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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年度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報表的收集和審核工作,保障財務決算編制范圍全面完整,編制方法準確規范,報表填報數據真實、可靠,審計報告規范、全面,有效提高財務決算報表數據編報質量,依據《河南省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河南省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財務決算審核內容
20*年度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工作,以強化出資人財務監督為重點,主要審核資產質量、經營成果、保值增值狀況和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狀況。審核的基本內容如下:
(一)編制規范審核。審核企業的20*年度財務決算是否按有關規定編制,上報資料是否齊全,表內表間關系是否正確,是否存在少報漏報現象。
(二)經營成果審核。審核企業的經營成果是否真實,合并范圍是否合理,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為調節利潤現象;審核企業上報的保值增值材料,核實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企業工效掛鉤基礎財務指標的真實性。
(三)審計質量審核。核實企業的審計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聘請的中介機構是否與招標或核準的一致,核實審計是否按照省國資委的要求進行,核實審計報告規范性、審計披露內容的全面性和審計意見的適當性,以及審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
二、財務決算審核程序
20*年度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工作分為企業自審、集中會審、決算認定三個階段。
(一)企業自審。各省屬企業在財務決算編制完成后,應認真做好自審工作,主要對財務決算編制的規范性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企業自審重點內容及集中會審報送材料見附件。
(二)集中會審。從20*年3月下旬開始,省國資委組織對省屬企業20*年度財務決算集中會審。集中會審將采取“分批組織,逐戶審核”的方式,對財務決算進行全面審核。集中會審的具體時間、地點、企業分組名單等另行通知。
(三)決算認定。根據《辦法》有關規定,省國資委在對企業財務決算進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依據出資人財務監管要求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工作需要,逐戶確認和核批省屬企業20*年度財務決算。
三、財務決算審核目標
(一)保障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全面完整,填報規范,表內表間勾稽關系正確;
(二)核實企業財務決算編制質量,認定企業經營成果、資產質量的真實性;
(三)核實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各項客觀因素材料,以及企業工效掛鉤、經營業績考核、績效評價工作涉及的各項指標;
(四)根據《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9號)和《河南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豫國資發[20*]2號)的規定,依據經核實后的財務決算數據和相關材料,審核確定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水平和年薪制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
(五)監督社會中介機構的財務審計質量;
(六)對各省屬企業財務決算逐戶提出審核意見,編寫各省屬企業財務決算審核報告。
四、財務決算審核要求
各省屬企業應認真做好本企業財務決算自審工作,加強工作組織,明確工作分工與責任,確保工作質量和進度。一是及早安排20*年度財務決算報表的收集審核工作,加大組織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審核工作方案,明確審核內容和審核責任,嚴把質量關;二是建立財務決算審核工作責任制度,各省屬企業應從基層分戶數據進行層層審核,對審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到相應的基層企業(單位)進行核實調整。三是積極督促各級子企業和中介機構按時完成報表審計或內審工作,按規定出具審計報告(或內審報告),并按審計意見調整財務決算,對于調整事項存有異議且未進行財務決算調整的,應當向省國資委提交說明材料;四是對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報表或事項進行認真核實,對有關差錯應當及時糾正,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
關鍵詞:預算管理 考核 激勵
全面預算管理,是為配合集團總體戰略規劃以及年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的實現,加強對子公司經營的監督和指導,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決策管理。它是加強集權管理、實現集團對子公司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開展集團化管理行之有效的突破口。
CR集團系LC市政府授權的市級國有資產營運機構,肩負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點項目建設和國有資產優化重組等任務,目前擁有參控股企業20余家,經營范圍涵蓋創業投資、超硬材料、小額貸款、典當、城建開發、建筑安裝以及城市供熱等10多個領域,形成了“股權投資――股權管理――股權經營”的運作模式。近年來,集團始終堅持價值投資和市場化運營理念,充分發揮資本運作優勢,取得了快速健康發展,實現了效益、規模雙提高,促成了人才數量、素質雙提升,建立了規范有效的現代企業制度,進行了資產重組、創業投資、債券發行等一系列資本運作實踐,形成了金融投資、城建投資和實業投資“一體兩翼”的發展戰略架構。結合集團特點,針對如何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淺談以下幾點認識。
一、深化對預算管理的性質以及作用的認識
在實際工作中,部分人對預算管理持有不同的偏見,未能深刻認識到預算管理的性質以及預算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一是有些人認為預算只是擺設而已,可有可無,在預算管理工作中持消極態度;二是有些人認為預算工作僅是財務部門的事情,跟自己無關;三是預算管理體系和考核激勵機制的不銜接,導致有些子企業出于業績考核的目的,不根據實際情況編制預算,做保留的預算;四是有些公司的預算管理只是數字游戲,并未將預算執行落實到位,不能有效地使用預算來管控業務。全面預算管理作為一種全員、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管理活動,不僅需要單位高層人員的重視,同時也要求各個職能部門的中層人員和基層人員共同的重視和參與,否則難以發揮預算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實際工作中各種錯誤的認識是導致全面預算管理無法在集團實施或實施效果不佳的最初動因。因此,提高和深化集團及子公司內部高層、中層和基層人員對全面預算管理性質以及作用的認識,是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的首要前提,也是提高預算管理在企業內部認同感的基礎。
二、健全集團預算流程以實現有效的預算管控、有力的預算執行
(CR集團全面預算管理控制流程圖)
集團圍繞戰略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預算管控組織體系,明確預算領導組織機構及其職責,加強預算管控制度建設,落實工作責任,梳理工作流程,規范工作內容,規范編制方法和程序,嚴格考核獎懲,力圖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預算流程來實現有效的預算管控、有力的預算執行。
(一)預算編制
集團各子公司設立預算管理委員會,監督、控制、負責本企業各預算責任部門完成分管業務范圍內的預算編制、執行、分析等工作。各預算責任部門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機構或專人負責本部門的預算管理工作,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本企業的全面預算。全面預算的內容至少包括業務預算、投資預算、資金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等。
(二)預算上報
集團各子公司將經本單位預算管理委員會或有關權力機構審批通過后的預算方案上報集團財務部,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針對審核意見,及時反饋至子公司,對預算指標進行認可或調整。
(三)審議批準
集團財務部將子公司審核調整后的預算報送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提交集團預算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集團財務部通知子公司執行。
(四)執行及調整
執行預算過程中,子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應及時了解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預算執行情況,由本企業財務部門定期向集團財務部進行上報。對確需調整預算的,應由本企業向集團財務部說明情況,審核同意后,進行調整。
(五)分析考評
年度結束后,集團財務部綜合經中介機構審計后的子公司財務決算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向集團預算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進行報告,分析本年度預算制定、執行、調整、完成等情況,集團據此作為對子公司主要負責人考核的依據。
三、健全預算考核體系實現與激勵機制的有效融合
集團預算考核體系堅持民主評議原則,三公原則,責權利統一原則,促進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各子公司承擔的預算指標為主,同時適當增加全局性的預算指標和與其他指標;指標中以定量指標為主,同時根據實際情況輔以適當的定性指標;建立的考核體系具有可控性、可達到性和明晰性。
集團財務部根據中介機構審定的子公司年度審計報告,編制經營者年度薪酬考評情況表,表內詳細列示了各子公司的有關數據(收入、凈利潤、總資產、凈資產、員工人數等)。子公司經營者向集團薪酬考評委員會進行年度述職,分析本單位本年度預算制定、執行、調整、完成等情況。
集團薪酬考評委員會成員依據經營者的經營業績、工作成效、責任大小、所屬行業對經營者的素質要求以及是否服從集團管理等因素對其進行考核評價。
子公司向集團財務部上報主要負責人外的高管薪酬方案,集團公司董事會研究后,決定薪酬數額。
集團財務部根據集團薪酬考評委員會確定的、董事會通過的薪酬結果,起草子公司負責人薪酬兌付通知,由相關單位予以兌付。
集團公司董事會在子公司經營者做出突出貢獻時,給予其特殊貢獻獎。
條件成熟時,集團公司董事會為子公司經營者分別制定以業績為主要掛鉤指標的年薪考評辦法。目前,集團正在研究制定專門針對金融服務行業的薪酬激勵方案。
2009年,東南沿海某省H市旅游局8個月內就把全年的預算資金全部完用,導致9-12月沒有資金來支付中央電視臺的185萬宣傳費和其他十個項目的經費。為此,H市旅游局在得到常務副市長批示后找到財政局要求增加預算,H市財政局及省廳專家經過績效評價后,作出了不予通過的決定,并頂住了市長批示的壓力,使得財政績效評價的嚴肅性和公平性得到了一次經典的體現。
2案例內容
2009年,H市政府下撥旅游局旅游宣傳促銷經費共計600萬元,實際項目支出600萬元。具體明細是:
(一)參加由國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組織的國內、國際旅游交易會,宣傳旅游產品,提高在國內、國際的知名度。費用合計65.46萬元,明細為:
1.參加XXX國內旅游交易會1.53萬元;
2.參加YYYY國際旅游交易會4.59萬元;等。
(二)參加省政府組織的赴外開展經貿交流活動,舉行旅游推介會。費用合計13.23萬元。
(三)積極推行“國民旅游休閑計劃”,進一步加強與各城市間的旅游合作及游客互動,實現區域間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惠共贏。費用合計44.38萬元。
(四)配合“國民旅游休閑計劃”,組織國家、省、市級媒體對H市的旅游活動進行全方位系統宣傳,旅游信息和專題廣告,營造熱烈的旅游氣氛,并擴大系列活動的社會影響。經費合計206.48萬元。
(五)深入開展區域旅游合作。費用:13.5萬元。其中包括W旅游局邀請共同赴葡萄牙參加2009年里斯本國際旅游博覽會分攤的11.2萬元,赴W推介及接待回訪踩線團費用2.3萬元。
(六)參加2009省國際旅游文化節,費用合計:26.24萬元。
(七)支持區縣發展旅游,共35萬元。
1.支持××鎮旅游項目的扶持資金30萬元;
2.支持××鎮A村發展旅游業的扶持資金5萬元。
(八)支持對口扶貧城市J市宣傳費用:10萬元。
(九)培育“中國二十世紀XX偉人故里行”精品線路。費用合計:37.35萬元。
(十)印制賀年卡:10.6萬元;印制《H市旅游交通圖》、《H市美食地圖》等資料:23.81萬元。合計:34.41萬元。
(十一)接待中央電視臺、香港亞洲電視臺、省旅游協會專題拍攝組來H市進行旅游宣傳拍攝,協助、接待兄弟省市旅游局來H市進行旅游推介活動,我局外出與有關客源城市洽談旅游合作業務,公務接待,以及其他雜費,合計:84.43萬元。
(十二)導游培訓、政務導游服裝及勞務費、技能大賽費用,合計14.08萬元。
(十三)組織合唱團參加“祖國在我心中” H市第四屆合唱節,費用:11.94萬元。
(十四)邀請藝術團參加慈善萬人行活動,費用:3.5萬元。
H市旅游局2009年預算安排600萬元,到2009年8月份劃撥400萬元,到2009年10月20日前已全部劃撥完畢。2009年8月,H市旅游局填報了《2009年度項目績效預算申報資料》,要求在2009年9月―12月追加旅游宣傳促銷經費545萬元,包含給中央電視臺應付未付的185萬元,主要用于十個大類項目的支出。并且把追加預算此事呈報給了市領導,得到了領導的批示。
3專家評審結論
H市財政局在收到追加預算申報后,邀請第三方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對追加的預算申請進行了審核,專家組一致不同意追加經費。具體審核意見如下:
1.在經費使用上“本末倒置”,不能很好地貫徹市政府1號文件精神,沒有體現績效預算、集中財力辦大事的原則,使得經費使用不分輕重緩急,導致重點項目資金得不到保障。例如,支付給中央電視臺的經費在年度預算中已安排,但項目單位卻要求追加預算安排。
2.設立的績效目標不能說明資金使用將產生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從提供的材料看,該項目設立的績效目標主要是兩個,一是H市的旅游收入,二是H市過夜游客的數量。2008年H市的旅游收入為97.13億元;過夜旅客為528萬人次。2009年預計過夜游客為549萬人次,旅游收入為109億元。2009年1-8月份旅游收入為60.24億元,接待旅游過夜人次為62萬人次,與預算的年度目標相差較遠,同時資料中沒有提供數字的統計口徑和來源,無法判斷指標的相關性。
3.提供的附件材料凌亂。一是提供的附件中有文件的征求意見稿、方案草案、沒有數字和日期的合同,不能說明問題;二是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前后矛盾,如赴臺考察的相關材料,名稱前后不一致,文件前后不一致;三是沒有財務支付憑證的附件資料,不能說明財務的開支狀況、真實性和合理性。
4.沒有制定《旅游宣傳促銷經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核定旅游促銷經費的開支范圍,以及財務會計的核算和報銷辦法,致使績效評價缺乏依據,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內容不明晰。
5.項目實施沒有很好的貫徹H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的意見》的精神,對于市政府要求完成發展旅游業的各項任務,在提供的材料中反映不出來。
6.由于在《2009年度項目績效預算申報資料》中未提供項目預算和具體開支細分項目的詳細內容,資金支付進度、支出水平合理性無法評價。根據附件粗略統計,2009年1-8月有相關支出憑證的支出約220萬元(包括協議、計劃、通知等),其余180萬元的支出情況無從核查。
7.通過項目單位提供的材料來看,資金審批沒有嚴格執行預算,工作計劃性不強,執行財經紀律不嚴肅,沒有注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4反饋意見與處理結果
此項目后面的追加部分,H市旅游局拿著領導的批示簡單地填寫了預算申請表,在財政部門的強烈要求下,補充了一些附件,但雜亂無端,沒有進行總結,有些材料還不規范。專家在閱讀了補充資料的基礎上,做出了不同意追加經費的意見。H市財政局面臨很大的壓力,一方面是領導的批示,另一方面是績效的要求和專家的意見。后來綜合考慮了財政績效管理的實質和推進的艱難性,不能因為一些部門單位拿領導作為“擋箭牌”而阻礙財政績效管理的推行。另外,如果同意給了旅游局追加預算,以后各個部門單位都去找領導簽字拿錢,財政績效管理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因此,H市財政局采納了專家的意見,沒有同意旅游局的追加經費。
5案例中反映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反映的問題
1.做事沒有計劃性。2008年H市旅游局申報2009年度預算時,沒有詳細的計劃和每個項目的支出,導致在2009年執行預算的過程中,8個月內就把全年的預算資金全部使用完,導致9-12月沒有資金來支付中央電視臺的185萬和其他十個項目的經費。旅游局的做事無計劃性導致先把不重要的事情做了,把錢花完了,等到要開展核心工作和重點工作時,已經沒有經費可用。
2.拿領導威脅財政部門。H市旅游局把當前預算全花完后,領導交代要辦的事還沒有辦,就寫簽報給市政府主管領導,常務副市長批示:請財政局提出意見,建議在對旅游宣傳經費開支進行績效評估的基礎上,進行追加。
(二)原因分析
1.觀念沒有轉變。以前部門單位分錢的規則是“先拿錢、后辦事”,“重收入、輕管理”。財政績效管理的要求是“先定目標,做方案、預算”。在目前績效管理這種新制度環境下,旅游局還用過去的規則想事情和辦事情,觀念沒有轉變勢必會導致事情花錢不辦事或辦不好事情。
2.工作不認真,態度不端正。無論是2009年追加預算,還是2010年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旅游局提供的資料都比較少且雜亂無端。事實上,旅游局的宣傳經費項目比較多,每個子項目都有一系列完整的資料,如:方案、經費明細、合同等。在追加預算評審中,專家對這些問題都是作為重點提出來的,但在2010年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上,此類問題還是依舊存在。此現象的出現,只能說明部門單位對此事的不重視,沒有一點積極性;也不總結過去的經驗,敷衍了事。
【關鍵詞】 能源 供電 服務 流程
1 “彩虹橋”的內涵
1.1 服務理念
實現營業服務由“業務導向型”向“客戶導向型”的轉變,通過前移服務關口,細分客戶群體,創新工作方法,提供“差異化”、“特色化”的服務,推進用電服務工作的提質提速。
1.2 服務范圍和目標
(1)服務范圍。“彩虹橋”服務法以能夠明顯帶動售電量增長,政府特別關注的大項目為切入點,涵蓋關系民生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公用事業工程,將以上重點工程、項目全過程的用電服務工作納入“彩虹橋”特色服務的范圍。
(2)服務目標。努力適應電力營銷發展新形勢,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提升市場應變和客戶服務能力為目標,創新管理模式,優化業務流程,推動供電服務由“業務導向型”向“客戶導向型”轉變。通過助力地方經濟發展,重點保障惠民工程,打造“彩虹橋”這一區域特色服務品牌,進一步提升了公司形象,實現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雙增長。
1.3 “彩虹橋”服務法指標體系及目標值
通過建立“彩虹橋”指標體系,細化流程各環節的工作內容和人員職責,明確工作標準和質量要求,明確流程各環節的服務時限,對未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流程工作的,實行責任追究和經濟考核。
(1)現場勘查時限。接到工作任務后,1個工作日內與客戶取得聯系并商定現場勘查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個工作日。因客戶原因無法現場勘查的情況除外。
(2)供電方案制定時限。1)新裝或增容后容量在3000千伏安以下的用電工程,業務主辦應于3個工作日內制定出供電方案;2)新裝或增容后容量在3000千伏安及以上的10千伏用電工程,業務主辦應于5個工作日內制定出供電方案;3)雙電源用電工程項目,業務主辦應于5個工作日內制定出供電方案;4)35千伏用電工程項目,由業務主辦將有關信息提報發展策劃部,發展策劃部應于5個工作日內制定出接入系統方案,業務主辦同步據以制定整體供電方案;5)110千伏用電工程項目,由業務主辦將有關信息提報發展策劃部,發展策劃部在接收到客戶提報的完整資料后,負責在7個工作日內向集團公司提出接入系統方案申請報告。在集團公司批復后的1個工作日內,由業務主辦據以制定整體供電方案。
(3)供電方案審批時限。參與審批的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為加快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參與審批的單位明確一名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統一審批,該人員審批意見即代表部門意見,不再同時經過部門主管會簽。每周召開業擴例會,各單位在會議期間發表的意見,視同本單位意見。業擴例會討論確定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經公司分管領導簽發后即具備效力,可直接答復客戶,不再履行會簽手續。
專業人員因出發等原因無法參與審批的,由該部門主管指定其他相近專業人員代為審批,確保滿足時限要求。公司領導因出發等原因無法參與審批的,經電話請示同意后,先行進入下步程序。
(4)設計審查。接到客戶設計審查申請后,業務主辦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設計審查會議,7個工作日內答復審核意見,并以“彩虹橋”專家服務組的途徑向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參與審查的相關部門原指定人員因故無法參加的,由該部門主管指定相近專業的技術人員代為審查,替代人員的審查意見,同樣視同本單位意見。
(5)中間檢查。接到客戶中間檢查申請后,業務主辦于2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現場進行中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以書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戶進行整改。接到客戶復驗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組織復驗。
(6)竣工驗收。接到客戶竣工驗收申請后,業務主辦于2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現場進行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以書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戶進行整改,“彩虹橋”專家服務組跟蹤整改情況,提供技術支持和整改建議。整改后再次進行驗收,直至工程合格。
(7)裝表接電。自受電裝置檢驗合格并辦結相關手續之日起,當日完成裝表接電服務。
2 “彩虹橋”的主要做法
2.1 主要流程說明
節點1:建立與政府的定期溝通機制,及時了解大項目落地情況,將服務關口前移,由營銷部牽頭,主動跟蹤項目進展,超前做好電網規劃建設準備,統籌安排大修技改項目,保障項目按期投產。
節點2:受理客戶正式用電申請,發放大客戶經理聯系卡。一次性告知客戶有關電力政策、用電報裝須知、相關價費收取的標準和依據、供電部門的服務承諾、電力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客戶對設計、施工、設備供貨自主選擇的權益、以及用電工程實施過程中需要配合的有關事項等,確保服務信息、服務標準,公開透明,客戶合法權益告知到位。
節點3:推行“內部契約式”服務,自加壓力,內部挖潛。公司內部各協作部門主動亮出報裝服務承諾,對協同時限和工作質量進行約定,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實現服務協同。簽訂內部業擴報裝協同工作契約書,建立彩虹橋契約服務工序卡,以客戶的用電需求時間為基準點,倒排工期。通過工序卡重點明確業擴全流程中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工作內容、責任單位、責任人及違約責任。集中力量,重點保障,為客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節點4:通過充分整合內部資源,建立部門協同服務機制。形成營銷牽頭,規劃、建設、運行、檢修多專業支撐的服務架構,成立“彩虹橋專家服務組”,通過組織聯合勘查,發揮多專業協同優勢,即時反饋客戶的用電需求,綜合考慮安全、可靠和經濟多方面因素,多方論證形成最優方案。同時以公司主要負責人及用電服務協同單位負責人為對象,定期編制“大項目服務簡報”,及時通報大項目服務進展,推動難點、熱點問題及時解決。
節點5:在供電方案編制及審批環節,簡化辦事程序,壓縮內部審批層級,變以往供電部、營銷部兩級審批,為業務承辦單位一級審批;變多部門多人審批,為協同部門一人審批,實現了內部流程的簡約、高效。
節點6:在答復客戶供電方案環節,書面告知需注意的事項,由業務主辦推行“全程跟蹤”式服務,根據工程節點,向客戶發送提示短信,送達服務進程提醒函,主動接受客戶對服務質量和效率的監督。
節點7:由彩虹橋專家服務組對客戶報送的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指出需整改之處,將整改建議及依據一次性答復客戶。設計文件通過審核后由調控中心即時起草調度協議,公司同步完成供用電合同的新簽及變更工作。
節點8:業擴施工中推行“全流程”服務,建立與客戶、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協調溝通機制,每周定期組織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指導,變單純的竣工驗收為全過程質量控制,嚴把客戶業擴工程源頭質量關。
節點9:按排定的工期,提前安排停送電計劃,竣工驗收合格后,同步編制送電方案,專家組第一時間完成方案審核,由營銷部門牽頭組織送電。
2.2 服務資源保證
菏澤供電公司不斷探索實踐內部協同運作機制,通過充分整合內部資源,建立了部門協同服務機制。形成營銷牽頭,規劃、建設、運行、檢修多專業支撐的服務架構。組建大項目供電服務專家庫,為“彩虹橋”特色服務提供了有力的專業支撐。專家庫人員為各自領域中級以上優秀人才,不同項目從專家庫抽調人員組成“彩虹橋服務專家組”,全程參與現場勘查、方案制定、設計審查、中間檢查和竣工驗收等各個關鍵環節,以過硬的業務技能和專業素質保證了“彩虹橋”服務法一系列創新做法的推行,優質、高效地完成了一大批重點項目供電服務工作。
2.3 服務流程的績效考核與控制
(1)成立業擴服務質量績效評價小組。
組長:公司分管領導
成員:營銷部、運檢部、發展部、調控中心負責人
職責:確保指標值的完成,對影響指標完成的因素按責任歸屬考核。
(2)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見表2)
相關制度:
《國家電網公司業擴報裝工作規范》
《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業擴報裝服務工作規范》
《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業擴報裝管理實施細則》
《菏澤供電公司供電服務工作質量管理考核辦法》
《菏澤供電公司大項目用電“彩虹橋”服務辦法》
《菏澤供電公司業擴報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彩虹橋”業擴服務質量實行多種檢查方式,充分采用各種信息反饋渠道,監督和考核服務質量。
1)定期收集“客戶業擴報裝服務意見卡”,作為業擴項目的考評依據。2)定期組織業擴報裝服務質量抽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考核意見。3)利用95598進行客戶工程服務質量回訪,收集客戶的意見。
因違反本服務辦法引起的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按照《菏澤供電公司供電服務工作質量管理考核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 實施效果與改進目標
對大項目“彩虹橋”服務法的工作流程,按照計劃、執行、檢查、改進四個環節,進行PDCA流程分析,檢查計劃執行是否實現預期效果,找出問題和原因,將經驗和教訓制定成標準,并形成了一系列工作標準。
“彩虹橋服務法”的實施,適應電力營銷發展新形勢,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提升市場應變和客戶服務能力為目標,創新管理模式,優化業務流程,推動供電服務由“業務導向型”向“客戶導向型”轉變,進一步提升了公司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企業效益和社會效益也得到明顯增長。
3.1 報裝接電時間顯著縮短
通過“內部契約”、“倒排工期”等創新工作方法的實施,有效壓縮了部門協作配合時間。針對于大項目的“特事特辦”時限承諾,較監管機構要求全面提速,平均壓縮37個工作日。
3.2 公司經濟效益顯著增長
自2011年以來,通過實施“彩虹橋”特色服務法,實現了大項目早送電、快用電,平均每年拉動公司售電量增長1065.6萬千瓦時,約合售電收入489.88萬元。
3.3 企業外部形象顯著提升
通過實施品牌化、特色化服務,贏得了政府和企業的一致好評,“彩虹橋”服務法已成為菏澤地區服務名牌。菏澤供電公司服務大項目用電的特色做法被當地政府在全市進行了推廣。中國電力報、人民網等媒體多次予以報道,對其中創新工作方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的舉措予以充分肯定。
全面深化改革下的新挑戰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作出了總體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務。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兩個:一個是加快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另一個是深化國有企業管理體制改革,通過對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分類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公司制企業的監事會受股東委托,“檢查公司財務”和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行為”,是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最重要的監督制衡機構。由監事會代替股東專職行使監督職責,是股東權益保護的必然制度選擇。監事會的治理功能,首先是要保護股東利益,防止“內部人”獨斷專行,背離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其次是維護公司及其股東的財產安全等合法權益,制衡機制的重點在于監督,監督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障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第三是保護債權人利益,防止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發生,公司財務會計信息的任何不實都是對債權人的不公平,公司財產的實際減少也威脅債權權益安全,監事會檢查公司財務,就是要防止公司違法失信行為的發生。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求國有企業更多地通過股權改革,增強活力和動力。混合所有產權結構的公司監事會,應貫徹“同股同權同利”原則,有效履行股東賦予的監督權,平等保護公有財產權和私人財產權、平等維護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這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重要的治理制度基礎。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產權改革,國企監事會面臨從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股“一股獨大”,向混合多元股權結構的公司發展的新挑戰:國有股代表出任的監事面臨從對國資股東負責轉為向全體股東負責,國家公務員身份向股東監督人的角色轉換。
“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提出了國企科學分類和國資分類監管的改革新方向。按照國有資本的功能定位,國有企業將劃分為市場導向的競爭類企業,以及非市場競爭的功能類或公共服務類企業,并實行分類治理、分類監管;國資監管機構的職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切實落實企業自主經營權,這既是本輪國資國企改革的核心內容,也對分類強化監事會建設提出了新的挑戰。
競爭類國企是發展混合所有制和公眾公司的重點,市場化運作程度高,強化了董事會獨立決策的治理功能,監事會也要同步增強監督董事決策行為、評估發展戰略、定期審讀財報、評價高管績效、檢查關聯交易和監督內控運行等履職新要求,迎來了全面提升履職能力的新挑戰。非市場競爭的功能類或公共服務類企業治理構架要比競爭類企業簡化,監事會作為出資人機構的監督代表就更需要加強監管:功能類企業監事會要突出完成特定目標任務的過程監督,重點是政府投資資金、各類營運成本或費用的控制,監督重點任務(或工作)的進度、質量、安全等;保障類企業監事會應能適應“公共產品/服務和成本控制+引入市場化機制”的企業運行模式并進行當期監督,要檢查監督政府購買服務、公共產品或服務的特許經營、政府授權經營,以及PPP(政府與企業長期合作協議)等運作過程的合法性和程序性,并通過獨立發表監督檢查意見和建議,保障企業“保公益、惠民生”營運目標的順利實施。
此外,“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深化企業用人制度改革、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探索國企重大信息公開”改革內容,也對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發揮獨立監督作用和有效監督公司決策行為、管理者經營行為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
以“實、獨、效”創新監事會
應對新挑戰,做實監事會。為適應市場化改革的新要求,遵循產權約束對治理環境建設的客觀規律,國企監事會體制機制可以從兩個方面創新。
一個方面是外派監事會體制和“一對多”工作模式(主要適用于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明顯難以適應發展混合經濟對股東利益保護的內在要求,需適時進行變革和改造。另外,即使是上市公司監事會,如果缺乏獨立性和監督有效性,也存在被“弱化”和“虛化”的可能性。例如,2012年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治理指數均值為57.35,低于董事會治理指數均值10個百分點。因此,必須按照平等保護產權原則,創新國企監事會體制。
做實監事會的另一個創新要求是,要在國企分類中找準監事會的功能定位。以上海國資實踐為例,首先,在競爭類國有企業中,對于已實現整體上市的國有控股公司,不僅要確保國有股股東的權益,而且要平等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這類企業監事會定位于依法維護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當董事、高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在要求其予以糾正的同時,必須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或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報告。而對于尚未實現整體上市的市管國有企業,監事會參照上市公司監事會運作規范,增強對企業的市場化運作進行有效監督。
其次,在上海的非市場競爭類國有企業中,對于功能類國有企業,監事會通過有效監督,確保企業按質按量完成政府特定功能任務;而公共服務類國有企業的監事會通過有效監督,確保企業高質量地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這兩類國有企業中不設置董事會的企業,監事會側重于對管理層的監督,對企業定期經營報告進行審核,提出書面審核意見。涉及政府財政資金在公共行業和民生領域的使用,公共服務類企業監事會每季度要進行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報告。
應對新挑戰,增強獨立性。公司有獨立運行的日常監督檢查機構和制衡機制,才能夠獲得廣大股東的信任。監事會發揮監督制衡功能,必須真正獨立于公司的董事會和經理層,才能既保證股東和債權人的權益,也保證公司分設的權力在健康發展的軌道上運行。改革實踐中要增強監事會的獨立性,使其擺脫董事會或管理層的控制性影響,主要措施有五個:
首先,監事選任的獨立性。《公司法》對公司監事選任的提名要有明確規定,可以考慮規定由監事會自身負責提名,或由股東大會的特別委員會負責提名,盡可能擺脫監事會從屬于董事會的狀況。
其次,監事會組成結構的開放性。通過引入相關利益者代表,從制度上改變監事會成員身份和行政關系上不能獨立,其薪酬、職位都由管理層決定的狀況。把監事會改造成獨立于大股東的各利益相關方的聯合體。除大股東代表外,中小股東代表必須占有一定比例;可設立外部監事或獨立監事制度,以市場化方式引入中介機構的財務、法務和審計等專業人員,也可吸納債權人或利益相關方的代表,改善公司與主要債權人和利益相關方關系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再次,監事會代表全體股東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施履職評價。強化監事會對董事、經理的人事聘免建議權,也可將部分董事的提名權交給監事會,監督制約董事、經理違法違章和損害公司利益的職務行為。
第四,公司財務報告編制后定期交監事會審核。監事會提出的問題和審核意見具有經營責任追溯力。
此外,還要保證監事會的經費。監事會活動所需之日常經費,應規定事先單獨列入公司預算計劃,按照預算制度獨立開支。
應對新挑戰,強化有效性。確立監事會在公司監督體系中的核心地位,是強化監督有效性的必要措施。這首先要求做到以監事會為主體,整合公司監督資源。通過加強監督信息溝通和組織力量整合,形成一套規范的監事會工作制度和流程,包括責任認定、報告、評價考核和信息溝通等。其次是形成共同監督的合力。建立監事會與國資監管部門、企業內部各監管部門(尤其是財務、審計、監察和法務等專業監督職能部門)、第三方中介機構的協同監管平臺,監事會是協同監管平臺的責任中心,通過完善企業內外聯動監督機制,發揮多方共同監督的協同效應。再者,在母子公司管控體系中構建股東資本監督鏈,通過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監督的系統制衡,形成適應集團化運作的資本約束和系統化的股權監督機制。
強化監督有效性的重點之一,是監督公司決策行為。國企分類改革以后,出資人監管機構依法向規范建設的董事會授權,董事會是公司重大決策的責任主體。監事會要著力強化企業重大決策行為的過程監督,對企業投資、舉債擔保、產權變動、財務預決算、重大項目招標等決策過程進行監督。這包括:要監督公司是否建立了明確的重大事項決策制度、程序和責任追溯機制;要對公司的重大事項決策進行動態監督,其中包括決策的前期準備、決策的形成過程、決策的申報審批等;要對戰略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監督,防止有損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決策行為發生,為戰略發展保駕護航。
例如,上海汽車是上海國資體系中資產整體上市的大型企業集團,面對國內外激烈的行業競爭環境,公司加強與世界著名汽車公司的合作,實施“引進來與走出去”并舉的快速發展的戰略,為了保障高強度戰略投資項目順利推進和有效實施,上汽集團監事會對公司發展戰略實施“戰略體檢”,從戰略看規劃、從規劃看投資、從投資看預算,檢查并評估戰略管控的標準、流程和有效性,并對重點戰略項目上海通用五菱開展后評估,評估歸納通用五菱快速發展經驗為:成功=戰略+體系+文化;另外,公司監事會還對戰略實施中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開展評估。上汽集團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有力地推進了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上海汽車連年保持強勁的發展勢頭,2013年以整車年產首次破500萬輛的顯著業績,蟬聯國內汽車制造企業行列之首。
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1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和農業生產托管兩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 2021 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贛財農指〔2020〕71號)等文件要求,今年將下達我市農業生產托管項目補助資金200萬元及2020年后追加的100萬元,補助資金共計300萬元。現結合我市當前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發展情況,特制訂樂平市2021年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方案如下:
一、項目目標
通過該項目的實施,有效地促進我市農業主導產業和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發展。一是圍繞糧食生產,堅持服務小農戶,帶動小農戶發展,把突破小規模分散經營、發展農業規模化生產作為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關鍵。二是扶持一批規模化、專業化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三是支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逐漸形成我市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市場,培育壯大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建立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生產經營服務體系,促進全市農業規模經營和綠色生產。
二、項目實施內容
(一)確定主導產業和關鍵環節
1.補助關鍵環節和實施內容。為全面提高全市水稻生產機械化水平,切實提升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和社會化服務能力,按照“覆蓋全程、綜合配套、能力提升”和農戶迫切的要求,今年我市重點選擇水稻生產的機防(即水稻病蟲害機械統防統治,下同)重要生產環節為社會化服務的實施內容。實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水稻機防面積30萬畝,補助資金300萬元,該項目涉及本市19個鄉(鎮)、街道和農科園。
2.補助標準:水稻機防按照服務合同實際完成作業量進行補助,標準為每季每畝每次補助10元。為達到農民受益與扶持社會化服務主體的雙重目的,承接主體在收取費用時要盡可能地降低農民的生產成本,服務小農戶的補助資金或面積,占比應高于60%。
3.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進度安排:
(1)2021年2月底前,制定方案,公示項目內容和組織實施方式;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公開招投標及擇優遴選、確定托管服務承接主體;
(3)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農業生產托管服務承接主體與服務對象簽訂合同并開展服務;
(4)2021年11月,各社會化服務承接主體申報服務面積和質量,由市農業農村局進行核實驗收,并予以公示,公示無誤后由市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
(5)2021年12月,進行項目總結和績效評價。
(二)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標準
承接農業生產托管的主體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市場監督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化承接主體。
1.遴選范圍
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防統治服務組織、公司等多種形式的市場主體。在同等的條件下,優先扶持本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防統治服務組織等本地企業。
2.承接主體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二年以上;
(2)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其他能力,其中承接機防服務的具備一定的機動植保無人機;
(3)依法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社會信譽、商業信譽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
(4)同意購買并安裝遠程電子監測設備,愿意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3.報名時間及攜帶材料
報名時間:2021年4月12日開始報名(具體報名以公告時間為準);
報名材料:“三證一戶”(即工商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賬號)原件及復印件、全體成員名單(以注冊登記為準)、農機具證明材料。
(三)優選服務組織
機防承接主體通過市行政服務中心政府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前六名,經公示無異議后,確認為2021年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承接主體單位,每個承接主體承擔項目任務50萬元。
(四)監督項目實施
1.確定后的承接主體必須要與市農業農村局簽訂2021年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承接主體,取消其資格。
2.承接水稻機防項目的承接主體單日作業量須達到250畝以上,單季作業面積1000畝以上。
3.承接主體用于項目的作業農機必須安裝遠程電子監測設備,實現作業狀態的實時監測、作業面積實時統計及分析、作業實時軌跡傳輸,監測設備能向農機作業遠程監測平臺發送上述數據和圖片信息,且能與市社會化服務項目公共平臺鏈接。
4.實行雙層合同管理,即市農業農村局要與承接主體簽訂承接服務合同,承接主體要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服務時,承接主體須按合同約定完成作業量,并填寫服務作業登記表,同時對每個服務作業點用相機或手機照相并存入電子圖片檔案。
5.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政府、街道辦經管站要主動指導并做好協調工作,做好承接主體與當地服務對象的項目前期銜接、組織實施與實時監管等工作。
(五)檢查驗收
1.鄉(鎮)作業核實
承接主體每季服務作業完成后,要對作業完成情況在村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鄉(鎮)經管站對承接主體的服務地點、實際作業面積等情況逐村進行抽查核實,抽查核實面積不少于作業總面積的20%,抽查可以采取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方式進行。
2.市級組織驗收
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機插項目實際作業量鄉(鎮)核實表”后,成立“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驗收組”,組織成員單位及相關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采取網絡監測記錄、檔案檢查、實地抽查和電話抽查等方式,對各鄉(鎮)、街道上報的服務面積逐村進行抽查核實,每個村核查面積不少于作業面積的20%。根據驗收結果,核定承接主體作業量及擬補助資金,核定作業量原則上以網絡監測面積為主,通過樂平市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六)兌付補助資金
公示無異議后,各承接主體填寫《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作業補助資金結算表》,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和市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核同意后,由市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給市農業農村局,再由市農業農村局通過法人賬戶直接撥付給承接主體。項目補助資金實行先驗收后補助的原則。
承接主體按服務合同實際完成的作業量不包括對市外提供服務、承接主體為自己提供服務的作業量,以及承接主體之間互相提供的服務、省外提供服務的作業量。
(七)績效評價
當年項目實施結束后,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開展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包括績效目標、效果分析等內容。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順利完成,成立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領導小組。組長:市政府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局長朱小平、市財政局局長彭建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放市農業農村局辦公,由洪海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全市農業生產托管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
(二)經費保障
為了保障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順利完成,市財政對項目工作予以經費保障,主要用于項目宣傳、培訓、監督檢查、項目驗收及資料整理等。
(三)項目管理
要建立項目管理制度,細化補貼標準、補貼程序、驗收考核辦法,制訂各類服務的基本規程,統一服務合同格式,統一制作服務作業登記表、試點補助資金公示表以及資金結算表等,做好檔案資料、圖片的收集整理。要積極推動項目公示制,將確定列入補助范圍的服務組織進行公示,項目完成后,在作業地進行補助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服務對象名單及聯系方式,服務內容、服務地點、作業任務、擬補助金額等內容。市農業農村局要加強對承接主體的指導,為承接主體提供技術服務,嚴格按照操作和生產防控要求實施。項目結束后,市農業生產托管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對項目進行驗收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和總結材料報景德鎮市農業農村局、景德鎮市財政局。要規范資金核算,項目資金要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市財政局要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加強對承接主體資金使用的指導,規范會計核算和賬務處理,并建立服務臺帳,做好資料收集和存檔工作,以備檢查驗收。要加強資金監管,市農業農村局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政策落實公開、公正、公平,資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經發現擠占、挪用、截留項目資金情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承接主體采取造假行為騙取補助資金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并在5年內不得申請和享受財政支農補助項目。
(三)信息宣傳
有計劃地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方式,宣傳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政府購買試點的政策和成效,擴大社會影響力;隨時掌握和總結試點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向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和其他相關信息,加強工作溝通。
附件:1.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作業合同(樣表)
2.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對象承諾書(樣表)
3. “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 項目實際作業量鄉鎮核實表”(樣表)
4.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 項目實際作業量驗收表(樣表)
5.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作業補助資金結算表(樣表)
附件1
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項目作業合同
(樣表)
甲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化農業服務組織、服務型農民合作社):
乙方(農戶、種糧大戶):
經協商,在平等互利、保證雙方權益的基礎上,甲方為乙方提供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雙方簽訂如下條款:
一、作業內容
1. 年 月 日至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序號
托管田塊詳細地點
服務環節明細
機防 畝,單價 元,金額 元;
合計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注:有多個地塊的,本表可另列清單作補充)
二、作業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2.作業服務費標準: (按不高于年度作業服務指導價執行)。
3.雙方商定結算方式: 。
4.雙方對作業面積有異議時,雙方按照實際丈量作業面積計算。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要按合同要求準時到乙方指定的作業地點開展作業服務,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6.甲方應按照農藝要求保證作業質量,作業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或由雙方協商確定作業標準。
7.為了保證甲方順利開展作業,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條件:
。
8.如簽訂合同時沒有商定具體作業時間,乙方應在作業時間確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9.任何一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10.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作業合同的,應在作業初始時間前15天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變更或終止作業合同。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提出方應賠償損失。商定賠償違約金為 。
11.因天氣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其他事宜
1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次日通知對方,否則變更方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調一致可另簽訂補充協議,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4.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可向作業地村委會或鄉(鎮)經管部門(農業服務中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合同一式3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當地鄉(鎮)經管部門(農業服務中心)各執1份。
16.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附件2
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對象承諾書
(樣表)
我是 , 與我簽訂了 服務作業合同,作業量 (畝),現實際完成作業量 (畝) 。我承諾所簽字確認的實際作業量真實可靠,愿承擔法律責任。
我對其所提供的服務表示滿意( )或不滿意( )。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件3
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 項目實際作業量鄉鎮核實表(樣表)
承接主體作業面積(畝): (蓋章) 年 月 日
村委會
承接主體
服務地點
農戶姓名
聯系電話
實地抽查
(農戶簽字)
電話抽查
完成作業量(畝)
核實后作業量(畝)
承接主體(蓋章) 鄉(鎮)、街道經管站(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 項目實際作業量驗收核實表(樣表)
承接主體: 年 月 日
鄉 鎮
承接
主體
服務
地點
農戶姓名
聯系電話
實地抽查
(農戶簽字)
電話抽查
完成作業量(畝)
核查審定作業量(畝)
驗收組意見:
驗收組(簽名):
樂平市農業農村局(蓋章) 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領導小組(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樂平市農業生產托管作業補助資金結算表
(樣表)
承接主體名稱
承接主體性質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化農業服務組織服務型農民合作社合作社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證號碼
服務主體申報補助作業面積
核定補助面積
補助標準
補助申報資金
核定補助資金(元)
承接主體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市農業農村主管
部門審核意見
年 月 日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意見
年 月 日
備 注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紀委監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關鍵詞:制度績效;績效審計;審計流程;評價標準
中圖分類號:F2392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0)06-0158-04
一、制度績效審計的概念及理論基礎
(一)制度績效審計的概念
“績效”一詞從語義學的角度看,是指“成績、成效”的意思;從管理的角度看,是指“從過程、產品和服務中得到的輸出結果,并能用來進行評估和與目標、標準、過去的結果以及其他組織的情況進行比較”①。如果用績效來衡量制度,則反映的是制度績效;如果對制度績效進行獨立地檢查與評價,則為制度績效審計。基于此,我們得出以下關于制度績效審計的概念:
所謂制度績效審計,是指由具有獨立性的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利用專門的審計方法、依據一定的審計標準和程序,客觀、系統地對某一特定行業或組織的有關經濟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審查,目的在于通過有效的審計過程,促進各項制度的制定和運行實現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目標,從而為實施監督和采取糾正措施的有關各方決策提供信息。
可見,制度績效審計的主體是具有獨立性的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內部審計機構及其人員,以及社會審計組織及其人員;其審計范圍是某一特定行業或組織的有關經濟制度,包括宏(中)觀經濟制度和微觀經濟制度;其審計目標是評價某一特定制度制定及其運行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二)制度績效審計的理論基礎
制度績效審計就其性質而言屬于管理審計的范疇,作為現代審計的一種形式,管理審計產生的動因是受托責任,因此,制度績效審計的理論基礎仍然為受托責任。那么,何謂受托責任?受托責任與制度績效審計之間具有什么關系?
關于受托責任,美國奧斯汀德克薩斯大學商學院的庫珀教授(W.W.Cooper)和卡內基―梅隆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伊尻雄治(Yuji Ijiri)在《科氏會計辭典》中的定義:“雇員、人或其他人定期報告其行動或行動上的失敗,以繼續行使委任權力的責任。……法律、規章、協議或慣例所強加的證明良好管理、控制或其他業績的義務。”
關于受托責任與審計的關系,楊時展教授認為:“審計因受托責任的發生而發生,又因受托責任的發展而發展。”麥肯齊(W.J.M.Mackenize)教授認為:“沒有審計,就沒有受托責任;沒有受托責任,也就沒有控制;倘若沒有控制,國家權力又安在?”英國牛津納菲爾德學院的特里克爾教授認為:“公司危機引起擴大受托責任的需求,而這種需求引起擴大審計職能的需求。”考西(D.Y.Causey)教授在研究公證會計師的職業責任時指出:“只要存在某種委托――受托關系,就存在對該種關系的審計,雖然不同的經濟制度使得全球不可能形成一個統一的審計模式,但這種委托―受托關系審計的職能,對任何一種經濟制度都是非常必要的。”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教授戴維.弗林特(David Flint)認為:“作為一種近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審計的地方,必存在一種受托責任關系,受托責任關系是審計存在的重要條件。審計是一種確保受托責任有效履行的社會控制機制”(《審計原理和原則導論》1988)。約翰.格林教授認為:“審計是根植于受托責任關系的一個過程”(《公營部門財務控制與會計》1987)。內部審計之父勞倫斯.索耶認為:“審計發生與發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從某種程度上說是源于受托責任”(《現代內部審計實務》1988)。利特爾頓教授認為:“審計職能就在于研究、審核和評價受托人對委托人所賦予之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審計應對受托責任報告加以測試;應審核包括現金要素在內的許多要素的綜合受托責任;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公司資產的受托責任,向來就是重要的審計問題”(《會計理論結構》1953)。日本的河口秀敏教授撰文指出:“審計的歷史就是順應財產的委托――受托關系的存在而產生與發展起來的;…審計的存在可以看做是一種解除受托財產管理責任的方法”(河口秀敏.審計的社會性和審計準則.會計,1994)。
由此可見,制度績效審計是受托責任由受托財務責任向受托管理責任發展的產物,沒有受托責任,就沒有審計;沒有受托責任的演變,就沒有制度績效審計的產生和發展,因此,受托責任是制度績效審計產生和發展的理論基礎。
二、制度績效審計的意義
國外成功的績效審計實踐經驗表明,“績效審計不僅僅適合用來為公共部門設置障礙或對它們進行批評,而且還有助于管理層發現隱蔽的成本、預測運作所帶來的影響、設計更好的管理方法或者使財務職能在高層管理過程中更富有活力②”。在我國,政府對經濟的管理經過幾十年的不斷探索和改革,已初步形成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較為完整的制度體系。這一制度體系的建立過程是與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歷程相聯系的,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體系。因此,我國現行的經濟制度實質上是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對市場活動以及市場主體實施行政垂直管理的延續,具體表現為:
第一,制度權力分散,導致制度過多過濫,許多制度成為無績效或低績效的制度。
第二,經濟性制度的程度較高,使得市場主體的效率尤其是國有企業的效率普遍不高。
第三,制度制定機構在制定制度過程中,較容易被“俘虜”而產生“尋租”和“創租”行為。據有關學者估計,僅20世紀90年代后半期,我國行政性壟斷造成的社會福利損失占到同期GDP的1.7%~2.7%。
因此,對制度及其績效進行審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方面,有利于促進政府管理部門特別是制度的制定者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促使它們為實現各自的管理目標,緊緊圍繞提高效率和效果而不斷改進工作,加強內部控制,實現最佳管理;另一方面,通過開展制度績效審計,也有利于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監督與控制,促使它們經濟、節約地使用各種資源;同時也有利于彌補傳統財務審計的不足,從根本上解決傳統審計“治標不治本”的詬病,達到標本兼治的境地。
三、制度績效審計的種類
根據制度制定者的級次及涵蓋的范圍,制度績效審計可分為宏觀制度績效審計和微觀制度績效審計兩大類。
所謂宏觀制度績效審計,是指由政府審計機關及其人員依據一定的標準,對有關部門、行業或系統內部有關經濟制度的建立及運行的合理性、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進行的獨立檢查和評價,旨在提高宏觀制度績效,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宏觀制度績效審計屬于宏觀經濟效益審計的范疇,其審計主體為國家審計機關;審計客體為宏觀經濟政策、經濟活動方案、計劃及其內部控制制度等;審計目標是評價宏觀經濟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以促進宏觀經濟提高效益,控制宏觀經濟運行風險。比如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開展的對地方和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其結果的審計、對地方政府和公共機構的管理效率和內部控制的審計等,均屬于宏觀制度績效審計。
所謂微觀制度績效審計,是指由社會審計組織或內部審計機構依法接受委托或授權,對被審計單位有關經濟管理制度及其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獨立檢查和評價,旨在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通常,微觀制度績效審計根據其審計主體不同,可分為外部制度績效審計和內部制度績效審計兩種:
外部制度績效審計是指由民間審計組織及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就被審核單位管理層對特定日期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由于內部控制是一種管理過程,并可實現以下目標:財務報表的可靠性、經營的效率與效果、對法律和法規的遵循,因此,注冊會計師需要對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審核。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的審核,目的是明確被審核單位管理層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的責任。內部制度績效審計是指由內部審計機構及其審計人員經過授權,依據一定的標準,就被審計單位對有關政策、程序、標準或者法律和政府法規的遵守程度進行的審計,以及內部控制的合理性、適當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審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2003年頒布的內部審計準則――遵循性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明確要求內部審計要對組織有關政策、程序、標準或者法律和政府法規的遵循性以及內部控制的合理、適當和有效性進行審查評價。
四、制度績效審計流程
(一)宏(中)觀制度績效審計流程
1審計項目的選擇和確定
審計項目的建立又稱為審計立項,是審計組織確定被審計單位和審計項目的過程。由于宏觀制度績效審計的特殊性,因此在選擇審計立項時,應堅持可行性和重要性原則。
2審計方案和預算的編制
在制定審計方案時,要講求成本效益原則。比如,要證實某項制度的成本效益,就應檢查該項制度的成本是否真實、影響成本變動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各變動因素與合理水平的差異,以及成本效益的高低優劣等,從而制定分層次、明晰化審計方案,以便指導審計工作,提高審計效率。
3測試和檢驗管理系統和程序
通過對現有文件的審閱以及對使用者、維護者、管理者等人員進行訪談,對與審計目的相關的每一功能和效果進行測試和檢驗。審計人員應根據選定的審計依據對制度績效進行評價,以確定該制度是否產生績效,以及績效的大小;對未產生績效或績效較低的制度,應進一步分析其原因,為形成審計意見和建議提供審計證據。
4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草稿
該項工作的關鍵是對支持審計結論的證據的證明力和充分性加以評價,同時還應考慮所提建議是否可行,實施成本的高低等。因此,審計人員需要同被審計項目的管理者討論審計結論和建議,以使爭議降到最低程度。
5提交審計報告
制度績效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結束時就有關制度設計和運行的合理性、效益性發表審計意見、做出審計評價和提出審計建議的一種書面文件。制度績效審計報告應當體現“三性”原則,即針對性、可行性和時效性,并突出建設性思想。審計報告應當及時發出,使被審計單位及其他有關組織能夠及時利用信息。
6進行后續審計
后續審計也叫“后續跟進”,是在審計報告發出后,為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所提建議及意見是否采納并有適當的措施,而采取的審計行為。因此,后續審計作為制度績效審計程序的有機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通過后續審計,驗證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的正確性;另一方面,檢查、了解審計建議的采納、執行情況及效果。
(二)微觀制度績效審計流程
1選擇審計事項,建立審計項目
選擇和確定制度績效審計項目需要考慮以下因素:(1)預計審計效果的大小,即開展制度績效審計項目的收益;(2)管理風險的高低,即被審計單位管理部門沒有針對以往審計后提出的內控制度薄弱環節進行改進而帶來的各種不確定性;(3)重大影響力,即某一制度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影響以及受公眾關注的程度等;(4)審計成本和可操作性。
2編制審計方案
制度績效審計方案的編制需要考慮以下因素:被審計事項本身的特點;審計環境(被審計單位配合情況);對被審計事項了解的充分性;以及審計人員的經驗等。
3深入調查,詳細了解情況
了解的內容包括:被審計單位的基本職責和業務范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隸屬關系、資源狀況和管理方式;被審計單位的主要活動和內部控制情況;與被審計單位相關的外部環境等。了解的目的是合理確定績效審計的目標、范圍和重點。
4測試分析,收集審計證據
審計人員可以運用績效審計方法收集審計證據,以便形成審計工作底稿。制度績效審計證據應當突出充分性、可靠性和相關性等特征。
5編制審計報告,通報審計結果
編制審計報告的基本步驟包括:起草審計報告初稿;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修改審計報告,向審計組織提交審計報告;審計組織復核審計報告,并對審計報告進行修改;審計組織審定審計報告,出具審計報告等。
6實施后續審計
后續審計的目標是對審計效果和審計質量進行檢查和評價,以確定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三)制度績效審計方法
審計方法對于制度績效審計工作而言非常重要,是決定審計項目是否成功的關鍵因素。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績效審計指南》中指出:“最高審計機關應該用各種最新審計方法武裝自己。”瑞典國家審計局也認為:“新的需求不斷代替舊的需求,條件也在不斷改變,績效審計師必須主動適應這種變化,在審計工作中重新考慮輕重緩急,使用新的審計技術和方法。”英國審計署明確要求審計師采用嚴謹的審計方法,以便提供生動的和經得起推敲的審計發現和結論,并為此將審計方法分為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我們認為,制度績效審計方法既包括傳統財務審計的方法,如審閱書面文件資料法、訪談法、抽樣調查法和實地觀察法等,又包括現代績效審計特有的技術方法――分析性復核法。分析性復核法又可分為定量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有比率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時間序列分析法(如趨勢分析法、指數平滑法等),量本利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回歸分析法,成本效果法,價值分析法,凈現值與凈現值率法,內含報酬率法,投資回收期法,目標評價法,目標成果法,事前事后法,杠桿法,評分法,等等。定性分析法有內容分析法,程序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
由于制度績效審計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其技術方法亦較特殊。因此,在充分借鑒加拿大審計署審計方法的基礎上,結合制度績效審計的工作實際,我們構建以下關于制度績效審計特有的方法體系。
1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對某一制度成本和效益(或反效益)之間關系的研究,其目的是確定被審計單位某一制度所獲得的效益是否超過其成本。實踐中,首先要詳列某一制度的成本與效益,并運用貼現方法將這些成本與效益折成現值;其次要在各備選方案中選擇一個最佳實施方案,然后對照既定的標準,評價該項制度的績效;最后,對該制度作機會成本分析,最終評價其績效。可見,在應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時,不僅應考慮有形成本效益,而且應考慮無形成本效益;不僅應關注歷史成本效益,而且應關注未來成本效益。
2直接審計結果法。直接審計結果主要是對照事先制定的目標來評價實際執行結果,直接審計結果法認為取得的結果滿意時,說明內控制度和實際執行過程中的漏洞或風險小,如果審計發現最終結果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就要對其活動的內控制度和流程進行必要的檢查,找出存在問題的原因。
3審計內控制度法。審計內控制度法主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有完善的內控制度,以確保實現預期效益目標。審計內控制度法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關鍵點,以確定制度設計的合理性和內控制度是否被真正執行。如果內控制度有效,就意味著被審計單位執行效益可能是令人滿意的;當確定內控制度存在缺失時,審計人員應進一步確定原因及其對效益計劃目標的影響。可見,審計內控制度法為最后在審計報告中提出審計建議,促進被審計單位改進內部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五、制度績效審計評價
(一)制度績效審計評價模型
實踐證明,制度績效審計評價的基本原則是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只有當制度建設收益大于制度建設成本時,才有可能減少甚至杜絕違規行為。
制度建設收益可分為顯性收益和隱性收益,顯性收益是指減少了因違規行為而導致經濟利益的直接損失,(下轉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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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制度建設的顯性收益等于違規者所能獲得的收益;隱性收益的存在是因為制度收益是一種社會收益,由于違規的負外部性,所以制度建設存在很大的隱性收益。無論是顯性收益還是隱性收益,它們將隨著制度建設成本的提高而提高,如用SB表示制度建設收益,則SB是制度建設成本SC的函數,即SB=f(SC)。更進一步,在制度成本很低的情況下,因缺少制度約束和監管,違規現象會很嚴重,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也很大,此時稍微提高制度建設成本則可大幅度提高制度建設的顯性和隱性收益即制度收益;而當制度成本有較高的量時,違規現象已不明顯,提高制度成本只會換來很小一部分的制度收益,即制度成本的邊際收益是遞減的,這種關系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SB = kSCγ(1)
其中,k為一個大于0的常數,0
進一步,令SB=SC,由公式(1)可得出:SB=SC= k*(SC)γ, 即:
SC*2 = k1/(1 -γ) (2)
SC*2表示使SB=SC即制度收益和制度成本相等時的均衡制度成本水平,當實際的SC< SC*2時,SB>SC,此時提高制度成本是有利的,SC可以一直提高到SC*2;反之,當實際的SC> SC*2時,SB
根據上述分析,可得出以下結論:政府或其他組織是否加強制度建設取決于制度建設成本和制度建設收益的對比關系,在制度建立初期,制度的收益往往大于其成本;而在制度建設基本完善后,再加大制度建設成本的投入量則會使得制度收益小于其成本。因此,制度績效審計評價的唯一標準是制度建設成本大于或等于其收益。
(二)制度績效審計評價標準
制度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是指評價某一制度績效狀況的判斷尺度。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認為績效審計有三種標準,即:與合理的行政原則、慣例和管理政策相一致的行政行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③。但近年來,西歐各國卻正在將審計評價的則重點逐步轉移到效果領域,比如英國國家審計署的績效審計內容為④:(1)確定政策目標以及實施方法所依據的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完整性;(2)政策目標是否作了明確的規定并向負責實施的人員通報;(3)比較低級的運作目標、指標及重點的合理性及連貫性;(4)管理信息系統以及為監測目標實施結果并采取必要的行動所做的其他安排;(5)直接評價實現目標的經濟性、效率及效益,包括未預見的副作用;(6)在政策目標實施過程中有關經濟性、效率及效益但在其他情況下不必向議會報告的重要證據。而荷蘭審計局也從1995年開始檢查政府政策的“貨幣價值”以及“住房政策”領域。這充分說明西歐各國審計機構對績效審計標準的三個方面并非平均用力,而是有所區別的。為此,歐洲關于績效審計的研究小組在對各國的審計報告進行分類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框架: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良好管理實踐,良好治理(governancce),服務質量,完成目標,其他⑤。
基于此,我們認為,制度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應當分為以下五個方面:(1)效果性標準;(2)經濟性標準;(3)效率性標準;(4)良好制度標準;(5)良好行為標準。其中,前三個為“三E”標準,即通用標準,后兩個為制度設計和運行標準,即專用標準。
確立了評價標準,就應當構建相應的評價指標。由于制度績效審計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因此,其評價指標的內容應當既包括經濟、效率與效果方面的內容,也包括公平、公正與透明方面的內容;既要注重經濟制度成本與收益方面的指標,也要注重社會制度與環境制度成本與收益方面的指標。為此,制度績效審計評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經濟性評估要求政府或其他組織要樹立成本意識,節約開支,少花錢多辦事;效率性評估要求對政府或其他組織的投入與產出之比進行測定;效果性評價則要求對組織工作的質和社會最終結果進行的測定。因此,如何結合我國績效審計的特點,建立一套合理、科學、有效的、涵括宏觀制度績效和微觀制度績效評價,既有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環境效益指標,又有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的評價指標體系,是搞好制度績效審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注 釋:
①尤曉龍績效優異評估標準[M]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02
②(美)雅米爾.吉瑞賽特公共組織管理――理論與實踐的演進[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3③INTOSAI,1992,pp.19.
④邢俊芳,陳華 最新國外效益審計(上)[J]時代經濟出版社,2004
⑤CHRISTOPHER POLLITT,XAVIER GIRRE,JEREMY LONSDATE,ROBERT MUL,HILKKA SUMMA,MARIT WAERNESS,Performace or Compliance?___Performance Audit and Public Management in Five Countri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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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監督考核到位,強化政府回收目標責任
一是強化政府回收率目標責任。對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實行政府目標責任制,省政府每年確定全省小額擔保貸款目標任務,將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同擔保基金到位、貸款新發放等指標一起作為重要指標,列入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責任制之中。各市州將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和責任人。二是加強工作調度督查。為保證目標責任落實,采取年初部署,按月調度、按季度督促檢查、定期通報等形式,并從申、貸、還、扶持創業效果四個環節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調度督查制度,強化回收責任。每年省政府組成督查組深入基層進行督促檢查,進一步規范貸款監管運作,使小額貸款工作作為政府的直接責任不斷強化。省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按月對各市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年終進行嚴格考核,使各地堅持一手抓發放,一手抓回收,確保貸款良性循環。三是加強部門監督考核。發揮省小額擔保貸款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建立定期例會、信息通報和數據交換、督促檢查制度。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縣(市)支行會同各級銀監部門、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及擔保機構,對小額擔保貸款經辦行業務開辦情況按季進行監督考核分析,每半年對轄區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各級經辦銀行和擔保中心共同完善統計指標體系,統一統計口徑,落實責任人,確保統計數字準確和一致。每月經辦銀行將《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統計表》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中心支行,同時,抄送同級擔保機構。各市州支行和擔保機構每月將匯總結果并經雙方核對無誤后的統計報表分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和省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省財政部門每年對全省小額擔保貸款基金的管理、使用、代償等情況進行一次檢查,確保擔保基金安全運營。
二、落實風險防范到位,強化審核發放主體責任
一是建立聯合審核制度。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對貸款申請人和企業聯合進行調查和現場審核,對其市場占有率、效益、信用以及發展前景進行預測分析,對經營場所進行現場審核,主要包括現場勘察、項目審核、拍攝預留照片、圖片資料、微利項目確認、文字書面材料提取,現場審核結束,提交現場審核情況報告。對反擔保人的抵(質)押物進行調查審核,同時出具《調查審核意見書》。對提供反擔保的自然人和企業,由擔保機構、借款人、反擔保人簽訂《反擔保合同》,并經公證處公證。二是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通過貸后檢查,對所調查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盡早識別和確定項目的風險類別、程度、原因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并按程序對問題貸款采取針對性處理措施,及時防范、控制和化解貸款風險。風險預警按照類別和程度分為關注、重點關注和風險三個級別。經考察分析,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良好,有能力償還貸款,但存在其他因素影響以后發展的,被列為關注級別,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應及時向借款人提出意見,幫助其解決問題。對借款人生產經營不善,償還貸款能力減弱的,列為重點關注級別,擔保機構與經辦銀行對借款人采取相應處理措施,要求其提前做出還貸計劃,或者增加反擔保措施,把風險降到最低。對借款人已經沒有還款能力的,列為風險級別,擔保機構與經辦銀行聯合對借款人進行催收,并采取反擔保措施。三是明確貸后管理責任。省勞動保障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文件,明確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對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情況的共同管理責任,做好小額擔保貸款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落實還款意識到位,強化借款主體責任
一是通過督促借款人及時結息來約束和增強還款意識。小額擔保貸款還款方式可以一次性還款或分期還款。借款人屬于下崗失業人員和境外就業人員的,采取按季結息的方式,其他小額擔保貸款采取按月結息的方式。如果借款人兩個結息時限不能按規定及時結息,則視其信用程度減低,要求其提前還款或采取相應措施。二是建立貸款戶還款告知制度。貸款戶還款后需將還款清單復印一份送到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存檔,并作為對一定時期內借款人信用情況持續考核的備案。三是建立鼓勵借款人按期還貸機制。對地級以上城市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且按期還款的人員,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萬元。
【關鍵詞】內控 風險管理 建議
“控制是會計的一項基本職能”。現在,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內部控制系統已不再是僅僅滿足傳統意義上的查弊糾錯和保護資產安全,其目標已延伸到提高效率和效益、保證管理政策和目標的實現。
近年來,國務院五部委聯合下發了《企業內控規范通知》和《內控規范指引》等文件。證券監管部門又明確注冊會計師審計時評價內部控制的責任、上市公司在披露會計年報時必需公布企業內部控制測試檢查的自評報告等等。企業內部控制作為公司治理的關鍵環節和加強經營管理的重要舉措,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作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不僅關系到上市公司的質量和自身發展,更重要的是關系到廣大投資者的利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相關規定,堵塞管理漏洞,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有效提高公司風險防范能力,減少乃至避免舞弊事件的發生(張遠虎,2009),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公司競爭力,最大限度地回報股東和社會。
本文結合筆者擔任某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并主持審計委員會工作多年來的實踐,就審計委員會在內控風險管理方面的職責與作用作探討。
一、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溝通與評價。審計委員會是在公司董事會領導下,始終保持與外部審計的有效溝通,定期聽取外部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匯報,對外部審計機構工作進行評價,向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
每當年度財務審計結束前,審計委員會均要召集全體組成人員,監事會主要成員列席參加,專題聽取境內外審計機構詳細匯報審計情況,包括審計范圍、現場工作情況、對財務報表的調整事項的說明、風險提示、存在的工作缺陷以及管理建議,以及A、B股差異等,新會計準則頒布后,還聽取了審計機構關于新舊準則調節事項的建議。
審計委員會在聘請外部審計機構方面,應發揮主導作用。公司每年度都要聘請中介審計機構,或者研究決策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委員會要求管理層對其他有資格承擔境外審計業務的審計機構從審計報價、資質和經驗、服務特色等方面作調研并進行篩選,在3家候選事務所的評標過程中,審計委員會始終堅持公平原則,并要求中標事務所不僅要提供前任事務所的審計服務情況,并且還要提供多項“增值服務”,即像境內會計師事務所一樣,向公司提供管理建議書,在新會計準則實施前,對公司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服務等。
2.監督與指導。指導公司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完善內控制度,審查確定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和內控制度審計工作計劃,聽取工作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是審計委員會的又一項重要工作。
審計委員會指導內審工作,應從傳統的財務審計延伸到內控審計。比如,根據上海證交所的《上市公司建立內控制度的指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審計委員會提出的指導意見有:(1)對內控制度的制訂和內控體系的建設,要著重考慮有效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拘泥于格式化,避免復雜化。(2)內控制度實施涉及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因此審計委員會建議各職能部門率先進行業內風險點排摸,查漏補缺,據此有針對性地完善內控制度,使公司經營風險降至最低程度。(3)對上市公司對外投資子公司的內控制度建設方面,結合法人治理機制的實施,由公司委派出任的董事、監事在其任職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提出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從而使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共同加固高筑起控制風險的“防火墻”,把預防風險、抗風險的網絡機制覆蓋各投資企業。(4)關于職務授權及制度,建議在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授權、董事會對董事長及總經理授權的基礎上,制訂相應制度,規范公司對各職能部門的分級授權。(5)審計室作為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部門,工作范圍從經營審計逐步延伸到內控審計,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與監事會建議充實必要的專職內審人員力量,并借助工作方式的改變來提高內審的工作效率。
審計委員會應參與確定內控框架體系的全過程。(1)組織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審計室主任、監事等有關人員前往內控制度建設較好的外單位進行調研考察;(2)通過互動交流與學習取經,從而確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的內控框架體系;(3)逐項編寫出公司的內控制度,通過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的審議批準后,正式實施并執行。
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開3~4次的專題會議:(1)聽取和審查公司審計室內部控制檢查后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2)聽取對管理建議書整改情況的復查報告、內審工作計劃;(3)提出其他相應指導意見和要求。
3.財務審核。審核公司財務報告及其披露公告,檢查外部審計機構提出管理建議的整改情況,提出改進財務管理、防范風險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是審計委員會的另一項重要工作。
公司聘請中介機構如同每年對企業做“健康體檢”一樣,在“年度體檢”過后,審計委員會主要跟蹤抓好“五個工作重點環節”:(1)“出診斷書”。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核報告,全面了解公司運行管理狀況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與準確性。(2)“開處方藥”。要求外部審計機構在出具年度財務審核意見書的同時,針對公司存在的問題出具管理建議書,以便對癥下藥。(3)“及時配藥”。針對審核財務報告中發現的問題,結合管理建議書,審計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整改建議,督促公司管理層提出整改方案。(4)“跟蹤服藥”。借助內審部門跟蹤整改結果,對整改方案的實施進行跟蹤監督,以保證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實與執行。(5)“觀察療效”。對已實施整改的結果情況進行評判,確定整改方案的效果。
二、審計委員會加強內控風險管理的建議
由于在實際工作中常常會遇到新問題、新情況,這時需要審計委員會就這些變化作出快速而正確的反映。
第一,鑒于公司產品有一定數量的出口增長,在人民幣呈不斷升值態勢,審計委員會建議公司就匯率變動對產品出口直接或間接帶來的負面影響,對材料采購影響等作量化分析,并適時向董事會匯報。
第二,在加強應收賬款管理方面,向管理層提出具體的建議要求:(1)完善公司銷售供應客戶的財務資信評級制度;(2)建立以財務部為主、營銷部為輔的客戶信用檔案管理系統;(3)對逾期款項加大相關形式的催討力度;(4)加強賬齡管理,定期與客戶核對應收款項賬務;(5)對營銷部門的獎懲激勵措施要與銷售貨款現金流回籠相結合;(6)對秉承信譽好、付款及時的客戶可采取適當的優惠價格折扣政策,加快現金流貨款回籠,體現公司貨幣資金的凈現值。
第三,關注對外擔保或有風險防范,審計委員會提出建議:(1)公司對外擔保不僅要符合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也是公司自身防范風險的要求;(2)對外擔保情況要作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如對經營狀況不佳的子公司擔保要積極推進資產重組或吸收合并,從根本上徹底解決歷史遺留的違規擔保問題;(3)被擔保單位也要采取措施,改善經營,減少舉債經營的依賴程度并相應減少上市公司的擔保余額;(4)個別企業的借款應當注意時間節點,藉以控制敏感時點的余額。
三、體會與啟示
1.“拆”與“筑”(拆封閉性的圍墻,筑透光、透視的籬笆)。
董事會下還有其他三個專門委員會,加強與這些委員會的業務聯系與溝通,提高信息透明度,確保自身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也是審計委員會的另一項主要工作。比如,審計委員會要主動了解戰略規劃委員會的專題討論內容,兩個委員會經常就公司的重大投資發展項目進行事先溝通交流,以保證公司投資項目的健康發展。同時,審計委員會要明確自身定位,“要到位而不越位”。審計委員會的職能是行使建議權、評判權。只有理順管理、明確定位,才能在公司內順利開展相關工作。
2007年因經營需要,多家被投資公司將成立三級公司。對此,審計委員會認為:成立三級公司必將加大上市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的風險控制。公司既要支持被投資公司經營發展,又要控制好企業的經營風險,兩者要有效結合。建議公司盡可能地控制下屬法人實體的 “計劃生育”,確有必要盡量“生兒子”,如無必要就“少生孫子”。因對外投資鏈越長,管理環節越多,經營風險亦會伴隨而生。而且要從管理體制,投資機制上加大投資性風險管理,對于投資性風險管理納入戰略規劃委員會,對于經營性風險管理建議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
2.靠前監督。
審計工作無論是財務審計還是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由原來的事后審計轉變為事后與事中、事前相結合的審計模式,才能確保內審工作的質量。單純的事后審計只能對已經存在的問題及其后果起到揭示作用。
事后、事中、事前審計相結合,使公司對經營決策和決策的執行過程實施全過程的審計監控,把握經營狀況和風險因素,將審計監督的前沿環節盡量靠前延伸,提高審計的時效和實效,為有效地做好風險防范管理工作起到了促進作用。
3.關鍵在于執行力。
要使生產經營、財務管理、信息披露處于受控制狀態,除了要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外,關鍵還在于執行和檢查監督,只有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內審部門通過不斷的檢查,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完善制度,才能真正使公司“由人來管”上升到“制度管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防范經營管理的風險。審計委員會一要抓年度內審工作計劃的審核;二要抓內審工作質量,提出切合公司實際的指導意見,幫助內審機構有效開展內審,從而為審計委員會的正常工作開展提供幫助。
4.激勵內審職能有效發揮,有作為才能有地位。
我的體會是:(1)在日常內審服務工作中,要提高質量、堅持標準、降低成本,把為公司服務落到實處;(2)審計部門的地位,不僅要通過公司制度和職責定位來賦予,更要依靠工作人員的努力績效來爭取應有的地位;(3)用有成效的工作結果,來提高并鞏固企業內審計部門的地位,以此來獲得公司管理層的重視與信賴。
5.巡檢與定期檢查相結合。
內部審計機構是一種“巡回醫療”,而外部審計機構是“年度體檢”。 審計委員會要加強與內、外審計機構的有效溝通,力求做到內外結合。只有及時搜集與整合相關審計資料和信息,才能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的“健康狀況”,“對癥下藥”,確保公司持續穩定地健康發展。
(作者為財務總監、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碩士)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審計署,保監,銀監會,證監會.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S].財會〔2008〕7號, 200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