不僅是一種投資標的,由于其具有銀行與政府雙重信用背書,購買同業存單基本不用擔心違約,其收益的穩定性自然高于企業債等產品,而且更為關鍵的是,投資者還可以用同業存單進行質押,以此進行杠桿投資,從而獲得超額收益。正因如此,同業存單深受貨幣基金、廣義基金的喜愛。
無疑,商業銀行是同業存單買方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按照規定,銀行類機構作為投資者參與同業存單的投資,須根據期限長短不同計提20%~25%的風險資本金,但若參與信用債、短融、中票或是其他同業資產投資,則要按照100%的比例計提風險資本金。顯然,投資同業存單可以大大降低銀行的資本消耗,如此明顯的優勢,很難不讓商業銀行對同業存單趨之若鶩。
事實上,除了在負債端發行同業存單獲得資金外,銀行還可以借此在資產端購買表外同業理財產品,而同業理財的投向則通過委外投資或自主投資進行債券配置,由此衍生出“同業存單―同業理財―委外投資―債券配置”的資金流轉鏈條。一般而言,只要流動性寬松和融資成本低,商業銀行便可通過這種表外理財或委外投資獲取不菲的收益。
風險認知與識別
由于同業存單具備銜接貨幣市場利率與貸款利率的天然優勢,實際為整條貨幣市場利率曲線提供了全期限、可成交的真實定價參照,有助于全期限貨幣市場利率的完善,因此,同業存單對于推進利率市場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另外,作為一種新型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也充實了金融機構市場化的負債產品,在改善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方面助力不小。不僅如此,同業存單也豐富了金融投資品類,一定程度上優化了微觀市場的投資結構,拓展了投資者的選擇空間。但是,與歐美等國大額存單在銀行總負債中的占比達到10%均用了10年以上的時間相比,我國5%的占比只用了3年時間,同業存單的確存在野蠻擴張與虛胖之嫌,而且在大量發行過程中,同業存單繞道監管套利而衍生出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在負債端與資產端進行資金期限的錯配是銀行獲取風險收益的主要方式。觀察發現,同業存單存在著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五個檔期,而且發行品種基本上以短期為主,1年期以上的浮動利率產品極少。一般而言,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而銀行作為發行人,便可利用這一低融資成本優勢,在資產端選擇與配置久期較長的理財產品或者委外債券,從而形成期限錯配,并借此獲取高額收益。然而,這種期限錯配一旦在負債端出現流動性問題,就很可能通過贖回同業理財―贖回債基等方式將流動性風險傳染至債券市場,同時也反向傳染給投資其同業存單的其他銀行。
不僅如此,作為投資者,銀行往往會借用同業存單資金,在資產端加杠桿甚至多次加杠桿進行投資擴張,但一旦資產端價格出現急劇下跌,就可能魅鏡礁赫端并誘發金融機構違約風險。值得關注的是,我國貨幣政策已從先前的中性偏寬松基調轉向穩健中性基調,貨幣市場利率抬升過程中不排除出現同業存單借錢利率要高于資產收益率的情況。同時,此類工具主要向其他金融機構發行,因此對于銀行業整體而言,同業存單規模擴大加大了金融體系的關聯性,使得系統性風險上升。
需要注意的是,同業存單不僅在銀行間存在大量自發自購、存單互換等“互相抓癢”行為,也存在銀行購買非銀金融機構基金與債券、非銀金融機構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等相互利益關聯與輸送現象,龐大的資金滯留于金融體內空轉套利,脫實向虛的問題始終得不到根治。如此下去,“去杠桿”只會淺嘗輒止,實體經濟將更加如履薄冰。
監管趨勢預測
消除風險引爆點,加大力度“去杠桿”,乃貫穿今年全年的金融監管主線。據此,銀監會6號文提到,要督促同業存單增速較快、同業存單占同業負債比例較高的銀行,合理控制同業存單等同業融資規模;同時,7號文要求各級銀監局要對同業融資依存度高、同業存單增速快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檢查期限錯配情況及流動性管理有效性,以及是否落實穿透管理、是否充足計提撥備和資本;而且,銀監會要求同業融資占比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披露期限匹配和流動性風險信息。管理層施加于同業存單的監管態度愈加清晰與堅決。
現在看來,同業存單應當存在4號文所強調的市場亂象,也是6號文所關注的十大風險防控領域,同時還是銀監會《關于開展銀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45號文)、《關于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的通知》(46號文)以及《關于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53號文)共同所要整改與糾偏的對象。針對同業存單的監管全覆蓋趨勢愈加明朗。
必須指出,對于同業存單的潛在風險,央行已經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操作抬高市場利率來對沖,另外對于個別同業存單占比較高的銀行采用了“窗口指導”方式。臨時性監管很可能會升級為制度性、標準性與常規性監管。一方面,央行MPA考核是宏觀審慎監管的大框架,未來很可能直接將同業存單納入廣義信貸的考核范圍;另一方面,同業存單也很可能從“應付債券”口徑移出,并轉移到“同業負債”口徑之下。同時,未來針對杠桿操作、同業擴張、監管套利的監管政策還將陸續出臺。相關硬性約束指標的強化必將對同業存單規模、資產價格與利率以及資金空轉形成有效的抑制。
中證券期貨投資者保護工作于近期取得突破。定位于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母法”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旨在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
《辦法》明確了投資者分類、產品分級、適當性匹配等適當性管理各環節的標準或底線,歸納整合了各市場、產品、服務的適當性相關要求,成為未來各市場、產品、服務適當性管理的基本依據。 “賣者有責’是投資者適當性新規的核心要求。
“賣者有責”是投資者適當性新規的核心要求。經營機構在獲取經營收益的同時,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確保權利義務的對等和統一。此前,部分經營機構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向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投資者推介高風險證券期貨產品的現象一直為業界詬病。
“針對每一項義務都制定了相應的違規罰則,要求監管自律機構通過檢查督促,采取監督管理措施、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等方式”,《辦法》起草說明中強調的“有義務必有追責”原則成為從業機構訴苦的重要原因。
在近一兩個月當中,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都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相應制度的梳理、修訂,完成開戶和交易環節的流程改造。最終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和期貨業協會針對上述《辦法》的實施指引均允許經營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適當性管理技術系統的改造升級。
同時,實施指引明確證券公司僅執行客戶買賣公開市場交易的股票、基金、債券等交易指令的,不再重復進行適當性管理。這也被正在忙于適當性改造的業內人士視為一個好消息。 市場“全覆蓋”
這是涵蓋了全市場、全產品、全業務鏈的“全覆蓋”的基本性制度。開源證券分析師夏正洲表示,此前無論是券商、基金,適當性工作一直都在做,而這一次是把原來的制度歸納到大的基礎范圍之內,確定統一的標準、統一的要求。“下面的工作非常的具體和繁瑣,工作量比較大?!?/p>
《辦法》依據多維度將投資者分為普通和專業投資者,并在一定條件下允許相互轉換。經營機構應當了解產品或服務信息,根據風險等級實行產品分級管理?!掇k法》要求經營機構在適當性管理各環節履行義務,向不同類型投資者提供差異化產品,并突出對于普通投資者特別保護。
華寶證券研究認為,本次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從產品分級、投資者分類、銷售流程等多方面都比之前嚴厲了很多,這一方面增強了對投資者的保護,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銷售的難度以及影響了部分用戶體驗。
《辦法》的同時,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期貨業協會等了相應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上海金融期貨交易所也對照《辦法》規定,對現行規則規定進行了修改補充,涉及退市整理期股票、港股通、股票期權、債券、金融期貨交易,以及掛牌公司股份轉讓等業務。
上交所和深交所針對《辦法》配套了《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對合格投資者認定標準、合格個人投資者可投標的范圍、投資者適當性動態調整機制和證券經營機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修訂。
中金公司研究認為,長期來看,由于該制度提高了合格投資者門檻、限制了合格個人投資者對低資質債券的準入,一旦正式實施,不可避免會導致低資質債券需求力量弱化。個人投資者風險隔離完成后,違約市場化進程加速也有可能對中低評級債券估值產生負面影響。
而對于修訂后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中泰證券研究認為,對自然人投資者資產規模的計算標準提高、資產口徑放寬、投資經歷和工作經歷要求放寬,準入門檻略有寬松??蓞⑴c的機構投資者范圍擴大到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資金規模大、投資期限長的機構,長期有利于引入增量資金。
據《財經》記者了解,新規出臺前后經營機構需要對前中后臺部門進行全面改造,工作量巨大。有券商經紀業務人士表示,“最近連續一個多月,周一到周五加班加點做系統改造,周六、周日做全網測試,而且每個營業部都要參加。”
不過有業內人士表示,把適當的產品賣給適當的投資者對于機構來說存在不小的難度?!盎鹩檬裁粗笜巳シ旨壞??投完之后基金經理是可以變動的,每個基金經理的投資風格都不一樣,對應的風險也不完全一樣?!币晃换饛臉I人士對記者表示,“還是在投資者開戶這一步能做的工作更多一點。”
“什么樣的投資者該參與哪一類的投資一定是以自己的風險偏好為出發點,”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對記者表示,“比如說年輕人雖然錢不多,但可能是激進型的投資者。老年人錢多一點,但可能是保守型的投資者?!痹谂袛嗤顿Y者的風險偏好方面,應當引入更加多元的評價標準。 “賣者有責”
《辦法》是證券期貨市場首部投資者保護專項規章。適用范圍包括向投資者銷售公開或者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公開或者非公開轉讓的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或者為投資者提供相關的業務服務的相關機構。
有券商合規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新規一定程度上將推高交易成本?!扒捌诔杀揪秃芨?。光一個系統就要上百萬,周邊配套設施和人員、制度的準備加起來沒有一千萬肯定下不來。程序多了,維護成本、管理成本都提高了,這些也都要攤到交易成本中去。”
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需要投資者的專業化程度和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相匹配。證券期貨市場中,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等各種產品的功能、特點、復雜程度和風險收益特征不盡相同,而投資者在專業水平、風險承受能力、風險收益偏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異。
對于業務改造的難度,上述券商合規人士表示,“經紀條線相對好一點,比較成熟和規范。投行比較難做。怎么界定產品和服務、怎么評級、怎么做適當性管理,以前沒有先例,都是摸著石頭過河?!?/p>
我國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相關規定較早出現在銀行業監管文件當中。2007年以來,證監會陸續在基金銷售、創業板、金融期貨、融資融券、股轉系統、私募投資基金等市場、產品或業務中建立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這些制度比較零散,相互獨立,未覆蓋部分高風險產品,而且提出的要求側重設置準入的門檻,對經營機構的義務規定不夠系統和明確。”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興起與金融證券市場創新密不可分,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將金融證券產品推銷給風險不能匹配的投Y群體,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和創新發展,同時也防止投資者由于誤解產品而導致虧損等投資風險。
2008年“次貸危機”期間的香港“雷曼迷你債券”糾紛案實為殷鑒。金融危機前,大約3萬名香港個人投資者從多家銀行和券商購入了約125.7億港元的“雷曼迷你債券”。購買“雷曼迷你債券”時,有銀行職員告知投資者,與銀行存款一樣,其風險基本為零,而且利息比存款要高。
“雷曼迷你債券”并不是通常意義上還本付息的普通債券,而是“包含了擔保債券憑證、信用違約掉期、利率掉期等金融衍生產品的一種結構性證券衍生品?!苯鹑谖C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前總裁任志剛就“雷曼迷你債券在港銷售”問題進行反思時總結了10項教訓,其中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而傷害投資者的教訓尤為深刻。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在“買者自負”的基礎上強化了“賣者有責”。在證券市場中,交易雙方處于不平等地位,交易商尤其是做市商對市場具有更強的掌控能力,客戶的交易自由實際上受到限制。賦予交易商特定的義務,可以改善客戶對市場信息掌握不充分的情況,使信息對等,實現證券市場的交易自由。
“全世界只要有股市的市場都做這項工作,適當的客戶買適當的產品。”此前,中金公司黨委書記楊新平曾表示,適當性在這個行業并不陌生,但是客戶其實不大配合?!昂芏嗳讼勇闊€有的人怕露富,不愿意告訴你。”
美國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體現在法律、監管規則和自律規則三個層面。法律層面的制度主要有《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商品期貨交易法》、《1940年投資公司法》等。監管規則主要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制定的相關規則。自律規則主要指美國金融業自律監管局(FINRA)規則,也包括各交易所制定的要求證券經紀商履行適當性義務的行為規范。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關于實施<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規定》
《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
《基金募集機構投資者適當性 管理實施指引(試行)》
《期貨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指引(試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深圳證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業務特別規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
《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
《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
作為歐盟金融服務法的重要組成部分,2007年11月正式實施的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引》將接受金融服務的客戶分為零售投資者、專業投資者和合格交易對手三類,具體規定了后兩類客戶的識別指標,以此作為其適當性制度的基礎。 爭議“全民炒股”
在《辦法》正式實施之際,“全民炒股時代終結”的觀點見諸媒體報道。對此,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局長趙敏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不會搞一刀切,會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p>
“老百姓很喜歡親自上場,最后輸個鼻青臉腫。”興業證券一位投行人士對記者表示,“這跟老百姓的投資偏好有關系,最好是低風險、高收益,然后本金保住。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需要很長時間去培養投資習慣?!?/p>
《辦法》規定,禁止經營機構向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普通投資者銷售或者提供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者服務,禁止向不符合準入要求的投資者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
根據《辦法》,經營機構在確認其不屬于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普通投資者后,應當就產品或者服務風險高于其承受能力進行特別的書面風險警示,投資者仍堅持購買的,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2016年9月,證監會就《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時曾表示,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中暴露出分級基金等部分產品的適當性安排不完善、一些機構對適當性制度執行流于形式等問題,造成部分實際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參與了較高風險的業務,遭受了損失。
夏正洲表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構筑了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第一道防護線,將從源頭上減少因適當性管理不當而引發的投訴,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和針對性地開展風險管理。
在《辦法》施行后,經營機構必須按照《辦法》要求,對新開立賬戶或接受服務的客戶以及購買新產品或接受新服務的老客戶進行分類、評估、匹配及動態管理,建立投資者評估數據庫,嚴格落實適當性管理制度。
長江證券研報認為,新規出臺后線下分支機構作為對接客戶的窗口作用將進一步增強,分支機構在客戶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辦法》推動券商細化客戶和產品服務分層,加大差異化產品和服務的開發力度,未來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的投融資需求。
《辦法》明確了投資者分類、產品分級、適當性匹配等各環節的標準和底線,目的是讓投資者能夠買到與之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產品,減少不必要的損失。鄧舸表示,“《辦法》并未限制投資者交易自由,而是讓合適的投資者購買適當的產品?!?/p>
“對直銷業務可能會產生一些影響。”鴻道投資營銷經理孫文敏表示,直銷客戶流程會變得更細化,投資者需要簽署較多的書面風險揭示。同時,新規要求形成投資者數據庫進行實時動態管理?!肮ぷ髁繒龃笠恍?,比如說投資者有重大事項變更時需要實時更新投資者數據庫,及時告知投資者?!?實施難題
針對每一項義務,《辦法》都制定了相應的違規罰則,要求監管自律機構通過檢查督促,采取監督管理措施、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等方式確保經營機構落實。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通過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督促經營機構嚴格執行適當性規定。
事前的“風險揭示”和事后的“法律救濟”應當受到同等的重視。建立并維護支撐制度運行的法治環境可以賦予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持久的生命力。蘇培科表示,“適當性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一定要落到實處。不僅是雙方簡單達成,還要有外部的監督。避免純粹的利益機構給投資者兜售風險?!?/p>
此外,投資者的教育也是實現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目標的可行措施。針對不同類型投資者的教育行動和計劃可以使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和投資者均從中獲益。行之有效的長期教育計劃可以在根本上保護投資者利益并培育資本市場中的合格投資人。
分類監管之下,實施指引給證券公司帶來了新的困惑?!翱蛻暨M來以后該做哪套題?是以證券業協會的為準,還是以基金業協會的為準?”上述券商經紀業務人士向記者表示,兩個協會對于客戶制定的風險等級并不完全一樣,“現在都是以證券業協會的為準,風險等級定的過于嚴了,對場外市場來說不公平”。
同時,當前大多數券商的經紀業務采取通過互聯網服務中小投資者,線下分支機構服務高凈值投資者的經營思路。新規之下一些問題尚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