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突發事件應急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鄉村衛生院所醫務人員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衛生院報告:衛生院應迅速進行核實,并在1小時內報告衛生局和疾控中心,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二.應急處置
1.院應急辦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衛生事件的處理,采取疫情控制。醫療救治組根據院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
2.院應急領導小組靠前指揮,及時向衛生局及其鎮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匯報、同時組織相關部門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部門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賓館的要求,結合部門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置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部門經理
副組長:廚師長 部門副經理
成 員:各區域主管
2、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的組織、指揮、協調;
副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
成員:負責所轄區域應急措施的落實、救援組織和善后處置,協助小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三、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有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安保員應在現戒備,防止事態擴大;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斗毆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交警方處理;
5)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四、火災
1、滅火原則:
1)先救人后救火,盡量避免人員傷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避免火勢擴大。
2、各崗位應急程序:
1)火災現場第一發現人發現煙火時,立即撥通酒店消防值班室電話(xxx)向消防值班人員報告,并說明自己的姓名、職務、失火地點、火勢大小。
2)按響離自己最近的緊急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
3)用最近的滅火器材阻止火勢蔓延。
4)當酒店發生火警時,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后,須立即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確認發生火災后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5)消防中心接到火災確認信息后,應馬上告知總機通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到消防中心組成滅火指揮部。同時,通知當班安保領班組織安保員按火場崗位安排開展疏散、滅火、救援工作;
6)消防中心及時向總指揮(總經理)匯報火勢情況,并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報警;
7)值班安保在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的同時引領消防車進入酒店。
8)餐飲部在接到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準備疏散用濕毛巾送往火場。
9)餐廳經理向全體人員通告火情,調節控制好大廳和包廂以免造成混亂場面。
10)指派專人組織客人疏散,讓客人不要驚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點集中。
11)派人對餐廳和每個包廂進行檢查,看是否有未熄滅的蠟燭、固體酒精爐、煙頭等物要將它們徹底熄滅,搶救貴重物資。
1 2) 最后切斷電源鎖門離開。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項
1)疏散的唯一途徑是消防樓梯。
2)火災情況下,所有的電梯自動鎖在首層。切記:千萬不能乘坐電梯疏散。
3)一般情況下,要使用最近的樓梯疏散。如果某樓梯被煙霧封住時,盡可能使用其他樓梯疏散。因為疏散樓梯有正壓送風和排煙功能,疏散時比較安全。
4)進入疏散樓梯后,要沿著樓梯往下走。不要因為下面的煙霧大,而試圖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滿煙霧,要注意尋找緊急的指示燈,朝著指示燈的方向走,千萬不能搞錯方向。
6)當直立行走困難時,應彎腰前進或跪在地下爬行。因為在底部保留著一部分新鮮的空氣。
7)其他各樓在一層有直接通到樓外的安全門,要記住到一層后應該要往樓外走,不要再沿樓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樓外后,請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隨便離開。
4、疏散集合地點:酒店前坪空地。
1)對疏散出來的客人逐一進行清點,尤其有登記的殘疾客人,一個也不能漏掉。
2)要加強集合點周圍的警衛工作,確保客人的財產安全,防止有人搗亂、進行破壞。
5、現場指揮者要求:
1)由最早趕到現場的最高職務者擔任滅火指揮員,滅火指揮員職務由高到低排列順序為:總經理、執行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各部門經理、依次類推。
2)總指揮者應攜帶可變的對講機,根據火勢的大小,火情性質進行分工,指揮各組進行滅火,控制火勢,疏散人員,搶救物資,做好警衛警戒等。
3)總指揮員如預料或確定火災不能自行撲滅,應立即指示總機值班員向火警臺“119”報警。
6、其他人員:
1) 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離開各自崗位。
2) 保持鎮靜,不得奔跑或有驚擾客人的任何舉動。
3) 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電話,以免干擾指揮滅火和疏散通知。
7、滅火戰斗后工作:
1)指揮員必須吩咐有關人員搞好現場警衛工作,保護好現場,防止死灰復燃及現場遭受破壞。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員或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以及各項調查處理。
3)部門進行人員集結,清點部門人員有無缺少。
4) 各級領導迅速組織所屬人員撤離現場。
8、要求:
1)一切行動聽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雷厲風行、協調一致,嚴禁發生人為的技術規范傷害和傷亡。
2)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熟悉此預案的賦予所任務和職責,打有準備之仗。
五、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癥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并向總經理匯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并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鑒定。
六、在以上突發事件范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七、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餐廳、廚房的防火措施
1. 餐廳內禁止拉接臨時用電線路,所有線路和電氣設備均應由正式電工敷設安裝。
2. 餐廳必須留足通道,并保持通道及進出口暢通無阻。
3. 使用蠟燭照明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不燃物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4. 供應火鍋,最好使用電磁爐、固定酒爐,不要使用液體酒精爐、木炭爐、液化爐。
5. 定期檢查易燃氣體管道、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啟動各種電源開關。
6. 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并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7. 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得超過2/3,以防溢鍋引起火災。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傳染病疫情通過車輛、船舶及其乘運人員、貨物傳播流行,保障旅客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及時運輸,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本規定所稱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確定的傳染病疫情。
本規定所稱交通衛生檢疫,是指根據《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對車船、港站、乘運人員和貨物等實施的衛生檢驗、緊急衛生處理、緊急控制、臨時隔離、醫學檢查和留驗以及其他應急衛生防范、控制、處置措施。
本規定所稱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是指國務院確定并公布的檢疫傳染病的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
本規定所稱車船,是指從事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活動的客車、貨車、客船(包括客渡船)和貨船。
本規定所稱港站,是指提供停靠車船、上下旅客、裝卸貨物的場所,包括汽車客運站、貨運站、港口客運站、貨運碼頭、港口堆場和倉庫等。
本規定所稱乘運人員,是指車船上的所有人員,包括車輛駕駛人員和乘務人員、船員、旅客等。
第三條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在確保控制重大傳染病病源傳播和蔓延的前提下,做到交通不中斷、客流不中斷、貨流不中斷。
第四條交通部根據職責,依法負責全國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在本部門的職責范圍內,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
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對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指揮。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職責,應當與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行動。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交通防范和應急責任制,保證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職責,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向其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對報告在車船、港站發生的突發事件或者舉報突發事件交通應急瀆職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章預防和應急準備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或者管轄范圍的交通實際情況,制定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制定各自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第八條制定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以突發事件的類別和快速反應的要求為依據,并征求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為防范和處理重大傳染病疫情突發事件制定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組成和相關機構的職責;
(二)突發事件有關車船、港站重大傳染病病人、疑似重大傳染病病人和可能感染重大傳染病病人的應急處理方案;
(三)突發事件有關污染車船、港站和污染物的應急處理方案;
(四)突發事件有關人員群體、防疫人員和救護人員的運輸方案;
(五)突發事件有關藥品、醫療救護設備器械等緊急物資的運輸方案;
(六)突發事件有關車船、港站、道路、航道、船閘的應急維護和應急管理方案;
(七)突發事件有關交通應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宣傳方案;
(八)突發事件有關應急物資、運力儲備與調度方案;
(九)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執行機構及其任務;
(十)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人員的組織和培訓方案;
(十一)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工作的檢查監督方案;
(十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其他有關工作方案。
為防范和處理其他突發事件制定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條前款除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八)項規定以外的內容,并包括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設施、設備以及其他有關物資的儲備與調度方案。
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預案的要求,保證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運力和有關物資儲備。
第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客車、客船、客運站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消除車船、港站的病媒昆蟲和鼠類以及其他染疫動物的危害。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開展突發事件交通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道路、水路運輸從業人員和旅客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第十二條在車船、港站發生突發事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按照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三條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決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立即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有關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
第三章應急信息報告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布統一的突發事件報告、舉報電話,保證突發事件交通應急信息暢通。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下列有關突發事件的情況:
(一)突發事件的實際發生情況;
(二)預防、控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情況;
(三)運輸突發事件緊急物資的情況;
(四)保障交通暢通的情況;
(五)突發事件應急的其他有關情況。
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按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有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處理和緊急物資運輸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有關突發事件的報告后,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根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立即采取有關預防和控制措施,并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首次初步調查結束后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調查情況。
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下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突發事件的報告后1小時內,向本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毗鄰和其他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有關突發事件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情況。
第四章疫情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省級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檢疫傳染病疫區以及對出入檢疫傳染病疫區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物資實施交通應急處理的決定,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客運站、客運渡口、路口等設立交通衛生檢疫站或者留驗站,依法實施交通衛生檢疫。
第十九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有關疫情通知有關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會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以及乘運人員進行相應的衛生防疫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二十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對車船、港站、貨物應當按規定進行消毒或者進行其他必要的衛生處理,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檢疫合格,領取《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后,方可投入營運或者進行運輸。
《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的印制、發放和使用,按照交通部與衛生部等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的《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者應當組織對駕駛人員、乘務人員和船員進行健康檢查,發現有檢疫癥狀的,不得安排上車、上船。
第二十二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在車船、港站以及其他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有關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的宣傳材料,并提醒旅客不得乘坐未取得《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和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資格或者水路旅客運輸經營資格的車輛、船舶,不得攜帶或者托運染疫行李和貨物。
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客車、客船應當在依法批準并符合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要求的客運站、客運渡口上下旅客。
第二十三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旅客購買車票、船票,應當事先填寫交通部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制定的《旅客健康申報卡》。旅客填寫確有困難的,由港站工作人員幫助填寫。
客運站出售客票時,應當對《旅客健康申報卡》所有事項進行核實。沒有按規定填寫《旅客健康申報卡》的旅客,客運站不得售票。
途中需要上下旅客的,客車、客船應當進入中轉客運站,從始發客運站乘坐車船的旅客,不得再次被要求填寫《旅客健康申報卡》。
第二十四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旅客乘坐車船,應當接受交通衛生檢疫,如被初驗為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還應當接受留驗站或者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其實施臨時隔離、醫學檢查或者其他應急醫學措施。
客運站應當認真查驗《旅客健康申報卡》和客票。對不填報《旅客健康申報卡》的旅客,應當拒絕其乘坐客車、客船,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客運站應按車次或者航班將《旅客健康申報卡》交給旅客所乘坐車船的駕駛員或者船長、乘務員。
到達終點客運站后,駕駛員、船長或者乘務員應當將《旅客健康申報卡》交終點客運站,由終點客運站保存。
在中轉客運站下車船的旅客,由該車船的駕駛員、船長或者乘務員將下車船旅客的《旅客健康申報卡》交中轉客運站保存。
第二十六條車船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時,駕駛員或者船長應當組織有關人員依法采取下列臨時措施:
(一)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點,并向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和始發客運站報告;
(二)對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重大傳染病病人、疑似重大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重大傳染病病人及與其密切接觸者實施緊急衛生處理和臨時隔離;
(三)封閉已被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區域,禁止向外排放污物;
(四)將車船迅速駛向指定的停靠點,并將《旅客健康申報卡》、乘運人員名單移交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五)對承運過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重大傳染病病人、疑似重大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重大傳染病病人及與其密切接觸者的車船和可能被污染的停靠場所實施衛生處理。
車船的前方停靠點、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以及始發客運站接到有關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和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采取相應的交通衛生檢疫措施。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正在行駛的車船載有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應當立即通知該客車、客船的所有人或者經營人,并通報該車船行駛路線相關的縣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對拒絕交通衛生檢疫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車船、港站和其他停靠場所、乘運人員、運輸貨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采取強制消毒或者其他必要的交通衛生檢疫措施。
第二十九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車船近期曾經載運過檢疫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應當立即將有關《旅客健康申報卡》送交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第三十條參加重大傳染病疫情交通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衛生防護措施,并在專業衛生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五章交通應急保障
第三十一條突發事件交通應急預案啟動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車船、港站、道路、航道、船閘、渡口的維護、檢修,保證其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除因阻斷檢疫傳染病傳播途徑需要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并依照法定程序可以中斷交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中斷交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交通中斷或者緊急運輸受阻,應當迅速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并采取措施恢復交通。如難以迅速恢復交通,應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解決,或者提請上一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協助解決。
第三十二條在非檢疫傳染病疫區運行的車輛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決定對該車輛及其乘運人員、貨物實施交通衛生檢疫。
在非檢疫傳染病疫區運行船舶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由海事管理機構協助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該船舶及其乘運人員、貨物實施交通衛生檢疫。
在非傳染病疫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行的船舶上發現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可能感染檢疫傳染病病人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需要采取應急控制措施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交通部會同衛生部依法決定對該船舶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命令該船舶不得停靠或者通過港站。但是,因實施衛生檢疫導致中斷干線交通,報國務院決定。
第六章緊急運輸
第三十三條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運輸的人員群體、防疫人員、醫護人員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救治消毒藥品、醫療救護設備器械等緊急物資及時運輸。
第三十四條依法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防疫人員、醫護人員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以優先購買客票;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保證其購得最近一次通往目的地的客票。
第三十五條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命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協助緊急調用有關人員、車船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被調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確保完成有關人員和緊急物資運輸任務,不得延誤和拒絕。
第三十六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緊急運輸的車船,應當使用《緊急運輸通行證》。其中,跨省運送緊急物資的,應當使用交通部統一印制的《緊急運輸通行證》;省內運送緊急物資的,可以使用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的《緊急運輸通行證》。使用《緊急運輸通行證》的車船,按國家有關規定免交車輛通行費、船舶過閘費,并優先通行。
《緊急運輸通行證》應當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印制、發放和使用。
第三十七條承擔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理緊急運輸任務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車船在裝卸貨物前后根據需要進行清洗、消毒或者進行其他衛生處理;
(二)有關運輸人員事前應當接受健康檢查和有關防護知識培訓,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具;
(三)保證駕駛員休息充足,不得疲勞駕駛;
(四)進入疫區前,應當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駛離疫區后,應當立即對車船和隨行人員進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衛生處理措施;
(五)緊急運輸任務完成后,交回《緊急運輸通行證》,對運輸人員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并安排休息觀察。
第三十八條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引航人員、理貨人員上船引航、理貨,應當事先體檢,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上船時應當主動出示健康合格證。
第七章檢查監督
第三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交通應急工作的指導和督察;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對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督察,下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協助或者實施交通衛生檢疫,應當攜帶證件,佩戴標志,熱情服務,秉公執法,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阻撓。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旅客健康申報卡》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已按規定使用《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旅客健康申報卡》的車船,應當立即放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制、偽造、變造、租借、轉讓《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緊急運輸通行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擅自印制、偽造、變造、租借、轉讓的《交通衛生檢疫合格證》、《緊急運輸通行證》。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依照本規定履行報告職責,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未依照本規定,組織完成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的緊急物資的運輸的;
(三)對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有關調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上級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的行政處分:
(一)在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工作中、失職、瀆職的;
(二)拒不履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處理職責的。
第四十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者違反本規定,對在車船上發現的檢疫傳染病病人、疑似檢疫傳染病病人,未按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1 應急管理現狀
海曙區自2003年SARS后,不斷加強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先后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應急預案,健全信息網絡,提高隊伍素質,完善物資儲備,初步形成指揮有力、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置有效的應急處理體系。
1.1 建立健全應急組織機構
1.1.1 成立領導小組 區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區長為組長,各相關部門及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并在衛生局設立應急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管理。區衛生局作為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要部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各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
1.1.2 建立應急指揮中心 于2005年底建成寧波市首家區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設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積共300m2,設有指揮大廳、疫情分析室、綜合處置室、應急物資庫和電腦控制室。指揮中心由區衛生局主要領導任主任,區疾控中心主任任常務副主任,抽調疾病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等相關機構業務骨干(兼職)組成指揮班子,并下設應急辦公室、技術專家組、疫情信息中心、應急處置機動隊等組織機構。主要發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評估與觸發啟動、輔助決策、指揮、視頻會議、通訊、信息收集分析等功能。
1.2 制定應急預案區政府制訂了《海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實施細則》,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應急報告、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理及獎懲作了詳細的規定。區衛生局制訂了《海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實施方案》,就全區衛生系統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做了統一的指導和規范。同時,區疾控中心組織疾病控制、消毒殺菌、檢驗、健康教育等專業技術人員編著完成了《海曙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手冊》,收編了對人群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重要傳染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自然災害等在內的28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原則、步驟和方法作了全面系統的闡述,成為全區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技術指南。
1.3 健全信息網絡全區建立了以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衛生監督所為指導,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各社區衛生服務站為網底的三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體系。建立了統一、高效、快速、準確的疫情報告系統,各醫療機構全部納入“國家疾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全區16個市、區級醫療機構、街道醫院裝備了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專用計算機,保證可24 h上網報告,暫時沒有條件實現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的民營醫療機構則在規定時間內將法定傳染病報告卡傳送給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完成審核和直報。區疾控中心還充分利用現有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加強信息整合,提出“五報二警”制度,即系統內部的《疫情周報》、《傳染病月報》、《重大疫情動態簡報》、《國內外最新傳染病疫情旬報》、《傳染病分析預測年報》和系統外部通過“天一健康在線”推出的“每月健康警示”和“季節性傳染病重點警示”等。
1.4 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立現場流行病學、中毒控制、實驗室快速檢測3支隊伍;在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工作的專職的職能科室――防保科;在社區居委會建立公共衛生聯絡員,形成區、街道、社區三級疾病預防控制網絡,分級負責,層層防控。
1.5完善應急救治體系制定了《寧波市海曙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預案》。在全區成立了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指揮分部,建立了醫療救治專家組和應急醫療救護隊。同時加強醫療機構的急診科(室)、觀察室(監護室)建設、人員配置和培訓,急救車輛的配置按不少于每5萬人口1.3輛的標準,納入市急救中心(120)的總量范圍控制,加強與公安(110)、消防(119)等應急聯動,共同處置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災害的緊急救援。
1.6 完備應急物資設置了區疾控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兩級物資儲備庫。2003年下半年,為防范SARS的再次發生,區政府投入32萬元,購置了一輛傳染病防治專用應急機動車,購置了相應的儲備應急物資。區疾控中心作為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用物資貯備庫,科學測算儲備量,同時指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了相應的應急倉庫,落實管理制度。
1.7 科學應對,有效處置2003―2005年,全區共成功處置9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成功狙擊SARS、禽流感等重大傳染病在海曙區的發生。2003年,面對突如其來的SARS,區衛生部門保持高度的職業敏感性和政治敏感性,在2月初即著手部署疫情的監測與防治措施,積極制定突發疫情的應對策略,建立科學防范體系,有效地防范SARS的發生和蔓延。同年,成功處置了樂購三明治食物中毒事件;2004年年初,通過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察覺到轄區居民傷寒、副傷寒疫情出現上升趨勢,經與市疾控中心聯系,并綜合分析了全市發病情況,確定海曙區出現了一次傷寒、副傷寒流行。衛生部門立即采取控制傳染源、開展傳播因素調查等綜合性防控措施,使傷寒、副傷寒疫情在3月份得到有效控制,發病率迅速接近于往年平均水平。同時,電子職業中專、解放南路小學及廣濟實驗小學等流感疫情、集體發熱等突發事件也均得到了及時、有效的處置;2005年,成功處置了市第二幼兒園水痘爆發疫情、解放南路小學流感爆發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于監測到位,處理及時,措施得當,9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均得到有效處置,未造成大的影響,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2 應急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2.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從海曙區2003―2005年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來看,形勢不容樂觀,尤其是學校等人群聚集場所,傳染病的爆發時有發生,存在公共衛生管理薄弱環節。同時,疾病譜改變較快,新發傳染病層出不窮,相繼出現的非典、禽流感疫情和艾滋病傳播進入快速增加期給防控體系帶來了新的難題。
2.2 衛生工作仍然存在“重治輕防”思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存在著不確定性,它的發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在平常時期,管理部門和群眾感覺不到它的威脅,極易出現思想松懈,相關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此外,由于預防保健科作為醫院非盈利科室,常常不被醫院重視,尤其是轄區民營醫療機構,傳染病登記、報告沒有完全按照規范進行,存在衛生隱患。
2.3公共衛生經費全額投入尚顯不足公共衛生事業是政府實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會公益事業,由于不能創收或者是創收較少,一些單位往往不重視,出現公共衛生經費投入不足的局面,一些相關的基礎設施不夠完善,尤其是網絡信息化建設較為落后,收集信息不夠齊全,網絡覆蓋面也沒有完全地達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
2.4 人才資源短缺目前,全區的人事制度改革還沒有深入開展,面臨日益增長的公共衛生工作要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普遍存在著缺乏優秀人才的現象,專業技術人員不足,人員結構失調。據統計,目前區疾控中心編制為20人,實際工作人員27人,其中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僅8人,從事傳染病防制專業人員4人;衛生監督所編制30人,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只有9人,從事傳染病衛生監督專業人員3人;而轄區各醫院防保科工作人員多由外聘人員組成,工資待遇相對較低,人心不穩,流動性較大,工作責任性難以保證。
3 對策探討
3.1 轉變觀念,明確職責
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重視是根本保證[3]。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把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列入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并安排年度實施計劃,進一步加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力度,健全區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公共衛生薄弱環節管理,強調部門協作。
3.2 加大公共衛生經費投入政府將公共衛生事業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經常性的公務費、業務費以及重大疾病防治專項經費等,并設立應急專用機動財政預算,保證應對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需要。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將公共衛生事業當成一件大事來抓,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財力,確保公共衛生事業順利開展。
3.3 加強隊伍建設公共衛生人才的培養應該是復合型人才,既要精通疾病預防控制的基本理論和技能,又要有豐富的現場工作經驗和綜合管理能力,以及對邊緣學科有效的駕馭[4]。面對公共衛生人員不足的局面,首先要在現有的基礎上,增加培訓的頻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針對信息上報、突發事件識別等方面的培訓及演練,提高現有人員的能力;其次制訂人才引進計劃,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引進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建立人才梯隊;第三、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強重點學科建設,針對突出問題和新發現的傳染病、慢性病開展研究,形成良好的技術創新氛圍。
按照《關于開展“十一五”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組織有關專家和專業人員依照《規劃》,從環境[文秘站:]應急管理及協調機制建設情況,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情況,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情況,環境應急機構、隊伍、預案建立及宣傳教育情況等4個方面逐項開展了分析評估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總如下:
一、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設情況
一是重點加強對全市危化品單位的監管,提高企業風險防范意識和突發事件應急能力。以來,我局著力推進危化品行業管理分級負責制,通過下發文件、開展培訓、現場指導、組織危化品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等方式,使區縣環保部門對危化品企業的管理意識得到提高,并逐步建立起了市區兩級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同時,按照“屬地管理、逐步推進”的原則,督促區縣環保部門報送轄區內重點危化品單位應急預案備案的年度計劃,并將其納入年度政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使危化品生產、貯存、使用及危廢產生、利用和處置單位內部應急機制得到逐步完善。
二是我局積極與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危化品企業環境風險評估試點工作,并準備形成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編制指南,為下一步開展危化品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工作提供指導。
三是我局一直將建立危險廢物和危化品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協調機制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在進一步明確職責的基礎上,我局以12369應急中心為平臺建立了與市安監、市交通、市公安、市消防等部門應急聯動機制。一旦發生涉及危險廢物、危化品的環境污染事件,我局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與相關部門密切協調,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安全聯動檢查機制、安全隱患通報移送機制和重大安全隱患聯合整治機制等。
四是以環保部西南環保督查中心為紐帶建立了跨省、市流域斷面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聯動、協作機制。
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情況
我市環保應急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環境應急管理,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和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為抓手,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各項措施,有效減少較大、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確保了我市環境安全。通過近三年的努力,我局對全市200余家重點危化品企業的應急預案實行備案管理,目前該項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一是從起在全市建立了較為完整的環保部門與重點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兩套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并督促定期修改和完善,增強其可操作性。
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全市縱向、橫向環境應急聯動機制。確定了萬州、涪陵、永川等七個環境應急分中心區域職責,并構建了市級與區縣(自治縣)級、環保部門與企業之間的應急聯動網絡體系,使我市環保系統的應急預案體系運行更加有效。
三是從機構與職責、接警與出警、現場處置、信息報告、應急保障、獎勵與處罰等方面進行規范和創新,建立和完善嚴格的環境應急考核體系,實行了全市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半年工作情況公布。
四是做好應急工作準備。在汛期、三峽庫區175米蓄水及節假日期間等特殊時期,積極督促各區縣切實做好本地區的環境應急預案管理、檢查和演練工作。做好環境應急準備,確保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等應急人員迅速到位,環境應急儀器、設備、車輛等狀態良好,環境應急指揮決策、調度安排、信息反饋等應急環節銜接有序,為環境應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撐。
五是組織督促隱患排查、檢查。圍繞一年一度全國環保專項行動、百日安全督查專項行動等工作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長效機制。
六是加強應急值班,及時上報信息。嚴肅值班紀律,要求各區縣和有關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確保通訊暢通;嚴格執行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責成各區縣、有關企業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及時報市12369環境應急指揮中心。
七是妥善處置,保障安全。我市環保系統在抓機制、抓建設、完善預案、排除隱患的同時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近三年來,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100余件。
三、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情況
一是在環保部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投入資金,加強包括環境應急指揮、監察、監測、預警在內的環境應急設備的現代化建設,使我市環保系統處理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對能力逐步加強,上半年,我市40個區縣新增應急執法車輛25輛、應急監測車2輛、環境應急監測設備35套。
二是強化了12369環境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和管理,加強了環境應急支撐體系的建設,開發了《__市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等應急平臺,完善了污染源環境安全隱患動態 檔案、應急專家和應急監測數據庫,完成了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下達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技術資源庫相關子項目的信息整合工作,使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化,應急響應更加科學、快速。
三是加強了全市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培訓與指導,我局今年以來共舉辦培訓班4次,有效提高了全市各級環境應急人員的應對水平,每年通過督促全市40個區縣進行突發環境應急演練等手段,鍛煉了應急隊伍的響應能力和提高了環境風險防范整體實力。
四、環境應急機構、隊伍、預案建立及宣傳教育情況
截至9月30日,全市環保系統已經制定印發各項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111個,各重點環境風險防范企事業單位編制突發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共計244個,初步建立了__市環境應急指揮中心平臺。近三年,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共舉辦事故災難類(含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演練46次、科普宣教13次。市環保局及其直屬單位、40個區縣環保部門均成立了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并根據應急預案確定了相應的環境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同時組建了相應的環境監察、監測應急隊伍,目前,全市環保系統擁有各類環境應急監測與防護設備780臺套、專用環境應急指揮和監測車13輛。目前,我局與相鄰省環保局正協作調研制定我市跨區域、流域突發水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五、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我市環境應急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尚未編制,全市尚未完成統一的應急平臺規劃建設,在面對突發環境事件時,各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協同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特別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判斷能力,采取應急措施的有效性、應急處置的及時性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是個別企業環境意識較差,誠信排污信譽度低。特別是極個別企業心存僥幸,不時有不正當排污或擅自停運設施、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給環境應急工作造成潛在壓力。
三是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突發性給環境應急處理帶來嚴峻挑戰。
此函。
附件:市政府部門和單位“十一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情況匯總表
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題詞:環保應急規劃評估
__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10月23日印發
附件:
市政府部門和單位“十一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__市環境保護局(10月14日)
序號建設內容“十一五”規劃前建設情況“十一五”規劃
實施至今建設情況備注
1
監測預警系統建設部門(單位)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以12369投訴舉報中心為依托初步建立了環境響應系統;一是成立了專門的監測預警隊伍,各部門建立了相關的應急機構。二是整合12369中心功能,建立了以投訴、應急、在線監測(控)三個平臺合一的環境應急預警和指揮系統。
部門(單位)突發事件信息系統制定__市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管理辦法,由我局宣教處統一信息
利用媒體及其他方法預警信息情況通過我局網站進行環境質量的監測信息
2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部門(單位)應急平臺建設未建立已建立環境應急指揮中心平臺
城市應急聯動建設
部門(單位)突發事件信息數據系統建設未建立已建立
3專兼職隊伍建設公安消防特勤隊伍建設//
武警應急裝備建設//
相關突發事件專業隊伍建設//
基層民兵預備役搶險隊伍建設//
專家隊伍建設已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
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
4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建設應急物資生產、儲備庫(點)及種類、數量建立了以市監測中心為重心、40個區縣環境監測站為網絡的環境應急監測設備庫、并在各區縣環境監察部門中基本建立了應急處置擴防護設備物資儲備
5
應急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平戰結合、戰備交通與應急交通保障能力建設/市環境監察總隊配備應急指揮車1輛、市監測中心配備應急監測車4輛、40個區縣均配備了1-2輛環境監測、執法車輛。
鐵路、公路、水交通應急( )搶險能力建設僅在巫山配備1只監測船新增監測船5艘(市監測中心、庫區四個區縣各1艘)
應急交通“綠色通道”落實情況//
警務航空、空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無
6
通信保障能力建設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設(包括衛星、集群通信配備)未建立已初步建立以cdma無線網絡為主的專用應急通信系統,但區縣尚未配備,未形成網絡
部門應急移動車、應急通信配備情況/除應急指揮車1輛、尚未配備
7恢復重建能力建設生命工程恢復重建能力(包括水、電、氣、油、市政設施等)建設//
突發事件救助、補償、憮恤、安置標準修定/
突發事件總結評估能力建設/
受突發事件影響群眾心理援助、社區捐助站(點)情況/
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和建設/
8
科技支撐體系建設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活動情況正在推行
應急管理關鍵技術研究與開況正在實施
市級部門(單位)應急實驗室建設已建立以市環境監測中心為主,40個區縣環境監測站為網絡的應急實驗室
應急管理人員資質管理和考核情況建立應急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制度
9
應急培訓演練與宣教工作學校加強公共安全教育,相關教材進學校、進課堂情況/
編印發放公共安全宣傳冊(圖)/
開展公共安全專題宣傳活動情況/
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情況每年均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十一五期間累計舉行各類應急管理、應急監測培訓20余次,受訓人員達1000人次
組織開展各類應急演練情況從以來每年將各區縣開展應急演練納入年終考核,十一五期間各區縣累計進行50余次。
應急宣傳教育基地建設/
出境人員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情況十一五期間選派10余人次自主組織或參加環保部組織的出境應急演培訓。
10應急管理示范項目建設承擔國家、市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示范項目建設/
11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現已編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已建立萬州、涪陵、黔江、永 川、江津、合川、長壽7個環境應急分中心。
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報
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報8月25日市政府召開了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近日,為了解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情況,摸清當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基本情況,市政府辦聯合社會安全類、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進行了專題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一、貫徹落實情況(一)認真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后,各縣區、各部門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傳達學習,并對各項工作進行具體安排。各縣(區)均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進行了傳達學習和專題研究,召開了本轄區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人參加的應急管理工作會議,進行再部署、再落實。市環保局會后立即召開了各縣(區)環保分局負責人會議,對全市水源地保護和環境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開發區、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教育局、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均根據各自職責,對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學習,對應急管理各項工作進行了細致地部署安排。(二)成立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按照要求成立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明確了應急管理責任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基本建立了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框架。各縣(區)均成立了縣(區)長任主任、副縣(區)長和縣(區)武裝部部長任副主任、各有關部門和武警中隊、消防大隊為成員的應急委員會,下設社會安全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衛生類、事故災難類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明確了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人員和職責,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明確了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具體人員。(三)全面編制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把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加強了各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完善。目前,市級應急預案有95個,其中總體應急預案1個、專項應急預案29個、部門應急預案50個、其他應急預案15個。各縣(區)總體應急預案5個、專項應急預案86個、部門應急預案76個。市水務局聘請有關專家正在積極編制《宿遷市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各縣(區)政府均已編制了縣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沭陽縣以縣長交辦單的形式對預案體系編制等工作進行了交辦,明確了時限、責任人、責任單位及相關要求,已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5個、部門應急預案9個;泗陽縣專門成立了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在對全縣可能出現的隱患進行深入細致調研的基礎上,編寫專項應急預案22個、部門應急預案18個;泗洪縣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7個、部門應急預案28個;宿豫區完成專項應急預案22個、部門應急預案21個;宿城區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0個。(四)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進行限期整改,并明確相關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宿豫區排查出重大危險源27處,在6家涉危單位建立了法人資料信息庫、管理人員資料信息庫、危險物品出入庫資料信息庫等數據庫,并實行備案制度;對需要重點保護的涉危部位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建立危險物品出入庫登記臺帳制度、24小時值班制度。市湖濱新城開發區對已投產20家企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把關各項目生產線,需停的則停、能換的則換,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市環保局建立和完善了“日查日測”和“部門協調機制”,即與淮委沂沭泗駱馬湖管理局、省屬駱運管理處、市縣區水務局建立聯防協調機制,一旦上游來水,相關部門跟蹤監測,隨時掌握水質水情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控。同時,對沭陽縣、泗陽縣和市銀控自來水公司取水口及其保護區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整改。(五)加強應急管理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大多組織相關人員對全市應急預案匯編進行了學習,加強了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開展多形式應急知識教育。泗洪縣組織應急管理委員會和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全體成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對應急預案匯編進行了認真學習,并要求相關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廣大干部的應急處置能力。市民政局對各縣(區)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一次自然災害類應急處置培訓,加強避災、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市安監局組織對全市各級安監工作人員和重點工業企業廠長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了一次安全知識培訓,今年以來累計培訓4000多人次。市公安局通過定期開展“110宣傳周”活動、“新聞發言人”形式,向社會各界宣傳110報警服務臺受理范圍、規定和報警求助
方式方法。同時,精選15名具備特殊技能的民警充實到市局防暴大隊,加強訓練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精干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六)積極做好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關于在全市推行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意見》,邀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論證,制定了實施方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并提請當地政府解決分流工作所需的人員及經費等問題,力爭在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110緊急報警與122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問題(一)部門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我市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分別設在市公安局、安監局、民政局、衛生局,作為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應成立專門辦公室,配備具體工作人員,牽頭做好部門協調、信息匯總等相關工作,但部分單位未充分認識到作為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職責任務,依然停留在原有的部門職責上,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協調、聯動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發揮。(二)基層單位對應急管理重視不夠。鄉鎮等基層單位應急管理意識和工作措施亟待加強,部分鄉鎮應急管理工作還沒正式開展,一些基層單位負責人對應急管理工作不知情,工作人員對應急管理知識了解甚少,對轄區安全狀況掌握不透,很難適應當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應急物資儲備嚴重不足。各縣(區)、各部門都提出當前應急物資儲備嚴重不足的現狀,已成為制約我市開展應急處置的關鍵因素。目前,我市還沒有建立起應急處置物資儲備、運輸、調動等快速反應體系,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需要的重要設備、物資等無法及時調動或根本沒有,基本處于“赤手空拳、赤膊上陣”的狀態,難以實現有效處置。(四)救援隊伍和應急演練需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力量比較薄弱,目前主要依靠力量是公安、消防隊伍,一些職責部門到現場后只是“旁邊站、看人干”,不能真正投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雖然一些地區、單位進行了相關應急演練,但演練的次數和類型較少,大部分地區和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僅停留在預案制訂階段,部門聯動機制和協同作戰能力不強。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快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建設,今年年底前各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要確保到位,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臺帳。同時,加強社區、村居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積極做好基層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建設。(二)加強各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繼續加快應急預案編制進度,推動鄉鎮、街道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今年年底前各鄉鎮要完成區域范圍內總體應急預案文本編制工作,并制定各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計劃。對當前各項應急預案進行認真梳理,簡明預案的應急處置流程和部門工作職責,加強預案之間的銜接,通過聯合演練進一步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檢驗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增強各部門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三)加強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對全市現有應急救援物資進行全面普查、登記,詳細記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建立各類、各行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和調用機制,以備突發事件急用。特別是加大對常見、易發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應急處置設備、設施等的儲備和投入,達到具備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四)推動加快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進度。全市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需要各部門、各單位的共同配合。目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普遍存在人員配置不齊、措施不到位、經費不足等問題,相關工作進展較慢。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職責,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切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分流處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
雨雪冰凍惡劣天氣應急預案202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業應對突發雨雪冰凍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雨雪冰凍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堅持一保人身、二保廠房、三保設備的原則。依托政府、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類型
雨雪冰凍災害主要發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替和冬春交替之際偶爾也會出現。這種氣象災害是由降雪(或雨夾雪、霰、冰粒、凍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溫形成的積雪、結冰現象,會對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設備正常運行造成危害。近年來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本地區雨雪冰凍天氣有所減少,但極端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3.2危害程度分析
雨雪冰凍災害直接對安全生產運行構成威脅。可能導致供電線路嚴重積雪冰凍、損毀桿塔,可能使戶外電氣設備損壞、廠房坍塌,甚至引發人身傷害事故。
雨雪冰凍災害對交通安全有很大影響。可能導致地面塌陷、路面濕滑,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幾率,造成交通受阻或交通事故。
雨雪冰凍災可能導致室外供水、供汽、供氣管路凍結,造成生產和生活供水、供氣、供汽中斷。
4事件分級
雨雪冰凍災害事件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4.1I級 特大雨雪冰凍災害
當地出現連續15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5毫米以上;線路結冰特別嚴重,全部發生跳閘;公司重要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嚴重損壞事故。
4.2II級 大雨雪冰凍災害
當地出現連續10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0毫米以上;線路結冰嚴重,部分發生跳閘;公司重要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損壞事故。
4.3III級 較大雨雪冰凍災害
當地出現連續5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0毫米以上;線路部分結冰,發生跳閘;公司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損壞事故。
4.4IV級 一般雨雪冰凍災害
當地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線路出現結冰現象;公司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損壞事故。
5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
5.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
成員:安監部主任、發電部主任、設備部主任、環保部主任、燃運部主任、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財務部主任等部門行政正職
5.1.2應急救援辦公室
指揮部在設備部設防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辦公室,為常設機構,由設備部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本預案的執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5.1.3應急救援工作組
(1)運行應急組:每個集控室成立一個小組,當班值長為組長。
(2)繼電保護專業應急組:由控制部繼電保護專業人員組成,繼電保護主管任組長。
(3)汽機專業應急組:由設備部、檢修部汽機專業人員組成,汽機主管任組長。
(4)鍋爐專業應急組:由設備部、檢修部鍋爐專業人員組成,鍋爐主管任組長。
(5)電氣專業應急組:由設備部、檢修部電氣專業人員組成,電氣主管任組長。
(6)熱控專業應急組:由設備部、控制部熱控專業人員組成,熱控主管任組長。
(7)公用系統應急組:(包括:化學、燃料),由設備部、燃運部、環保部人員組成,設備部副主任任組長。
(8)物資保障應急組:由發展計劃部、物資部、燃料管理部人員組成,物資部主任任組長。
(9)后勤、醫療保障組:由行政事務部、物業管理人員組成,物業公司經理任組長。
(10)安全保障組:由安監部人員及各部門安全員組成,安監部主任任組長。
(11)保衛救援組:由總經部、消防隊、駐公司武警中隊人員組成,總經部保衛主管任組長。
(12)通訊保障組:由控制部通信專業人員組成,通信班班長任組長。
5.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5.2.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和信號;
(2)組織指揮救援隊實施救援工作;
(3)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5.2.2應急救援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組織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及審核;
(2)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并組織實施和演練;
(3)檢查督促做好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3應急救援工作組的職責
(1)運行應急組:負責運行設備的應急處理。
(2)繼電保護專業應急組:負責繼電保護的應急處理。
(3)汽機專業應急組:負責汽機設備的應急處理。
(4)鍋爐專業應急組:負責鍋爐設備的應急處理。
(5)電氣專業應急組:負責電氣設備的應急處理。
(6)熱控專業應急組:負責熱控設備的應急處理。
(7)公用系統應急組:負責公共系統以及燃料運輸設備的應急處理。
(8)物資保障應急組:負責物資和燃煤的供應。
(9)后勤、醫療保障組:負責后勤供應及人員救護、車輛準備。
(10)安全保障組:負責安全保障、事故調查分析及上報。
(11)保衛救援組:負責現場的保衛隔離和消防救援。
(12)通訊保障組:負責現場的通訊保障工作。
6預防與預警
6.1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和人員
雨雪冰凍災害的風險預警信息監測由設備部負責。
6.1.2風險監測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雨雪冰凍災害風險監測信息渠道主要來自省、市政府部門的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
設備部要加強當地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報信息的監測,對公司設備安全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生產副總經理。
6.2預警與預警行動
6.2.1預警分級
預報等級按國家統一標準劃分為4級:
(1)Ⅳ級:一般雨雪冰凍災害;
(2)Ⅲ級:較大雨雪冰凍災害;
(3)Ⅱ級:大雨雪冰凍災害;
(4)Ⅰ級:特大雨雪冰凍災害。
6.2.2預警 (1)雨雪冰凍災害預警由設備部負責確定級別,經生產副總經理或其授權人簽發后。
(2)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及時轉發公司的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
6.2.3預警后的應對措施 (1)加強宣傳,增強全員預防冰凍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御特大雨雪冰凍災害的思想準備。
(2)建立健全防御雨雪冰凍災害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防御雨雪冰凍災害搶險隊伍,構建冰凍災害易造成重大損失的重要生產設備的監測及預警措施,加強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專業機動搶險隊的培訓工作。
(3)提前做好各類工程的安全檢查,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要落實安全度過雨雪冰凍災害的方案。
(4)各部門要及時落實本部門的防御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5)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御雨雪冰凍災害物資,合理配置。
(6)充分利用通信網絡,確保雨雪冰凍期間通信完好和暢通。
6.3預警結束
當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狀況好轉,省、市政府部門雨雪冰凍災害預警結束信息時,設備部對公司設備安全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生產副經理,由生產副總經理宣布結束預警。
7信息報告
7.1應急值班電話
7.2應急報告的程序、方式和時限
7.2.1雨雪冰凍災害信息實行歸口處理,由安監部負責向分公司、集團公司以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逐級上報。 7.2.2雨雪冰凍災害信息的報送,應快速、準確,重要信息立即上報,若一時難以準確把握,先報告基本情況,后抓緊核實補報詳情。 7.2.3有關部門在發現或接到雨雪冰凍災害事件的報告后,經核實無誤,應依據職責分工,立即組織調集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并在2小時內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7.2.4III-Ⅰ級預警信息和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部門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公司及時將進展信息匯總形成每日雨雪冰凍災害事件情況簡報,上報分公司。 7.3速報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雨雪冰凍災害險情或災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影響范圍和程度、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造成后果的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8應急響應
8.1響應分級
在本預案中將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響應級別分為4級:
8.1.1Ⅳ級響應:應對一般雨雪冰凍災害。 8.1.2Ⅲ級響應:應對較大雨雪冰凍災害。 8.1.3Ⅱ級響應:應對大雨雪冰凍災害。 8.1.4Ⅰ級響應:應對特大雨雪冰凍災害。 8.2響應程序
8.2.1啟動應急預案的條件
(1)Ⅳ級響應:當地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5毫米以上;線路出現結冰現象;公司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損壞事故。
(2)Ⅲ級響應:當地出現連續5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0毫米以上;線路部分結冰,發生跳閘;公司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損壞事故。
(3)Ⅱ級響應:當地出現連續10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0毫米以上;線路結冰嚴重,部分發生跳閘;公司重要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損壞事故。
(4)Ⅰ級響應:當地出現連續15天以上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內降雪量仍將達到15毫米以上;線路結冰特別嚴重,全部發生跳閘;公司重要生產設備因冰凍發生嚴重損壞事故。
8.2.2響應啟動
(1)Ⅳ級響應:生產副總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2)Ⅲ級響應:生產副總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3)Ⅱ級響應:總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4)Ⅰ級響應:總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8.2.3響應行動
當確認災害災情發生時,立即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召開應急會議,調動參與應急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按照“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專業處置”的要求和預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8.3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1)對是否改變運行方式、轉移群眾和應采取的措施做出決策;
(2)及時劃分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
(3)加強聯絡,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導致的二次人員傷亡。
8.3.2應急處置
(1)當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后,設備部、發電部等各部門繼續與冷水江氣象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災害性天氣的動向,增加觀測次數,提高分析預報和預警預報頻次,及時向防雨雪冰凍應急小組領導和成員通報監測預報信息。
(2)應急小組成員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核實雨雪冰凍災害引發事故的地點、程度等信息,同時要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
(3)事故現場同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當班值長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由總經理宣布啟動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和相應的處置方案,要求通訊保持隨時暢通。
(4)由各檢修單位和湘軍公司組織進行道路及廠房的除雪、除冰工作,確保廠區主要道路的暢通。
(5)安監部監督現場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到位情況。
(6)總經理工作部主任和物業公司經理負責組織后勤、醫療保障組,保證信息暢通,作好后勤生活和現場的救護工作。
(7)燃料部負責核實燃煤的儲存情況、燃料的供應情況(包括鐵路和公路運輸),并及時向應急組組長匯報。
(8)物資部負責組織物資保障應急組成員,隨時提供鐵鍬、掃帚、雨鞋、棉衣等應急物資,保證系統恢復所需的物資的供應。
(9)設備部負責組織設備恢復應急組成員,檢修部經理協助,配合發電部全面恢復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同時根據雨雪冰凍災害損壞的設備,及時與物資部門溝通,掌握備件的庫存信息,以便在第一時間恢復設備正常運行。
(10)發電部和設備部負責維持現場的生產秩序,保持穩定生產。
(11)行政事務部、運輸分公司負責了解廠外道路的情況,并與冷水江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人員取得聯系,及時了解道路信息;同時配合應急小組備足車輛,以備應急處置急用。
(12)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救災的有關新聞報道工作需由應急小組組長審核后進行。
(13)發生特大和重大雨雪冰凍災害時,由總經理向華銀公司、集團公司及地方政府匯報事故情況。
(14)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后,設備部、發電部等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趨勢、生產、生活設備的運行情況,防止發生管道凍裂跑水、氫氣管道凍裂跑氫、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
(15)當災害擴大無法控制時,由總經理向地方政府請求支援。
8.3.3擴大應急響應
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事態的進展情況,一旦發現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立即向地方政府、調度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由應急領導小組協助調配其他應急資源參與處置工作。
8.4應急結束
雨雪冰凍災害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IV-III級應急響應終止:根據現場生產恢復情況,由生產副總經理命令結束應急響應。
II-I級應急響應終止:根據現場生產恢復情況,由總經理命令結束應急響應。
9后期處置
9.1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各部門生產人員要堅守本職崗位,使公司生產正常進行。 9.2各部門按職責分工歸口調查、收集、整理災情信息、設備損失情況,由設備部統一匯總和分析評估,并及時上報總經理。 9.3按相關規定完成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并及時將事故報告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9.4每年設備部應對防御雨雪冰凍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評估、評價,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防御雨雪冰凍系統工程規劃、建設和管理建議,定期組織防雨雪冰凍檢查,進一步做好防御冰凍災害工作。財務部根據評估情況辦理保險和理賠事宜。 9.5應急響應終止后,公司應對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防御雨雪冰凍救災的義務。武警部隊和民兵是防御雨雪冰凍搶險的重要力量。 設備部應加強防御雨雪冰凍災害專業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人員技術培訓,確保防御雨雪冰凍搶險需要。 調動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基本程序:搶險救災需要駐公司武警部隊參加時,由總經部向市武警支隊提出申請,由市武警支隊按照有關規定派出兵力。 10.2應急物資與裝備
物資部結合公司實際貯備一定數量防御雨雪冰凍災害物資。防御雨雪冰凍災害物資調撥原則:先使用公司儲備的防御雨雪冰凍災害物資,在不能滿足情況下,由總經部向分公司、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援助申請。
10.3通信與信息
由總經部編制防御雨雪冰凍搶險各參與單位、責任人以及相關部門、上下級防御雨雪冰凍指揮機構的聯系電話、傳真電話,各防御雨雪冰凍搶險參與單位值班電話、主要責任人聯系電話等的通訊錄,并制定管理制度,經常進行核實、更新,以保障聯絡暢通。
控制部通訊專業人員負責保障防御雨雪冰凍災害信息的暢通。遇到突發事件,要保證防御雨雪冰凍搶險救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要全力確保調度電話的暢通,確保值長崗位全國直撥電話的暢通。
10.4經費
財務部預算要安排資金作為防御雨雪冰凍搶險應急資金。
10.5其他
行政事務部負責公司救災車輛的調配工作,優先保證防御雨雪冰凍搶險人員、防御雨雪冰凍救災物資的運輸。
物業管理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生產現場巡醫問診,開展傷病員救治等工作。
11培訓和演練
各部門要將防雨雪冰凍應急預案內容以及防寒防凍、防御雨雪冰凍救災等常識納入員工日常技術培訓工作。
每年開展一次防雨雪冰凍應急預案演練。
12附則
12.1術語和定義
(略)
12.2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轄區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上級主管單位備案。
12.3預案修訂
本預案應適時進行修訂,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年。
12.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總經部負責制定、歸口和解釋。
12.5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xxx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原相關預案同時廢止。
13.1有關應急機構或人員聯系方式
13.1.1應急指揮機構人員和聯系方式
【關鍵詞】水管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近年來,寧夏引黃渠道管理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了每5年就會發生一起較大安全事故的“魔咒”和“怪圈”。主因有三:雖然國家對水利的投入逐年加大,但由于長期以來水價不到位、物價上漲、管理成本上升、資金捉襟見肘等諸多原因,導致水工程設施老化失修嚴重的現象積重難返,安全隱患日益突顯;灌區玉米種植比例過高用水高峰疊加等因素,致使干渠時段性高水位高風險運行;許多不利因素削弱了水利職工愛崗敬業精神及安全責任意識。因此,新形勢下,探索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已成為水管單位可持續發展、科學發展亟需應對的問題。本人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認為,構筑“四線”織密安全生產立體網,逐步完善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是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之一。
一、強化宣傳教育,構筑安全思想防線
積極探索創新,深化安全文化建設。組織職工通過辦黑板報、出宣傳欄、懸掛橫幅、集市宣傳、辦內部小報、發手機電子內刊及網絡專欄、電臺電視報道等多種形式,形成全方位、立體式、廣覆蓋的宣傳網絡。以增強安全意識和提高安全技能為主線,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廣泛發動職工參與活動啟動儀式、宣誓簽名、宣傳咨詢、警示教育、技能培訓、知識競賽、主題演講等安全生產系列活動,將學習教育融入到職工學習、工作、生活的每一個環節,形成教育培訓全員覆蓋網。防微杜漸,警鐘長鳴,讓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二、強化硬件建設,構筑安全工程防線
建立安全生產專項投入機制,積極爭取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克服困難自籌資金,加大對渠道、閘斗門、基礎設施及帶病工程、險工險段的除險加固力度,提高水工程的設防標準。對渠道險工段及病險水工程進行勘測設計,編制設計文件作為儲備項目以備逐步立項改造;在工程立項時,將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排查隱患,科學論證設計方案,提高水工程的安全性能;建立工程建設網絡管理,從工程設計、簽訂合同、組織施工、設計變更、單元質量評定、竣工驗收等方面進行規范管理,評優罰劣,杜絕不合格工程。加大科技投入,增設水位遙測站、雨量監測站,加強水情、雨情、洪情的準確觀測、監控、預報工作。
三、強化軟件建設,構筑安全管理防線
及時調整充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安監工作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工程施工、機動車雙管等責任書,將安全、防汛職責明確到單位、領導和個人,努力完善領導抓、抓領導、上下聯動一起抓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骨架網。以“一案三制”(預案、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為重點,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防汛調度搶險、險工段搶險、破壞性地震災害、反恐怖等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渠道巡護、行水值班、治安值班、安全日報、突發事件應急報告、信息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形成安全生產制度保障網。建立水工程管理檔案,對渠道及建筑物的運行和管理情況進行登記,明確責任,確保安全;開展渠道養護、水量調度等精細化管理,采取“四定”(定標準、定任務、定考核、定獎罰)措施,逐步建設標準化渠堤,強化按計劃交水、配水的嚴肅性,杜絕超警戒水位運行現象。重視和強化組織、隊伍、物資、通信、預案、機械六落實,積極備戰防大汛。汛期不論節假日和夜間,逢雷雨天氣職工一律迅速到崗集結待命,做好防汛應急準備。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事故隱患排查、防汛演練等活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強化現場監管,構筑安全監督防線
根據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X安發【2020】X號)、XX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發【2020】X號)和XX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發【2020】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衛生健康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整體目標
通過三年時間,達到以下目標:
——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有力。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生產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完善、有效發揮作用。醫療衛生機構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規范。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更加規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顯提高;聯合檢查與監督約談機制更加完善;干部職工消防安全素質得到全面提升。
——重點安全風險取得顯著成效。危險化學品、醫療廢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領導體系更加健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確保重點部位安全防范基礎工作更加扎實有效。
——平安醫院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更加完善,醫務人員安全防范意識明顯增強,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明顯提高,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產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全區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所有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法治教育,提高全員守法自覺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內生機制。建立單位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
二是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
全區醫療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主要負責人要強化落實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責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
強化內部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重點崗位、科室和一線醫務人員要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
四是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全區醫療單位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強化對存在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及時向監管部門和職代會“雙報告”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嚴格落實治理措施,按照有關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實現閉環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醫療機構隱患排查治理規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
全面貫徹落實《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醫療和疾控機構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試行)》等文件,結合實際,分類指導,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推進全系統逐步建立健全火災風險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隱患問題自改、消防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機制。2020年,爭創全區衛生健康行業標桿示范單位;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二是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進一步明確全區各醫療機構職責定位,強化部門聯動,研究重大事項,通報火災情況,建立聯合檢查與監督約談機制,形成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聯合有關部門,綜合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多種措施,確保督促整改到位,堅決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會同消防部門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實行消防安全“一票否決”,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甚至瀆職失職的嚴肅問責,同時實行責任倒查,對事故當事人和監管部門都要追責。確保本行業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是推進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設。
逐步推進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建設,積極應用物聯傳感、溫度傳感、火災煙霧監測、水壓監測、電氣火災監控、視頻監控等感知設備,加強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實現消防數據物聯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實。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職工消防安全素質。
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和《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醫療和疾控機構后勤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指南(試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科學制定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方案和內容,加強消防普法與消防知識宣傳,注重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融合運用。各地、各單位要通過線上、線下分批次、分類別組織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職能部門和重點部位員工、安保人員、工程人員等重點人群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各單位要開展常態化全員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培訓,全區醫療機構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升。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強化單位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規范檢查內容,嚴格執法程序,完善檢查標準。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可邀請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安全評價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開展專業評估,提高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逐步形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借助信息化手段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信息共享、上下貫通。2022年底前完成醫療機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四)醫療廢物安全管理
一是規范醫療廢物管理。
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健全醫療廢物收集、轉運、暫存、交接登記和集中處理各環節相關制度和流程,完善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預案。
二是加強醫療廢物處理監督管理。
依照行業標準設置醫療廢物收集暫存和集中暫存場所,完善存儲、消毒、防蠅防鼠的設施配備。強化職業安全防護管理,對從事醫療廢物處置的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應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并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配備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加強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管,督促醫療機構做到污水穩定達標排放。
(五)深化“平安醫院”創建活動
按照《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辦醫發〔2013〕28號)、《關于印發做好新形勢下醫療糾紛綜合處置工作的意見的通知》(X衛發〔2017〕X號)、《關于貫徹落實省衛生計生委等十四部門關于做好新形勢下醫療糾紛綜合處置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平安醫院建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強化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體系,二級以上醫院設立應急報警裝置并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網情況和安檢措施。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強化醫療安全管理,強化警醫聯動,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共享、處置和反饋機制,加大醫療風險防范力度,推進全區醫責險實施和醫調委建設。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強化涉醫違法犯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開展安全防范培訓。
三、進度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
各醫療單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對開展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出宣傳發動和具體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醫療單位嚴格落實本方案重點整治內容,認真開展專項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問題和風險隱患摸排梳理,落實各項安全整治主體責任,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
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經驗推廣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強力推進問題整改,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
認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問題,深入查找深層次原因,總結各地經驗做法,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動各項治理工作規范、安全開展。
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報送區衛生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2022年12月,區衛生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行全面總結上報區政府安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醫療單位要建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明確承擔相關職責的工作機構,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重大問題協調,強化整治責任落實,確保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同。
各單位要明確內部工作分工,細化重點任務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并積極協調其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責,建立上下貫通、分工明確、共同負責的安全管理體制機制。
(三)嚴格督促指導。
要及時收集、準確掌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加強工作交流,建立工作臺賬,強化跟蹤督辦,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閉環管理,確保重點任務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