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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應急預案及其處理措施
為保障本項目運營期間,重要節慶或迎檢活動、重大污染事件等引起的突發應急任務,我司在項目公司辦公室成立應急指揮小組,作為整個突發應急工作的指揮中心。
1.
應急處理流程
2.
應急保障參與部門
3.
應急工作要求
1、應急指揮組設有應急值班電話,保障24小時有人接聽。
2、發生應急或突發事件時,全體應急隊全體人員立即響應。根據調度指揮中心的安排立即達到作業崗位。響應時間15分鐘。
3、公司安排應急專用車輛、設備、物資。保障設備車輛隨時出動,應急物資滿足緊急支取調撥要求。我公司根據需要可以調度在海南的其他作業公司提供車輛、人員、物資到達該項目作業區,協助處置突發事件。
4、當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我公司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業主單位的調度總指揮。各部門積極配合應急隊的工作,認真完成各項應急任務。保證應急事件反應迅速,調度科學,措施完善,效果明顯。
5、為控制應急服務的失誤,最大限度降低處置應急事件的損失,公司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制定詳細、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確負責人、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做好應急期間值班工作安排。后勤保障部門做好相關服務工作,財務部門準備好應急處置過程所需資金保障。勞保部門提供好應急服務需要的勞動保護用具。保障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有效。
6、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的損失,盡可能的降低不良的社會影響。
4.
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1.
拋灑滴漏及建筑渣土處理方案
1、路段作業人員,每天在作業前先進行渣土與建筑垃圾排查工作,一旦發現拋灑滴漏與渣土偷倒現象立即報告;
應急小組立即出動,10-15分鐘內到達偷倒點。超過100公斤以上的渣土及時報告相關部門處理。
2、現場清理時,要在道路后方50-100米處放置警示牌,員工穿戴反光服,員工作業要迅速。
3、工作流程
4、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措施
(1)采用專用應急保障車輛進行渣土運輸,車輛裝載渣土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裝載。
(2)施工車輛完工后進行車輪沖洗,嚴防車輛車輪帶渣土或泥土上路行駛。
(3)設專人對運輸的車輛進行管理,出現泄漏撒漏現象及時組織人員清理。
環衛項目公司突發應急任務作業
4.2.
路面污染處置方案
1、交通事故污染處置方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求在10-15分鐘內,就近保潔員立即趕赴現場,一方面積極參與救援,第一時間報警、呼叫救護、協助保持現場、維護秩序等;另一方面迅速了解、判斷事故已發生和可能發生的道路污染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或者向上級報告,要求進入應急處理狀態。
(2)清除污染時,要在道路前方100米處放置警示牌,員工穿戴反光服,設置警示燈,迅速作業。
(3)清除大片污染時,做到有組織,有交通安全防護措施。采取小組作業方式進行,并在來車方向100米處設置反光錐形筒進行警示。
2、路面其他污染處置方案
(1)油性液體泄漏
油性液體泄漏時,立即從養護物品中調出黃沙或木屑等吸附作用的物質,運至事故現場拋撒;
拋撒厚度均勻適中,以減少對車輛行駛的影響。另外在道路邊緣設置警示牌,提示過往車輛,減速謹慎駕駛。待現場清理干凈后,撤除提示牌,恢復正常交通。
(2)酸性(堿性)等腐蝕性物質泄漏
首先要確定其性質,然后根據其化學特性,選用合適的中和劑,對其進行中和后再按普通油性物質進行處理。
對于某些無法預測的特殊事件,我公司將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做好現場圍護,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然后由上級主管部門指揮、協調處理。
(3)有毒有害物質
注意有毒有害物質的區分,對于化學用品要在上級領導指揮下進行處置。
處置有毒有害物質時,要采取好相應防護措施,保護好人身安全。
路面其他污染
有毒有害污染或無法判斷
判斷屬于何種污染
酸堿性腐蝕性污染
判斷污染化學性質
上報上級主管
聽從上級指揮
協調上級處理
現場維護
避免擴散
油性液體污染
根據化學性質
選擇中和劑
運送黃沙、木屑等吸附性物質到現場
中和處理
保護現場及維持秩序
設置警示牌以及開設警示燈
均勻覆蓋污染路面
撤離警示牌
并關閉警示燈恢復道路交通
繼續吸附
未吸附干凈
現場清理干凈
已吸附干凈
判斷是否吸附干凈
4.3.
大風天氣應急處置方案
1、處置預案
(1)接到大風天氣預報(10-15分鐘內),項目組立即對轄區內環境衛生公用設施進行防風加固,并回收臨時設置的環境衛生公用設施。
(2)保潔隊伍在大風過后半小時內,組織清掃人員到達轄區內各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進行道路保潔工作;在2小時內完成路面清掃、渣土及樹枝的清運,清除地面,綠化帶內白色污染。夜間刮風時,在次日7時前完成主干道和重點地段垃圾清掃、清運工作。
(3)大風過后,組織人員對區域內環境衛生公用設施損壞情況進行勘察,并將損壞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甲方單位。
2、駕駛員作業方案
(1)要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打開后防霧燈,使用雨刮器,不猛打方向盤;
(2)路中行駛,選擇路基高而堅實路面行駛,防止電器部件受潮。
(3)遇六級以上大風以及雷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時,停止室外作業。特殊情況下,確需在惡劣天氣進行搶修時,應組織應急人員充分討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3、保潔員作業方案
(1)及時清理下水道邊的垃圾和樹葉,避免垃圾和樹葉堵住下水口;
(2)遇六級以上大風以及雷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時,停止室外作業。特殊情況下,確需在惡劣天氣進行搶修時,應組織應急人員充分討論必要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
4.4.
暴雨天氣應急處理方案
1、接到暴雨預報15分鐘內管理人員、應急隊做好排澇和雨后環境衛生整治準備工作,并將設備(抽水設備)、車輛進入待命狀態,確保雨后準時到位。
2、項目管理部門在降雨停止后1小時內,組織清掃人員到達管轄區域內各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進行道路保潔工作;在2小時內完成路面垃圾、淤泥、清掃作業,確保道路暢通;在4小時內完成垃圾、淤泥清運作業。如不能及時清運,在指定的轉運點堆積,12小時內完成清運,夜間降雨時,在次日7時前完成主干道和重點地段清掃作業。
3、如因降雨形成城區內澇,道路積水,清潔隊在雨停后15分鐘內調派抽水設備、車輛到達積水路段、地點實施積水、淤泥清抽作業,并在雨停后12小時內完成、淤泥、污水排放到排水公司指定的排污地點。清抽工作需采用抽水泵時,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嚴禁任何人進入排水坑、池內,需要進入坑池工作時,必須切斷水泵電源。
2016年7月,南方多地受連日暴雨影響發生洪災。洪水退去,
各地項目公司紛紛在第一時間組織災后應急清理垃圾工作,獲得了當地政府和社會民眾的高度贊許。以下為部分災后應急工作照片。
4.5.
秋季落葉清理方案
1、保障日期
秋季落葉期。
2、組織領導
由項目經理任總指揮,負責總體協調。由綜管部負責匯總情況并傳達指示。現場管理員負責現場巡視檢查。人工、機械隊長負責人員執行調度。
3、工作任務
落葉性季節期間,針對作業范圍內出現枯枝落葉的,項目用最短的工作時間,集中力量清理整治,確保項目范圍內干凈整潔。
4、應急保障
逢大風落葉期間保潔員普掃時間延長一個小時,如工作量激增可根據實際情況做二次普掃。
后勤部門要備足作業用的掃把、簸箕等勞動工具,為保潔員提供必要的食物和飲水。
機械作業隊全天候待命,做好落葉的機械清掃、清運工作。
5、工作安排
根據道路落葉情況調整充實清掃人員,在必要時全員上崗,加大清掃力度,延長工作時間,組織清掃人員對落葉進行及時收集。
對落葉較多的重點區域增加清掃次數,提高作業頻率。
對外加強宣傳教育,特別是對參加保潔工作的保潔員,強化作業規范,禁止焚燒落葉,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和引發安全隱患。并引導保潔員和項目人員當好禁燒樹葉雜草的宣傳員和監督員。
6、作業流程
①早上普掃開始,保潔人員進入各自保潔路段,普掃時間延長1小時;
②針對大區域落葉通過掃把清掃,將落葉暫時堆置路邊,堆置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防止刮風形成二次污染;
③針對零散落葉區域,保潔人員及時清掃將垃圾裝入垃圾斗和飛行保潔車內;
④在普掃開始30分鐘之后,垃圾車和壓縮車進行垃圾收集,裝車過程中跟車工必須將散落垃圾清理干凈,不得出現飄散污染現場;
⑤針對窨井或是排水篦子處落葉清理,不得將垃圾落葉等掃入篦子或下水道管內,防止堵塞排水系統;
⑥利用火鉗或是垃圾鉗子將堵塞排水管處落葉清理出來,時刻保持管道暢通。
項目公司秋季組織清理落葉應急工作
4.6.
冰雪應急處置方案
1、機具設備保養及人員調動措施
項目管理部門要充分考慮雪天道路交通實際情況的影響,接到降雪預報(10分鐘內),做好除雪作業各項準備工作。
(1)當溫度降至0℃之前,提前給各工作車輛做好防凍液,每輛車都準備好防滑鏈。
(2)車輛出發工作前必須先發動預熱。
(3)因冰雪天氣無法正常出班的工作人員調動到應急抗雪機動小組24小時待命。
(4)做好人員抗冰雪準備,配置好塑料手套、雨鞋、雨衣等工具,確保作業工具能第一時間發到員工手中,并掌握好作業的時間,能在第一時間進行破冰、除雪作業。
2、清除冰雪方案
(1)清雪措施
當天氣低于零度,但降雪量不大(降雪發生后1小時之內),少量積雪時,
動用掃雪機,對道路主干道上的積雪進行循環清掃,并通過巡查人員的巡查結果及時向公司反映情況。
(2)融雪措施
當氣溫等于-3℃,降雪量較大,路面開始結冰,道路通行條件趨于惡化時,我公司將派出設備前往主要道路和重要路段實施熱水噴灑作業,防止降雪過程中道路積雪結冰。夜間降雪時,主要道路和重點地段熱水噴灑作業在次日7時前完成;其他道路在7:30前完成清除作業。
熱水噴灑作業同時,應急隊伍趁著熱水的力量,全力清除道路的結冰,以最快的速度清除道路積雪和路面冰塊。
嚴禁使用工業鹽、融雪劑等對環境及道路橋梁等設施有負面影響的物品清除冰雪。
(3)大面積清雪措施
在降雪停止后1小時內,組織清掃人員到達管轄區域內各主干道和重要地段(如橋梁、斜坡、十字路口等)實施清雪除冰作業,清雪時2-3位環衛工人為一個作業小組,有組織地進行清雪。主要道路清雪采用機械化作業為主,利用推雪鏟、掃雪機、高壓沖洗車、灑水車將快車道積雪沖至道路兩邊;人行道清雪作業以人工清雪為主,清出一米左右的道路。
清雪范圍均含兩側人行道,清雪過程中,不得將雨水井堵住,保持雪水暢通排入市政管網。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將雪堆積在側石邊,不得往道路中央灑雪。
同時收集路面信息,及時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4)冬季橋面結冰除冰措施
傳統方式解決橋面結冰采用的是融冰劑和人力鏟除,作業速度慢、成本高、難度大、效果不理想,有污染。
融冰劑工業鹽的主要成分是亞硝酸納、氯化鈣和氯化鎂等。工業用鹽之所以能融化冰雪,主要基于如下化學原理:
低冰點:正常情況下,當氣溫為0℃時水即結冰,但鹽溶液冰點很低,20%%的鹽溶液可使路面冰點降到-16℃,故適當給冰雪路面上撒些鹽,即使后半夜溫度再低些,被鹽消融了的冰雪仍不會凍結,并以液態流向路邊。這是鹽能除冰的主要原理。
吸潮性:鹽有很強的吸潮性,當鹽撒到路面上后,由于空氣濕度大,鹽立即吸潮消融,并和冰雪充分接觸。
滲透性:1%的鹽溶液能產生6.1個大氣壓的滲透壓,故消融了的冰雪相互滲透,使凍結在路面上的冰雪逐漸松動、融化。
但是,大量使用工業鹽會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破壞城市道路等。
1)對道路環境和綠化的破壞
道路中央分隔帶的土層較薄,所種植的綠化植物的立地條件較差,使用工業鹽時,大量含有氯離子的雪水滲入植物的根部,形成反滲透,大量吸收植物體內的水分,導致植物失水,葉面枯黃,進而導致植物死亡;同時,大量含有鹽和融雪劑的積雪清理到邊坡上,融化后流入邊溝和農田,使沿線兩側土壤鹽堿化,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污染對綠化樹木生長的破壞
2)對結構物的破壞
撒鹽化雪對公路橋梁有一定影響,因鹽中的氯化物能侵蝕鋼筋混凝土構筑物。工業鹽中大量的氯離子等酸性離子隨鹽水滲入混凝土后與鋼筋中的鐵發生化學反應,加速鐵的銹蝕膨脹,導致保護層剝落。且由于鋼材截面的減小,致使結構物承載力降低,進而導致橋梁出現結構性破壞。另外,一般凈水結冰后的膨脹率為10%左右,而含有大量鹽份的水結冰后的膨脹率可高達25%,這也是大量使用工業鹽后混凝土路面出現損壞的重要因素之一。
融雪劑腐蝕橋梁架構
融雪劑腐蝕地面外表
3)對河流、土壤等的影響
鹽融化了冰雪之后,鹽水被雨水沖
涮到農田、河道中,隨雪水流動,所到之處,過多的鹽含量會改變土壤和溪流中的化學物質,結果導致土壤失去礦物質,可能導致農作物減產,同時人為造成的咸度增高,將影響河流水生動植物生成、生長等。進而可能會導致水中酸度的增加,引起酸雨。
此外,研究還發現,公路上的鹽滲入泥土中后,能夠將樹木致死。當然,鹽的破壞力絕不僅僅只是這些,除了植物外,還會給鳥類、魚類等動物帶來不利影響,它甚至還能改變距離公路非常遠的水中的化學物質,而這種影響可能會順著水流一直延伸到整個流域。
針對橋面結冰難題我公司有特殊的作業方式。示意圖如下:
作業優勢:
(1)機械化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傳統的人力作業,降低了作業難度和強度;
(2)成本低。提前和熱力廠洽談好,利用熱力廠的熱水,不需要使用昂貴的融冰劑;
(3)環保無污染。熱力廠的熱水在融化冰塊后流入河道或地表,不會帶來環境污染;
(4)效果好。灑水車將熱水撒到冰面融化冰塊,人力再鏟除推到河里,速度快,效率高。
項目公司冬季組織清雪應急工作
4.7.
高溫霧霾天氣處置方案
1、高溫中暑處理流程
發生中暑事件
體溫在38.5℃以上,面色潮紅、皮膚灼熱或者面色蒼白、嘔吐、大量出汗、皮膚濕冷、血壓下降、脈搏細弱
大量出汗、口渴、頭暈、胸悶、心悸、惡心、乏力
判斷何種中暑
至通風陰涼處休息,解開衣服,服用清涼飲料與人丹、十滴水;體溫升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擦身幫助散熱
至通風陰涼處休息,解開衣服,服用清涼飲料與人丹、十滴水;體溫升高者可用冷敷或冷水擦身幫助散熱
體溫40℃以上,昏迷或者痙攣
情況沒有好轉或變得更嚴重
情況沒有好轉或變得更嚴重
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2、高溫天氣作業方案
(1)駕駛員高溫作業方案
在高溫天氣時行車注意經常開窗,保持車內溫度;
切勿疲勞駕駛,保持充足睡眠和良好心態;
防止爆胎;
選擇茶色太陽鏡;
必須注意避免緊急制動或制動過猛;
慎過積水區;
對車輛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車輛電路正常、發動機和傳功部件無過熱現象,防止車輛發生自燃;
(2)環衛工人高溫作業方案
在高溫天氣時應注意防暑降溫;
在高溫天氣中作業時,盡量避免叉開高溫與作業時間,減少中暑人員;
作業時應戴帽;
在雷雨天氣作業時,應穿雨衣、雨鞋等防水服裝;
應盡量避免在大暴雨中作業,可適當的調整下作業時間;
最好選擇在路邊作業,避免車輛帶來的安全問題;
項目公司為環衛工人發防暑降溫藥
3、霧霾天氣應急處置方案
根據霧霾天氣對道路一線保潔員的影響,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1)項目管理部門向一線保潔員宣講霧霾天氣危害與預防的相關知識,加深員工對霧霾天氣的認知與了解。
(2)給每位員工發放口罩,防止污染物由鼻、口侵入肺部,作業結束后,要求其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肌膚。
(3)對有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阻塞性肺氣腫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的員工進行人性化管理,給予適當的調休或更換班次,減少其在霧霾天氣中的工作時間。
(4)加強安全管理。每個道路保潔員工,要求穿著帶有反光條的工作服。在中等和重度霧霾天氣下,能見度較低,視線差,要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規則,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4.8.
季節性餐飲集中路段應急方案
1、保障日期
主要為夏秋季節,露天經營食肆攤位較集中時段、路段。
2、組織領導
由城管執法部門牽頭,項目經理任總指揮,負責總體協調。由綜管部負責匯總情況并傳達指示。現場管理員負責現場巡視檢查。人工、機械隊長負責人員執行調度。
3、工作任務
對小吃街、大排檔等露天經營餐飲的路段實施專項保潔,確保責任路段環境衛生滿足作業標準,無垃圾、污水和油漬。
4、應急保障
確保有充足的保潔員完成保潔任務。
人機配合,徹底清除污物、污漬。
排檔周邊增設垃圾桶。
5、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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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夜班保潔員,并將夜班保潔員延長至23:00,如有需要可根據情況繼續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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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保潔員配合城市管理部門監督餐飲攤位、大排檔將其產生的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由我方清運車輛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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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夜間保潔員及時清理夜間餐飲攤位、大排檔歇業后的垃圾,對攤位區域進行普掃,如夜間攤位排檔營業過晚,此項工作可由次日路段普掃時優先完成。
對于餐飲、食肆在路邊(重點是下水道口)留下的油漬我方利用高壓清洗車輛對污漬路面及時進行高壓沖洗處理,確保路見本色。
4.9.
重要檢查應急處置方案
1、我公司在接到甲方有關重大活動的通知后,積極做好迎接重大活動的準備工作。立即召開迎檢預備會議,成立臨時管理班子,部署工作任務和分工計劃,制訂詳細的應急方案,確保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及時妥善處理。
2、要求項目管理人員全部投入到保障工作中去,到現場督察,詳細了解現場工作的具體任務和重點難點,對重點路段的難點問題,進行現場部署。
3、各管理人員要求保證通訊暢通,確保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及時和相關領導溝通,取得政府的支持。
4、召開動員會,布置任務,明確本次活動的質量標準、工作要求,讓每個員工提前進入到應急狀態中,將迎檢工作提升為特級的保潔標準。
5、根據特殊的標準和要求,配備足夠的物資材料、機械設備、保潔人員。物資、人員配置安排落實到位,公司倉庫提前將物資材料準備充足。
6、成立特別應急小分隊。要求車輛優先、物資優先、人員優先,按10分鐘內到達現場的要求,能即時處理現場的清掃保潔任務。隨時保證增加臨時人員,以備現場特殊情況的需要,確保質量達標為100%。為各種大型活動保證提供一個干凈整潔的環境。
7、如有突擊檢查任務時,提前一小時組織應急小組對檢查區域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掃保潔;要求在突擊檢查半小時前完成保潔工作,達到環境衛生保潔標準后,應急小組迅速撤離現場。
8、如接到領導視察通知任務時,要求在第一時間獲知領導視察時間和視察路線,由項目負責人帶領應急小組到相關責任路段,深入清掃,保證在視察領導來前半小時內完成衛生保潔任務。
4.10.
重大活動及節假日應急處置方案
1、重大活動應急處置方案
(1)提前獲取活動信息
如提前獲知開展大型活動(如XX文娛活動)的信息,項目負責人主動與活動負責人聯系,了解活動進行的時間、地點,對活動地點進行現場考察分析之后,立即編制應對此活動的工作計劃和環衛作業時間表,責任落實到個人。
(2)事后獲取信息的補救
如之后獲知大型活動開展的時間、地點等信息,項目負責人應立即調動應急小組,帶上應急環衛器械前往活動現場,迅速展開環衛保潔工作,保證活動現場的潔凈。
(3)活動期間工作開展
活動期間首先保證市民人員的安全問題,作業人員在不影響活動正常開展的情況下做好自己的本質工作,盡自己最大努力縮短垃圾滯留時間,努力創造良好的潔凈環境。
根據活動現場的實際發展,項目負責人在發現現場作業量有逐步增大趨勢,且程度可能遠遠超過預測,原有項目應急人員無法迅速完成應急任務的情況下立即電話增派人手,保證應急的完成。
(4)活動結束后的清理
大型活動結束之后,對活動現場進行徹底的清理,一小時之內做到還原道路原貌。
2、節假日應急處置方案
(1)節假日前人員準備
在節假日(例如春節、五一節、國慶節等)到來之前,項目負責人做好節假日應急準備工作。首先,增加保潔工人數量,適當延長環衛保潔時間,編制出每一個保潔工人的上下班時間和責任區域,責任落實到每個人。
(2)節假日前設備籌備
在節假日到來前半月,增加垃圾運輸車輛和保潔清掃工具數量,保證充足有效的器械設備。同時,在節假日到來前一周,項目負責人做到每天晚上徹底檢查一次環衛器械設備,發現損壞的立即修繕和補充購置。
(3)春節特殊時期工作開展
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后的殘留物是環衛清潔的重要任務。要求環衛人員按照編制的工作時間和負責區域,在自己負責的區域內做到隨臟隨掃,保質保量完成保潔任務,為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4)節假日后的清理
在節假日的每一天晚上,項目負責人帶來應急小組所有人員對整個項目所有路段進行清查,保證每天早晨都給市民良好的城市面貌。
4.11.
其他應急方案
1、人員意外傷害處置預案
(1)平時準備工作
組織小組成員學習搶修、急救、護理的基本知識;
儲備救援所需要的藥物、材料等物資。
(2)事發期間
事發后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理;
立即上報安全作業事故的有關消息;
在事發現場進行人員的疏散和搶救,作業物資的保護和轉移;
做好現場保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組織保潔人員維持正常的保潔作業工作。
(3)事發過后
及時恢復保潔作業,作好善后工作;
總結教訓,處理責任人。
2、人員糾紛應急處置預案
環衛事業面向社會,環衛工人服務社會,在服務過程中可能會與群眾產生一些誤會或服務不到位的情況,從而產生一些糾紛。
遇到糾紛情況,項目經理或項目管理員于10~15分鐘內達到現場,處理解決糾紛。
(1)可能出現的糾紛及預防措施
糾紛包括:A、外部糾紛,環衛工人在作業時與社會其他人員發生意外引發的矛盾:B、內部糾紛,主要是勞資糾紛和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的糾紛。
相應預防措施如下:
糾紛類型
糾紛原因
預防措施
外部糾紛
1、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影響到公眾,如作業時沒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撞到行人,劃傷車輛等。
2、在阻止不文明現象時,方法不對,引發矛盾糾紛。
1、做好作業規范的培訓、服務意識的灌輸、為環境衛生服務的同時,不影響到公眾。
2、采取合適的辦法勸導不文明現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對于不聽勸告的人員,以德報怨。
3、制定處罰措施。
內部糾紛
1、發生勞資糾紛的主要原因是沒有明確勞動條款。
2、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的糾紛主要原因是管理方法不對或作業人員服從意識不強。
1、與每一名職工都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勞資雙方義務和權利,并盡量提高環衛作業人員的福利。
2、制定合理的培訓計劃,加強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保證作業人員的服從意識。
3、制定處罰措施。
(2)糾紛處理響應時間
發生外部糾紛時,管理員在發現情況后立即前往現場,了解情況,采取措施,平息事件。
發生內部糾紛時,項目經理要立即找相關人員了解情況,如發生在公共場合,應立即帶離至合適場所后進行處理。
(3)糾紛處理措施
以積極的態度解決糾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為業主單位減少后顧之憂。
糾紛類型
糾紛內容
采取措施
外部糾紛
環衛車輛的交通事故
1、按法律法規處理、賠償。
2、事后對行車安全進行再教育。
3、我公司駕駛員負主要責任的,進行處罰及教育,嚴重的開除處理。
劃傷車輛或其他損失
1、按條款處理。
2、向受損方道歉,并賠償。
3、查詢原因,作業規范的再教育或作業規范的修訂。
阻止不文明現象發生
糾紛、甚至打架斗毆
1、管理員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情況。
2、緩和當事人態度,對待每位市民要像業主那樣,承認失職。
3、如造成損失,進行賠償工作。
4、對員工阻止不文明現象的行為進行肯定,引導其使用正確的辦法進行勸導。
5、對行為沖動,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處理,并對作業隊伍進行再教育。
內部糾紛
勞資糾紛
1、項目經理找到當事人當面處理。
2、調閱勞動合同,依據勞動法規進行處理
3、咨詢我公司聘用的律師。
4、公司內部不能解決,請勞動部門仲裁。
管理員與作業人員糾紛
1、項目經理前往解決。
2、了解糾紛的原因,當面調解。
3、扣當事人績效分。
4、強化管理水平和服從意識。
5、更換不能勝任的管理員,辭退服從意識不強的員工。
作業人員之間糾紛
1、管理人員前往解決。
2、了解糾紛的原因、當面調解,促進團結。
3、扣當事人績效分。
4、進行批評與教育,必要時予以行政處分。
每次糾紛發生處理過程,管理員都要做好記錄,并及時根據糾紛發生情況制定相應措施,上報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審核后通知執行,確保糾紛數量持續減少。
4.12.
人員預案及保障措施
項目配備足額的應急人員組成應急小組,主要成員有:項目經理1人,部門負責人2人,質檢員1人,安全員1人,保潔班組長4人,機動人員等組成。應急保潔過程中,充分調動應急時在休息的保潔人員,保證應急人員充分滿足處理應急的需求,有必要的情況下調動應急區域附近的保潔人員,保證及時高效的應對應急事件。
1、應急工作機制構成
公司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董事長任組長,分管業務副總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在各項目服務發生突發事件時和重大應急任務時,實行集中指揮和緊急調度。公司各部門充分履行應急預案中相對應職責,切實做到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緊密配合,高效運轉。(適用于重大自然災害和特殊保障任務)
項目部建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班組長、機動保潔人員任組員的應急小組,保證發生突發事故時,及時進行現場處理,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項目部建立急物資儲備,做到有足夠物資的儲存,如警示指示牌、鐵鍬、融雪劑、洋鎬、草包、木屑等,以保證現場應急處理需要。
2、工作職責
(1)項目管理部:負責第一時間內組織應急工作人員、車輛的調度;各種應急工作所需工具的發放;最大限度的減少危害造成的損失,并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檢查、上報執行情況。
(2)保潔人員:負責應急任務時清掃工作。
(3)垃圾清運車輛:負責應急任務時垃圾清運任務。
3、應急響應
(1)預案啟動:一旦發生應急任務,立即啟動相應預案。
(2)響應時間:項目管理部接到應急任務后,10-15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通知各相關班組立即執行相應的應急方案。
(3)響應程序:項目管理部迅速有效的組織應急人員,根據各自職能和應急處置工作細則,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如遇到重大事故和災害,立即報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工作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障參與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管理人員通訊工具24小時保持暢通,并隨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
4、應急預案流程
非工作時間突發事件
工作時間巡查發現
報告人
匯報現場實際情況
外部救助:消防119、報警110、醫療120
內部支援:設備增派,人員抽調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上級有關部門
備案記錄
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填寫相關記錄
報備公司存檔
一、總體目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加強房屋建設、房屋拆除、道路與管線施工、物料運輸、道路保潔、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堆場等揚塵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二、計劃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建立揚塵污染環境管理與協調機制,開展揚塵污染排查,編制揚塵污染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宣傳。
(二)整治階段(2012年4月至2012年9月)。進一步健全揚塵污染管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全面開展房屋建設、房屋拆除、道路與管線施工、植物栽種和養護、物料運輸、物料堆放、道路保潔等施工作業及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督促落實各類防塵措施。
(三)鞏固階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2月)。通報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查處揚塵污染防治整改不到位的業主單位,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和深化揚塵污染防治成果。
三、主要任務
(一)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整治。城區所有房屋建設施工、道路與管線施工、房屋拆除作業等施工作業在開工前必須按標準設置圍欄,配備防塵設施,定期清洗物料運輸車輛。各建筑施工項目要在開工一周內對場地內主要道路進行硬化,嚴禁在道路和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不得現場攪拌混凝土。建筑工程竣工后30日內,施工單位要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物等。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作業,應當配備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做到泥漿不外溢。閑置7日以上的道路與管線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應當對道路和管線采取防塵措施。閑置6個月以上的房屋建設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應當對其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建筑揚塵控制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嚴格按照市,進一步加大對建筑施工場地日常環境監管力度。從事房屋建設施工、道路與管線施工、房屋拆除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和作業記錄臺帳,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二)道路運輸揚塵污染專項整治。運輸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垃圾、糞便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用密閉或者全覆蓋方式運輸。不具備封閉化運輸條件的,應當委托符合封閉化運輸要求的單位或者個人承運。區城管與執法局每月至少開展兩次道路運輸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嚴查道路運輸拋灑行為,對不采取密閉措施運輸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或容易脫落、揚灑物品的車輛,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運輸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運輸工具密閉裝置的維護和保潔,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飛揚,車輛輪胎不得帶泥行駛。
(三)綠化及泥地揚塵污染專項整治。栽植行道樹,已開挖樹穴在48小時內不能栽植的,樹穴和栽種土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樹栽植后,應當當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運,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進行遮蓋;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綠化建設,在綠化用地周圍設置不低于2米的硬質密閉圍擋,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綠化帶、行道樹下的泥地應當綠化或者鋪裝。區城管與執法局應加強對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泥地揚塵污染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不按規定進行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及泥地綠化、鋪裝行為。各責任主體應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現有泥地的綠化或者鋪裝,新增泥地的綠化或者鋪裝應當在形成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
(四)道路保潔揚塵專項整治。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應實行機械化灑水清掃;除雨天或者最低氣溫在攝氏4度以下的天氣外,城市主干道每日至少沖洗1次,氣溫高于攝氏30度時,每日沖洗不少于2次;對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市區黎明路、南浦三區)周邊路段進行重點控制,增加沖洗頻次。區城管與執法局、各街道(鎮)應加大投入,科學實施道路保潔,減少城市保潔不當造成揚塵污染。
(五)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碼頭、停車場、堆場和露天倉庫,應采用混凝土圍墻或者天棚儲庫;對地面進行硬化處理;按規定配備必要的防塵設施;及時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潔,并及時清洗;出口處應設置車輛清洗的專用場地,配備運輸車輛沖洗保潔設施。區環保局加強對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督促各業主單位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現有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碼頭、停車場、堆場、露天倉庫的改造,新建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碼頭、停車場、堆場、露天倉庫按規定在投用前落實揚塵污染各項防治措施。
四、責任分工
(一)各街道辦事處、藤橋鎮人民政府,輕工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重點開展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泥地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及道路保潔揚塵專項整治工作。
(二)區住建局負責對全區房屋建設、房屋拆除、道路與管線施工作業造成揚塵污染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三)區城管與執法局負責對全區道路運輸、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泥地揚塵污染及道路保潔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四)區環保局負責對全區各類碼頭、停車場、堆場和露天倉庫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全區的揚塵污染狀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區住建局、區城管與執法局、區環保局等部門應成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部門開展揚塵污染防治的組織領導,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或實施辦法。各街道辦事處、藤橋鎮人民政府,輕工產業園區管委會應建立相應的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一、扎實開展迎大運、創全國文明城市標兵活動,落實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著力提升城市清潔水平
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完善環衛市場機制提升城市清潔水平的意見》,提高環衛經費投入,縮小關內外各區環境衛生水平差距,促進特區環衛一體化管理。實施《“迎大運、創全國文明城市標兵”200天行動環境衛生提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消滅衛生盲點,攻克衛生難點,守住衛生重點,鞏固衛生亮點,切實提升城市清潔水平。
(一)全力推進迎大運環境衛生提升行動。一是徹底消除衛生死角和管理盲區。持續全面開展環境衛生定期排查和整治,涵蓋山邊林地、道路邊坡、二線巡邏道等邊角地帶,清理轄區范圍內的衛生死角、暴露垃圾和余泥渣土污染;二是強化薄弱環節衛生管理。城中村、工業區、市場、工地、待建地、小區和政企事業單位等區域業主和管理單位要切實履行環衛管理責任,尤其要搞好垃圾收集點、附屬綠地、屋頂雨篷等易忽略位置的衛生。公路、高速公路要落實日常清掃并巡回保潔,加強綠化帶、隔離帶、路肩、邊溝、不準建筑區、出入口匝道、收費站等衛生管理;三是加強綠化區域保潔。道路綠化管養部門要切實加強市政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保潔范圍覆蓋綠化隔離帶、花圃、樹眼、花壇等,安排足夠人員實施連續性保潔,及時收運修枝垃圾。有條件的區可借鑒寶安區管理方法,將道路綠化帶和附屬綠地統一納入市政清掃保潔;四是開展創建樣板路活動。各區要創建環境衛生高度精細化管理樣板路、示范街,做到檢查與不檢查一個樣、節日與平時一個樣,保持道路高度潔凈,達到“席地而坐”的標準,進而將管理手段和工作成效輻射到全轄區,促進整體環境衛生提升;五是提升大運重點區域衛生。高標準落實關內城區和關外中心城區主次干道、景觀大道、重點場所、大運會開閉幕式和比賽場館周邊市政道路的清掃保潔、機械化清掃和道路沖洗、垃圾收運、收集容器清洗等工作,確保上述區域環境衛生質量達到一級以上標準。在大運會舉辦期間,全市特級、一級、二級道路要在已有管理標準的基礎上加強保潔和沖洗,確保路面見本色。
(二)狠抓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一是繼續提高清掃保潔單價。各區要繼續增加財政投入,要按市政府預算指導價落實清掃保潔經費,為高標準高質量環衛作業提供經費保障。爭取將城中村環境衛生管理納入市政管理范圍,城中村道路清掃保潔和環衛設施設備建設管理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承擔或實行費用分擔補貼制度。爭取將公路環境衛生管理納入市政管理范圍,按照統一責任、統一經費、統一標準的原則進行清掃保潔;二是注重清掃保潔細節管理。市政道路要保潔到墻根,覆蓋門店門前區域,實現道路衛生“一把掃帚”管理,保潔作業要更細致深入,已納入市政清掃范圍的小型綠化帶、樹眼、花圃、邊溝等地帶要扎實做好保潔工作,徹底消除邊角縫隙隱藏煙頭紙屑、綠化帶周邊陳積垃圾等現象;三是加強沖洗提高道路潔凈度。堅持按規定頻次落實沖洗工作,注重沖洗效果,作業時必須有人工清洗配合,及時清除路面泥沙、污垢、積水等,堅決杜絕沖而不洗、灑灑水走過場的現象,著重治理道路揚塵、口香糖殘渣、油漬污垢和道路附屬設施周邊殘留污漬,提高路面本色呈現率;四是實行連續性保潔。嚴格按照市政道路分級管理要求保潔到規定時限,杜絕保潔時限內人員脫崗、保潔斷檔現象,尤其要強化夜間、節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的清掃保潔,對于衛生問題頻發的區域和時段要視情況增加保潔人員和延長保潔時限;五是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在發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機械設備數量和實施機掃作業的范圍、頻次、質量等條款,要求清潔企業按作業需求配置足量的機掃車、高壓沖水車、高溫高壓水槍等設備,并且推廣安裝車載gps,加強機掃過程監管,確保實現20__年全市機掃率達到80%的考核目標;六是推行環衛安全文明作業。環衛工人作業期間必須穿著統一的工作服、工作鞋,負責道路清掃作業的工人還必須穿安全反光背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和方式,不隨意穿越馬路,注意往來車輛,確保人身安全。沖洗道路要妥善設置溫馨提示、安全擋板,機掃作業要遵規守矩文明行車,盡量減輕環衛作業對過往行人和車輛的影響。
(三)完善制度強化余泥渣土管理。一是完善多部門協同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深圳市建筑廢棄物運輸和處置管理辦法》,完善交警、建設、交通等部門協同管理機制及渣管聯席會議、層級巡查檢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機制;二是加強渣管“五化”建設。通過法規宣傳常態化、執法裝備現代化、日常管理數字
化、管理手段科技化、提高效率信息化,全面提升余泥渣土管理質量;三是加強工地源頭污染控制。積極協調建設主管部門加強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地鐵等施工單位落實工地路口設置沖洗設施、道路硬底化等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出入口干凈、車輛運輸過程密閉化;四是繼續深化余泥渣土市場化運營改革。完善運營招標方案和考核辦法等配套制度,強化政府監管手段,提高服務質量和處理能力。(四)加強執法控制環境衛生污染。一是全面加強市容環境序化管理工作。環衛管理模式要從“先污染后清理”向“減少源頭污染”轉變,各區、街道城管執法部門要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大力加強對單位不履行轄區環衛管理責任和門店占道經營、攤檔食肆亂擺賣、亂倒外掃垃圾、行人亂丟亂吐、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打破“一人掃萬人扔”、反復污染的困境。市、區城管執法監察部門要加強引導和監督,加大街道綜合執法責任制考核中市容環衛執法工作的比重,對工作不力的執法隊伍實施紅黃牌警示。同時,要積極探索、實踐環衛小額罰款委托執法工作;二是大力加強余泥渣土專項執法。各區城管執法局要組織隊伍每周開展3次以上余泥渣土專項執法,尤其加大夜間運土高峰的執法力度,通過在轄區施工工地和受納場出入口蹲點監控、聯合公安交警部門把守重點路段、組織跨區街聯合執法等方法,堅決查處泥頭車無證運輸、車輪帶泥、沿途撒漏、亂排亂倒等違法行為,減少余泥渣土運輸對市政道路的污染。
二、完善規劃和建設機制,加快環衛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步伐,著力提高城市垃圾處理能力
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見》,制定我市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單位,按年度計劃落實建設進度,如期建成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在建設過程中,要加強溝通協調,妥善化解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做好市民的宣傳疏導工作,減少建設過程中的輿論阻力,切實提高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績效,從根本上解決垃圾圍城的隱憂。
(五)強力推進大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按照市政府頒布的《深圳市東部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建設工作方案》要求,著力推進東部垃圾焚燒廠建設,將其打造成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樣板工程,力爭年底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加快新衛生廠、糞渣廠進場道路建設,確保“兩廠”6月投產。著力推進老虎坑垃圾焚燒廠二期和衛生填埋場二期、下坪衛生填埋場二期、白鴿湖垃圾焚燒廠二期、南山垃圾焚燒廠二期等擴建工程建設,確保按計劃投入使用,將全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90%以上。抓好坪山環境園建設,加快下坪場、城市廢物處置中心、老虎坑環境園、龍崗環境園等餐廚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建設。
(六)進一步推進余泥渣土受納場的規劃建設。一是聯合市規土委、建設局促請市政府盡快審批通過《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納場專項規劃(-2030)》及配套文件,完成規劃環評,督促各區按轄區責任制建設受納場;二是編制《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納場建設規范》,指導各區開展受納場建設工作;三是完成塘朗山環境園規劃,并爭取劃定控制線;四是盡快完成龍華部九窩余泥渣土受納場擴容工程及新屋圍、下圍嶺受納場建設前期各項工作,妥善解決好征地拆遷補償等問題,力爭今年底開工;五是爭取在5月底前建成水徑余泥渣土受納場。
(七)加快中小型環衛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完善中小型環衛基礎設施。各區要加快推進環衛基礎設施完善提升工程,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對市政公廁、環衛工具房、果皮箱以及環衛應急設備等進行升級改造、增設購置和修繕維護;二是規劃建設公共廁所。編制《深圳市公共廁所布局規劃(—2020)》,建立以固定式公廁為主、活動式公廁為輔、沿街社會公廁對外開放的格局。
三、打造低碳環衛,逐步實施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著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八)積極開展垃圾減量和分類試點工作。一是推動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體系,完善垃圾分類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二是編制垃圾分類手冊,明確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體分類細則,組織指導單位和市民開展垃圾分類工作;三是各區要制定垃圾分類收集計劃和實施方案,選取若干學校、物業小區、機關等功能區進行試點,按照頒布的垃圾分類手冊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九)大力推進餐廚垃圾規范管理。一是盡快制訂《深圳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實施方案》,爭取通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餐廚廢棄物試點城市評審工作;二是盡快修訂《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強化法律支撐;三是借鑒蘇州等城市做法,建立健全餐廚垃圾管理運行機制,大力推動餐廚垃圾收運處理工作;四是推進餐廚垃圾分類、集中收集、運輸和處理,并逐步擴大至農貿市場、綠化垃圾、家庭廚余垃圾等有機生物質垃圾。編制《深圳市餐廚垃圾質量鑒定標準》,協調有關部門制訂餐廚垃圾清運費和處理費的政府補貼標準;五是各區要開展餐廚垃圾管理專項執法行動,清查非法清運餐廚垃圾、非法煉制潲水油和飼養牲畜的窩點。
(十)繼續推進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一是完善水徑受納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運營方案,通過招投標方式選取建設、運營企業,全市推廣資源化利用技術延長建筑垃圾受納場使用壽命;二是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建筑垃圾綜合利用設施優惠補貼和產品質量標準等政策,促進塘朗山受納場、龍崗受納場等運營企業健康發展。
四、實施環衛全覆蓋全過程檢查監管,規范作業服務市場秩序,著力提高環衛行業監管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全覆蓋檢查監管機制。市環衛管理部門要強化全市環衛工作的牽頭、統籌、協調、監督、檢查、指導等宏觀管理職能,各區要切實對轄區環境衛生管理負總責,進一步加強街道、社區的基層監管力度。一是持續深入開展“鵬城環衛杯”競賽。購買環衛監理服務擴大日常監管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覆蓋度,實施更全面、更深入、更細致的檢查評比,充分發揮競賽評比的抓手作用,著力推進清掃保潔單價、機械化清掃率、道路潔凈度等重點工作;二是落實轄區環境衛生檢查監管責任。各區、街道和社區建立健全全覆蓋、全天候、全方位的環衛檢查監督機制,大運會結束前要每天進行專項巡查,形成檢查情況和跟蹤督辦記錄,全面掌控轄區整體衛生、夜間保潔、占道經營和余泥渣土污染控制、設施設備管理、公廁服務等狀況,切實督促各責任單位落實環衛管理責任;三是嚴格實施市政清掃和垃圾清運質量考核。環衛業務發包方要按照合同條款和環衛管理標準,實行更細致更嚴格的作業過程和衛生質量監管考核,對作業不規范、質量不達標的扣分扣款,情形嚴重的予以淘汰;四是進一步
發揮數字化城管監督管理作用。將數字化城管信息采集范圍擴大至整個責任網格的角角落落,包括城中村、工業區、待建地、預留地等區域,采集問題涵蓋花圃綠籬內藏匿的垃圾、地面污垢厚重、工地路口未硬底化、未設置沖水設施、屋頂雨篷積存垃圾、收集容器殘破不潔、垃圾車污臟滴漏等。(十二)加強環衛設施設備和垃圾收運管理。一是加強公共廁所管理。進一步完善《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辦法》(草案)并協調相關部門爭取盡快出臺實施,根據《深圳市公共廁所建設和改造指引》、《深圳市公共廁所標識系統設置規范》、《深圳市公共廁所管理服務規范》,各區城管部門在對轄區內市政公廁升級改造的同時,要加大力度協調各產權單位對商場、酒樓、市場、機場、車站、加油站、口岸、文化體育娛樂中心等場所社會公廁進行升級改造,規范標識和導向系統,加大日常維護管理力度,提高公廁完好率和適用率;二是推行全過程密閉化垃圾收運模式。進一步推廣“車載桶裝”、“車載袋裝”、“手推標準桶”、“密閉式手推車”等前端收集方式,全面取締敞口式垃圾收集點和容器,規范垃圾收運站點和運輸車輛管理,在清水河、老虎坑、月亮灣等大型無害化處理場(廠)設點查處車輛,依法查處車容不整、車身不潔、垃圾、滴漏污水的車輛,淘汰車容車況不達標的后裝式壓縮垃圾車,督促各清運單位落實密閉清運措施并規范作業過程管理,監督垃圾運輸車輛出場(廠)前徹底清洗。7月底前新型垃圾轉運站服務覆蓋率達到85%以上,垃圾收運密閉化率達到95%以上;三是持續推進環衛設施設備清洗刷新工作,促使環衛設施設備的管理規范化、維護制度化、檢查程序化,實現環衛設施設備數量充足、設置科學、功能完善、整潔完好的長效目標,7月底前中小型環衛設施設備清潔率達到95%以上。
(十三)強化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監管。一是健全垃圾處理監管機制。采取增派駐監管人員、信息化監管系統功能等手段,嚴格對進場(廠)垃圾來源、種類、計量、煙氣處理、滲濾液處理、飛灰爐渣處理進行全過程監管。同時,對bot項目或外包運營的垃圾處理設施,要嚴格執行運營監管協議;二是完善垃圾處理設施監管制度。完成《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監管手冊》、《深圳市城市垃圾處理設施運營及環境污染控制監管標準》的編制,研究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三是穩步開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修訂《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市政府158號令),完成垃圾處理費代征收手續費標準測算工作,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和支付標準調整機制,探索生活垃圾按量收費模式。繼續做好垃圾處理收費的協調、溝通、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垃圾處理費收繳率穩中有升。
(十四)加強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監管。一是繼續修改完善《深圳市市政道路清掃保潔服務公開招標文件要點范本》,對投標企業的資質門檻、環衛作業規范、質量標準、環衛工人權益、機械設備作出統一規定;二是出臺《深圳市環衛作業服務市場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將清潔企業服務質量與資質信譽掛鉤,納入招投標評標內容;三是加強對清潔協會工作的指導,進一步規范項目招投標、評優、資質等級評定等行為;四是協同人力資源社保局建立聯合監督機制,保障環衛工人福利待遇,保持環衛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五、深化行業自身建設,優化理順環衛管理體制機制,著力增強環衛發展動力和活力
(十五)鼓勵公眾參與打造環衛宣傳格局。一是開展多方位環衛宣傳工作。以迎大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標兵為契機,針對不同群體、區域精心設計不同層次、形式多樣的環境衛生宣傳方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類傳媒播放制作精良的環衛公益廣告。總結推廣環衛管理先進經驗,宣傳環衛行業奉獻精神和先進事跡,營造尊重環衛、愛護衛生的社會氛圍;二是搭建社會公眾參與環境衛生管理的平臺。鼓勵和扶持市民志愿者、義工隊伍和社會團體開展環衛公益活動,在各主要媒體設立環境衛生“曝光臺”,主動曝光并鼓勵市民投訴全市范圍內的環衛管理黑點、難點、熱點問題,提高市民對環境衛生管理的關注度和參與度,共同監督各環境衛生管理主體切實履行責任。
為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發展機制,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部署,根據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城鄉環境衛生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城鄉環境衛生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街道深入開展城鄉環境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活動總體要求
以“鄉風文明、村容整潔”和建設宜居蘭江為目標;以清潔村莊(社區)、清潔道路、清潔河道和綠色家園為基本內容;以整治圍村垃圾、衛生死角、污水橫溢、亂堆亂放、改水改廁等突出問題為重點;以建立健全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和提高居民環境衛生意識為目的,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面開展環境集中整治,切實改變環境衛生臟亂差狀況,進一步優化人居環境。
二、工作重點及責任分工
1、清理亂搭亂堆、占道經營。按照成片連線要求,集中整治道路沿線的建筑亂搭亂建、雜物亂堆亂放,進一步規范馬路市場、流動攤販和占道經營,加大對沿路廣告、招牌、商鋪門店的整治力度。其中街道主要道路、通村網絡公路由街道城管中隊負責、村配合,村道、村內道路兩側和農戶房前屋后亂堆亂放的建筑材料、柴草及雜物的整治由各行政村負責。
2、清理垃圾、整治衛生死角。由街道環衛所負責集中清理、整治街道主要道路、通村網絡公路兩邊的陳年垃圾、渣土、雜草及其他生活廢棄物。各村(社區)要動員和組織村(居)民打掃庭園內外、房前屋后衛生,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清除衛生死角,“四害”孳生地,引導村民做到不散養畜禽,不亂倒垃圾,不在公共場所堆放雜物,凈化生活環境。同時對村道、村內道路兩邊、河邊、綠化地帶、菜場等公共場所等的垃圾徹底清除,做到無暴露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3、整治河(溪)道、畜禽養殖,加大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做好二類河(溪)道的保潔管理工作,進一步落實河(溪)道等水面的保潔責任制,加強對保潔員隊伍的管理、監督,對所有河道、溪道、池塘漂浮物和障礙物、水生植物徹底打撈干凈,做到岸坡堆積垃圾、打撈的漂浮物垃圾及水生植物做到日產日清,并在指定地點傾倒。嚴格禁止各村莊居住區和飲用水源保護區發展養殖業,加大禁養區內畜禽養殖的取締力度,加強限養區內規模養殖場和村社居住區養殖戶的綜合治理指導和督促養殖戶及時清運畜禽排泄物,并積極創造條件開展畜禽排泄物的無害化生態處理,確保周邊環境整潔,由街道農經辦牽頭,各村配合落實。加大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力度,相關村對向家弄、前溪湖等危害飲用水源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進行一次集中整治。二類河(溪)道由街道農經辦負責,三類(村級)河(溪)道、池塘由各行政村負責。
4、做好改水改廁、整治排水溝渠。按照選址科學、布局合理、管理規范的要求,加快農村無害化衛生公廁的改造和整治。對于公廁排污管道堵塞、糞便外溢嚴重的,各村必須要投入一定資金,對三格式化糞池、管道等進行徹底改造,沖洗方式改人工排水沖洗為自來水背箱沖洗,完善修補好公廁的基本設施。對各行政村轄區內排水溝、下水道進行一次全面疏通和整治改造,條件許可下變明溝為暗渠,基本消除污水隨流現象。公廁改造完善由街道社會事務辦牽頭,各村負責落實。
5、加強對外來人口集中居住區的管理。切實加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管理,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的環境衛生意識,特別是外來人員集居較多的區域,要配套完善居住區內的道路、路燈、公廁、垃圾箱等設施,徹底治理居住區周圍“臟、亂、差”現象,改善外來人員居住環境,由街道綜治辦牽頭,各村負責落實。
6、進一步加強村級菜市場的管理。按照設施完善、管理規范、食品安全、衛生整潔的要求,落實動態保潔和管理責任,做到商品擺放有序,車輛停放整齊,道路暢通,無亂堆、亂放、亂占等現象;切實加強市場內外環境衛生動態保潔,做到市場內無積存和垃圾、無污水外溢現象,由街道城建城管辦、城管中隊牽頭,各村負責。
三、工作步驟
本次環境集中整治活動從6月底開始到9月30日基本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動員準備階段(6月底—7月初)。各村(社區)進行深入細致的環境衛生摸底調查,明確本單位在環境衛生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點整治對象,制訂相應的實施方案。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做到人人動員,廣泛參與。
2、集中整治階段(7月上中旬—9月中旬)。對照工作計劃和整治重點,在全街道范圍內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大行動,實施垃圾集中收集處理,清理亂搭亂堆、占道經營、衛生死角等,全面改造環衛公益設施。街道及相關職能部門將對各村(社區)整治工作開展督查。
3、完善制度,總結驗收階段(9月中旬—9月30日)。配齊配強環衛保潔隊伍,建立健全長效保潔管理機制,街道相關職能辦(所)對全街道的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評比,對本次環境集中整治活動中涌現的先進村(社區)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并作為年終對村、社區評比各類先進和榮譽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街道已經成立了城鄉環境集中整治領導小組,由街道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并抽調相關辦、線同志組成實干班子,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各村、社區也要把此項工作作為今年的重點之一,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村、社區的環境整治工作,按照街道整治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出本村、社區的整治方案,分解任務到點,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此項環境整治和今后日常衛生保潔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抓出成效,使村、社區環境面貌煥然一新。街道聯村(社區)領導及聯村(社區)干部要做好所聯村、社區整治的監督指導工作。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農村文明創建和生態家園建設為核心,按照社區布置、村(居)實施的原則,延伸領域、拓展內容,統籌推進農村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新興中心城市框架下的富裕鄉村、美麗鄉村、幸福鄉村。
(二)基本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以塊為主、屬地負責,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級管理、分層次推進。各村(居)要根據各自村組區域存在的主要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爭取以較少的投入實現農村環境有效改善。
二、工作目標
堅持村(居)主導、村民參與、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則,廣泛調動村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完善長效管理制度,促進社區農村環境建設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推動農村環境建設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黨群干群關系新改善,努力實現農村環境有新的改觀、農村社會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社區農村環境整治工作進一步向縱深推進,由村部周邊分步驟向偏遠村組推進,鞏固整治成果。
三、實施步驟
(一)重點整治階段。2014年3月15日前各村(居)完成上報村民組的環境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內容包括通往村民組道路保潔、路邊亂堆亂放及可視漂浮物清理、村民組房前屋后漂浮物撿拾、亂堆放清理、村組周邊溝渠清理、塘壩漂浮物清理等。清理整治結束后將各組納入農環保潔員日常保潔責任范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3月底前完成主干道路、村村通道路沿線村民組的環境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內容包括通往村民組道路保潔、路邊亂堆亂放及可視漂浮物清理、村民組房前屋后漂浮物撿拾、亂堆放清理、村組周邊溝渠清理、塘壩漂浮物清理等。
(三)常態維護階段。自2014年3月起每月對偏遠村民組(非主干道路、村村通道路沿線)進行一次專項清理整治。整治工作內容包括通往村民組道路保潔、路邊亂堆亂放及可視漂浮物清理、村民組房前屋后亂堆放堆放整齊、房前屋后漂浮物撿拾、溝渠(塘壩)漂浮物清理等。
(四)典型培育階段。3月15日前村(居)在上報的重點整治村民組中選取2至3個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向區農環辦申報重點改造。改造項目包括房屋刷白、局部硬化、局部綠化、溝渠硬化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考慮到整治清理工作的各種復雜因素,各村(居)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安排專人現場負責,保障整治工作按時高質完成。
為了防治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揚塵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設施工、道路與管線施工、房屋拆除、物料運輸、物料堆放、道路保潔、植物栽種和養護等活動中產生粉塵顆粒物,對大氣造成的污染。
本辦法所稱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漿、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產生粉塵顆粒物的物料。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揚塵污染防治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市環保局)對本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縣環保部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本市建設、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環衛、綠化、港口等有關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轄區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制定規劃,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第五條(污染監測和信息溝通)
市環保局應當加強對揚塵污染的環境監測監控,定期公布揚塵污染狀況的環境信息。
市和區、縣環保部門以及有關管理部門應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系統。
第六條(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和計劃)
市環保局應當根據揚塵污染防治的需要,會同本市有關管理部門制定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
本市建設、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環衛、綠化、港口等有關管理部門以及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揚塵污染防治總體方案,制定揚塵污染防治實施計劃,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揚塵污染。
第七條(建設工程、綠化建設、房屋拆除揚塵污染防治責任)
房屋建設、道路與管線建設以及綠化建設、房屋拆除的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防治揚塵污染的責任。
第八條(建設工程施工一般防塵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旅游區(點)、大型客運交通集散點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施工,應當符合下列揚塵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內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應當在其周圍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閉性圍攔;工程腳手架外側必須使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
(二)工程項目竣工后30日內,施工單位應當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積土、堆物。
(三)不得使用空氣壓縮機來清理車輛、設備和物料的塵埃。
(四)施工工地的地面應當進行硬化處理。
(五)在進行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作業時,應當配備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做到泥漿不外流,廢漿應當采用密封式罐車外運。
(六)在中心城范圍內,混凝土攪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上的,禁止現場露天攪拌;混凝土攪拌量每日在30立方米以下,需要在現場露天攪拌的,應當采取相應的揚塵防治措施。
(七)施工單位應當使用預拌砂漿。
第九條(房屋建設施工防塵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旅游區(點)、大型客運交通集散點范圍內的房屋建設施工,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施工工地周圍設置不低于2米的硬質密閉圍擋。
(二)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應當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四)在建筑物、構筑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應當采用密閉方式清運,禁止高空拋擲、揚撒。
(五)閑置6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應當對其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鋪裝。
第十條(道路與管線施工防塵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旅游區(點)、大型客運交通集散點范圍內的道路與管線施工,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應當設置不低于2米的硬質密閉圍檔。
(二)道路與管線施工堆土超過48小時的,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三)使用風鉆挖掘地面或者清掃施工現場時,應當向地面灑水。
第十一條(房屋拆除防塵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旅游區(點)范圍內的房屋拆除作業中,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氣象預報風速達到5級以上時,應當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二)拆除房屋或者進行房屋爆破,應當對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進行灑水或者噴淋;人工拆除房屋時,實行灑水或者噴淋措施可能導致房屋結構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除外。
(三)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四)建筑垃圾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第十二條(施工作業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將揚塵污染防治的要求納入房屋建設施工技術規范和房屋拆除施工技術規范;市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將揚塵污染防治的要求納入道路與管線施工技術規范。
從事房屋建設、道路與管線施工、房屋拆除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和作業記錄臺帳,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從事房屋建設、房屋拆除的施工單位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開工3個工作日前報施工所在地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在工程開工前,將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圍醒目位置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結束,公布期間應當保持公布內容的清晰完好。從事道路與管線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開工3個工作日前報施工所在地的區、縣市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物料運輸防塵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旅游區(點)范圍內運輸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用密閉化車輛運輸。不具備密閉化運輸條件的,應當委托符合密閉化運輸要求的單位或個人承運。
運輸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車輛機械密閉裝置的維護,確保設備正常使用,運輸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飛揚。
運輸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車輛不符合密閉化運輸要求的,市容環衛管理部門不予發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證》。
第十四條(碼頭、堆場、露天倉庫的防塵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一般鎮范圍內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的碼頭、堆場和露天倉庫,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地面進行硬化處理。
(二)采用混凝土圍墻或者天棚儲庫,庫內配備噴淋或者其他抑塵措施。
(三)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應當在落料、卸料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在出口處設置車輛清洗的專用場地,配備運輸車輛沖洗保潔設施。
(五)劃分料區和道路界限,及時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潔,并及時清洗。
中心城、新城、中心鎮、一般鎮范圍內現有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碼頭、堆場、露天倉庫不符合前款規定要求的,其所有者或管理者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后6個月內,按照前款的規定進行改造。
第十五條(道路保潔防塵要求)
中心城、新城、中心鎮范圍內的道路保潔作業,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氣溫在攝氏4度以下的天氣外,城市主要道路車行道至少每日沖洗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3日沖洗1次。
(二)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實行機械化灑水清掃,其他道路鼓勵采取機械化灑水清掃。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掃的,應當符合本市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規范。
市容環衛管理部門、市政管理部門應當將道路保潔過程中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納入保潔作業技術規范。
第十六條(植物栽種和養護防塵措施)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鎮范圍內進行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應當符合下列防塵要求:
(一)栽植行道樹,所挖樹穴在48小時內不能栽植的,樹穴和栽種土應當采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樹栽植后,應當當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運,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進行遮蓋。
(二)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綠化建設,在綠化用地周圍設置不低于2米的硬質密閉圍擋,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三)綠化帶、行道樹下的泥地應當栽種綠化或者鋪裝;
綠化管理部門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納入綠化建設和養護技術規范。
第十七條(裸土的綠化和鋪裝)
中心城范圍內的泥地,應當進行綠化或者鋪裝。有關責任人按照下列方式確定:
(一)單位范圍內的泥地,由所在單位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二)居住區內的泥地,由業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三)由市政、水務、綠化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的市政道路、河道沿線、公共綠地的泥地,分別由市政、水務、綠化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第十八條(監督檢查)
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應當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其他有關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揚塵污染場所、設施的監督檢查。對綜合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可以組織相關管理部門實施聯合執法檢查。
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與檢查內容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不得拒絕或者阻撓有關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社會公布)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不按照本辦法規定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的,有關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市環保局可以定期向社會公布違法名單。
第二十條(投訴和舉報)
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和有關管理部門應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公眾對揚塵污染的舉報和投訴。受理揚塵污染的舉報和投訴后,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或者有關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趕赴現場檢查,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對查證屬實的,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或者有關管理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或者投訴人獎勵。
第二十一條(違反建設工程施工、房屋拆除防塵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十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施工單位在房屋建設施工、道路管線施工、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造成嚴重揚塵污染的,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停工整頓。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項、第九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施工單位在房屋建設施工、道路管線施工、房屋拆除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不按規定進行備案或者公布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物料運輸防塵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關于物料運輸揚塵污染防治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或者城市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違反堆場防塵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碼頭、堆場、露天倉庫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由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造成嚴重揚塵污染的,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違反道路保潔防塵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道路保潔作業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或者市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植物栽種和養護防塵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植物栽種和養護作業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由綠化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由綠化管理部門責令停工整頓。
第二十六條(違反裸土綠化和鋪裝防塵規定的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有關單位對其范圍內的泥地不進行綠化或者鋪裝的,由區、縣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區、縣環保部門組織代為綠化或者鋪裝,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對接融入中心城區步伐,創造優美宜居生活環境。按照區政府城市管理年活動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到12月31日止,在街道轄區內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活動范圍
此次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的重點范圍是街辦駐地各主次道路及各村主要道路。
二、整治活動內容及要求
(一)主要街路:華路、北路、西路、中心街為整治重點道路。
開展以安全暢通、整潔美觀為主要內容的整治行動,嚴控和拆除違法違規建筑和破舊廢棄建筑,清理亂貼亂畫和亂扯亂拉、白色樹掛,垃圾死角,亂堆亂放的柴草堆、建筑物料堆(花崗石等),以及渣土堆,規范廣告牌匾,不得私設戶外廣告以及橫幅、條幅、燈箱、招牌等。
查糾占路為市、占道經營、路邊燒烤,無證洗車等行為,道路保潔和設施管護要進一步加強,堅持每天“兩掃全保”即上、下午各清掃一次,全天侯保潔,做到路面整潔無雜物,管護好垃圾中轉站、路燈、輔道花磚等。同時加大對道路兩側綠化樹木的管護力度。
牽頭單位:城管科(所)、執法中隊;責任單位:城管科(所)、執法中隊、各管理區、交管所、工商所。
(二)村街容貌整治
此次活動以治臟、治亂、治暗為重點,在街辦各村內全面開展治理臟亂差行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各村居要突出解決亂搭建、亂堆垃圾、石材和排水不暢等臟亂差現象,防止焚燒秸稈,清理垃圾死角,控制白色污染,全面清除村內道路兩側視覺污染,取締占道經營。按照區城鄉環衛一體化的要求,各村要做到進村道路和村內道路保潔全履蓋,雇專職保潔人員,落實好本行政村的村內道路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工作,居民的生活垃圾應倒入指定位置或垃圾收集桶(車),并由專人運送至垃圾中轉站,杜絕亂倒垃圾、污物、污水。
通過治理,提高群眾公眾意識、環衛意識,逐步建立自助為主的村居環境管理制度,為群眾提供優美和諧的生活環境。通過此次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各管理區要推選出兩個整治效果突出的村居。
牽頭單位:各管理區;責任單位:各管理區、村。
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自查自清階段10天(12月13日-12月22日)
第二階段:集中清理階段5天(12月23日-12月27日)
第三階段:檢查評比階段5天(12月27日-12月31日)
四、組織實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面廣量大,任務繁重。為加強領導,此次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實行街辦領導包掛管理區主要街路責任制。同時,街道辦事處成立了以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各管理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各管理區、村、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件大事抓緊抓好,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班子,分派任務,落實責任,實行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各項整治任務落到實處。
2、統籌安排,精心策劃。各管理區、村、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活動內容,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各自的整治活動方案。整治活動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防止脫離群眾,切忌形式主義。要把環境綜合整治活動與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創建文明村街活動及節慶活動結合起來,統一部署,精心策劃,使街辦、村環境面貌得到明顯改善。
3、突出重點,標本兼治。整治工作要堅持高起點,體現高水平,在全面整治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實行邊治理邊管理,著力建立長效機制,推動管理工作的規范化運作,實現長效管理。
4、廣泛發動,全民參與。要通過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把街辦、村環境綜合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形成整治輿論聲勢;倡導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引導和鼓勵群眾積極關注,吸引社會參與支持,自覺履行門前“五包”(包衛生、包秩序、包綠化、包設施、包容貌)。
環境衛生“清潔月”活動主要圍繞6個方面內容進行。
1.北方市場保潔:①對市場內外衛生,按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的原則、標準進行清掃保潔。②對各種垃圾,按照“日產日清、不留痕跡”的原則、標準進行清理清運。③對市場內公共衛生間等進行清洗保潔。
責任單位:柳城鎮人民政府
2.市財校至郭家村道路保潔:①對路段按照“橫到邊、豎到底”的標準進行保潔清掃。②對地上垃圾箱周圍環境進行清理保潔。③對道路兩側樹池、花壇、綠化帶進行普遍清理,重點清理白色垃圾;修整綠籬、樹坑石及花壇邊石,做到路面整潔。
責任單位:柳城鎮人民政府
3.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保潔:對柳城鎮郭家村環境衛生進行治理,清理清除生活垃圾。
責任單位:柳城鎮人民政府
4.縣工業園區附近衛生保潔:①對縣工業園區道路進行保潔清掃。②對園區附近工廠生產垃圾進行清理清運。
責任單位:縣工業園區
5.北方市場管理:①對市場外亂停亂放的機動車、非機動車進行治理,禁止人行道上各種車輛的亂停亂放,取締各種流動售貨車。②對店外加工行為進行取締,做到場內加工、店內經營,實現店外街道的規范化。③認真清理門前“三亂”,實現主干道兩側無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潑亂倒現象。
責任單位:縣行政執法局
6.新縣城規劃區內道路保潔:①對城區主、次干道,進行全面徹底清掃保潔。②對主要街路、重點部位“污染”明顯的路面采取措施進行“沖洗”。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二、時間安排
9月1日至5日:調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
9月6日至25日:全面發動,開展集中整治。
9月26日至30日:落實責任,逐級檢查驗收。
三、具體要求
第一條為了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優化農村人居及發展環境,打造全國一流的生態、宜居新農村,提升縣域環境軟實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行政區域內所有單位、組織和個人。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行政村是指縣城區范圍以外的行政村、自然村。
本辦法所指的主干道路是指縣域內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等公路道路。
第四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第五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堅持“政府倡導、鄉鎮負責、村組實施、部門配合、單位幫扶、社會參與、群眾動手”的原則。
第六條積極創造條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農村生活垃圾“戶分揀、村收集、鄉運輸、縣處理”的運行模式。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設立農村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縣愛衛辦),負責全縣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推動工作。其主要職責:1.負責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推進;2.負責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各項制度、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實施;3.負責對全縣農村環境衛生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評價;
第八條各鄉鎮(旅游區管委會)設立農村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2-5人。其主要職責:1.負責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推進;2.負責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項制度、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實施;3.負責對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評價,督促村組、單位和個人履行維護農村環境衛生義務;4.對農村環境衛生公共設施及其他環衛工程設施進行統一建設和管理;5.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監督、考核;6.負責轄區內主干道路過境鎮、村段兩端外延各30米范圍內及主干道路兩側路肩10米以外范圍的環境整治工作。
第九條各行政村設立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小組,有專職(兼)環境衛生監督員。其主要職責:1.宣傳環境衛生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普及環境衛生知識,制定農村環境衛生公約,增強村民環境衛生意識,創建整潔、優美、文明的環境;2.負責本村衛生規劃和衛生責任區的劃分,落實好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責任制;3.按照定時傾倒、定點堆放、定時清掃、定時清運的要求,對本村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4.負責對環衛保潔作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考核;5.對本村環境衛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定期向鄉鎮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報告工作。6.協助鄉鎮政府(旅游區管委會)環境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工作。
第十條縣城區范圍以外的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社區、小區均應配備1名以上專兼職衛生監督員,負責對本單位、社區、小區內的環境衛生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三章部門職責任務
第十一條縣文體廣電局負責指導鄉鎮、村組做好人文旅游、產業發展等方面的文化推介工作。
第十二條縣林業局負責按照“宜林則林、宜花則花”的原則,積極爭取上級項目支持,加快推進生態村莊建設。
第十三條縣民政局負責指導各行政村結合各自人文特點、歷史淵源,做好村名碑、村名牌的設置工作。
第十四條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縣域內縣、鄉主干道路路面、路肩及過境鎮村段兩端外延30米路肩外10米范圍內的環境整治和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并負責道路安保設施的配置、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縣水務局負責指導檢查鄉鎮做好縣域內河道、河流的環境整治及日常環境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縣市容園林局負責根據環境衛生規劃及設施設置標準編制垃圾轉運站、垃圾壓縮站、公共廁所等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立項和實施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四章保潔隊伍建設
第十七條積極推進環衛保潔專業化、集約化、精細化、標準化,鼓勵和提倡農村環衛保潔作業實行市場化運營。
第十八條鄉鎮(旅游區管委會)所在地、所屬集鎮、中小市場按5000平方米配備1名保潔員的標準,配足配齊保潔人員;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經營團體等根據清掃面積配足保潔人員。
第十九條行政村按村民小組數量1:1的比例或按農村人口200—300人:1的比例配備保潔員。
第二十條保潔人員的工資待遇由鄉鎮或村組根據各自實際自行確定,并應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條保潔人員裝備由鄉鎮、村組負責配備。基本配備標準:保潔三輪車、保潔服裝、保潔用具(锨、掃帚等)。
第五章管理標準
第二十二條鄉鎮所在地、集鎮、中小市場、旅游景區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一)街道、公共場所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水渠、綠化帶、路沿石、果皮箱干凈整潔,路面便道無積塵、無痰跡、無積水、無果皮紙屑、無垃圾散點、無亂堆亂放、無亂擺亂占、無亂搭亂建、無亂停亂靠,冬季無積雪冰塊;(二)主要街道兩側和景觀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保持整潔、完好、美觀,無亂粘貼涂寫、亂設攤點;(三)鎮區道路、街道實行每日兩掃制度,每日清早、下午分兩個時段分別完成一次全面清掃,全天侯進行保潔;(四)垃圾池、果皮箱的垃圾應在每日8點前清運完畢,垃圾池有專人管理,做到垃圾池干凈整潔,定期消殺,垃圾日產日清;(五)垃圾清運車輛保持車體整潔,車況良好。(六)公廁設施齊備完善,標志明顯,建立管理制度;公廁室內干凈整潔、無繩蛆、無尿堿、無臭味;定期消殺消毒。
第二十三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一)街巷達到“八凈”“八無”,即主街干道凈、背街小巷凈、人行便道凈、農戶庭院凈、主體墻面凈、綠化帶凈、下水口凈、垃圾池(箱)凈;無生活垃圾、無雜草雜物、無亂潑亂倒、無瓜果皮核(紙屑、塑料袋)、無亂堆亂放、無殘垣斷壁、無亂寫亂畫、無亂搭亂建;(二)空閑地無生活垃圾、無雜草雜物,閑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三)垃圾池周邊環境達到“三無”,即池外無垃圾、無雜草雜物、圍墻無亂寫亂畫;(四)街巷每日清掃一次,巡回保潔;(五)每日定點、定時收集垃圾,并每日將垃圾運至垃圾場進行填埋,黃土覆蓋;使用垃圾池收集的做到日產日清,每日將垃圾運至垃圾場進行填埋,黃土覆蓋;(六)村內無害化衛生廁所達到75%以上,自來水或其他安全衛生飲用水入戶率達到90%以上。(七)冬季街巷道路無積雪冰塊。
第二十四條主干道路環境衛生管理標準:(一)路面、路旁干凈整潔,道路每日一掃,巡回保潔;(二)道路兩側排水溝無垃圾暴露;(三)道路沿線兩側行道樹、綠化帶養護良好,綠化帶內無垃圾雜物;(四)道路兩旁建筑物、構筑物美觀、整潔;道路沿線門店牌匾整齊規范,門外干凈整潔;(五)道路兩側視線范圍內衛生整潔,無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設攤點、亂建屋棚等現象;(六)冬季無積雪冰塊。
第二十五條河流、河道環境衛生管理標準:河堤內外無垃圾明曝,水面無垃圾、無漂浮物。
第六章環衛設施設備
第二十六條鄉鎮政府、旅游區管委會應當將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建設和配置內容納入鄉鎮總體規劃及建設規劃具體方案中,與當地人口增長、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衛生管理技術更新相協調,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環境、節約資源的原則進行相應建設、配置。
第二十七條鄉鎮所在地、集鎮、中小市場、旅游景區改造、新農村建設等建設規劃方案,應當包含設置環境衛生設施的內容,并征求縣鄉農村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和縣市容園林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環衛設施、設備指農村公共衛生設施和維護農村衛生作業所需的專用設施、設備、工具。設施包括:公共環境衛生張貼欄、環境衛生專用標志、公共衛生間、垃圾處理場、垃圾壓縮站等;設備包括:垃圾轉運池、垃圾箱、果皮箱等;工具包括:垃圾收集車、清掃工具等。
第二十九條鄉鎮所在地和集鎮環衛設施建設、配置按國家衛生鄉鎮(縣城)標準設置;農村環境衛生設施:各村結合實際,可按每200—300人建一個垃圾池的標準建垃圾池;主要街道應設置一定數量的垃圾箱,有公共環境衛生張貼欄,每村建有垃圾填埋場;車站、集貿市場、旅游景點、文化娛樂廣場等各類公共場所,應按照公共環境衛生設施標準,配套建設數量合理的公共衛生間和垃圾箱。
第三十條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經常進行清洗、消毒,保持環境衛生設施的整潔、完好和有效使用。公共廁所應當對外開放,設有明顯標志,并由專人負責保潔。使用公共廁所應當自覺維護公共廁所的清潔衛生,愛護公共廁所的設備。
第三十一條鄉鎮、村組的垃圾池、垃圾填埋場選址應遠離主干道路和水源地。
第三十二條凡經規劃批準設置的環境衛生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衛生設施的設立和建設。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確需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的,應征得管理部門同意,并按照規定重建或者補建。
第七章責任與考核
第三十四條鄉鎮(旅游區管委會)行政村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各自區域內環境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三十五條實行農村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有關單位和個人按照環境衛生管理的要求,做好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工作。
第三十六條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鄉鎮政府所在地、鄉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村委會負責;
(二)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等單位的內部區域以及其周邊區域由該單位負責;
(三)文化體育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商店、飯店、車站等場所,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單位負責,待建地塊由業主負責;
第三十七條縣農村環境管理辦公室負責對鄉鎮(旅游區管委會)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第三十八條考核實行月檢查、季評比、年終總評的模式。
月查:每月對環境衛生進行一次抽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
季評比:每季對環境衛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考核,根據得分及評定檔次,按檔次以鄉鎮(旅游區管委會)為單位兌付相關村組的獎補資金。
年終總評:年底對鄉鎮(旅游區管委會)進行考核考評,根據考評結果進行表彰獎勵、責任追究,并作為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八章經費籌措與管理
第三十九條農村環境衛生實行以獎代補政策。縣財政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標準予以獎勵補助。
第四十條按照“一事一議”的方法,鼓勵和提倡群眾按每戶每月1至5元的標準義務繳納衛生費。
第四十一條縣財政根據財力狀況逐年增加環境衛生經費,用于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和運行費用。
第四十二條環衛經費實行專款專用,縣財政、審計部門應定期對環衛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