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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中低收入階層而言,此次調整是一個好消息,工薪階層納稅人數占全國職工總數的比例將由50%左右降為30%左右,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因收入達不到減除費用標準而免予納稅,中等收入者的稅負也將大大減輕。
對國家而言,通過調整個稅起征點可以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由于市場調節存在滯后性等弱點,需要國家運用經濟杠桿進行宏觀調控,而稅收正是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此次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正是基于物價水平的上漲、財政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和政府對民生的關注三方面的原因作出的。
另外,通過提高個稅起征點能緩解通貨膨脹壓力,可以起到增加工資的作用,這對于物價上漲給公眾帶來的壓力,無疑也有著一定的緩解作用。
提高個稅起征點還有利于縮小社會成員的貧富差距,建立社會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實現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共同富裕。
目前,我們的稅收政策仍然存在許多不盡人意的的地方:在具體起征點上,由于物價上漲幅度較大,少交的稅補償不了物價上漲的部分,因此,2000元的起征點仍然有點偏低;在具體操作方法上,全國“一刀切”的做法也顯失公平;當前實行的類似“人頭稅”的辦法與個稅法的宗旨還不吻合;大部分的個人所得稅款來自廣泛的中低收入者的“結構性不公”現象仍然存在,這與個人所得稅調節貧富收入分配的目標也不相符。
因此,我們應建立靈活的個稅調整機制。只有將個稅起征點與居民收入變化、通脹等因素掛鉤,按照消費物價指數的漲落,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使用稅率和納稅扣除額,實行不同年度浮動的個稅起征點制度,才能真正實現稅負公平。
當然,我們還要進一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的收入申報制度和監督機制。應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在整個社會大多數人的收入水平上限劃定起征點,以真正惠及廣大中低收入居民,達到我們所期待的“減輕廣大中低工薪收入者稅負”的目的。
個稅起征點直接關系著大多數人的經濟利益,可謂牽扯面廣、敏感度高,在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利益主體日趨多元化的現實環境下,如何兼顧不同階層和群體的利益,協調好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成為政府必須面對和妥善處理的難題。
其實,上述理論有悖三種常理:其一,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不是沒有“網”住低收入群體,而是讓工薪階層成了納稅的主力。據財政部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個人所得稅征收約3949億元,比上年增長6.1%,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約占63%。從分項目收入來看,近年來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占了個稅總收入的50%左右。其二,從我國目前的個稅征收機制來看,短時期內,對那些高收入群體的個稅征收,仍難以形成有效的征收措施(因為真正的高收入群體,其財富多寡并不主要體現在工資單上),既然如此,我們何必硬要揪住低收入群體的那點稅收不放,使工薪階層的實際收入減少而導致社會分配更加不公呢?其三,事實上,目前個稅征收機制對高收入群體征稅無能為力,因此所謂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確實不大。面對這種情形,憑什么要執拗地強化對低收入群體的征收呢?更何況,個稅只是我國的一個小小的稅種,它在財政收入的占比遠比不上其他稅種,在目前工薪階層收入不豐的情況下,卻要讓這個群體去承擔調節收入的重任,難道不荒唐可笑嗎?
好在政府是人民政府,總理是人民的總理,把老百姓的心事揣在懷里,終於通過努力在今年兩會上把上調個稅起征點這事定下來了,真是大快人心啦!
這一決定彰顯了國家切切實實為老百姓謀福利的決心。隨著起征點的提高,更多的中低收入群體將被納入免稅范圍,這對於緩解這一群體的生活壓力,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不少網民所說的:政府今年辦的第一件實事真正辦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這一決定不僅僅體現了國家讓利於民的理念,更體現了國家努力打造公平和諧社會的決心。溫總理兩會前在與網民交流時明確表示,今后五年,將把解決收入分配不公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溫總理說:“我們已經提出來了一個正確的方向,也就是說在今后收入分配當中,要實現兩個‘同步’,就是居民收入增長要同經濟增長同步;職工工資增長要同勞動生產率同步。我們還提出一個指導思想,就是一次分配要兼顧公平和效率,二次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边@次提高個稅起征點正是這一思想的體現。
二、個人所得稅簡介:
1、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英國是開征個人所得稅最早的國家,1799年英國開始試行差別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到了1874年才成為英國一個固定的稅種。
2、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與企業、個人息息相關,當大家的工資超過了個稅起征點時,那就要交稅了。按照國家最新規定,個稅起征點設置為5000元。如果你月工資是5000元,那么沒有超過個稅起征點,是不需要納稅的。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2、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新理財》:就兩會熱點話題,怎樣理解政策區間?
喻湘:中國正在加大城市化建設。我個人認為,城市化建設的重點不應該圍繞大城市開展,而要把重心放在中小城市的城市化進程建設上來,用同等辦法和標準來對待大、中、小城市,反而會減慢城鄉統籌和一體化的進程。比如,同一個政策對北京和對湘潭的限制作用是不同的,對湘潭這樣的中小城市限制會更大。這如同汽車的慣性,當剎車時,質量大的要滑行得更遠些,質量小的會更快地停下來。這表明執行同一政策時,中小城市將受到更大沖擊,會遇到更多的問題,如不區別對待,會造成城市化發展的兩級分化。當然,中央可以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扶持貧困地區,但這不具有“造血”功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希望,政策制定者們應該走入基層實地考察。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同情況制定政策區間。這樣會促使中小城市加快發展進程,分散大城市的外來打工者,這樣既有利于為大城市減負,又能促進中小城市的健康發展,可能會更好的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加強管理是關鍵
《新理財》:對于保障性住房建設,您的看法是什么?近些年保障性住房在使用中出現了哪些問題?
喻湘:保障性住房建設有利于解決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對于抑制房價,保障民生有著重要作用。我個人認為,廉租房建設既要加大力度,更要加強管理,目前來說,對廉租房實現動態管理還是有很大難度的。隨著經濟的發展,低收入標準不斷提高,廉租房的建設速度恐怕難以滿足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所以國家的廉租房政策還需要不斷完善。
在國外,廉租房不僅和普通住房有很大區別,而且有相應政策及時有效管理廉租房。收入相對低的人群才會住在廉租房并副主廉租房僅僅是過渡。一旦有了能力會馬上搬出廉租房,大多數外國人會羞于住廉租房。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也發現了假離婚騙取廉租房的現象,這促使我們必須加強管理,讓國家實施的這么好的政策真正發揮作用。
準確核算收入
我以為,現行中國房地產市場運作是以地方各級政府用賣土地生財的方式來補地方財政不足的運行機制如果不改變,要想把房屋價格降下來很難,原因有利益攸關的推波助瀾,政府賣地開發商拿地,拿地后怎么開發什么時候開發?然而開發商是唯利是圖的,他要待政府給出的最好價格最高價格最佳時機而沽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房屋開發出來后,房屋價格要多高不由政府說了算而由開發商自己定,然后報政府備案即可銷售。政府沒有實行最高限價,因而房價越高越好,一方面開發商可以攢得盆滿缽滿,一方面政府可以多收稅,至于老百姓買得起房買不起房亦回有房無房讓市場去調控。不是有開發商喊出“房價高你回農村去住”的狠話嗎?這就是中國房地產市場開發的現狀。
我也以為,要打破中國房地產市場開發目前的現狀,有委員建議,改變現行房地產市場房屋預售制度為現房銷售制度,與世界房地產市場機制接軌其實并不難,是該重拳出擊的時候了,“決心”更比“黃金”貴!既然中央政府決心已下,接下來就看地方政府的執行力度有多高了!
二是個稅起征點問題。
2008年后沉寂3年的個稅改革話題,總理兩會前通過與網友交流提前披露后,國務院常務會隨后通過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剛剛“兩會”上的政府報告又在再次列出,“一石激起千層浪”,個稅改革話題討論因此成為熱點。
我以為,個稅起征點除應該考慮個人的總收入和總支出也應該考慮家庭的總收入和總支出,有的家庭一個人有收入有的家庭幾個人有收入,供養人數的不一,盡量做到公平征稅政府還有做很多后續工作。然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個人及家庭收入的不斷增加而增加,如果這次兩會討論定4000或者5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后,勢必過了幾年后這個稅起征點又要成為一個人們討論熱點。
繼房產稅之后,個稅成了另一個新聞熱點。
據媒體報道,2010年1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務院法制辦共同完成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起草工作,目前,新的個稅改革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新方案將不改變2000元免稅額的起征點,而將原來的9級累進稅率縮小為5~6級稅率。之所以不改變起征點,乃是因為在中國,90%以上的工薪階層月收入還在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收入者只占10‰所以提高個稅起征點只對少數富人有利。
不久前,我們被告知,中國人均GDP已超過4000美元,一腳跨進中等發達國家;如今,我們又被告知,中國工薪階層90%以上月收入還在2000元以下。人均GDP超4000美元,九成工薪階層月入不足2000元,這兩個數據聯系在一起又說明了什么呢?人均GDP超4000美元,按當前匯率(1:6.62)折算人民幣為26480元,即月均2207元;而中國城鄉差距基本為3:1,城鄉人口基本一半對一半,即城里人月均3000元,農村人月均1000元,這還是老人小孩一起算的“人均”,如果按其中一半為勞動人口,則城市和農村“勞均”分別為6000元和2000元。GDP即國民生產總值,說到底全部是勞動者創造的,可城里的勞動者平均創造6000元,絕大部分人所得卻不足2000元,三分之二以上被拿走了,恐怕全世界沒有一個大國會是這種狀況!
可是,國家統計局告訴我們的卻與此有別。據2010年三季度統計局的數據,前三季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4元,以此計算,全年將達19112元,月均1593元;同樣按一半為勞動人口,平均月收入當達3185元。按照統計局的數據,中國城鎮勞動者月均收入應該是3185元,而決不是2000元!怪不得每當政府公布居民收入增長多少時,大部分人只能無可奈何“被增長”,原來在中國,10%的富裕人口拿走了近50%的可支配收入!
個人所得稅法的1500元的大關總算是被突破了,1600元成為新的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起征點。圍繞個稅起征點的爭論有了階段性的結果,在此之前很長一段日子,上上下下可是嚷得不可開交,100元的差異并不大,但其意義卻是很深遠的,對于一個向來是決策層說―不二的國度里,個稅法的整個修改過程堪稱是開了一個開放立法的先例,民意終于擠進了行使公權力的門坎,公眾訴求到底是發出了聲音。因此有媒體稱,這是個平衡妥協的結果,學會了與民意妥協,畢竟是政府在立法與行政公正與民主方向又邁了一步。
按照政府主管官員的說法是調到160D元以后,大致就可以使得工薪階層的納稅面降到26%,財政大概減收280多億元。他們認為這個結果是財政付出了代價。而民間卻不完全認同,《南方周末》有文章評價說《個稅法》修訂存在缺撼、該文章的觀點是新個稅法并沒有改變工薪階層作為個稅主力軍的畸形事實。從表面上看,個稅起征點提高后,工薪階層納稅人數是減少了,但是減少的正是工薪階層納稅人中的低收入人群,中高收入工薪階層不僅依然是繳納個稅的主力軍,而且由于稅率并沒有調整,他們的總體稅負也并沒有減輕。真正意義上的富人,還是沒有成為繳納個稅的核心力量,因此沒有起到社會收入分配調節作用的目的。此其一;扣除標準相放化,起征點一刀切的辦法多少還是有些傷害老百姓。此次的個稅調整,在扣除標準上,沒有考慮全國地區差異懸殊的實際,也沒有考慮不同個人與家庭生活成本開支的差異。老百姓實際生活中擔負的教育支出、醫療支出、贍養支出、住房還貸、保險等等均沒有考慮納入扣除項目。此其二;個稅稅率調整被一再忽視。個稅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并不簡單是起征點的調整。新個稅法修訂出臺,稅率這個工具依然被嚴嚴實實地鎖在工具箱里。止其三。
本次個稅改革過程中,國人目光集中的一點是關于富人與工薪階層實際納稅狀況,國家稅務總局的消息稱2034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1737.05億元,其中65%來源于工薪階層。雖然富人偷漏稅是公開的秘密,但來自官方的消息還是給了人們強烈的刺激,于是,改變“貧富倒掛”納稅現狀便成為人們對本次個稅改革的普遍期待,而結果如何呢?答案并不圓滿。當然稅制的改革和完善并不是一朝能達到的,是個漸進的過程,但是進程過于緩慢,就會造成納稅人的不平衡。根據國際經驗,調整貧富不均這種事實上的不公平,應當依靠一個包括所得稅、資產稅、贈予稅、遺產秘等在內的稅賦體系,而不是單一稅種。既然是改革,要人們看到些變化,更何況目前除了個稅外,我們還沒有其他的稅種來調節社會貧富差距。
稅法方面的改革業已起步,而且有關人士在近日又一次承諾個稅進一步修法為期不遠然而,在全體民眾履行了照章納稅的義務之后,是不是還應該有個如何落實納稅人權利問題。納稅不是無償地為國家和政府做貢獻,而是用來購買一種特殊的商品――政府的服務,向政府要求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是納稅人的權利。在稅改的過程中,無論是政府還是民間好像都沒有嚴肅認真地提過這個問題,不知是不是雙方都把注意力放在了數目的討價還價上,而忘了質量第一這個百年大計?;蛟S公眾礙著面子不好意思提,官方照顧我們的情緒和心理承受能力也就跟著我們一起不好意思起來。市場經濟的最大優點就是斤斤計較,公平交易,先小人后君子,丑話說在當面,花錢買個值得。價錢高點低點固然重要,但倘若買了殘次品甚至廢品即便要價再低也是吃堀上當。當然納稅還不是市場行為,論斤吆喝也有欠風度,那么現在價格定了,是不是該考慮如何在提高商品質量上做點溝通了。還有一點便是納稅人有權知道我們這點血汗錢都派了什么用場,以往聽到政府為民做實事,老百姓就感動,年三十給困難戶送點面呀肉呀,受惠者總是熱淚盈目匡撼謝父母官,而那些父母官接受起來理直氣壯,真把自己當了從煙囪鉆出來的圣誕老人了。以后再不要表演這樣的節日秀了,要感謝就感謝咱們自己,那錢不過是咱公民從左邊口袋掏出來再裝進右邊口袋。再說了,悄悄地給被救濟者立個賬戶就行了,既尊重又省事。大張旗鼓地送,不但浪費人力物力,還讓人家有失體面,將心比心,在大庭廣眾之下展示自己的窘迫,是件尊嚴受傷的事,更何況還要在媒體前曝光。當然這是題外話了。
比起任何國家,我們的公仆們都稱得上豪氣大方,花錢時那股瀟灑勁頭是外人比不了的,一談投資都是天文數字,好像數目小了就對不起公民似的、是不是也該定個規矩,有些錢花之前也與咱們納稅人商量商量,哪怕只給個面子也成。尤其是打算蓋高樓修廣場這樣的好事,能坐在后排聽聽也爽。這是納稅人的權利嘛。
一、中國和美國的勞動合同法的差距在80年
1938年,美國因為大的經濟蕭條和經濟危機,出臺了FLSA法案法令,叫做《公平勞動標準法案》(the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核心目的是用盡可能低的工資成本提供大量的崗位,以解決經濟大蕭條情況下的就業問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FLSA法令明確規定了每周40小時的工作時間準杓,通過限制工作時間等以增加勞動人數和解決就業,同時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童工。這個法令由聯邦勞工部負責貫徹執行。
2008年,中國的新勞動法才有了類似的規定,比如把工作時間規定為40小時,之前規定的是44小時。這個步伐和美國差距了整整80年。
二、中美兩國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差距在6.6倍
美國政府網(usa.gov)公布的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顯示,美國公民個人年收入低于45060美元或已婚家庭收入低于50270美元的,可以獲得稅收抵免即免稅待遇。按美元和人民幣比例1:6.22的比例換算,相當于個人年收入280273.2元、月收入23356.1元是可以免稅的,而現在中國的個稅起征點是3500元,這個起征點是總收入減去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等之后的數字。中美兩國的個稅起征點相比差6.6倍,這也是國民收入的差距體現。
三、結論
第一, 兩國的經濟實力差距是明顯的,特別是在老百姓的層面。中國政府職能轉變中,目前能關注到的,就是就業率的問題,每年能解決多少人就業,而美國的勞工部則關注每年職工工傷人數的環比,關注每小時鐘點工費用標準的核算,以2012年為例,美國最低鐘點工標準為每小時7.5美元,換算人民幣為46.65元,而中國同期鐘點工每小時為13.5元,美國的鐘點工工資標準是中國的3.45倍。這些細微經濟層面的差距,是中國政府職能改進的奮斗目標,也是人民幸福的量化指標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