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防靜電地面檢測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原始性;數據;改版
中圖分類號:F20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原始記錄是通過一定的表格形式,對各項生產活動和業務活動所做的最初的數字或文字的記載。故原始記錄十分重要,是檢測報告最終判定的唯一依據,所以我們必須讓原始記錄更原始、更科學、更合理。
1原始記錄改版
原始記錄應記錄檢測時看到的、測到的數據,由于我省的原始記錄統一模板,造成大量的數據無法記錄,僅憑現有的原始記錄無法判定結論,所以,必須要修改原始記錄的格式。
①接閃器:應記錄接閃器材料、高度、敷設位置、防腐情況、連接形式及質量、網格尺寸、保護范圍、存在問題等。
如:接閃桿采用熱鍍鋅圓鋼φ12.0mm,高度0.31m,敷設在屋檐、屋角、檐角、屋脊、脊交線、女兒墻、老虎窗等上,水平距離小于2.00m,轉角已設接閃桿,圓鋼單面焊接長度大于144.0mm,焊接處(防腐)由混凝土保護,接閃桿焊接在熱鍍鋅圓鋼φ12.0mm上;接閃網采用熱鍍鋅圓鋼φ12.0mm,暗敷在混凝土內,網格不大于19.00m×18.00m,圓鋼單面焊接長度大于144.0mm,焊接處(防腐)由混凝土保護。女兒墻上設接閃帶,接閃帶設在靠女兒墻外測,與外側墻體垂直設置,接閃帶采用熱鍍鋅圓鋼φ12.0mm,高度0.20m,固定支架采用圓鋼φ10.0
mm,水平間距0.80m,轉角已設,接閃器未懸掛電源、信號線,屋面突出物處于接閃器保護范圍內。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②引下線:應記錄引下線數量、間距、材料、防腐情況、連接形式、敷設位置、與及接閃器、接地裝置的連接情況、斷接卡的敷設情況及存在問題。
如:引下線利用建筑物外墻柱子內的2根×φ18.0mm螺紋鋼,8組,平均間距為20.20m,最大間距22.6m,引下線被混凝土包裹,電渣壓力焊,均勻敷設,引下線經最短路徑接地和連接接閃器,四角0.80m處各設有一個測試點。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③接地裝置:應記錄接地裝置材料規格、連接形式、防腐措施、外引敷設位置、MEB、設備LEB敷設位置及材料、分設或合設、地網之間的距離、敷設情況、埋地深度、接地線與水平接地體截面是否相同、是否敷設在凍土層以下、是否遠離高溫影響使土壤電阻率升高的地方、是否采用換土、使用降阻劑等措施降低土壤電阻率、土壤中外引或人工地網是否采用銅質或鍍銅或不銹鋼導體。
如:接地裝置為自然與人工接地裝置,利用混凝土2根大于螺紋鋼φ16.0mm,埋深1.00m,敷設在凍土層以下,接地體遠離高溫影響使土壤電阻率升高的地方,雙面焊接長度大于100.0mm,外引采用扁銅40.0mm×4.0mm,長度1.00m,S=1.90m2,使用降阻劑,所有引下線與接地體可靠連接。人工接地裝置,接地線與水平接地體截面相同,水平接地體采用扁銅40.0mm×4.0mm,埋深1.00m,在凍土層以下,距外墻1.50m,接地體遠離高溫影響使土壤電阻率升高的地方,使用降阻劑,所有外引與人工接地體可靠連接。MEB采用扁銅40.0mm×4.0mm,電梯井、強電井、弱電井、電子信息機房設置設備LEB,LEB采用扁銅40.0mm×4.0mm,MEB、LEB與自然接地體螺栓連接。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④防接觸電壓應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中第四章第4.5.6條的第1款。
如:利用建筑物金屬構架和建筑物互相連接的鋼筋在電氣上是貫通且不少于 10根柱子組成的自然引下線或地面上敷設5cm厚瀝青層。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⑤防跨步電壓應符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中第四章第4.5.6條的第2款。
如:利用建筑物金屬構架和建筑物互相連接的鋼筋在電氣上是貫通且不少于 10根柱子組成的自然引下線或地面上敷設5cm厚瀝青層。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⑥防側擊閃電:應記錄接閃器材料規格、連接導體材料規格、連接方式、連接工藝與質量、防腐措施及現狀、保護范圍、連接對象及要求等。
如:接閃器扁鋼40.0mm×4.0mm、銅線10.0mmm2、螺栓緊固、螺栓固定牢固、構件間保持電器貫通、鍍鋅、高出30m以上的物體已設接閃器保護、外墻上的金屬管底、頂部已與防雷裝置連接。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⑦防閃電電涌侵入措施及防高電位反擊措施:應記錄弱電、低壓配電線路入戶端套金屬管、金屬管接地情況、入戶總配電箱柜電源線前端是否安裝電涌保護器、進出該建筑弱電線安裝電涌保護器情況、進出建筑的金屬物是否在LPZ0區與LPZ1交界處做接地、屋面上用電設備的電源、信號線采取屏蔽措施情況。
如:弱電、低壓配電線路入戶端已套金屬管,金屬管已接地、入戶總配電箱柜電源線前端已安裝適配的電涌保護器、進出該建筑弱電線已安裝適配的電涌保護器、進出建筑的金屬物已在LPZ0區與LPZ1交界處做接地、屋面上用電設備的電源、信號線已套金屬管,金屬管已接地。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⑧電涌保護器安裝檢測:應記錄電涌保護器安裝位置、產品型號、產品實驗類型、安裝數量、Uc、In、Up、SPD與之間的距離、狀態指示器、引線長度、連線色標、連線截面、過電流保護、Uw、Iic、U1mA。
如:電涌保護器安裝在總配電柜總進線上、JM-B80、Ⅱ級、1套、Uc 385V、In:60kA、Up≤2.4KV、8.0m、正常、0.3m、清楚、相/零/地銅芯線6.0mm2、32A斷路器、Uw2.8 KV\、Iic0.6µA、U1mA638.1V。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⑨測點位置:應記錄加長線線阻、土壤電阻率、測點號、測點位置、測點對象、標準值、讀數值、測試值。
如:加長線線阻R(加長線)- R(加長線)=1.8Ω-0.8Ω=1.0Ω、土壤電阻率86.3Ω·m、測點1、配電房低壓總配電柜PE排、≤1Ω、1.8Ω、0.8Ω;測點2一層樓層配電箱內的電源SPD接地端、≤1Ω、1.8Ω、0.8Ω;測點3、一樓北面從東向西方向第一個金屬門窗外框、≤1Ω、1.8Ω、0.8Ω;測點4、三樓301衛生間內的LEB、≤1Ω、1.8Ω、0.8Ω;測點5、屋面南面第一排從南到北第一個太陽能熱水器金屬外框、≤1Ω、1.8Ω、0.8Ω。綜合結論是符合要求,無不合格項。
⑩測點平面圖:應記錄每一層面測點的位置、畫出平面圖(圖上方朝北)、標出接地電阻測試儀輔助樁的位置、記錄建筑物的長、寬、高、建筑物所處的地理位置。
2增加防閃電裝置檢測的現場照片、影像資料
數據是瞬間存在的,我們應利用現代科學,以免有些同志在檢測過程中將數據記錯或造假,在檢測時,可以把防雷裝置通過照相機、攝影機拍攝下來,即使技術負責人不到現場,就知道數據是否真實有效,能夠及時地發現檢測人員的水平和存在的疏忽,或造假行為。
3統一存檔
為了日后可能出現糾紛和管理規范,我們將所有資料統一存檔,如:防雷裝置圖審申請書、防雷裝置施工圖及其他資料、防雷裝置審核意見書、防雷裝置核準書、防雷裝置出檢通知單、防雷裝置(防靜電接地)安全性能委托書、跟蹤檢測原始記錄、防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原始記錄、防雷技術服務客戶意見征詢表、防雷裝置存在問題通知書、電涌保護器安裝記錄表及相關資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備案證明、施工單位及人員)、防雷裝置整改回復、防雷裝置檢測報告、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授權委托人、防雷裝置合格證,完整的資料能夠方便管理、檢查、查找。
4結語
通過以上的努力,我相信原始記錄能夠更原始,我們的檢測報告更有權威性,讓更多的檢測人員用規范原始記錄來保護自己,讓我們出具的數據更加嚴謹。
參考文選:【1】機械工程聯合會《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1.
【2】浙江省氣象局《浙江省防雷裝置防靜電接地檢測實施細則》(2008版).
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高新技術產業的迅猛發展,微電子、光電通訊、生物制藥、精細化工、精密儀器等一批新型生產企業的建立,其研制、生產所需的潔凈廠房的規模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對施工企業的技術、工藝與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2 施工工藝流程及施工步驟
2.1 工藝流程
4.2 施工步驟
4.2.1、土建施工
同FRP模板施工步驟。
4.2.2、潔凈廠房裝飾施工
在潔凈室建筑裝飾施工過程中,必須隨時清掃灰塵,對隱蔽空間(如吊頂和夾墻內部等)還應做好清掃記錄。
應保護已完成的裝飾工程表面,不得因撞擊、敲打、踩踏、多水作業等造成板材凹陷、暗裂和表面裝飾的污染。
對已安裝高效過濾器的房間,不得進行有粉塵的作業。
密封膠嵌固前,應將基槽內的雜質、油污剔除干凈,并保持表面干燥。
潔凈室臨時設置的設備入口不用時應封閉,防止塵土雜物進入。
施工現場應保證良好的通風和照明。
防靜電地板施工
首先清理地面。觀察房間的布局,安裝好紅外線水平掃描儀,在四周的墻面上打好半腰水平,然后找出房間的最低點和最高點,計算地面到板面的平均值(此平均值等于設計要求的安裝高度600mm),計算并調節好支架高度。
沿著基準排,逐排鋪設大面地板。將腳架擺放于相應位置,一般區腳架為Φ48,加強區腳架為Φ60。利用鐳射儀調整上基座至接近地板下之高度位置(粗平)。
腳架調平后,開始抹膠,膠應均勻地涂抹于底盤上。
將抹好膠的腳架置于地面之同時,擺放縱橫向的橫梁.一般區為25×25×558的門形橫梁.加強區為25×25×558方形橫梁且中間加一支25×25×776的加強斜梁。
鎖橫梁螺絲。
敲導電墊片。
鋪地板,借助地板本身標準尺寸600×600mm,按施工圖上的不同型號地板,逐片擺放地板,利用鐳射儀調整上基座.使地板表面高度與水平標高線相平(精平).在大面施作時,每50mm排需用經緯儀檢驗X、Y軸之垂直適合位移,隨時進行調整修正。
收邊處理
膨脹螺絲的施工
當大面施作48小時后,其膠已凝固,便可安排一組人力進行膨脹螺絲施工。在鉆孔時,邊鉆孔邊吸塵,每一支腳架對角安裝兩顆M6×46的膨脹螺絲。
接地線施工
先剪一段約15cm長的裸銅線與端子連接。
將端子連接頭以螺絲固定于下基座的接地頭上。
將橫向及縱向之Φ2裸銅線間隔1.2m,以套管連接于端子上固定.便形成一個導電網,將導電網與建筑物的接地箱連接。
凈化空調系統施工
風管和部件的板材應按設計要求選用,采用優質鍍鋅鋼板。
風管不得有橫向拼接縫,盡量減少縱向拼接縫。矩形風管底邊寬度等于或小于800mm時,其底邊不得有縱向拼接縫。
風管板材的拼接采用單咬口;圓形風管的閉合縫采用單咬口,彎管的橫向縫采用立咬口;矩形風管轉角縫采用轉角咬口、聯合角咬口或按扣式咬口。上述咬口縫處都必須涂密封膠或貼密封膠帶。
風管內表面必須平整光滑,不得在風管內設加固框及加固筋。
風管應按按表要求刷涂。刷涂前必須除去鋼板表面油污和鐵銹,干燥后再刷涂。涂層應無漏涂、起泡、露底現象。
加工鍍鋅鋼板風管應避免損壞鍍鋅層,損壞處(如咬口、折邊、鉚接處等)應刷涂優質涂料兩遍。
柔性短管應選用柔性好、表面光滑、不產塵、不透氣和不產生靜電的材料制作,光面向里。接縫應嚴密不漏風,其長度一般取150-250mm。安裝完畢后不得有開裂或扭曲現象。
金屬風管與法蘭連接時,風管翻邊應平整并緊貼法蘭,寬度不應小于7mm,翻邊處裂縫和孔洞應涂密封膠。
法蘭螺釘孔和鉚釘孔間距不應大于100mm。矩形法蘭四角應設螺釘孔。螺釘、螺母、墊片和鉚釘應鍍鋅。不得選用空心鉚釘。
中效過濾器后的送風管法蘭鉚釘縫處應涂密封膠,或采取其他密封措施。涂密封膠前應清除表面塵土和油污。
系統安裝
法蘭密封墊應選用彈性好、不透氣、不產塵的材料,嚴禁采用乳膠海綿、泡沫塑料、厚紙板、石棉繩、鉛油、麻絲以及油氈紙等含開孔孔隙和易產塵的材料。密封墊厚度根據材料彈性大小決定,一般為4-6mm。一對法蘭的密封墊規格、性能及厚度應相同。嚴禁在密封墊上刷涂涂料。
法蘭密封墊應盡量減少接頭。接頭采用階梯形或企口形,并涂密封膠,如圖所示。密封墊應擦拭干凈后,涂膠粘牢在法蘭上,不得有隆起或虛脫現象。法蘭均勻壓緊后,密封墊內側應與風管內壁相平。
風管上成對法蘭的擰緊力矩要大小一致,安裝后不應有松緊不勻的現象。
經清洗干凈包裝密封的風管及其部件,安裝前不得拆卸。安裝時拆開端口封膜后,隨即連接好接頭;如安裝中間停頓,應將端口重新封好。
風閥、消聲器等部件安裝時必須清除內表面的油污和塵土。
風閥的軸和閥體連接處縫隙應有密封措施,閥的各部分(包括外框、活動件、固定件及連接螺釘、螺帽、墊片等)表面應做鍍鉻、鍍鋅或噴塑處理,葉片及密封件表面應平整、光滑,葉片開啟角度應有明顯標志。
高效過濾器安裝施工
高效過濾器安裝前,必須對潔凈室進行全面清掃、擦凈,凈化系統內部如有積塵,應再次清掃、擦凈,達到清潔要求。如在技術夾層或吊頂安裝高效過濾器,則技術夾層或吊頂內也應進行全面清掃、擦凈。
潔凈室及凈化空調系統達到清潔要求后,凈化空調系統必須試運轉。連續運轉12h以上,再次清掃、擦凈潔凈室后立即安裝高效過濾器。
安裝高效過濾器的框架要平整,每個高效過濾器的安裝框架平整度允許偏差不大于1mm。
高效過濾器和框架之間的密封采用密封墊和雙環密封,要求把填補表面,過濾器邊框表面和框架表面及液槽擦拭干凈。
高效過濾器擴散板的安裝
高效過濾器安裝完畢后,既進行擴散板的安裝。
擴散板安裝前應用清水進行徹底清洗,注意清洗后不要用毛巾等易產塵、積塵的棉織物擦干,而應自然風干;也可清洗后未待風干直接安裝。
擴散板安裝后要求做到平整、美觀、牢固。
空調器安裝
安裝空調器時應對設備內部進行清洗、擦拭,除去塵土、雜物和油污。
設備檢查門的門框應該平整,密封墊應符合設計對法蘭密封墊的要求。
凈化空調系統的空調器接縫應做密封處理,安裝后應進行密封檢查,其方法按附錄四“空調器漏風率檢測法”進行檢漏、堵漏,測量其漏風率。測量漏風率時,空調器內靜壓保持1000Pa。潔凈度等于或高于1000級的系統,空調器漏風率不應大于1%;潔凈度低于1000級的系統,空調器漏風率不應大于2%。
過濾器前后必須裝壓差計,壓差測定管應暢通、嚴密、無變形和裂縫。
表冷器冷凝水排出管上應設水封裝置和閥門,在無冷凝水排出季節應關閉閥門,保證空調器密閉不漏風。
3 質量控制措施
3. 1、潔凈度
一百級:≥0.5μm的塵埃顆粒數≤3.5顆/L;
≥5μm的塵埃顆粒數≤0.0顆/L;
3.1.2、室內噪聲
≤65dB(A)單向流,采用ND-12聲級器檢測;
≤60dB(A)非單向流,采用ND-12聲級器檢測;
3.1.3、室內壓差
≥5-10MPa,采用YYT-200B斜管壓差計檢測;
3.1.4、室內溫度
按設計要求±2℃。
3.1.5、室內濕度
按設計要求±5%。
3.1.2、測試方法
3.1.2.1、高效過濾器檢漏-粒子計數器法。
A、被檢測高效過濾器必須已測過風量,在設計風速的80%-120%之間運行;
B、在被檢測高效過濾器上風測定大氣塵的微粒數,以大于或等于0.5μm微粒為準其濃度必須大于或等于3.5×104粒/L。
C、檢漏時采樣口放在距離被檢測過濾器表面20-30mm處,以5-20mm/s的速度移動,對被檢測過濾器整個表面,封頭膠和安裝框架進行掃描。
3.1.2.2、靜壓差測定
A、靜壓差的測定應在所有的門關閉時進行,并應從平面上最里面的房間依次向外測定。
B、對于潔凈度高于100級的單向流(層流)潔凈室,還應測定在門開啟狀態下,離門口0.6m處的室內側工作面高度的粒子數。
3.1.3、室內潔凈度的測定
測點的分布多于5點時可分層布置,但每層不少于5點。
5點或5點以下時,可布置在離地0.8m高平面的對角線上或該平面上的兩個過濾器之間的地點。
3. 4、室內噪聲的測定
3. 4.1、測噪聲儀器為帶倍頻程分析儀的聲級計。一般只測4聲級的數值。
3. 4.2、測點位置:面積<15m2,室中心1點,測點高度距地面1.1m。
3. 5、照明的檢測
3. 5.1、室內照度可用便攜式照度計測定。
3. 5.2、室內照度必須室溫已趨向穩定、光源光輸出趨于穩定后進行。
3. 5.3、潔凈室照度只測定除特殊局部照明之外的一般照明。
3. 5.4、測點平面距地面0.8m,按1-2m間距布置,測點距離墻面1m(小面積房間為0.5m)。
根據以上檢測數據,出具相關檢測報告,作為竣工資料。
3. 5.5、應根據潔凈度級別的高低按下表的規定進行。
4 施工環境保護要求
4.1、成立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在工程施工中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下發的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對工程材料、設備、廢水、生產生活水平垃圾、棄渣等的控制和治理,遵守有防火和廢棄物處理的規章制度。
4.2、規范施工現場的場容,保持作業環境的整潔衛生。
4.3、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保證職工的安全和身體健康。
4.4、機械停放或行走不得侵占場內道路,保證施工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于良好狀態,保持場容場貌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5 結 論
(1) 本文結合工程實踐,研究了百級防護潔凈室施工工法及施工質量保證措施,為這類工程項目積累了一整套施工技術和經驗。
(2) 先后將百級防護潔凈室施工工法應用于四項電子芯片廠房尤其是成都成芯半導體制造有限公司八英寸芯片廠房無塵室模板的施工中,確保了工程質量和進度,保證了質量、安全,而且得到了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同行業專家的好評。
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
(試行)
1.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地、縣(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括列入重點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
文物保護單位不適用本標準。
1.2使用方法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至少每季度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見附錄A),在下一季度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單位應當每月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在下月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1.3法律責任
各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對檢查工作和《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各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不執行本標準的,公安消防機構應按照《****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1.4實施與解釋
本標準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試行期一年。
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解釋。
2.消防安全責任
2.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2.1.1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1.2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車間、班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2.1.4確定部門、班組、崗位消防負責人。
2.1.5每年根據工作實際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存檔備查。
2.1.6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1.7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經費。
2.1.8根據消防法規建立專職消防隊。(見附錄B)
2.1.9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1.10火災隱患及時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1.11職工超過40人以上的單位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
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2.2.1單位應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2.2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2.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2.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2.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2.7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2.2.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2.9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0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2.2.11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上述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2.3涉外責任
2.3.1實施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2.3.2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3.3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2.3.4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有關合同和文件應存檔備查。
2.4重大活動責任
2.4.1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5建筑施工責任
2.5.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2.5.2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責任單位認真履行職責。
2.6專職消防隊職責
2.6.1配備足夠的隊員。
2.6.2執勤人員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
2.6.3營房設施符合要求。
2.6.4配備足夠的消防裝備和器材,保持裝備器材完好。
2.6.5制訂滅火作戰預案,開展滅火作戰演練。
2.6.6進行滅火戰術、技術訓練。
2.6.7服從公安消防機構調度。
2.7義務消防隊職責
2.7.1配發必要的安全保護用品和個人滅火裝備。
2.7.2定期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
2.7.3隊員熟悉常用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隊員熟悉基本的救人、物資疏散方法。
2.7.5制定滅火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
3消防安全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凡符合《****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應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登記。
3.1.2各單位內部應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3.1.3單位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
3.1.4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以單位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施行,并存檔備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3.1.5員工熟悉并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會報火警,會自救逃生,會使用消防器材。
3.1.6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應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舉辦。
3.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
3.2.1建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臺帳,明確責任人和控制措施。
3.2.2庫房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燈具下不得堆放物品。
3.2.3庫房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帶入火源。
3.2.4庫房設置了相應當的防爆、防靜電及泄壓設施,并能完好使用。
3.2.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地點符合要求,庫房通風良好,無被陽光直射。
3.2.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存放,物品標識明顯,放置規范。
3.2.7進入庫房的車輛安裝防火罩,庫房及庫區不得停放、維修車輛。
3.2.8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防爆。
3.2.9裝卸操作人員應穿著防靜電的工作服、衣帽,使用無火花工具。
3.2.10庫房內不得進行實驗、分裝、打包操作。
3.2.11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輛應配備滅火器,懸掛危險物品標志,安裝靜電接地和阻火設備。
3.2.12生產崗位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超過了一天的使用量。
3.2.13各類容器無損壞、滴漏現象。
3.2.14高層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內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3倉庫管理
3.3.1倉庫新職工應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內部考試合格上崗。
3.3.2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
3.3.3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3.3.4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3.5庫存物品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3.6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3.7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存放在安全地點。
3.3.8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
3.3.9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3.3.10庫房內需設辦公室時,具體實施應當征得公安消防機構的同意。
3.3.1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均安裝防火罩。
3.3.12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3.13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
3.3.1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維修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后進行。
3.3.15在丙類固體物品庫房不得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低溫燈具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3.3.16倉庫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3.3.17照明燈具下放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3.18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冰箱、電視等電器。
3.3.19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3.3.20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3.3.21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3.3.22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內部辦理動火證,按動火制度嚴格管理。
3.3.2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3.24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3.3.25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
3.3.26庫區的消防車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4集體宿舍管理
3.4.1在車間、倉庫、公共娛樂、易燃易爆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3.4.2集體宿舍應按消防法律法規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3.4.3不得私自拉接臨時線路,臨時用電應由專門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撤除。
3.4.4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高溫照明燈具和電熱設備。
3.4.5不應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或用明火做飯。
3.4.6宿舍及疏散通道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3.4.7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3.4.8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或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3.4.9夜總會、歌舞廳、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除值班人員外,顧客、員工嚴禁留宿。
3.5重點部位管理
3.5.1根據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合理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3.5.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
3.5.3確定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有無違章現象。
3.5.4消防控制室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3.5.5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清楚、完整。
3.5.6值班人員熟悉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事故處置正確。
3.6火種管理
3.6.1禁煙區內嚴禁吸煙。
3.6.2吸煙點標志明顯,吸煙點無隨意亂丟煙蒂的現象。
3.6.3動火現場人員應遵守“無內部動火審批手續不動火,無作業預案不動火,無防火措施不動火,作業預案和防火措施不熟悉不動火,現場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無現場監護人不動火”的規定。
3.7用電管理
3.7.1臨時用電有歸口管理部門,用完及時拆除。
3.7.2無亂拉亂接電線,隨意增設電器的現象。
3.7.3電氣線路敷設符合要求。
3.7.4熔斷器的選用正確,嚴禁使用銅絲、鐵絲、鋁絲等替代保險絲。
3.7.5燈具或者鎮流器無直接安裝在可燃、易燃材料上的現象,燈具距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夠的距離。
3.7.6長距離敷設的電纜應有分隔措施。
3.8公眾聚集場所管理
3.8.1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應存檔備查。
3.8.2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月組織檢查不少于1次。
3.8.3裝修裝飾材料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
3.8.4在賓館客房內禁止使用電烙鐵等電熱設備。
3.8.5餐廳內擺放餐桌不應影響疏散。
3.8.6不得使用液體酒精做酒精爐燃料。
3.8.7餐廳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3.8.8煤氣、天然氣管道不得穿過客房和其他公共區域。
3.8.9廚房內煙道及時清洗。
3.8.10床頭柜內音響設備、燈光等進行防火隔熱處理。
3.8.11廚房內采用防潮燈具。
3.8.12熒光燈、碘鎢燈不得靠近可燃物或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構件上。
3.8.13公共娛樂場所上、下層、貼鄰位置不應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3.8.1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8.15營業時不超過額定人數。
3.8.16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設聲像警報裝置。
3.8.17商場營業廳不得設小型中轉庫、電器及鐘表等維修部。
3.8.18商場內柜臺擺放不應影響疏散。
3.8.19商場中有禁煙標志。
3.8.20露天集貿市場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
3.8.21露天集貿市場在高壓線下兩側5米以內禁止擺設攤點。
3.8.22室內集貿市場不得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3.8.23集貿市場半敞開式建筑頂棚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3.8.24集貿市場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距離不得小于50米。
3.8.25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應在明顯處設置疏散圖示。
3.8.26人員密集場所的員工火災發生時應當會組織人員疏散。
4消防設施管理
4.1建筑管理
4.1.1建筑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同意。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用途變更、建筑內部裝修以及安裝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項目。`
4.1.2已經審核、驗收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1.3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
4.1.4無破壞防火分隔的現象,防火分隔墻上的孔洞應采用相應當耐火等級的不燃材料封堵嚴密。
4.2滅火器管理
4.2.1滅火器管理定人、定點、定措施,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4.2.2滅火器放在方便取用的地點。
4.2.3滅火器配置不應超過其最大保護距離。一般最大保護距離為15米。
4.2.4滅火器配置與場所性質相符。
4.2.5每個滅火器設置點的滅火器的配置數量不應少2具。
4.2.6同一場所選用操作方法相同的滅火器。
4.2.7滅火器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2.8滅火器設置穩固。
4.2.9滅火器設置有指示標志。
4.2.10滅火器的銘牌朝外。
4.2.11設置在室外潮濕或強腐蝕性地點的滅火器有保護措施。
4.2.12滅火器不得過期失效。
4.3消防疏散設施
4.3.1裝修、改造不得影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3.2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前不應設置門檻和在1.4米范圍內設置踏步。
4.3.3公共娛樂場所太平門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側拉門。
4.3.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設置柵欄,樓梯間不得圈占或堵塞,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4.3.5公共娛樂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學校、幼兒園、療養院、老人院、醫院住院部等場所的房間外窗上嚴禁安裝金屬護欄。
4.3.6疏散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4.3.7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門簾、門檻、門垛、管道等突出物影響疏散。
4.3.8不得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4.3.9常閉式防火門應保持關閉狀態,并張貼“常閉防火門應隨時關閉”的警示用語。
4.3.10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應是乙級防火門。
4.3.11疏散通道吊頂、墻面、地面嚴禁使用可燃材料裝修。
4.3.12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安裝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4.3.13樓梯間不得設置燒水間、儲藏間等突出物。
4.3.14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得穿越樓梯間。
4.3.15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位置、數量、時間、照度等符合要求。(見附錄C)
4.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
4.4.1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4.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值班人員應經消防培訓合格上崗,熟悉系統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
4.4.3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每班2人以上。
4.4.4嚴禁擅自移動、拆除火災自動報警探頭。
4.4.5每年清洗火災探測器。
4.4.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5水滅火系統
4.5.1按照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5.2室內外消火栓不得生銹、漏水、接口無墊圈。
4.5.4室外消火栓附近不得有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5.4不得擅自埋壓、圈占室外消火栓。
4.5.5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確保水量、水壓。
4.5.6室內消火栓箱水槍、水帶、消防卷盤齊全好用。
4.5.7室內消火栓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無故障。
4.5.8室內消火栓箱玻璃門完整、箱內無雜物。
4.5.9消防水泵在5分鐘內能啟動。
4.5.10嚴禁圈占和遮擋室內消火栓。
4.5.11裝修應避免造成噴淋頭缺少或被遮擋,不得擅自改變自動噴水系統噴淋頭位置。
4.5.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報警控制閥、閘閥報警控制器、附件、管網接頭不得損壞、銹蝕、滲漏。
4.5.13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6泡沫滅火系統管理
4.6.1按規定設置泡沫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6.2系統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
4.6.3泡沫滅火系統的操作規程張貼在消防泵房設備附近。
4.6.4手動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專人操作。
4.6.5滅火后,對整個系統進行沖洗、檢查,并及時恢復到準工作狀態。
4.6.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7氣體滅火系統
4.7.1按規定設置氣體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7.2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8防排煙系統
4.8.1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的銘牌標志清晰,能正常運轉,風量、風壓符合規范要求。
4.8.2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采用消防電源。
4.8.3排煙口、送風口的銘牌清晰。
4.8.4排煙管道和送風管道的支架作防腐處理。
4.8.5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能聯動或手動關閉并能向控制中心反饋信號。
4.8.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9其他消防設施
4.9.1消防電梯應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4.9.2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孔洞,如必須開設時,應為能夠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4.9.3設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關閉后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4.9.4裝修、改造時不應擅自將原設計中的防火門、防火窗等改造為普通門、窗。
4.9.5雙扇或多扇防火門應設置順序關門器。
4.9.6疏散通道、防煙前室、樓梯間等處的常開防火門,發生火災時應能自行關閉并能向控制室反饋動作信號。
4.9.7防火門上的膨脹密封條、防火玻璃(不帶有防火玻璃的防火門除外)、閉門器、順序關門器及門體應完好。
4.9.8防火卷簾應有手動、自動和機械控制功能并保證有效。
4.9.9防火卷簾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4.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4.10.1本章4.4節—4.8節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保養、檢查周期和范圍由附錄D規定。
4.10.2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保持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設施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建筑消防設施因改造或檢修必須停用時,應當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方可采取相應的措施。
4.10.3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建筑消防設施生產廠家檢查、維護本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
4.10.4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定期組織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開展消防業務培訓和滅火演練。
4.10.5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4.10.5.1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安裝及竣工驗收資料;
4.10.5.2公安消防機構檢查、審核、驗收等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
4.10.5.3建筑消防設施名目表及各類設施的相關資料;
4.10.5.4建筑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4.10.5.5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4.10.5.6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及檢測報告資料;
4.10.5.7其他有關資料。
5電氣設施檢查
5.1低壓配電裝置
5.1.1各設備(含母線)的各部位連接點無銹蝕、燒傷和熔接等現象。
5.1.2各設備的套管和絕緣子外部無破損、裂紋和放電現象。
5.1.3低壓電氣設備的滅弧罩完好。
5.1.4隔離用的擋板無破損和放電痕跡。
5.1.5電纜終端頭無放電現象。
5.1.6母線的連接點、分支接點和接線端子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一)
5.1.7刀開關觸頭、熔斷器觸頭和電纜終端頭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1.8柜內無火花放電聲音。
5.1.9中性線、保護地線和分支回路的相線電流無異常。
5.2照明裝置
5.2.1配有鎮流器的照明燈具,鎮流器的溫度和溫升符合銘牌標注值。如無標注值,其最高允許溫度不應當大于95℃(內有襯紙)和85℃(內無襯紙)。
5.2.2照明燈具及其附件無異常溫度。(見附錄E表二)
5.2.4燈具及其附件無放電現象。
5.2.4霓虹燈專用變壓器外殼最大允許溫升不應當大于50℃。
5.3室內低壓配電線路
5.3.1低壓電器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2低壓斷路器,低壓隔離開關、刀開關、熔斷器組合電器,防火用漏電保護器等的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3電力電纜的表面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三)
6防火檢查與火災隱患整改
6.1防火檢查
6.1.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6.1.2巡查人員和主管人員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6.1.3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
6.1.4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開展夜間防火巡查。
6.1.5檢查要有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查看記錄
6.1.6落實節假日檢查制度和階段性檢查制度,并有記錄。
6.2火災隱患整改
6.2.1消防管理人員應履行職責及時發現消除隱患。
6.2.2當場改正范圍內的隱患應立即改正。
6.2.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6.2.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7.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定期對每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7.2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7.3單位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內容、考核、總結等存檔,填寫教育培訓登記表,存檔備查。
7.4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學校、幼兒園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7.5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操作管理等特種崗位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8.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8.1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
1、組織機構,設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的成員熟悉預案內容,責任和分工明確。
8.3滅火物資、裝備和器材齊全。
8.4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5消防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9消防檔案管理
各單位必須建立的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9.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檔案
9.1.1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檔案。
9.1.2有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和單位總平面圖等檔案。
9.1.3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齊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檔案。
9.1.5設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明確數量、類型、位置、管理責任人等。
9.1.6有專職(義務)消防隊檔案。
9.1.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檔案。
9.1.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1.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檔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檔案
9.2.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9.2.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9.2.3有關燃油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
9.2.5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9.2.6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9.2.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9.2.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臺帳及檢查記錄。
9.2.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2.10歷次火災情況記錄。
9.2.11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9.3檔案管理與保管
9.3.1各單位要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檔案保管處應清潔、干燥、遠離火電源等不安全地點。
9.3.2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要有交接手續,不得丟頁。
9.3.3對往年的檔案不得丟棄、毀損,要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要永久保存。
附錄A: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見報告書
地區消防支隊:
我單位按照《****省****地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于年月日至月日,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了全面、仔細地檢查,我單位認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還存在如下問題(隱患):
現我單位已開始整改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在年月日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期間,我單位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單位消防安全檢查人:
(公章)
年月日
本報告書一式兩份。單位自行存檔一份,一份交當地消防機構備查。
附錄B建立專職消防隊的規定
根據《****省消防條例》的規定,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大中型發電廠、民用機場;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大中型企業;
(三)儲備重要物資的大中型倉庫、基地;
(四)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五)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大中型企業。
根據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一項的規定:
發展公安、專職、志愿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凡未設立現役公安消防隊的縣(市、旗),要建立地方專職消防隊;東部地區的鄉鎮和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鄉鎮要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使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成為我國鄉鎮和農村撲救火災的重要力量。
附錄C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要求
以下內容摘錄自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修訂版)適用于:
一、九層及九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二、單層、多層和高層工業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第10.2.6條公共建筑和乙、丙類高層廠房的下列部位,應設火災事故照明:
一、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
三、觀眾廳,每層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且建筑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條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第10.2.8條醫院的病房樓、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門,均宜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地下商店內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第10.2.9條事故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
疏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非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以下內容摘錄自《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45-95(2001修訂版)適用于:
1.0.3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
1.0.3.1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9.2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9.2.1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9.2.1.1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9.2.1.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9.2.1.3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9.2.1.4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9.2.2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類居住建筑外,高層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標志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9.2.4疏散應急照明燈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
9.2.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9.2.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附錄D建筑消防設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規則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
2、每周檢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層顯(或區域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采用檢測設備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工作情況,檢測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手動報警按鈕報警功能,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對主機備用電源進行充放電試驗。
(4)自動或手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5)檢查所有手動、自動轉換開關。
(6)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線路是否安全無損。
(7)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廠家生產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檢查。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濕式報警閥、管網閥門、噴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閥試驗系統的供水情況,報警閥瓣開啟,延時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時5-90s內報警裝置開始連續報警,壓力開關接通電路報警,消防控制中心有顯示,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3)利用末端放水裝置放水,驗證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抽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三、消火栓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室內外消火栓、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試驗遠距離啟泵按鈕啟動消防泵,抽檢數量不得少于總數的20%。
(3)屋頂消火栓出水,檢查管網壓力和水質。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打開室內外消火栓,檢查供水情況。
(2)試驗消防水泵在模擬火警后5min內正常供水。
(3)為消火栓手輪絲桿處以及消防水喉卷盤等所有轉動的部位加注油。
四、氣體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貯瓶間及防護區的工作環境以及貯氣瓶、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噴嘴、緊急啟動按鈕、聲光警報裝置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對滅火器劑貯存容器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量的95%。
(2)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問題,則應對相關防護區進行一次短促噴射試驗(釋放設計噴射量的10%)。
五、泡沫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泡沫液裝置間工作環境及消防泵、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泡沫混合器、泡沫發生器、泡沫栓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啟動消防泵,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工能。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檢查泡沫液質量。
(2)并對地上管道及地下管道進行壓力試驗。
(3)對報警和自動設備、自動和手動裝置進行性能試驗。
(4)檢查泡沫液儲存容器是否損壞,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
4、石油化工貯罐定期檢測維修時,同時檢測維修泡沫發生器。
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七、防火分隔系統
1、每周檢查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周圍有無影響門正常啟閉的障礙物、門能否處于正常啟、閉狀態,門的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啟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用手動按鈕啟動防火卷簾門。抽檢數不少于總數的30%。
八、防、排煙系統
1、每周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柜、送風口、排煙口、防火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啟動送風機、排煙機。抽檢樓層數量不少于總數50%。
(2)試驗自動方式關閉空調系統、電動防火閥。
(3)試驗手動方式關閉防火閥,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九、消防通訊事故廣播
1、每周檢查電話插孔、重要場所的對講電話、播音設備、揚聲器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量,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選層廣播。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試驗從背景音樂狀態下強切至事故應急廣播狀態的功能。
十、移動滅火器材
1、每周檢查滅火器種類、數量、設置位置、標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季度檢查滅火器壓力、重量、有效期等。
十一、其它設施
1、每周檢查消防電梯迫降按鈕、集水坑排水設備、緩降器、氧氣或空氣呼吸器、自救逃生設備、消防電源及切換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自備發電設施能否正常發電。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消防電梯的緊急迫降功能。
(2)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
(3)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
附錄E電氣設備檢查數據表
表一交流低壓母線裝置各部位的允許溫升值
部位材料周圍空氣溫度40℃的允許溫升(℃)
母線上的插接式觸點銅母線60
鍍錫鋁母線55
母線相互連接處銅-銅50
銅搪錫-銅搪錫60
銅鍍銀-銅鍍銀80
鋁搪錫-鋁搪錫55
鋁搪錫-銅搪錫55
表二低壓電器與外部連接的接線端子的允許溫升值(以下為電流滿負荷情況下的值)
接線端子的材料周圍空氣溫度為40℃的允許溫升(℃)
裸銅6060
裸黃銅65
銅(或者黃銅)鍍錫65
銅(或者黃銅)鍍銀或者鍍鎳70
表三電力電纜最高允許溫度和表面允許溫升值
電纜類型纜芯長期允許溫度(℃)表面允許溫升(℃)
帶鎧裝不帶鎧裝
節油性浸漬絕緣電纜(10Kv及以下)6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