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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計或鑒證類報告闡述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2006年全國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檢查的通知》,文件明確將中介機構服務收費列為清理規范對象的情況,為取得地方政府與企事業單位的支持,稅務機關在具體實際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兩點:第一,各級稅務機關不得多次要求納稅人報送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或鑒證報告,一般只要求納稅人報送注冊稅務師一次到戶,稅種審全,環節審透,項目做齊,一次性收費的《稅務審計報告》;第二,對《稅務審計報告》與各單項鑒證報告的要求是:包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報告》在內的,以上列舉的各單項鑒證報告必須一次性做全,并且作為《稅務審計報告》的附件。
二、提出假設
稅收征管權審計控制效果主要通過以下指標進行衡量:應補繳稅金、企業根據審計上交的稅金、已補交稅金占據應補交稅金比例。納稅是企業的義務,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納稅金額也較多。如今我國有很多企業會利用會計政策進行企業利潤操縱,并利用體制漏洞,進行偷稅漏稅等活動。主動申報金額多的企業,進行稅收征管權限查出的違法違紀事件也較多,應該補交金額也越多。本文據此提出以下假設:假設一,某企業向稅務部門申報金額越多,應補交稅金也越多;假設二,某企業向稅務部門申報金額越多,該企業向稅務部門補交金額也較大;
三、實證分析
1.數據來源以及樣本選擇
筆者收集了近幾年稅收征管權的相關有力數據信息,并分析《中國統計年鑒》以《中國審計年鑒》等相關法律法規,根據這幾種原則選擇樣本:第一,如果查驗出往年數據缺省的樣本,應將其剔除;第二,由于《中國審計年鑒》中提供的數據會由于年份的增加而發生口徑的變化,導致樣本的三個解釋變量回歸會發生較大的變化。
2.變量設計
此次研究稅收征管權審計的控制效果通過三個變量來表示,即企業應補交稅收金額數(LN AVE-STAX)、企業平均已補交稅收金額數(LN AVE-ATAX)、企業已補交金額在應補交金額數量中的比重(PROP。其中AVE-STAX以及AVE-ATAE是代表稅征管權控制效果的絕對指標,而PROP是相對指標。同時,本文還另外引進了三個解釋變量,即主動納稅程度、年度虛擬、經濟發展水三個變量通過這三個解釋變量去檢驗這三者之間與稅收征收管權審計控制效果的關聯。對于第一個變量,筆者將(LN VTAX)作為替代指標。在檢驗年度審計控制效果的關聯時,通過A1、A2、A3、A4.A5、A6分別表示2009、2010、2011、2012、2013、2014這六類時間的權力審計控制效果。假設年度虛擬變量A的審計活動發生在2009年,則A1=1,反之A1=0。另外幾個年度的虛擬變量與此同理。
四、結果闡述
通過圖1可看出該企業應補交的稅收額的最大值與最小值僅為54.48390萬元、0.1791萬元,平均補交金額為5.3278萬元。從中可看出稅收征管權在審計的監督下其控制效果較好,有效促進了被審計企業以及審計地區稅收征管權的使用,并且糾正了稅收征管權以往濫用權力的現象,使該企業的平均補交稅款在5萬元以上。
五、總結
1.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委托作注冊稅務師的鑒證業務
“對納稅清算,各類資格、涉稅事項認定,以及加計扣除、特別納稅調整等”;
“對需經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和稅法規定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稅務機關備案的重大事項,凡屬專業性強、管理難度大、有利于防范稅收風險、加強稅收征管的”;
“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溝通與合作,拓展注冊稅務師參與涉稅司法鑒定的業務領域,協助司法機關和當事人對司法案件中重大、疑難的涉稅事項進行專業鑒定”。
鼓勵、引導稅務師事務所開發涉稅服務高端市場,開展涉稅服務特色業務。爭取五年內,在新股發行、資產重組、股權轉讓、年報審計等上市公司有關業務,企業重大重組、資本運作業務,跨國公司、中央企業、大型民企等重點納稅人的涉稅風險管理、戰略咨詢、產業規劃業務,預約定價、稅務調查、特別納稅調整涉外稅收業務方面有所突破。
2.未按規定報送注冊稅務師簽章的審計報告的處理
不予受理:對于按規定應報送《企業財產損失稅前扣除鑒證報告》而不報送的,稅務機關可不予受理。
對納稅人及其高管人員參與有稅務部門把關的各級地方政府、部門授予的任何榮譽牌、證(含A級納稅人)評選活動時,其單位相關年度未經稅務機關檢查又不能提供《稅務審計報告》的,稅務機關可不予受理。
處以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稅務中介機構參與稅務監管的準入
“涉稅鑒證業務涉及到國家稅收利益,政策性強,質量要求高,對于不具備注冊稅務師行業執業資質、未納入注冊稅務師行業監管的單位和其他中介機構一律不得承辦涉稅鑒證業務”。
未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公告的其他中介機構,一律不得承辦涉稅鑒證業務;對其出具的涉稅鑒證業務報告,各地稅務機關不予受理”;其他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如果從事涉稅鑒證業務,必須具備注冊稅務師執業資質,成立稅務師事務所,加入注冊稅務師協會,納入稅務機關和注冊稅務師行業監督管理。
關鍵詞:風險導向 審計模式 構建
2007年4月,美國第二大次級抵押貸款機構新世紀金融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至此拉開了世界經濟危機的帷幕,雷曼兄弟公司、迪拜世界公司相繼瀕臨破產,我國企業也面臨挑戰,探究其原因可能十分復雜,但是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嚴重缺位無疑是重要原因之一。中國內部審計秉承自己的職業特質,及時調整發展戰略和工作內容,適時引入風險導向審計理念,積極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內部審計新模式,對于促進企業規避風險,健康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概念和特征
內部審計作為一種技術手段,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審計執行者對審計活動本質認識的逐步加深,依次出現過三種審計模式,即賬項導向審計模式、制度導向審計模式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指內審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自始至終都以企業風險分析評估為導向,根據量化的分析水平排定審計項目優先次序,依據風險確定審計范圍與重點,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程序進行評價,進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管理風險的一種審計模式。這種審計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審計基礎方面
風險導向審計改變了以內部控制制度為基礎的審計方式,采用以風險評估為基礎,根據對影響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內外多種風險因素的評估,確定審計范圍、重點和方法,其不僅重視與內部控制系統直接相關的因素,而且也重視各種環境因素。
(二)審計方法方面
風險導向審計雖然也運用抽樣審計技術,但它對風險加以量化,采用了完全意義上的審計抽樣,更著重運用分析性測試方法,能有效降低審計風險并減少效率較低的細節測試工作。
(三)在內部控制制度的運用方面
風險導向審計改變依靠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結果決定實質性測試的方式,不僅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調查了解評估控制風險,還要結合企業環境、發展戰略、公司治理等綜合分析評估。
二、構建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要點
(一)確定風險審計模型
風險導向審計是以審計風險為基礎的,所以首先要確定適合企業實際的審計風險模型,根據模型有效控制和降低審計自身風險。目前普遍采用的是現代風險審計模型,可以表述為:審計風險=重大差異或缺陷風險×檢查風險。其中重大差異或缺陷風險指在日常業務處理與管理活動中出現錯漏的可能性,包括業務風險和控制風險;檢查風險指在進行實質性測試時未能發現業務活動中發生差錯的可能性,是審計人員唯一可以控制和管理的風險,應充分加以關注和重視。
(二)明確目標,培育理念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目標可以概括為:通過內部審計機構對企業風險管理的認識、應對和監控過程的了解,審查并評估企業風險管理體制、風險識別與評價的適當性和有效性,提出改進建議,評價職能部門風險管理業績,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作為一種新型審計模式的引入,培育審計人員的風險導向理念,強化風向意識是重要環節之一。通過廣泛的風險教育,增強內部審計人員識別潛在風險的敏銳性和自覺性。同時,引導他們對企業管理中的風險進行深入研究,逐步建立完善的企業風險控制制度和獎懲制度。
(三)制定審計流程,強化過程管理
制定審計流程是構建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關鍵環節,是實施風險導向審計的具體措施。審計流程依次大致包括:編制年度審計計劃、制訂項目審計方案、實施審計程序、收集審計證據、評價審計結果和出具審計報告等環節。
(1)編制年度審計計劃
編制年度審計計劃要求充分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對影響企業目標和年度工作重點的各項風險因素進行分析,根據對目標的影響程度和目標的重要程度、風險易發程度和歷年的審計結果進行定量評估;根據管理人員的誠信程度、重大舉報線索和重大問題的發現程度進行定性評估。根據定量和定性評估結果,充分考慮審計力量和審計風險確定審計策略,排序審計項目,編制年度審計計劃。
(2)制訂項目審計方案
制訂項目實施方案應在全面了解企業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按照審計項目涉及的風險管理和風險評估線索合理確定審計范圍;在充分關注企業風險管理狀況、風險管理機制、風險應對策略和企業內部控制薄弱環節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資源分配。
(3)實施審計程序
審計程序應以有效審查和評估企業風險管理水平,提高審計效率為標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選擇檢測、識別風險的技術與方法,應能全面反映企業所面臨的重大風險以及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選擇評價企業風險管理水平的方法應該合理恰當。二是,按照確定的風險水平,有針對性的選擇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樣本規模,以保證獲得足夠有效的審計證據。三是,當實質性測試不能為某項認定提供充分證據時,必須實施控制測試,根據內部控制在審計期間不同試點的運行及是否得到一貫執行等確定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收集審計證據
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可靠直接影響著審計工作質量,審計人員在獲取審計證據時應當注意三個方面。一是,在收集和獲取證據時要重視對資料和證據的分析、歸納和判斷,及時確定是否需要實施追加審計程序予以補充。二是,應當重視實質性測試與控制測試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以控制測試獲取的線索證據,進行專業判斷與分析,進而決定如何把有限的審計時間和精力集中在高風險領域。三是,針對重點審計領域或關鍵風險點,應當綜合利用各種審計程序,獲取不同的審計證據,共同支持審計判斷。
(五)評價審計結果
現場審計結束后,應及時對審計資料進行分析、歸納和評價,結合審計目標和審計實施方案,以確定是否需要實施補充審計程序及審計的事項。
(六)出具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應重點包含對企業以下內容的評價:風險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及有效性;風險識別的完整性及風險估量的準確性;風險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風險監控手段的合理性。同時,從全面風險管理的角度,指出風險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不足之處。最后,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幫助企業完善風險管理框架體系。
三、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審計內容
風險導向審計目前在我國尚處于探索階段,筆者認為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審查與評價企業對風險的管理機制
企業的風險管理機制是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基礎,因此,內部審計部門或人員需要審查以下方面,以確定企業風險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及有效性。包括:
(1)審查風險管理組織機構的健全性。核實企業是否在全體員工參與和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個規范化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
(2)審查風險管理程序的合理性。企業風險管理機構應當采用適當的風險管理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的有效性。
(3)審查風險預警系統的存在及有效性。核實企業是否定期對風險進行科學的預測分析并預計可能發生的風險。
(二)審查與評價企業對風險識別的適當性及有效性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對企業風險識別過程進行審查與評價,重點關注企業面臨的內、外部風險是否已得到充分、適當的確認。包括審查風險識別原則的合理性和風險識別方法的適當性。
(三)審查與評價企業風險評估過程和方法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審查企業的風險評估過程是否適當,同時應對企業管理層所采用的風險評估方法進行適當性和有效性審查。
(四)審查與評價企業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監控手段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審查企業風險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和風向監控手段的合理性。
四、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具體審計業務中的運用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我國內部審計發展的最新階段,筆者認為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具體業務,應該立足本單位本部門實際,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審計資源,以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和方法提升傳統審計價值,在不斷夯實現有審計業務基礎職能的同時,結合本單位的風險管理狀況,逐步擴展和滲入風險導向審計職能,在不斷總結提煉的基礎上,逐步推進風險導向審計業務的開展。
(一)開展以風險為導向的財務收支審計
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中,應在差錯糾弊、注重會計信息失真等財務風險的同時,更加關注企業各項財務制度和各會計崗位責任制中對財務風險的規避和防范以及內部會計牽制制度的有效性,更加關注被審單位財務管理機制在應對財務風險方面的策略及其各項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通過對制度層面的關注實現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目標。
(二)開展以風險為導向的經濟責任審計
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應進一步細化工作流程,明確各配合部門的任務和職責,最大程度化解審計自身風險;在具體審計過程中,要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環境和經營活動作為審計的起點,認真設計控制測試程序和實質性測試程序,突出重大風險領域和關鍵環節,重點對被審單位財務報表可能出現重大錯報風險的領域、領導干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等進行測試和審查,把審計內容擴展到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行權等權力運行過程和效果上來,進而重點評價領導干部的風險駕馭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推動以風險為導向的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
(三)開展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
筆者在日常的審計工作實踐中,將風險導向審計最終要求企業改進和完善制度或措施的思想引入內部控制審計,打破了傳統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固有模式(即調查收集、了解描述、實施測試、健全性及符合性評價)。在對企業認真調查了解的基礎上,結合業務性質相似且風險管理基礎較好的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充分考慮被審單位風險管理職能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為企業設計標準內部控制體系大綱,提煉總結關鍵風險控制點和控制環節,制作詳細的調查、審計提綱。在審計實施階段,對照大綱進行健全性測試,圍繞提煉的關鍵控制點和控制環節進行符合性測試。在審計評價階段,根據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測試結果,在評價其內控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分析企業內控制度應對風險的有效性和健全性,評價企業的風險管理狀況。這種審計模式被筆者所在單位審計工作的實踐證實:任務明,目的清,風險小,實現了風險導向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審的融合。
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內部審計部門應在學習并借鑒外部先進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實踐總結,逐步構建符合自身企業特點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型。
參考文獻:
[1]汪壽成.現代風險導向審計 大連出版社
[2]胡春元.風險導向審計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亞細亞曾取得過幾個"全國第一":全國商場中第一個設立迎賓小姐、電梯小姐,第一個設立琴臺,第一個創立自己的儀仗隊,第一個在中央電視臺做廣告。當年的亞細亞以其在經營和管理上的創新創造了一個平凡而奇特的現象"亞細亞現象"。來自全國30多個省市的近200個大中城市的黨政領導,商界要員來到亞細亞參觀學習。然而,1998年8月15日,鄭亞商場悄然關門!面對這殘酷的事實,人們眾說眾說紛紜。我們以為,導致亞細亞倒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內部控制的極端薄弱是促成倒閉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擬用COSO報告提出的標準與評價方法,對其進行分析,從中引發對改進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幾點思考。還有遍布全國各地的"仟村百貨"以參股的形式投資10億多元,先后在河南省內建立了四家亞細亞連鎖店,在全國各地建立了很多參股公司。亞細亞商場于1989年5月開業,之后僅用7個月時間就實現銷售額9000萬元,1990年達1.86億元,實現稅利1315萬元,一年就跨入全國50家大型商場行列。到1995年,其銷售額一直呈增喪趨勢,1995年達4.8億元。1993年起,鄭州亞細亞集團(簡稱鄭亞集團)
一、 對"亞細亞"內部控制失敗的系統分析
控制環境失敗
COSO報告認為,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具體包括企業的重事會,企業管理人員的品行、操守、價值觀、素質與能力,管理人員的管理哲學與經營觀念,企業文化,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信息溝通體系等。企業控制環境決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發揮作用,是內部控制其他要素發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貫徹和執行以及企業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核心。那么,鄭亞集團的內部控制環境如何呢?
(1)經營者品行、操守、價值觀
(簡稱"海南商聯"),鄭亞集團沒有投資,法人代表是王xx本人。鄭亞集團公司重事會作出決定,委托海南商聯管理和經營鄭亞集團股份公司;并在鄭亞集團董事會1995年6月28目的會議紀要中,明確規定"董事會同意公司經營者(海南商聯)按銷售額1%的比例提取管理費。于是就形成了海南商聯受托經營鄭亞集團的運作模式,并與鄭亞集團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總部設在廣州。從此總經理在外地遙控實施對鄭亞集團和商場的管理。王xx既是海南商聯的法人代表,又是鄭亞集團的總經理,可以隨意抽調人員與資金。這種制度安排的結果是亞細亞的信譽和人員被海南商聯利用,亞細亞的經營利潤被海南商聯占有,而這一切都是無償的。?1992年11月,亞細亞商場總經理王xx就在海南注冊了"海南亞細亞商聯總公司。
又如,南陽亞細亞商場借到貸款兩千萬元,股東高xx卻要了600萬元,詢撥到成都給其一位朋友做房地產生意,結果全虧,以兩棟樓房抵債。抵債手續尚未辦妥,高xx卻對欠債人說,你不要向南陽還債了,你把兩棟樓房給我,南陽的錢由我還。最終,南陽亞細亞分文未得。
上述事實只是鄭亞集團暴露出來的極小部分,但已能說明鄭亞集團經營者的品行與操守狀況。
(2)董事會
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一個重要要素是董事會,并認為企業應該建立一個強有力的董事會,董事會要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起到真工監督引導的作用。在鄭亞集團公司內部,董事會一直處于癱瘓狀態。鄭亞集團公司的注冊日期是1993年10月,但直到1995年6月才最后確立。在近兩年的時間里,集團公司決策層一直處于不斷演變的狀態之申,沒有按章程規范化運作,董事會從未召集董事們就重大決策進行過表決,凡事都由總經理王xx一人拍板。1995年初,亞細亞的主要股東中原不動產公司董事長易人,新任重事長認為前任批準的股權轉讓造成公司資產流失,不予承認,表示股權糾紛問題不解決就不參加董事會。從此,鄭亞集團最高決策機構、監督機構陷于癱瘓。比如,冠名權展于無形資產,其轉讓照理應該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但實際上是王xx一個人說了算,只要他簽字同意,別人就可建個"亞細亞",如許昌、安陽、洛陽、商丘的亞細亞都是他簽字同意的。在鄭亞集團,總經理成了國王,董事會如同虛設。
(3)人事政策與員工素質
COSO報告認為,人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亦是重要的內部控制環境因素。那么,鄭亞集團的人事政策與員工素質如何呢?
1.以貌取人。1995年底,廣州、上海、北京三地大型商場相繼開業,管理人員嚴重不足。亞細亞從西安招聘了幾百名青年,經過短期培訓后,準備派往三地。由于不了解個人情況,只好對名觀相,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的派往廣州、上海或北京的商場當經理或處長,其他人員則當營業員。
2.隨意用人。亞細亞商場藝術團的報幕員周xx,不值管理不會看帳,被任命為開封亞細亞商場的總經理。
3.任人唯親。亞細亞某領導的一位表弟,原鄭州市郊的農民,被任命為北京一家大型商場總經理;某領導的兩位妻弟,山東農民,也被委以重任;就連他家的小保姆也被任命為亞細亞集團配送中心的財務總監。
4.排斥異己。亞細亞曾有四位年輕的副總,因他們不附和總經理的意見,在1990年借故被派往外地辦事處。1991年夏,亞細亞駐外辦事處撤銷,四位副總返回商場時,他們的位置已被別人取代,接著半年閑試,被調離商場。
這就是亞細亞的人事政策。
(4)企業產權關系及組織結構
鄭亞商場是由河南省建行租賃公司和中原不動產公司共同出資200萬元設立的股份制企業,其中,租賃公司102萬元,占51%的股份,中原不動產公司98萬元,占49%的股份。由于鄭亞商場計劃在1992年改組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按照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必須在5家以上才具備上市資格。由于種種原因,改建的鄭州亞細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未獲成功。1993年9月,經河南省體改委批準,僅僅有過渡意義的鄭州亞細亞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鄭州亞細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是,亞細亞上市未能做成,但虛擬的股權轉讓己被河南省體改委等政府職能部門認定,即河南建行租賃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海南大昌實業發展公司18%,轉讓給廣西北海巨龍房地產公司10%;中原不動產公司49%的股權轉讓給海南三聯企業發展公司18%,轉讓給海南匯通信托投資公司18%。由于股權受讓方未按協議及時把購股資金兌付,從此埋了了一個巨大的資金隱患。特別是后來中原不動產公司新任董事長認為前任批準的股權轉讓造成公司資產流失,不予承認。鄭亞集團產權關系混亂局面就此形成。
鄭亞集團設有一個"貨物配送中心",其職能是為鄭亞商場本店和四家直接連鎖店配貨,該中心負責向廠家直接定貨,目的是降低進貨成本并防止各商場自行進貨時吃回扣。但該中心配送給各大商場的所有商品,價格不但比批發市場上的批發價高出許多,甚至高于自由市場上的零售價!"貨物配送中心"實際上成了一個大黑洞。
上述四個方面較清楚地說明了鄭亞集團的控制環境情況。其內部控制環境若此,其最終結局亦在意料之內。
2.風險意識不強
COSO報告認為,環境控制和風險評估,是提高企業內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關鍵。鄭亞集團如何進行環境控制和風險評估呢?原鄭亞集團總經理王xx,對以往的經營失誤總結了六大教訓,其中有四條涉及到對風險的認識和把握問題。第一是"對市場認識不足,對形勢認識不足"。"在我們前進的過程中,不但遇到了國內商業同行的壓力,而且國外零售業的大舉進入也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沖擊,導致我們認為較先進的經營模式一下子就被沖得體無完膚。"第二是"過于自信、樂觀、想當然,其結果是驕兵必敗,第三是"面對零售業艱難的狀況,我們的應變能力差,整個經營進入死胡同,最后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第四是"抗風險能力差,一近事陣腳就亂了。"這幾個教訓說明,在鄭亞集團管理層的思想中缺乏風險概念,沒有設置風險管理機制,因此抗險能力極低。
3 缺乏適當的控制活動
COSO報告認為,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幫助企業保證其針對"使企業目標不能達成的風險"采取必要行動。鄭亞集團運作中幾乎不存在控制活動,或者即使存在所謂的政策和程序,也是名存實亡,未實際發生作用。且看一組數據:亞細亞一年一度的場慶花費都超70萬元;集團某股東從鄭亞商場借出8叨萬元,連借條也沒有,后來歸還300萬元,剩余5山萬元商場帳面和收據顯示是"工程款";集團另一個股東1993年借走商場57萬元,也無人催要盯997年,鄭亞商場管理費用就高達18.6億元。鄭亞集團的控制活動若此,何以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
4.信息溝通不順暢
COSO報告認為,一個良好的信息與溝通系統有助于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業須按某種形式在某個時間之內,辨別、取得適當的信息,并加以溝通,使員工順利且行其職責。在鄭亞集團內部,信息溝通系統幾乎不存在。據稱,集團內部一不需要成本信息二不計算投資回收期及投資回報率,三不收集市場方面的信息。會計信息系統由管理層隨意控制隊資金被大量挪用,卻不知去向何方。在鄭亞集團,t息系統已經不再是一個管理和控制的工具,而是上層管理人員的話筒,信息隨其意愿而變。
5.內部監督缺乏
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系通過納人管理過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動實現的。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切實執行且執行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內部控制必須被監督。在亞細亞,自開業以來,沒有進行過一次全面徹底的審計。偶爾的局部的內部審計中曾發現幾筆幾百萬元資金被轉移出去的事,后來也不了了之。任何事情都是總經理說了算,屬下當然包括內部審計人員在內,全無發言權,可見內部監督極度缺乏是既成事實。
二、由"亞細亞"引發的思考:改進我國企業內部控制
由亞細亞,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皆存在問題,必然最終走向倒閉之路。盡管它只是我國企業的一個個案,但這種現象卻頗具普遍性。我國加入WTO,來自外部世界特別是跨國公司的激烈競爭,給中國企業的壓力越來越大,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嚴峻。若以"亞細亞。狀況去應對競爭,其結果不難預料。因此,如何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如何以一種更積極的狀態參與到世界競爭的潮流中去將是我國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和難題。經濟現實迫切要求我國企業早日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從現實看,我國企業經營效益普遍較差;會計造假行為嚴重,財務報告嚴重失真;企業違法違規現象愈演愈烈,進而成為普遍現象。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內部控制的缺失與缺陷難逃其咎。問題還在于,我國很多企業還未意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對內部控制還存有很多誤解,以為內部控制就是十堆堆的手冊、文件和制度,或者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內部成本控制、內部資產安全性控制等,甚至對企業內部控制根本沒有概念。現狀函需改變!我們認為,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改進,可從兩方面人手,其一是由權威部門制定內部控制的標準體系;其二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作出強制性的安排,做到二者并舉。
1.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
首先,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一項國際慣例。長期以來,內部控制一直被視為企業內部事務,屬企業管理當局責任范圍內之事。縱觀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歷年來對內部控制的定義、解釋、修改、再修改的過程,不難發現,MCPA過去一直認為內部控制目標是為了保護企業資產、檢查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提高經營效率、推動企業執行既定的管理方針等,不管對這些目標如何進行排列與組合,為企業內部的管理與經營服務是其共同特征。以往對內部控制的研究也大部分集中在制度的設計和審計方面,重在改進內部控制的方法與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效率。直到197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反國外賄賂法》(簡稱FCPA),該法案規定,每個企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防范這種行為發生。該法案在其會計標準條款中規定,業如達不到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提出的內部控制目標,可被罰款1萬美元、責任者受5年以下的監禁。至此,建立和強化內部控制已成為企業應履行的一種法律責任。1991年11月,美國聯邦委員會發表的判決指南指出,如果發現公司即使有一個雇員犯罪,該公司將受到強制性罰款,罰金數額可高達數十萬至兒百萬美元。這一法規的出臺,強化了管理者對遵守法規的重視,遵循適當的法規、規避可能的罰款所帶來的損失也成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1992年,曲美國注冊會計協會(AICP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財務經理協會(FEI)、美國會計學會(AAA)、管理會計學會(IMA)共同組成的專門委員會(即COSO委員會)提出了內部控制綜合框架公告,認為"內部控制是受企業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職員的影響,旨在取得(1)經營效果和效率(2)財務報告的可靠性(3)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并對內部控制作了新的擴展,提出了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認為該報告的提出,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其作用如同早期的公認會計原則,其未來在管理界的地位也如今日的公認會計原則一樣"。COSO報告很快受到了廣泛的認可,世界各國及各專業團體紛紛效仿COSO報告對內部控制進行重新研究,并采COSO報告的最新理念,了自己的文告。可見,建立一套有關內部控制的標準體系,已成為一項國際慣例。
其次,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保證財務報告可靠性與企業遵循法律法規的重要條件。現代企業的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由于股權較為分散,企業所有者(包括權益所有者、債權所有者及人力資本所有者等)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一般只能通過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所有者、政府部門、材料供應商等作為外部人與作為內部人的經營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其二是保證企業法律法規的遵循性。從這兩個目標可以看出,加強企業內部控制不僅僅是企業一種自愿自覺的行為,也是企業的一種責任與義務,是企業對外部利益集團負責的一種表現形式。因此,建立一套完備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作為企業管理行為的規范標準,是達成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條件。
最后,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有利于統一看法,更新觀念。目前,我國會計理論與實務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認識還停留在內部牽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認識還很不統一,甚至還有不少錯誤認識。而且,企業界、司法界、會計界等不同行業與部門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不一,彼此就此進行溝通時,缺乏共同"語言"。即使在注冊會計師職業界,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也多局限于其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因此,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不僅可以為各方人士的溝通與理解提供統一的基礎,還可為企業評估和改進其內部控制提供標準與方法。
基于以上認識,我們建議,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力量加強對內部控制的研究。我國的立法機關應該聯合我國各有關方面的力量,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各種職業團體、協會、中介機構等,在COSO報告的基礎上,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面深人的研究,建立一套如COSO報告那樣內涵與外延統一、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并準則或提出指南,使企業管理當局或注冊會計師等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要將內部控制的全新理念與精神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盡量使管理當局用以評估內部控制的標準、注冊會計師用以審計內部控制的標準與投資者用以審視內部控制的標準相統一,以減少可能的期望差距。
2.對內部控制實施強制性審計
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建立之后,企業能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并切實予以實施,需要外都力量予以保證。為此,美國審計鑒證準則(SSAE)第六號與臺灣等要求企業對外界公眾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并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及有重大問題報告,爾后,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對企業的一般做法是,企業首先對自身內部控制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自我評估,出具對外報告,包括無重大問題報告,企業內部控制報告發表審計意見。雖然不同國家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與做法不一,而且對于內部控制是否不再只是企業內部事務的觀點也存在爭議,但不管如何,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帶來的效用是顯見的。因為,企業對外出具內部控制報告,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加重了企業管理當局及注冊會計師的責任,而責任一旦加重,企業管理當局出于減輕自身責任及企業長期利益的考慮不得不在注冊會計師的協助下真正關注內部控制的缺陷與缺失,實實在在地不斷健全與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也會為降低自身的風險而督促企業改進內部控制。這樣就帶來了另一方面的效用,即降低企業營運的風險,提高企業營運的效率和效果,進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提高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證券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不過,在我國推行內部控制審計,目前還存在較大的困難。(1)我國內部控制基礎十分薄弱。一方面,這是我國需要實行內部控制審計的直接原因之一,但也正是這一點,使我國實行內部控制審計困難重重。因為要對不健全的內部控制出具管理報告或發表審計意見無疑是困難的,受到的阻力也會比較大。(2)缺乏統一的內部控制標準。我國還未提出過類似美國COSO報告的權威性很高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現行具體審計準則第九號"企業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觀念還未更新,還停留在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而且也只是從審計的角度的。新修訂的《會計法》雖然對內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因為它不是專門針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規定的,因此在內部控制的實務方面不具有可操作性。這就使得企業在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及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時無據可依。(3)我國公眾的法律意識不強。這直接關系到:企業管理當局能否如實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并且對于其自身在內部控制報告中的承諾,企業管理當局能否真正擔負起應有的責任;注冊會計師能否如實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否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廣大社會公眾對內部控制報告及審計報告能否正確認識與應用,會不會形成很大的期望差距,造成不必要的訴訟與糾紛。(4)我國投資者普遍素質不高。這就形成兩個問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他們有無增量信息;會不會被他們誤用。這直接關系到內部控制審計有無實行的必要性問題。(5)我國法律法規還不很健全,對內部控制責任的劃分、T化、獎罰等都有待于進一步的明確。由于存在上述種種困難,再加上對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重大性問題、責任分攤問題等本身就是學界研究的難題之一,因此,在我國實行內部控制審計存在很多實際困難,就不言而喻了。
為此,我們并不建議對我國所有企業進行內部控制審計,而是認為,在我國上市公司中進行內部控制審計是可行的,也是必須的。首先,上市公司的運作較為規范。國家為了保護眾多投資者及潛在投資者的利益,對其規模、業績、運營體制、治理結構、財務制度等都有特殊的規定,其管理人員素質也相對較高。其次,上市公司的利益牽涉面最廣,直接關系到我國各大中小型投資者的利益,其業績好壞、其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都與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直接相關,關系到我國經濟的發展前景。此外,上市公司可以對所有其他企業產生示范效應,帶動其他企業走上規范化、科學化運作的軌道。
對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應采取的模式,我們認為,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在企業管理當局方面。我們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的管理當局不僅要向注冊會計師出具管理當局聲明書,而且要向社會公眾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前者強調企業內部控制是管理當局的責任,后者向社會公眾聲明企業的內部控制無重大缺失或存在哪些重大缺失等,讓社會公眾了解企業內部控制的現狀。注冊會計師不僅應向企業管理當局出具關于內部控制的管理建議書,便企業管理當局可以不斷完善企業內部控制,還應向社會公眾出具審計意見,增強企業內部控制報告本身的可靠性。
(2)在內部控制審計強度方面。我們認為,我國應該要求各上市公司在上市前三年(或上市前2年加上市后一年)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出具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要求在公司上市時對其內部控制進行審計,一是出于降低審計成本的考慮,二是將內部控制審計視為一種過關性審計。至于上市之后,對內部控制的測試則作為常規年度審計的一部分進行。
(3)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整個年度的審計與報告。雖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就某一時點而言的,但某一時點有效的內部控制并不能說明它能保證年度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也不能保證企業在整個期間內守法經營。只有對整個年度琳內部控制進行評價與審核,才能發現在這一過程中內部控帶在的重大缺陷或缺失,才能判斷這些缺陷或缺失是否影響企業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4)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應能達成三項目標,即合理保證企業營運的效率和效果、企業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及法律、法規的遵循性。這樣分類的好處在于允許不同的人因不同的目的從不同的角度關注內部控制的不同層面。由于對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企業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保護投資者利益,與這個目的直接相關的是與企業財務報告可靠性目標有關的內部控制及與資產安全性等有關的部分內部控制,因此,企業內部控制報告及注冊會計師進行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可以只限于內部控制的這兩個部分。如果某一特定團體要求企業或注冊會計師出具特定的內部控制報告,則對內部控制的審計范圍可以另行確定。但企業管理當局向注冊會計師出具的聲明書應該包含內部控制的所有內容,因為他們必須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整體負責。將內部控制審計的范圍縮小,一方面是因為只有該部分的內部控制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有關,另一方面則是可以縮小注冊會計師的取證范圍,降低審計成本,進而降低企業的負擔。
(5)企業對外出具的內部控制報告不僅應由總經理簽字,還應有董事長、財務經理及內部審計人員共同簽字。首先,總經理是企業的執行長官,對企業的經營與管理事務負責,企業的內部控制報告應該有其簽字是毫無疑問的。其次,根據內部控制的最新理念,內部控制不僅僅是企業管理當局的責任,而是企業所有員工共同的責任。董事會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實施效率和效果影響重大而又深遠,而且它擔負著監督與約束總經理的使命,董事會有義務發現總經理的不妥或不法行為。董事長的簽字可以提高總經理對外承諾的可信度及效力。財務經理與內部審計人員在企業內部控制中占據特別重要的地位,財務經理的控制活動貫穿企業其他各個不同的部門及單位。而且,企業內部控制報告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企業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因此,財務經理在該部分內部控制中的地位具有特別重要性,由其對內部控制報告進行簽字是應當的。企業內部審計既是企業內部控制的一項主要要素,又監督著企業內部控制的運行。其主要任務之一就是發現企業內部控制的不足。因此,由其簽字表明其已履行了應盡的責任。更主要的是,企業的內部控制報告由所有這些人共同簽署,可以表明企業管理當局是一個精誠合作的團體,而且也可以促進他們齊心協力,共同將企業的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做好。
證券市場建立十多年來,為配合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證券監管部門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1998年以前證券監管部門允許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在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就可以申請股票發行上市,并且其前三年的業績可連續計算。但是由于國有企業的特殊性,大多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并不是整體改制上市,而是在改制為股份公司時,要對不相關聯的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資產進行剝離,否則,公司往往難以達到發行股票的條件。
為達到上市條件,這些模擬編報的財務信息就需要作為股份公司發行上市三年又一期(以下簡稱“報告期”)會計報表的組成部分,在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后作為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由于股份公司在三年前是不存在的,在會計主體不存在而又要為其編報財務信息,如何編制就成為證券市場中公司能否發行上市的關鍵問題之一。遺憾的是,直到現在,監管部門未制定出相關的編報指南和審計準則,導致證券市場在公司首次發行股票時,財務信息的編制與披露方面缺乏規范,財務信息缺乏可比性。這幾年證券市場存在的“虛假上市”等問題或多或少與此有關。
為配合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扭虧為盈,1997年以來,證券監管部門允許上市公司二次發行股票(以下簡稱“增發”)。問題是,在試點的六家紡織企業中,有些上市公司歷史財務報表是虧損的,但公司也成功增發了,這似乎與《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之一是公司連續三年盈利的規定不合。但是,這些公司在二次發行前,大多進行了規模較大資產重組,證監會實際上是默許上市公司按重組后的架構模擬編報財務信息的,并以模擬后的會計報表為考核基準。上市公司進行大比例的資產重組后如何編報財務信息,監管部門未制定相關的指南,結果是首批六家公司增發時所公布的會計報表的編報標準存在較大的差異。由于缺乏編報標準,監管部門個人、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意見相當不一致。這就導致,對于進行過大比例資產重組的公司,二次發行時的財務信息的編制和披露較不規范,投資者也就無法從過去的歷史信息來判斷公司未來的財務情況。
另外,上市公司發生大規模的購并時,如何編制和披露財務信息也未有相關的規定。有些公司發生吸收合并時,并未編制模擬會計報表,吸收合并發生在不同的年度、不同的公司其財務信息的披露是不一樣的。這就說明,上市公司發生購并時,如何通過財務信息的編制和披露來反映事項的影響程度,從而為投資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監管部門尚缺乏編報的指南。
但是,在缺乏首次發行財務信息編報指南和相應的審計準則的情況下,有1000多家公司通過改制為股份公司并發行股票,并大多模擬編報了報告期前兩年的會計報表。對發生大比例資產重組或購并的公司,也編報了模擬財務信息,并作為二次發行的材料。可見,在特殊情況下,公司的改組上市和增發是離不開模擬編報的財務信息的。本文擬結合與模擬編報財務信息有關的問題,談一談個人的認識,同時對證監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申報財務報表剝離調整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一些意見。
二、模擬財務信息的含義
何為模擬財務信息,有關文件并未給出一個確切的定義。按照美國證監會(以下簡稱“SEC”)的說法,模擬財務信息是相對于歷史財務信息而言的。美國SEC在其RegulationS-XArticle11中提到模擬財務信息(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是指為了給投資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響的信息,即這些交易在早些時候發生,對歷史財務報表產生影響。模擬財務信息的編報一般在僅僅依靠歷史財務報表不能滿足投資者決策需求時進行。SEC為模擬財務信息的編制和報告制定了詳細的指南。
我們認為,模擬財務信息可以這樣來定義:假定公司現在的架構在報告期初已存在且無轉變,按報告期各年實際存在的公司各構成實體,按公司現在執行的會計政策來編制和報告報告期各年度的財務信息。這個定義可解釋為:
1.模擬財務信息不是主要財務報表,僅僅是對歷史財務報表的一種補充;既可以是申報財務信息的一部分,也可以作為歷史財務信息的注釋。
2.在編報時,實際包含了這種假定:各種資產或業務產生的業績在重組入(或置換入)公司前是實際存在的,不是人為虛構的。編報時,僅僅為其移動了一下位置,放在公司的名下。若原來的業務是直接面向市場的,則原來的數據直接作為財務數據的來源;若當時是內部結轉的,則根據生產數量或勞務數量,按當時的市場價格模擬計算作為財務數據的來源;若當時的資產未能產生活動,則沒有可以作為財務數據的來源的業務。若在改組為股份公司前發生了資產剝離、資產重組,可以按剝離和重組后的架構來編制以前的會計報表;若上市公司發生了兼并、收購、大比例的資產置換(或買賣),可按兼并或置換后(買賣后)的架構來編制以前的會計報表。
3.架構的假定應該包括公司的結構、資產情況、業務情況、執行的會計政策等;假定納入會計報表范圍的公司或子公司從報告期期初就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若實際不是,應按該會計制度進行歸口調整。
4.模擬財務信息編報所覆蓋的期間各國規定的不一樣,我國一般指二年。首次發行要提供三年又一期會計報表的審計報告,大比例資產重組也是三年又一期。
由上我們可以看出,模擬編報財務信息的目的在于利用歷史信息,通過一定的方法進行加工,使擬上市公司三年又一期財務信息在一致性的基礎上進行表述,為投資者分析目前狀況下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未來一年盈利預測數據的需要提供相關的信息。我們知道,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除了強調信息的可靠性外,信息的相關性也很重要。只有通過比較過去可比期間的財務信息,才可預測將來的可能情況。所以,在制定模擬財務信息編報指南時,我們更應該強調的是信息的相關性這一質量特征,而不是可靠性。
三、需要編報模擬財務信息的情況
財務信息的編報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編報財務信息預期收益大于編報成本的情況下,財務信息的編報才有意義。根據這一約束條件,不是在任何條件下都要編制模擬的財務信息。
在我國,編報模擬財務信息雖然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歸結證券市場發生的各種案例,需要編報模擬財務信息的條件應包括:1.在發生吸收合并時,要編制模擬財務信息。現在上市公司在發生吸收合并時,要公布合并方案,但如何編制和何時編制未見到相關規定。2.在首次發行時,對于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公司,允許其在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業績模擬計算,獨立運行一年后可申請股票發行,包括:①對原企業的非經營性資產或非相關的經營性資產和相關負債、損益剝離后,以一部分經營性資產設立股份公司,則這部分經營性資產和業務對應的前兩年的業績可模擬計算;②幾個發起人以經營性資產出資(包括股權),則這些投入的個別資產和對應業務的經營業績也可以相加,作為股份公司前兩年的業績。對于有限責任公司,若是整體改制為股份公司,則有限公司的前兩年的業績可模擬計算。3.上市公司發生重大的購買或出售資產的行為,且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占上市公司總資產70%以上,其重組前的業績可模擬計算。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由于企業上市改組中或上市公司的資本重組方式不同,公司是否需要模擬編報財務信息,應視情況而定:
1.考慮到編報財務信息的成本和對信息的影響程度,規定重要性的定量指標就很重要。美國SEC規定的相對重要程度是50%。我國對重大資產重組的重大是指對總資產、凈資產或凈利潤而言,也可以對收購或出售資產的價款而言。在購買或出售資產占最近一期經審計的總資產的70%,還可以模擬計算業績,其余沒有規定。我們認為,對重要性指標不要硬性規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和影響程度由公司判斷決定,并以50%作為重要性指標。
2.上市公司在收購或合并其他企業時,以及發生大比例資產剝離、出售或置換時,應編報模擬的財務信息,并作為臨時報告予以公告,而不僅僅在有增發的需求時編報。
3.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對其前兩年會計報表按現行會計政策進行追溯調整,并作為申報會計報表的一部分。
4.非國有企業首次發行時,只要規范改制我們認為也可按照改制方案模擬計算其前兩年的業績。
5.編報模擬財務信息的角度應是投資者,而不是監管部門的需要。模擬財務信息是為投資者的需要而編制的,因而應強調信息的可比性,監管部門應根據投資者的需要制定編報方法。現在,往往是根據監管部門的意見來編報模擬財務信息,比較強調可靠性,信息的橫向可比性較差,不能為投資者提供與決策相關的財務信息。
四、模擬財務信息編報所覆蓋的期間及何時編制
由于模擬財務信息是假定資產重組交易在早些時候發生從而對歷史財務信息所產生的影響,因而必須確定模擬財務信息編報所覆蓋交易發生前的期間,覆蓋的期間取決于信息的有效性。美國SEC規定:在編制模擬利潤表時,可采用財務預測,所覆蓋的日期至少應該包括從交易預計完成日期開始的12個月。
在我國,由于《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行股票的條件之一是公司連續三年盈利,所以三年應該是法律規定的限制條件。證監會規定公司必須改制為規范的股份公司,并運行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請發行,所以,我們認為可以以公司購并后或資產剝離或資產置換后的公司架構為基礎,模擬編報前兩年的財務信息,并在招股說明書中公布。因為僅模擬合并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可以基本看出合并后公司的財務狀況,但看不出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趨勢。以三年為窗口,觀察一個公司的發展,歷史信息就會有預測價值。上市公司發生大比例置換、收購或出售資產時,監管部門并未要求編制模擬財務信息,僅是公司可以在重組完成一年以后提出配股或增發新股的申請,其重組前的業績可以模擬計算。所以,上市公司發生大比例置、換收購或出售資產時,可以模擬編報二個會計年度的財務信息。
信息是有時效性的。信息公布晚了,信息的作用也就弱。對于何時編報模擬財務信息也是應該考慮和解決的。對于公司的改制,應根據改組的方案來編報模擬財務信息,并在申請為股份公司時編制。對于公司的合并,應模擬編報生效當日的合并財務信息,并隨合并公告書一起公布。合并完成后,應該對合并發生年度以前三年的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并公告。上市公司發生大比例置換、收購或出售資產時,應在簽訂計劃時而非完成交易時,編制模擬前三年的財務信息,并公告。
五、編制模擬財務信息所采用的方式
以美國SEC規定的條例為例,模擬財務信息由引言、簡化的模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以及注釋等組成。引言應該對交易和所涉及的主體以及編制模擬財務信息的目的加以說明,注釋應該詳細說明編制模擬信息所涉及的假設與相關的數據。模擬財務信息是對歷史財務報表的補充。允許在模擬利潤表中進行財務預測,并要求計算模擬的每股收益。
我國以IPO為例,模擬財務信息的編報是在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第9號中規定的(一直未公開過,被最近的指導意見所代替),內容可歸納為:
1.模擬會計報表作為報告期歷史財務報表的一部分(但本身在報告期發生了重大重組,需要再模擬的情況除外)。
2.模擬財務信息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注釋。只需要編制設立日的資產負債表,要編制設立日前兩年的利潤表。
3.在注釋中披露所涉及的交易主體、交易的資產和方式,模擬會計報表編制的基準、依據等;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以歷史成本計價原則、收入和成本配比為主要的編制基礎。
4.不可采用預測信息。
5.要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假定在報告期的期初就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追溯調整原會計報表。
6.對原來會計報表存在的會計差錯作出恰當的會計調整。
7.編制設立前各會計期間財務報表時,應以改制方案為依據,對設立前原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收入、成本與費用進行劃分。同一賬項在報告期內各會計期間或時點采用的剝離調整方法應保持一致。若是多個經營實體發起設立股份公司,則各經營實體對同一賬項所采用會計政策和剝離調整方法應保持一致,各經營實體之間的交易或事項必須予以抵銷。
8.以模擬財務信息計算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
六、模擬財務信息編制的具體原理與方法
對于如何編制模擬財務信息,美國SEC規定,要以計劃或完成的資產重組交易為基礎,對交易發生前的歷史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或合并后編制。在編制時,具體的規定較為彈性,以使模擬信息能適應于各種個別事實和情形。在編報模擬利潤表時,要求對交易的一次性影響持續性影響要加以明顯區分,并將一次性影響項目(中止經營、非常項目和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等)排除在模擬利潤表外,但要在注釋中加以說明這種排除。
證監會了IPO的指導意見。對上市公司發生大比例資產重組、吸收合并的情況尚未有具體規定,但公司會比照指導意見執行。針對該指導意見,我們認為,IPO時,模擬財務信息編報需要討論的幾點是:
1.對于模擬財務信息的編報,我們必須強調信息的相關性,而不是信息的可靠性。該指導意見非常強調信息的可靠性,會導致信息的相關性減弱,甚至不可比。比如,由內部產品或勞務轉移所形成的部分,原企業會計核算中采用內部價格計量的,應以報告期實際內部價格為基礎。這種規定導致的結果是,為了強調信息的可靠性,三年利潤表的編制采用了不同的計量標準,改制后的公司收入的計量以市價為基礎,而改制前基本上以成本為計量基礎,這樣,編報的各年度的財務信息就不可比。實際工作中,企業制定的內部價格,往往未考慮管理費用,有的企業的內部價格甚至彌補不了費用,也不是真實的內部價格。我們認為,模擬財務信息是在假定一定基礎上編制出來的,改制前二年的收入應比照同期產品或勞務的市場價格來模擬。在無法尋求同類價格的時候,應在成本的基礎上,加上適當的毛利。再如,按指導意見,設立股份公司時債權人承諾放棄債權或債轉股的,劃分財務費用時,不應追溯調整股份公司設立以前年度已入賬的相關財務費用。按這種規定來編制三年的會計報表,對財務費用這一信息來說就沒有可比性。
2.股份公司在報告期發生了重大資產置換,股份公司應以置換后的架構重編會計報表,而不是僅僅編制和披露備考財務信息。指導意見的做法是,在發生重大資產置換時,還是按原來的方案編報財務信息。對于首次發行IPO來說,若在報告期發生重大資產置換,則三年的財務信息不是在同一資產和業務的基礎上編報的,披露的信息不是在同一資產和業務產生的,因而反映不了實質內容。所以,根據重組后的架構編制的財務信息不能作為備考的財務信息,而應該作為歷史財務報表的一部分。
3.在報告期發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時,要區分支付方式,選擇合并基準日前各會計期間應按合并后或合并前公司架構編制。在發生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并以現金方式購受企業的情況下,上市改組企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自合并日起被購企業的經營成果。在以換股方式購受企業,上市改組企業整個報告期內應包括被購企業的經營成果。但是,對被購企業于合并日之前的資產負債表則不應作模擬性調整,因為審計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已為投資者提供了最為有用的財務狀況信息。
4.對于我國企業存在特殊性的地方,在模擬編報財務信息時要有所考慮。如,原企業免費使用的土地、商標、專利權等,在模擬編報財務信息時,應假定在報告期初就有償使用,并考慮使用費用計入模擬利潤表。
七、模擬財務信息的審計
模擬財務信息在對投資者公布前是否需要審計,各國的規定是不一樣的。以美國為例,1988年,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了題為“模擬財務信息的報告”的鑒證準則(ReportingonProFormaFinancialInformation)。鑒證準則的無疑為模擬財務信息的審查、評價和報告提供了指南,是注冊會計師在進行類似業務時必須遵循的標準。必須注意的是,這一鑒證準則并不適用于按會計準則在會計報表或在會計報表注釋中編報的模擬財務信息。顯然,注冊會計師要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其遵循的標準仍是審計準則。
在我國,模擬財務信息被當作歷史財務信息來看待,需要按歷史財務信息的要求進行審計,這就引發了一系列問題:
1.我國尚無模擬財務信息的審計準則。與美國不同,我國的審計準則覆蓋了所有的業務范圍。但實際上,注冊會計師是按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要求來審計模擬會計報表,都出具了類似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審計報告(包括IPO、吸收合并、增發時),在審計報告中表述的是“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進行的。但實際上,目前的審計準則并未規范模擬財務信息審計的特殊之處。按照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程序,是不足以使注冊會計師獲取模擬會計報表的編報是否符合規定的滿意證據,從而發表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
亞細亞曾取得過幾個“全國第一”:全國商場中第一個設立迎賓小姐、電梯小姐,第一個設立琴臺,第一個創立自己的儀仗隊,第一個在中央電視臺做廣告。當年的亞細亞以其在經營和管理上的創新創造了一個平凡而奇特的現象“亞細亞現象”。來自全國30多個省市的近200個大中城市的黨政領導,商界要員來到亞細亞參觀。然而,1998年8月15日,鄭亞商場悄然關門!面對這殘酷的事實,人們眾說眾說紛紜。我們以為,導致亞細亞倒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內部控制的極端薄弱是促成倒閉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擬用COSO報告提出的標準與評價方法,對其進行分析,從中引發對改進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幾點思考。還有遍布全國各地的“仟村百貨”以參股的形式投資10億多元,先后在河南省內建立了四家亞細亞連鎖店,在全國各地建立了很多參股公司。亞細亞商場于1989年5月開業,之后僅用7個月時間就實現銷售額9000萬元,1990年達1.86億元,實現稅利1315萬元,一年就跨入全國50家大型商場行列。到1995年,其銷售額一直呈增喪趨勢,1995年達4.8億元。1993年起,鄭州亞細亞集團(簡稱鄭亞集團)
一、對“亞細亞”內部控制失敗的系統分析
1.控制環境失敗COSO報告認為,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的各種因素,具體包括企業的重事會,企業管理人員的品行、操守、價值觀、素質與能力,管理人員的管理與經營觀念,企業文化,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信息溝通體系等。企業控制環境決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發揮作用,是內部控制其他要素發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企業內部控制的貫徹和執行以及企業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是企業內部控制的核心。那么,鄭亞集團的內部控制環境如何呢?
(1)經營者品行、操守、價值觀(簡稱“海南商聯”),鄭亞集團沒有投資,法人代表是王xx本人。鄭亞集團公司重事會作出決定,委托海南商聯管理和經營鄭亞集團股份公司;并在鄭亞集團董事會1995年6月28目的會議紀要中,明確規定“董事會同意公司經營者(海南商聯)按銷售額1%的比例提取管理費。于是就形成了海南商聯受托經營鄭亞集團的運作模式,并與鄭亞集團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總部設在廣州。從此總經理在外地遙控實施對鄭亞集團和商場的管理。王xx既是海南商聯的法人代表,又是鄭亞集團的總經理,可以隨意抽調人員與資金。這種制度安排的結果是亞細亞的信譽和人員被海南商聯利用,亞細亞的經營利潤被海南商聯占有,而這一切都是無償的。?1992年11月,亞細亞商場總經理王xx就在海南注冊了”海南亞細亞商聯總公司。又如,南陽亞細亞商場借到貸款兩千萬元,股東高xx卻要了600萬元,詢撥到成都給其一位朋友做房地產生意,結果全虧,以兩棟樓房抵債。抵債手續尚未辦妥,高xx卻對欠債人說,你不要向南陽還債了,你把兩棟樓房給我,南陽的錢由我還。最終,南陽亞細亞分文未得。上述事實只是鄭亞集團暴露出來的極小部分,但已能說明鄭亞集團經營者的品行與操守狀況。
(2)董事會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一個重要要素是董事會,并認為企業應該建立一個強有力的董事會,董事會要能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起到真工監督引導的作用。在鄭亞集團公司內部,董事會一直處于癱瘓狀態。鄭亞集團公司的注冊日期是1993年10月,但直到1995年6月才最后確立。在近兩年的時間里,集團公司決策層一直處于不斷演變的狀態之申,沒有按章程規范化運作,董事會從未召集董事們就重大決策進行過表決,凡事都由總經理王xx一人拍板。1995年初,亞細亞的主要股東中原不動產公司董事長易人,新任重事長認為前任批準的股權轉讓造成公司資產流失,不予承認,表示股權糾紛不解決就不參加董事會。從此,鄭亞集團最高決策機構、監督機構陷于癱瘓。比如,冠名權展于無形資產,其轉讓照理應該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但實際上是王xx一個人說了算,只要他簽字同意,別人就可建個“亞細亞”,如許昌、安陽、洛陽、商丘的亞細亞都是他簽字同意的。在鄭亞集團,總經理成了國王,董事會如同虛設。
(3)人事政策與員工素質COSO報告認為,人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亦是重要的內部控制環境因素。那么,鄭亞集團的人事政策與員工素質如何呢?
1.以貌取人。1995年底,廣州、上海、北京三地大型商場相繼開業,管理人員嚴重不足。亞細亞從西安招聘了幾百名青年,經過短期培訓后,準備派往三地。由于不了解個人情況,只好對名觀相,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的派往廣州、上海或北京的商場當經理或處長,其他人員則當營業員。
2.隨意用人。亞細亞商場團的報幕員周xx,不值管理不會看帳,被任命為開封亞細亞商場的總經理。
3.任人唯親。亞細亞某領導的一位表弟,原鄭州市郊的農民,被任命為北京一家大型商場總經理;某領導的兩位妻弟,山東農民,也被委以重任;就連他家的小保姆也被任命為亞細亞集團配送中心的財務總監。
4.排斥異己。亞細亞曾有四位年輕的副總,因他們不附和總經理的意見,在1990年借故被派往外地辦事處。1991年夏,亞細亞駐外辦事處撤銷,四位副總返回商場時,他們的位置已被別人取代,接著半年閑試,被調離商場。
這就是亞細亞的人事政策。
(4)企業產權關系及組織結構鄭亞商場是由河南省建行租賃公司和中原不動產公司共同出資200萬元設立的股份制企業,其中,租賃公司102萬元,占51%的股份,中原不動產公司98萬元,占49%的股份。由于鄭亞商場計劃在1992年改組成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公眾發行股票。按照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必須在5家以上才具備上市資格。由于種種原因,改建的鄭州亞細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未獲成功。1993年9月,經河南省體改委批準,僅僅有過渡意義的鄭州亞細亞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鄭州亞細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是,亞細亞上市未能做成,但虛擬的股權轉讓己被河南省體改委等政府職能部門認定,即河南建行租賃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海南大昌實業公司18%,轉讓給廣西北海巨龍房地產公司10%;中原不動產公司49%的股權轉讓給海南三聯企業發展公司18%,轉讓給海南匯通信托投資公司18%.由于股權受讓方未按協議及時把購股資金兌付,從此埋了了一個巨大的資金隱患。特別是后來中原不動產公司新任董事長認為前任批準的股權轉讓造成公司資產流失,不予承認。鄭亞集團產權關系混亂局面就此形成。
鄭亞集團設有一個“貨物配送中心”,其職能是為鄭亞商場本店和四家直接連鎖店配貨,該中心負責向廠家直接定貨,目的是降低進貨成本并防止各商場自行進貨時吃回扣。但該中心配送給各大商場的所有商品,價格不但比批發市場上的批發價高出許多,甚至高于自由市場上的零售價!“貨物配送中心”實際上成了一個大黑洞。
上述四個方面較清楚地說明了鄭亞集團的控制環境情況。其內部控制環境若此,其最終結局亦在意料之內。
2.風險意識不強COSO報告認為,環境控制和風險評估,是提高企業內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關鍵。鄭亞集團如何進行環境控制和風險評估呢?原鄭亞集團總經理王xx,對以往的經營失誤了六大教訓,其中有四條涉及到對風險的認識和把握問題。
第一是“對市場認識不足,對形勢認識不足”。“在我們前進的過程中,不但遇到了國內商業同行的壓力,而且國外零售業的大舉進入也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沖擊,導致我們認為較先進的經營模式一下子就被沖得體無完膚。
“第二是”過于自信、樂觀、想當然,其結果是驕兵必敗,
第三是“面對零售業艱難的狀況,我們的應變能力差,整個經營進入死胡同,最后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
“第四是”抗風險能力差,一近事陣腳就亂了。“這幾個教訓說明,在鄭亞集團管理層的思想中缺乏風險概念,沒有設置風險管理機制,因此抗險能力極低。
3缺乏適當的控制活動COSO報告認為,控制活動是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幫助企業保證其針對“使企業目標不能達成的風險”采取必要行動。鄭亞集團運作中幾乎不存在控制活動,或者即使存在所謂的政策和程序,也是名存實亡,未實際發生作用。且看一組數據:亞細亞一年一度的場慶花費都超70萬元;集團某股東從鄭亞商場借出8叨萬元,連借條也沒有,后來歸還300萬元,剩余5山萬元商場帳面和收據顯示是“工程款”;集團另一個股東1993年借走商場57萬元,也無人催要盯997年,鄭亞商場管理費用就高達18.6億元。鄭亞集團的控制活動若此,何以確保管理層的指令得以實現?
4.信息溝通不順暢COSO報告認為,一個良好的信息與溝通系統有助于提高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業須按某種形式在某個時間之內,辨別、取得適當的信息,并加以溝通,使員工順利且行其職責。在鄭亞集團內部,信息溝通系統幾乎不存在。據稱,集團內部一不需要成本信息二不投資回收期及投資回報率,三不收集市場方面的信息。信息系統由管理層隨意控制隊資金被大量挪用,卻不知去向何方。在鄭亞集團,t息系統已經不再是一個管理和控制的工具,而是上層管理人員的話筒,信息隨其意愿而變。
5.內部監督缺乏COSO報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系通過納人管理過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動實現的。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切實執行且執行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內部控制必須被監督。在亞細亞,自開業以來,沒有進行過一次全面徹底的審計。偶爾的局部的內部審計中曾發現幾筆幾百萬元資金被轉移出去的事,后來也不了了之。任何事情都是總經理說了算,屬下當然包括內部審計人員在內,全無發言權,可見內部監督極度缺乏是既成事實。
二、由“亞細亞”引發的思考:改進我目企業內部控制
由亞細亞,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皆存在問題,必然最終走向倒閉之路。盡管它只是我國企業的一個個案,但這種現象卻頗具普遍性。,我國加入WTO在即,來自外部世界特別是跨國公司的激烈競爭,給企業的壓力越來越大,面臨的挑戰越來越嚴峻。若以“亞細亞。狀況去應對競爭,其結果不難預料。因此,如何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如何以一種更積極的狀態參與到世界競爭的潮流中去將是我國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和難題。現實迫切要求我國企業早日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從現實看,我國企業經營效益普遍較差;會計造假行為嚴重,財務報告嚴重失真;企業違法違規現象愈演愈烈,進而成為普遍現象。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內部控制的缺失與缺陷難逃其咎。問題還在于,我國很多企業還未意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對內部控制還存有很多誤解,以為內部控制就是十堆堆的手冊、文件和制度,或者認為內部控制就是內部成本控制、內部資產安全性控制等,甚至對企業內部控制根本沒有概念。現狀函需改變!
我們認為,對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改進,可從兩方面人手,其一是由權威部門制定內部控制的標準體系;其二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作出強制性的安排,做到二者并舉。
1.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
首先,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一項國際慣例。長期以來,內部控制一直被視為內部事務,屬企業管理當局責任范圍內之事。縱觀美國注冊師協會(AICPA)歷年來對內部控制的定義、解釋、修改、再修改的過程,不難發現,MCPA過去一直認為內部控制目標是為了保護企業資產、檢查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提高經營效率、推動企業執行既定的管理方針等,不管對這些目標如何進行排列與組合,為企業內部的管理與經營服務是其共同特征。以往對內部控制的也大部分集中在制度的設計和審計方面,重在改進內部控制的與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效率。直到197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反國外賄賂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簡稱FCPA),該法案規定,每個企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防范這種行為發生。該法案在其會計標準條款中Accounting Standards Provision)規定,業如達不到美國審計準則委員會提出的內部控制目標,可被罰款1萬美元、責任者受5年以下的監禁。至此,建立和強化內部控制已成為企業應履行的一種責任。1991年11月,美國聯邦委員會發表的判決指南指出,如果發現公司即使有一個雇員犯罪,該公司將受到強制性罰款,罰金數額可高達數十萬至兒百萬美元。這一法規的出臺,強化了管理者對遵守法規的重視,遵循適當的法規、規避可能的罰款所帶來的損失也成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1992年,曲美國注冊會計協會(AICP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財務經理協會(FEI)、美國會計學會(AAA)、管理會計學會(IMA)共同組成的專門委員會(即COSO委員會)提出了內部控制綜合框架公告,認為“內部控制是受企業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職員的,旨在取得(1)經營效果和效率(2)財務報告的可靠性(3)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并對內部控制作了新的擴展,提出了內部控制的五要素。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認為該報告的提出,具有劃的意義,“其作用如同早期的公認會計原則,其未來在管理界的地位也如今日的公認會計原則一樣”。COSO報告很快受到了廣泛的認可,世界各國及各專業團體紛紛效仿COSO報告對內部控制進行重新研究,并采COSO報告的最新理念,了自己的文告。可見,建立一套有關內部控制的標準體系,已成為一項國際慣例。
其次,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是保證財務報告可靠性與企業遵循法律法規的重要條件。企業的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由于股權較為分散,企業所有者(包括權益所有者、債權所有者及人力資本所有者等)及其他利害關系人一般只能通過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所有者、政府部門、材料供應商等作為外部人與作為內部人的經營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因此,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其二是保證企業法律法規的遵循性。從這兩個目標可以看出,加強企業內部控制不僅僅是企業一種自愿自覺的行為,也是企業的一種責任與義務,是企業對外部利益集團負責的一種表現形式。因此,建立一套完備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作為企業管理行為的規范標準,是達成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條件。
最后,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有利于統一看法,更新觀念。,我國會計與實務界對企業內部控制的認識還停留在內部牽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認識還很不統一,甚至還有不少錯誤認識。而且,企業界、司法界、會計界等不同行業與部門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不一,彼此就此進行溝通時,缺乏共同“語言”。即使在注冊會計師職業界,對內部控制的理解也多局限于其對審計工作的影響。因此,建立內部控制標準體系,不僅可以為各方人士的溝通與理解提供統一的基礎,還可為企業評估和改進其內部控制提供標準與方法。基于以上認識,我們建議,有關部門應及時組織力量加強對內部控制的研究。我國的立法機關應該聯合我國各有關方面的力量,包括理論界、實務界、各種職業團體、協會、中介機構等,在COSO報告的基礎上,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面深人的研究,建立一套如COSO報告那樣內涵與外延統一、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并準則或提出指南,使企業管理當局或注冊會計師等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要將內部控制的全新理念與精神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盡量使管理當局用以評估內部控制的標準、注冊會計師用以審計內部控制的標準與投資者用以審視內部控制的標準相統一,以減少可能的期望差距。
2.對內部控制實施強制性審計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建立之后,企業能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并切實予以實施,需要外都力量予以保證。為此,美國審計鑒證準則(SSAE)第六號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要點》等要求企業對外界公眾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并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及有重大報告,爾后,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對企業的一般做法是,企業首先對自身內部控制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自我評估,出具對外報告,包括無重大問題報告,企業內部控制報告發表審計意見。雖然不同國家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與做法不一,而且對于內部控制是否不再只是企業內部事務的觀點也存在爭議,但不管如何,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帶來的效用是顯見的。因為,企業對外出具內部控制報告,注冊會計師對企業內部控制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加重了企業管理當局及注冊會計師的責任,而責任一旦加重,企業管理當局出于減輕自身責任及企業長期利益的考慮不得不在注冊會計師的協助下真正關注內部控制的缺陷與缺失,實實在在地不斷健全與完善企業的內部控制,注冊會計師也會為降低自身的風險而督促企業改進內部控制。這樣就帶來了另一方面的效用,即降低企業營運的風險,提高企業營運的效率和效果,進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同時提高企業對外出具的財務報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證券市場及其他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不過,在我國推行內部控制審計,目前還存在較大的困難。(1)我國內部控制基礎十分薄弱。一方面,這是我國需要實行內部控制審計的直接原因之一,但也正是這一點,使我國實行內部控制審計困難重重。因為要對不健全的內部控制出具管理報告或發表審計意見無疑是困難的,受到的阻力也會比較大。(2)缺乏統一的內部控制標準。我國還未提出過類似美國COSO報告的權威性很高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現行具體審計準則第九號“企業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觀念還未更新,還停留在內部控制結構階段,而且也只是從審計的角度的。新修訂的《會計法》雖然對內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因為它不是專門針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規定的,因此在內部控制的實務方面不具有可操作性。這就使得企業在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及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時無據可依。(3)我國公眾的法律意識不強。這直接關系到:企業管理當局能否如實出具內部控制報告,并且對于其自身在內部控制報告中的承諾,企業管理當局能否真正擔負起應有的責任;注冊會計師能否如實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能否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廣大公眾對內部控制報告及審計報告能否正確認識與,會不會形成很大的期望差距,造成不必要的訴訟與糾紛。(4)我國投資者普遍素質不高。這就形成兩個問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他們有無增量信息;會不會被他們誤用。這直接關系到內部控制審計有無實行的必要性問題。(5)我國法律法規還不很健全,對內部控制責任的劃分、T化、獎罰等都有待于進一步的明確。由于存在上述種種困難,再加上對企業內部控制缺陷的重大性問題、責任分攤問題等本身就是學界研究的難題之一,因此,在我國實行內部控制審計存在很多實際困難,就不言而喻了。
【關鍵詞】 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意見
2006年2月,我國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兩者均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新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頒布和實施,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準則的全面趨同。上市公司200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運用新審計準則對上市公司按照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出具的第一個年度審計意見。
本文在對2007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總體情況分析的基礎上,分別從非標意見者(會計師事務所)的分布、非標意見具體內容以及非標意見上市公司類型分布等方面分析了非標審計意見。這里,非標意見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通過分析,筆者發現了一些有意義的現象。
一、2007年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總體分析
截至2008年4月30日,2007年年報審計基本落下帷幕。綜合Wind資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2007年年報審計情況快報及《上海證券報》2008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07年報數據大全》等有關資料,滬深兩市1 576家上市公司,除深圳證券交易所的*ST威達(000603)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ST九發(600180)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07年年報外,其它1 574家上市公司均已披露2007年年報。具體情況如表1。
在這1 574份2007年年報中,審計意見包括標準無保留意見和非標準審計意見。其中,標準無保留意見1 452份,占92.25%;非標準審計意見122份,占7.75%,在非標準審計意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91份,占5.78%;保留意見14份,占0.89%;無法表示意見17份,占1.08%;沒有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見。2006年、2007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情況如表2所示。
從總體上看,2007年審計意見總體上看明顯好于2006年,非標審計意見比例下降幅度較大,從2006年的10.23%下降到2007年的7.75%,降幅比例達25%。其中數保留意見降幅最大,達63%。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上市公司總體財務狀況改善是非標意見下降的根本原因
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不佳,上市公司管理層又想得到一個“好看”的財務報表和經營業績,是導致財務報表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根本原因。隨著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上市公司總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一步趨好。同時新準則實施后,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可靠程度得到了提高,整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有所改善。從新準則下的首份年報的總體情況來看,受益于主業穩定增長、成本費用總體控制良好及投資收益增長較快等多重因素的推動,上市公司2007年業績保持強勁增長態勢。根據《中國證券報》相關統計資料看,上市公司2007年凈利潤同比增長49.86%,加權平均每股收益0.42元,創下多年來新高 ② ,從而大大消除了財務造假的可能性,降低了非標意見的比重。
(二)注冊會計師的意見更加為上市公司所重視
新審計準則的施行逐漸規范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更加有據可循,以往可能屬于模棱兩可的問題,難以再成為討價還價的籌碼。上市公司為避免被出具非標意見,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更多地采納了注冊會計師的意見。
(三)新上市公司數量多且無非標意見也是非標意見降低的重要原因
2007年新上市公司較多,共119家,在2006年上市公司基礎上增加了8.16%,占年末所有上市公司比例的7.55%,是歷年來新公司上市最多的一年。一般來說,新上市公司質量相對較好,財務壓力較小,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機率小。在這119家新上市公司中,沒有一家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從而減少了非標意見公司數量,降低了非標意見的比重,從總體上改善了2007年年報審計意見的總體狀況。
二、不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意見分析
截至2008年4月30日,我國共有67家會計師事務所具有證券期貨資質,其中64家會計師事務所參與了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筆者根據各證券期貨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上市公司數量多少進行排序,并對審計意見類別進行分類,具體情況見表3。
從表3中可以看出,審計對象超過100家的,或非標意見比例超過5%份額的僅有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接下來的四家會計師事務所是浙江天健(72家)、中瑞岳華(70家)、深圳鵬城(60家)、天健華證中洲(北京)(60家),這四家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數量雖然超過了50家,但非標意見比例都沒有超過5%的份額。從審計市場的占有率來看,前五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客戶占全部上市公司數量的23.44%,前十家占37.48%。第六名起的各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數量都沒有超過50家,有18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在10家以下,其中湖南天華、上海公信中南、浙江中匯未審計一家上市公司。
我們知道,審計服務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一是審計質量的高低會對上市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產生直接影響,二是審計服務必須依照審計準則和相關的法定程序執行,具有無差異性。從上述統計情況來看,我國的審計市場的特征表現為“競爭型市場”,盡管立信事務所的審計客戶最多,但市場占有率也僅有6.80%。我國審計市場的這種特征與美國、香港等“寡占型市場”存在很大的區別。在美國,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了90%以上的上市公司,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了95%以上的上市公司。寡占型審計市場中,審計服務提供者的規模大,賠償能力也強,即使發生審計失敗而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相反,競爭型審計市場中事務所眾多,相互間競爭激烈,具有不當意愿的上市公司總能找到一個事務所為其提供審計服務,而一些事務所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便以降低執業質量、爭取執業數量來提高經濟效益。這種狀況非常不利于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甚至會導致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衰退。為此,政府、證券監管部門應當提高上市公司審計市場的準入標準,促進形成若干家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或組建大型行業集團,增強其保持獨立性的實力并實現其規模經營的經濟性,推動我國寡占型審計市場的構建。
從出具非標意見的情況來看,67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有46家出具過非標意見,占審計服務機構的68.66%,21家全部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占審計服務機構的31.34%。對于存在風險的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舉出了黃牌,這表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了自身的風險控制,增強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隨著法律的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所承擔法律責任也隨之擴大,這在客觀上要求事務所加強風險控制,增強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而中注協更是加強了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業質量檢查,2007年度就對52家事務所和113名注冊會計師給予了公開譴責,對100家事務所和141名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行業內通報批評,檢查的要求嚴、懲戒力度大,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進行了有效的監督。
三、非標審計意見具體類型分析
(一)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
從非標意見類型上來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數量較大,合計91份,占全部報告的5.78%。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主要集中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該部分事項接近58%。其中ST和*ST的公司占了較大比例,具體原因有:公司生產經營處于停頓狀態、巨額虧損、無法變現資產、無法清償債務等。例如,*ST梅雁(600868)連續2006、2007年都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其原因在于銀行巨額貸款逾期給持續經營能力帶來重大不確定性;*ST廈門(600870)則因在2006 和2007 兩個年度連續出現大額虧損,而被認為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
排在第二位的是“證監局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有11家公司涉及,也占到10%以上的比例。例如,S*ST聚友(000693)受證監會立案調查,稽查結果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中捷股份(002021)因第一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受到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
還有些公司同時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證監局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例如,*ST 創智(000787)除2004至2006年度連續虧損導致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外,中國證監會還決定自2006年8月30日起對創智涉嫌大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違規提供擔保、虛假信息披露等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立案稽查。
在“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中,除了上述兩個主要原因外,其他原因還包括: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股權轉讓未完成;重大訴訟事項;逾期擔保事項影響的不確定性等等。具體情況見表4。
總體看來,該類型審計意見涉及到的公司數量較多,在非標意見中占的比例較高。這一方面說明上市公司的大部分非標意見涉及事項并未嚴重到導致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甚至無法表示意見的程度;另一方面,從比例上看基本上是和2006年持平的狀態,因此不排除少數注冊會計師迫于公司壓力,以帶強調事項段代替其他類型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反映了注冊會計師在風險意識和獨立性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保留意見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合計14份。被出具保留意見的14家公司分別是上海醫藥(600849)、如意集團(000626)、東北電氣(000585)、雷伊B(000168)以及ST華光(600076 )、ST中農(600313)、ST天橋(600657)、ST天龍(600234)、ST 遠東(000681)、ST東北高(600003)、ST 科龍(000921)、*ST申龍(600401)、*ST夏新(600057)、*ST春蘭(600854)。可以看出,其中主要是ST和*ST類公司。
這些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原因主要包括:1.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無法確認;3.對應收款項的計價與壞賬準備是否合理保留;4.2006年比較數據有影響;5.;6.借款逾期;7.對外擔保占經審計后的凈資產比例大保留。
其中有6份保留意見報告涉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影響最多。這些公司主要是ST類公司,如ST天農、ST中農、ST天橋等都是因為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被出具保留意見。ST中農和ST天橋還同時涉及到應收款項債權的可收回性不確定的問題。
另5份審計報告是因“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無法確認”,而導致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法確認。例如,東北電氣確認了對新東北電氣(沈陽)高壓開關有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收益,但由于公司未委托審計師對新東北電氣(沈陽)高壓開關有限公司進行審計,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ST申龍則由于控股子公司的資產減值計提是否合理而被出具保留意見。
同時,還存在個別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不符合有關財務會計法規規定而導致保留意見的情形,這里主要是因為對應收款項的計價與壞賬準備是否合理保留的問題。
相比較而言,由于“2006年比較數據有影響”、“”、“借款逾期”、“對外擔保占經審計后的凈資產比例大保留”這四類原因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報告較少,而且大多數都是因為同時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或者“應收款項計價與壞賬準備合理計提”等事項,才被出具保留意見的。
(三)無法表示意見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17份,具體情況如表5所示。
結合中注協的年報審計情況快報,筆者發現,這17份無法表示意見報告特點主要在下列三個方面:
1.全部集中在ST和*ST類公司,非ST和*ST類公司沒有被出具無法意見的情況,這在下文將詳細分析。
2.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有17份,占100%,也就是所有無法表示意見都存在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不確定性問題。如ST東盛(600771)由于巨額銀行逾期貸款以及資產轉讓、債務重組等多種因素而無法判斷其按照持續經營假設是否適當。
3.提及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其中因資產或負債的存在性、完整性及公允性不能證實的占70.59%。如ST宏盛(600817)因無法對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4.某些公司同時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問題。如ST國藥(600421)既存在虧損數額巨大而導致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問題,又存在無法取得大部分債權的函證回函證據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問題,還存在出售子公司股權事項需上報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生效的問題。
四、非標審計意見在不同類型上市公司中的分布情況分析
(一)非標意見在ST類、*ST類與非ST和*ST類上市公司的分布情況
ST公司是指經營連續二年虧損,被特別處理的公司;*ST公司是指經營連續二年虧損,被退市預警的公司,這類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都普遍較差。截至2007年末,我國資本市場共有ST公司69家和*ST公司 108家,表6是非標意見在ST類、*ST類與非ST和*ST類上市公司的分布情況統計。
根據經驗,財務狀況惡化、經營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是被發表非標審計意見的主要對象。2007年的審計情況再次印證了這一經驗現象。從表6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都集中在ST或*ST類公司,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全部在ST或*ST類公司。
2007年全部非標意見122份,而這兩類公司的非標意見共93份,占到了全部非標意見總數的76.23%,占該類公司全部審計報告總數的52.54%。其中,*ST類公司的非標意見比ST類公司又更多一些,ST類公司非標審計意見26份,*ST類公司非標意見67份,所占比率分別為全部報告37.68%和62.04%。可以看出,由于財務狀況的惡化,*ST 和ST類公司財務造假的動機更大,注冊會計師對該類公司審計時應保持足夠的職業謹慎,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二)非標意見在股改與非股改公司的分布情況
從2005年股改開始至今,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06年底之前完成股權分置改革,但到2007年底,仍有64家上市公司沒有完成。那么股改公司與非股改公司的審計意見類型有何差異呢?筆者對非標意見在股改與非股改公司的分布情況進行了統計,如表7所示。
從表7可見,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比例達到68.75%,而股改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比例僅為5.17%。在股改未完成公司中,ST公司的非標意見占全部報告的比例達到42.86%,而*ST的非標意見占全部報告的比例更達到81.58%。可見,股改未完成公司財務狀況較差,其中ST和*ST的公司情況更為嚴重,這也是注冊會計師需要關注并進行風險控制的重要領域。
再具體到對非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與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審計類型的比較,可以看出,它們之間存在較大的差異,非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的審計意見全部為標準無保留意見,而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卻占到了41.57%。這里的差異可以進一步從股改未完成的原因上來分析,非ST和*ST公司大多數原因并不在公司,而是因為程序性的原因而導致的,例如,武石油(000668)將公司重組和股改聯系在一起,正在等待中國證監會對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核準,由此不能立刻展開股改;天一科(000908)由于尚未取得證監會對公司重大資產出售的無異議函,使股改程序停滯。而帶ST和*ST的公司未完成股改是主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例如,*ST東泰(000506)由于2006年1-9月的財務會計報告不能于原定的股權登記日前審計完畢,導致公司的股改進度受阻;*ST星美(000892)由于股東持股結構分散,新的股東尚未提出股改動議,因此公司現仍無法啟動股權分置改革工作。除此以外,大股東股權被凍結、上市公司過于復雜的債務問題等都也是ST和*ST公司股改進程緩慢的重要原因。因此,同樣是股改未完成公司,由于股改未完成原因的差異,從而也使非ST和*ST公司與ST和*ST公司在審計意見類型上存在如此大的差別。
五、結論
總結全文,筆者對2007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總體情況分析以及非標意見進行了系統詳細的分析,結論如下:
(一)2007年非標審計意見比例得到大幅下降,審計意見明顯好于2006年
歸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改善,從源頭上解決了公司財務造假的問題;2.隨著新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實施,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可靠程度得到了提高,注冊會計師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更加有據可循,其意見也日益為上市公司所重視;3.2007年新上市公司較多,且新上市公司總體質量較好,沒有一家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從而降低了非標意見的比例,改善了2007年年報審計意見總體情況。
(二)從審計市場的集中度來看,2007年我國前十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場占有率為37.48%,我國的審計市場表現為“競爭型市場”,與美國、香港等“寡占型審計市場”存在較大差距
為了推動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政府、證券監管部門應當提高上市公司審計市場的準入標準,促進形成若干家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或組建大型行業集團,增強其保持獨立性的實力并實現其規模經營的經濟性,促進我國寡占型審計市場的構建。而從出具非標意見的情況來看,67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有46家出具過非標意見,占審計服務機構的68.66%。對于存在風險的上市公司,會計事務所舉出了黃牌,這表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了自身的風險控制,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增強。
(三)從非標意見類型看
在非標意見類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比例最大,其原因較多的在于“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證監局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其次是保留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其中無法表示意見全部集中在ST和*ST類公司。與2006相比,“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絕對數增加了;而保留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幅。這一方面說明上市公司財務狀態在改善,大部分非標意見涉及事項并未嚴重到導致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甚至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少數注冊會計師迫于公司壓力,以帶強調事項段代替其他意見,反映了我國注冊會計師在風險意識和獨立性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財務狀況惡化、經營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是被發表非標審計意見的主要對象,這從2007年非標審計意見在不同公司中分布情況也可以看出
1.大部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ST或*ST類公司中,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全部在ST或*ST類公司中。2.從股改與非股改公司來看,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比例大大超過股改已完成公司非標意見,并且又全部集中在帶ST或*ST的股改未完成公司。可見,由于財務狀況差,ST和*ST類公司財務造假的動機較大,因此注冊會計師應將其作為重要的風險控制領域,審計時保持足夠的職業謹慎,以降低審計風險。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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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風險;內部審計;具體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6. 13. 021
[中圖分類號] F239.4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6)13- 0040- 02
0 引 言
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經營效率,并采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效率,幫助實現組織目標。本文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界定為在審計的全過程中關注風險,根據風險程度選擇項目,以降低風險為目的,實施審計程序,并進行監督和評價,提出意見。
1 內部審計現狀分析
1.1 內部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一種現代的審計模式,集查錯防弊、增加企業價值于一體,整個過程中需要審計人員運用專業知識進行風險識別、評估和分析,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既要懂得財會專業知識,又要熟悉企業的運營過程。而我國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不能滿足審計發展的需要,審計人員的學歷層次較低,獲得正規院校畢業學歷的較少,混文憑、走捷徑的現象較多,使得審計人員的審計理論水平、業務能力較低。內部審計機構中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不高,在履行職責時缺乏客觀和公眾性,容易淪為單位內部各利益團體相互打擊的工具。
1.2 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
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缺乏獨立性,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委員會多由管理層或大股東把持,人員相互之間缺少制約關系,人員構成過于單一,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內部審計人員作為企業人員,在進行監督評價時存在較多顧慮,當領導審批的經營行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時審計人員往往聽之任之。內部審計機構的經費來源受制于單位,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單位管理層,隨意性較大,導致很多審計項目由于經費缺乏而無法開展。
1.3 內部審計范圍小、技術方法落后
西方國家的內部審計已進入風險導向審計階段,并且主要以管理審計為主,財務審計為輔,而我國多數企業的審計依然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階段,關注點依然是財務報表相關數據指標,較少涉及業務審計、管理審計,對經營管理的改善,風險的應對方面尚欠缺。審計技術方法比較落后,在應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面應用較少,審計方法較傳統。
1.4 內部審計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技術落后的現象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從歷史來說,我國大多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是在有關政府部門的干預下建立的,這導致對內部審計職能認識不清,內部審計機構一方面要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開展審計工作,一方面又要在本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從內審機構設置來說,我國企業普遍采用內審機構和其他機構平行設置的方式,內審機構受財務負責人的領導并向其報告工作,削弱了內審機構的權威性,并且內審機構不能從全局的角度出發選擇審計項目,審計開展過程中也較易受到各管理層的影響和干涉。內審人員多是財會人員改行,缺少管理、金融等多方面的知識,知識結構單一、素質較低。
2 我國應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必要性分析
2.1 日益增加的企業經營風險
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的發展既面臨巨大機遇又面臨嚴峻挑戰,企業的經營環境越來越復雜多變,其面臨的經營風險也日益增大,管理與控制風險越來越重要。而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以風險評價為基礎,將風險分析、評估及管理放到重要位置,在確定審計計劃及審計重點項目的同時,了解影響經營業務的關鍵性風險并加以控制,對重風險部門及環節重點控制,這種審計模式利于管理者了解風險信息,在風險環境中主動控制和排解風險,利于企業的發展壯大。
2.2 傳統審計方法的內在缺陷
我國大部分企業還是停留在賬項基礎審計或制度基礎審計階段,很少有開展風險導向審計的企業。而賬項基礎審計主要側重在對會計記錄及其有關憑證的審查上,存在審計效率低下、審計結果不準確、審計內容狹窄等問題。制度基礎審計主要通過制定計劃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做出評價,并向管理層提出加強內部控制的建議措施。比賬項基礎審計有所優化,但也存在控制系統僵化,審計作用滯后,審計結論脫離企業目標等問題,審計人員容易陷入脫離企業經營目標僅評價控制制度的問題中。風險導向審計有效的規避了這些問題,立足風險,幫助企業增值。
2.3 內部審計面臨的生存危機
內部審計目前的審計模式落后,而與此同時,外部審計機構不斷拓展業務范圍,已將風險評估、會計咨詢、投資咨詢及管理咨詢等業務納入了自己的工作并且不斷地擴展服務領域,向企業提供內部審計服務。企業為了節省成本,也不斷地削減內部審計機構,或將內部審計的業務對外承包,使得內部審計的發展愈加困難。
3 開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建議
3.1 結合我國國情逐步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根據不同的情況選用不同的審計模式,并運用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思想。在我國,目前可以考慮采用賬項基礎審計模式、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和混合內部審計模式。混合模式主要包括兩種,以制度基礎審計為主,風險導向審計為輔和以賬項基礎為主,風險導向審計為輔兩種。
對于生產規模較小、經營范圍比較狹窄,經濟業務單一的中小企業,通常賬項基礎內部審計就可以達到審計目標;對于風險比較大的小企業,甚至一些規模比較大的家族企業,人治行為嚴重,內控制很不健全,應該結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思想和方法,使用賬項基礎主,風險導向審計為輔的混合模式。對生產規模比較大,經營范圍廣泛,業務比較復雜且交易繁多的大中型企業,考慮使用以制度基礎內部審計為主,風險導向內部為輔的混合內部審計模式。
3.2 探索和完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程序
3.2.1 制定內部審計年度計劃
從成本、利潤中心和投資中心、各業務系統等方面確定審計項目,并根據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的說明,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選擇其中部分或全部事項作為評估風險水平的因素。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將每個項目面臨的風險分解為經濟業務特征、經營管理水平,內外部經營環境等子風險并進一步向下分解,對分解的風險進行量化,最后對總風險進行歸納。將經過風險評估的項目按照總風險的大小進行排序,確定優先項目,并合理分配審計資源。最后編制年度審計計劃書。
3.2.2 進行項目審計
計劃階段,主要是通過初步的項目風險評估,尋找并確定高風險領域及重要審計范圍,選擇恰當的審計程序,具體步驟同與風險導向審計程序相同,首先獲取相關資料并確定審計范圍,了解內部控制結構并初步評估控制風險,確定重要性水平,最后擬訂審計計劃。
實施階段主要是通過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執行審計計劃獲取審計證據。報告階段整理和評價審計證據,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并撰寫審計報告。
3.3 推行風險內部審計的具體措施
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改進技術方法。依托信息網絡技術,構建信息化的網絡平臺,并配備熟悉各相關業務的專門人才,建立健全內審人員的考試和考核制度,提升其專業水平。修訂內審準則。吸收國際內審準則的現有成果,結合我國國情,考慮引入“ 風險管理”“ 增加價值”“ 控制自我評估” 等概念。在審計準則的制定中明確專業勝任能力,強調內部審計的防風險意識,并且準則制定時要更具體和詳細,有可操作性。
主要參考文獻
一、美國跨國銀行內部監管的原則與制度
(一)美國企業內部控制的一般原理、原則
美國是現代內部控制理念的發源地,早在1949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的一個工作程序委員會就出版了一份關于確立企業內部控制理念的特別報告。該報告指出,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用以保護資產、檢查會計資料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提高經營效率,強化遵守既定管理政策的組織計劃、協調方法與措施。該報告強調,注冊會計師應對企業的預算控制、成本控制、經營報告、統計分析和控制文化承擔外部審計的職責,很大程度上是以會計師的外部審計責任取代企業的內部控制責任。
這種以外部審計為主的方式引起很大的爭議,以外部審計責任代替企業自身的內部監管責任容易造成企業放任自流的“搭便車”現象,助長企業的冒險經營與舞弊風險,而且也加重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和法律責任,也難以廣泛適用于對內部風險防范有較高要求的金融機構。為此,1973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第54號審計報告,對內部控制責任作了劃分,將內部控制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包括與組織機構實施、財產保護、財務會計記錄可靠性有關的各種措施,由注冊會計師負責實施控制;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的設計、管理部門決策和業務運作的程序與記錄等,主要由企業管理層負責監控,只有當內部管理控制對財務報表可靠性有重大影響時,會計師才有義務去核查管理控制。第54號審計報告所確定的內部控制原則,已為美國商業界包括銀行業所普遍采納,成為美國企業內部控制的基本準則之一。
1992年,由美國“反對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下屬的一個專業委員會“贊助機構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以下簡稱COSO)了題為《內部控制――統一的框架結構》(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研究報告,對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作了系統闡述。該報告認為,完整的內部控制應包括五個基本要素:
1、控制環境(control environment)。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或程序有影響的各種因素,包括企業誠信和道德價值觀、員工的信念與能力、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功能、管理哲學和經營風格、組織結構、授權和責任的劃分、人力資源政策及其執行等多方面的內容。
2、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辨識和分析風險是一種必須常抓不懈、持續反復的過程,企業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正確識別和評估經營中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降低風險。
3、控制活動(control activities)。除了控制環境的“軟環境”之外,企業還需建立控制風險的一系列“硬制度”,來保障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這些控制活動包括:業務和經營活動的授權、組織系統內有利益沖突職務的分離、實物控制、資產或財務記錄的專人管理等。
4、信息與溝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為了實現其經營業績和風險控制的目標,企業必須識別、處理和交流來自內外的各種信息。COSO報告強調,完備的信息處理系統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保障,信息系統不僅處理企業內部產生的經營信息,而且也處理來自企業外部的各類經濟、法律或行政信息。
5、監督(monitoring)。監督是由適當的人員,在充分有效的制度保障下,評估內部控制績效的過程。監督活動分為持續監控和個別評估兩類,前者是一種日常例行監督程序,是對業務管理層日常內部控制效果的監控和評價;后者是一種特別監察,一般是對出現嚴重異常或存在危機隱患的業務或部門進行的專門審查。
COSO內部控制框架雖是對一般企業的概括要求,但卻得到了美國銀行監管者和銀行業的普遍響應。1993年,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批準了對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第12條的修正案,要求銀行就其內部控制狀況定期向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和美聯儲報告,并鼓勵以COSO內控框架作為報告的格式。1998年巴塞爾委員會的《銀行組織內部控制體系框架》很大程度上也借鑒了美國COSO內控框架的原則規定。
(二)美國銀行內部控制制度與實踐
美國銀行業在長期的經營實踐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管理策略和運作原則,一些著名銀行如花旗銀行、美洲銀行、紐約銀行的內控制度與實踐在跨國銀行業中有著良好的口碑。概況而言,美國銀行業的內部控制具有如下一些特色:
1、獨立、集中、權威的內部監管體系
美國跨國銀行在全球范圍內的業務活動非常活躍,分支機構遍布世界各地,為了更好地實現對銀行系統內各組織各機構的有效監控,美國的跨國銀行大多建立了強勢的內部監管體系。這種強勢的內部監管體系有如下三個特征:
第一、稽核權由銀行總行統一行使,分行沒有稽核部門。分行的稽核由總行根據分行業務的權重派出若干稽核主任,分別負責區域分行的稽核。以花旗銀行為例,花旗銀行在亞太地區的分支機構統一由亞太地區稽核分部負責稽核,亞太地區稽核人員又分駐香港、新加坡、悉尼、馬尼拉四個辦事處,四個辦事處各有管轄范圍,如花旗銀行中國范圍內的業務就由香港稽核辦事處負責。
第二、內部審計獨立。銀行的行政和日常管理層無權干預內部審計體系的運作,并有如下切實的制度保障:銀行副總裁兼任首席審計師,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稽核人員選任獨立,稽核人員由總行稽核部門直接從各業務部門中優先篩選;財務獨立,稽核部門有獨立的財務預算,不受業務部門干預;稽核人員的待遇從優,不低于實權業務部門。
第三、稽核部門分工精細,人員充足。稽核部門內部機構根據職能、業務、區域等不同標準劃分,部門眾多。如花旗銀行的稽核總部除首席審計師外,下設調查部、業務審計部、輔助管理部、監督檢查部、審計培訓部、現場檢查部,在現場檢查部下又根據業務和區域分設北美一部(負責資金、證券審計)、北美二部(負責零售業務審計)、北美三部(負責衍生工具審計)、亞太部、拉美部、歐洲一部和歐洲二部等部門。美國主要銀行的稽核人員占其員工總額的比重相當高,2000年的統計數據表明花旗銀行稽核人員575人,占總員工數的0.58%,美洲銀行稽核人員350人,占員工總數0.44%,紐約銀行稽核人員170人,占員工總數1.4%.[16]
2、統一、嚴密的稽核依據
美國跨國銀行要求各業務部門必須針對本部門業務的特點制定統一規范的業務規章或守則,這些規章或守則必須經董事會或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部門規章或守則有兩個作用:一方面可以成為員工管理和教育的規范,新員工入行伊始就必須熟稔業務規則,明確自己的責、權、利,遵守守則情況成為員工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這些守則也是稽核部門內部監管的依據,稽核部門在檢查中發現業務部門不遵守規章或規章本身有漏洞,可以向業務部門提出建議,要求其限期改正或完善。
3、注重非現場稽核方法
與其它企業一樣,跨國銀行是營利性經濟組織,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在風險管理和內部稽核問題上同樣面臨著成本與收益的比較問題。美國銀行強調稽核工作不應干擾銀行業務部門的正常運作,不鼓勵大量采用現場檢查方式,提倡開放式、自律型的非現場檢查。以花旗銀行為例,其稽核部門在確定稽核任務與稽核目標后,一般提前兩周向稽核對象發出通知,要求報送相關的稽核材料。稽核人員通過計算機系統接納和審核業務賬冊和資料,只有在賬冊無法說明問題時才考慮進行必要的現場檢查。
美國銀行注重非現場檢查方式,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第一,在先進網絡技術和信息系統的支持下,非現場檢查有充分的硬件保障,不易產生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第二,與現場檢查相比,非現場檢查節約人力物力,又不干擾業務部門的正常運作,檢查成本較小;第三,美國銀行管理層認為,封閉型、突擊式的現場檢查雖然有助于發現問題,但卻是以喪失業務人員信任作為代價的,非現場檢查采用開放式、互動型的稽核方式,有助于培養稽核部門與業務部門的互信意識,對業務部門的自我控制具有良好的催化作用。因此,美國跨國銀行中除紐約銀行等少數銀行外,均不再將突擊型的現場檢查作為主要的稽核方式。
4、資產風險管理的“六C”法則
美國跨國銀行通過評估資產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來控制資產風險,提高銀行經營的穩健性。對一般資產業務的風險評估必須貫徹“六C”法則,即必須考慮如下六個因素:
(1)品質(character):銀行必須確保客戶對借款等業務有良性意愿和明確的償還意向,這一點主要是通過考察客戶既往的金融信用記錄來評價的。
(2)能力(capacity):銀行必須確信客戶有從事業務的權能,簽約時有合法的締約能力,并對客戶履約的能力有客觀的評估。
(3)資本(capital):銀行必須對客戶的有形資產凈值進行分析,確保客戶有能力提供充足的現金流來償還貸款或履行合同。
(4)抵押品(collateral):如果客戶提供抵押品作為履約擔保,銀行必須明確知悉抵押品的質量與價值。
(5)環境(circumstance):銀行必須就對客戶日常業務、產業、抵押品等有直接影響的因素做出客觀評估,實際上是考察影響客戶履約的外在因素。
(6)控制(control):主要是對業務的持續進行合法性與合規性的評估和控制,例如研究法律的修訂是否會影響業務的合法性,貸款業務是否符合監管機構的資本充足性要求等。
從上述特征可以看出,美國的跨國銀行對內部稽核工作是相當重視的,從人力、物力、制度等方面均給予充分保障。這種強勢稽核體制對銀行經營的安全性與穩健性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十年來美國跨國銀行業沒有出現大的危機,美國跨國銀行奉行的強力內控制度功不可沒。但也有學者認為,強勢內控制度的確有助于風險的預防和控制,但投入大量稽核人員用于內部監管工作必然對銀行的整體盈利產生影響,此外,過于依仗非現場檢查的監管方式難以發現深層次的問題,尤其在業務部門有意隱瞞的情況下,非現場檢查難免流于形式。
(三)美國跨國銀行的內部控制評估
內部控制評估是外部審計師或監管機構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調查、了解、審計、評價的一系列活動過程的總稱。內部控制本身是對銀行風險的監視和管理,內部控制評價則是對內控機制有效性的監督,實質上是對風險管理的二次監督,通過內部控制審查和評價,可以使審計人員和監管機構了解銀行財務會計的可信程度,并為監管機構進行銀行監管提供線索。
美國對銀行內部控制評估工作相當重視,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現場審計工作準則》(the Auditing Standards of Fieldwork)第2條明確規定:“(審計師)對現行的內部控制結構進行充分的研究和評估,以此作為制定審計計劃,確定審計性質、時間安排以及測試范圍的基礎”。美國是少數幾個以法律強制銀行披露經獨立審計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的國家之一,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要求所有資產超過1.5億美元的銀行和儲蓄機構,應定期公布經獨立審計師審計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
美國審計部門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評估,有一套相當成熟的程序,主要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1、對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審查評價
這是內部控制體系評估最重要的一環,可細分為如下四個程序:[17]
(1)初評。在正式評估內部控制體系之前,審計師應先審閱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銀行各種規章、制度和指南,向管理人員詢問,現場檢查銀行工作情況,以便對銀行的控制環境、風險管理、信息交流等有一個總體印象。
(2)描述。審計師必須對內部控制的初評結果加以詳盡描述,編成工作底稿歸入審計檔案,描述可以采用多種方法:
文字敘述法(written narratives):即以書面文字的形式闡述銀行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一般按照不同業務和業務環節,說明各業務、環節的特征、經辦人員、控制措施與方法、財務記錄的編制要求和保存方法等,同時還必須說明內部控制措施的效能和可能存在的問題。文字敘述法的優點是簡便、靈活、適用面廣,常用于經營規模小、內部控制制度簡單的銀行,但文字描述法不能直觀地反映較為復雜的內部控制系統,不適宜對經營網點多、業務復雜的跨國銀行進行描述。
系統流程圖法(system flowchart):即用流程圖解的方式描述各業務環節的處理程序、財務記錄的編制、處理、傳遞與保存。優質的流程圖還能直觀地顯示各項業務的職責分工、授權、批準和復核驗證等控制程序和功能。作為圖示描述法,系統流程圖法具有文字敘述法不可比擬的優勢:它可以較為直觀地反映較為復雜的內部控制結構,具有直觀、明了、清晰、完整的優點,還可以根據業務和內部控制的變化及時加以更新。但系統流程圖對編制者的要求較高,審計師編制時必須面面俱到,考慮周詳,否則流程圖無法反映內部控制的全貌,容易令人費解或招致誤解,此外流程圖僅能反映內部控制結構的現狀,不能明確揭示有關內部控制系統的實際執行情況及其缺陷。
調查表(questionnaire):是一種預先設計的標準化調查問卷,以便了解銀行內部控制及其實際功能。調查表分別針對各主要業務和環節的內部控制措施列出一系列問題,備好正面答案和負面答案(有時還有中性答案),交由銀行業務人員進行問卷調查。調查表有統計學原理作為依據,較為科學合理,實施起來也較為便利,但答題人的主觀心理對問卷結論有著直接影響,且調查表只能分別反映各經營環節或業務活動的內部控制情況,不足以概括銀行內部控制體系的全貌。
三種調查描述法各有其優劣,需要根據特定銀行的內部控制情況加以選擇適用,有時,為了全面客觀地反映銀行的內部控制運作情況,審計師將三種方法兼施并用,以求達到更為準確真實的描述結果。
(3)驗證。通過從銀行業務中抽取某一樣本業務,從其處理始點審視至終點,借以判斷銀行的業務控制是否完善,審計師對銀行內控機制的初評和描述是否客觀全面。
(4)評估。美國的內控機制評估是相當有特色的,審計部門將內部控制風險分為三個層次:
固有風險(inherent risk):指銀行因業務性質本身具有發生錯誤或弊病的可能。
控制風險(control risk):是指銀行內部控制未能防止銀行業務出現弊病或錯漏的可能,控制風險越大,說明銀行的內部控制越薄弱,發生風險的可能性越大。
察覺風險(detection risk):是指那些內部控制機制和審計部門均未能有效察覺業務出現錯漏或舞弊的可能性。
審計部門根據科學的加權公式,測算出上述風險在內部控制風險中的權重,并據此對銀行內部控制機制做出客觀的評價。
2、內部控制測試
內部控制測試是對初步評價結果的校驗,在整個內部控制評估過程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對于內部控制不完善,內部控制風險較大的銀行,內部控制測試可以檢驗其內部控制問題嚴重的程度,確定內部控制失靈的關鍵環節,為今后的整改提供重點和思路;對于內部控制完備、風險較小的銀行,內部控制測試可以再次驗證銀行的內控水平,避免有隱藏的內部控制缺漏。
由于跨國銀行業務活動紛繁復雜,審計師不可能面面俱到地進行復查,只能以樣本抽查的形式進行測試。內部控制測試一般在銀行會計年度終了之前進行,這樣有助于及早發現銀行內部控制的問題,建議監管當局進行整改,保證銀行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測試之后,審計部門會形成最終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對銀行內部控制風險進行評價,并分析其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確定今后的審計計劃與程序。
3、報告銀行高級管理層和監管當局
根據美國的審計準則,審計師不對銀行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責,但其對審計調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屬于審計準則中的“可報告事項”(reportable conditions),應及時通報銀行董事會或高級管理層,或依據金融監管法規的要求,將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報告監管當局。
審計師向銀行高級管理層通報審計結果,須采用專門的文書“致管理層函”(management letter),并通過專門的渠道直接呈交銀行董事會、董事長或審計委員會。之所以做出這樣審慎的安排,是為了防止審計結論被擱置或篡改,以利于銀行高級管理層及早針對內控問題做出妥善安排,避免內控危機的發生。審計師發現銀行內部控制的重大問題時,必須盡快報知高級管理層或監管機構,如因審計師的瞞報或拖延給銀行造成損失,審計師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英國跨國銀行內部監管的制度與實踐
(一)英國公司內部控制的一般原理、原則
英國的內部控制研究發端于20世紀80、90年代,當時英國的實業界就像今天的華爾街一樣,假帳盛行,因控制失靈導致的公司經營失敗層出不窮,公眾公司面臨著嚴重的信任危機。英國會計界為此成立了多個專門委員會,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和治理結構改革的專題研究,并形成了多份研究報告,其中最有影響的是1992年的《卡德伯利報告》(Cadbury Report)、1998年的《哈姆佩爾報告》(Hampel Report)和1999年的《特恩布爾報告》(Turnbull Report),它們也被稱為是英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研究史上的三大里程碑。
1、1992年《卡德伯利報告》
為了防范和控制公司內部的財會舞弊風險,1985年英國《公司法令》第221條要求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必須對公司財務會計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但法律并沒有提供董事和董事會監督約束公司財務會計記錄的具體制度設計,《卡德伯利報告》的則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問題。
《卡德伯利報告》認為,有效的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一環,為避免董事會和董事串通一氣,合舞弊,《卡德伯利報告》創設了“內外雙重審計”的制度。“內外雙重審計”的制度設計為在董事會向公眾或監管機構出具正式的內部控制評估報告之前,該報告必須經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的雙重審核。這樣,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董事會、董事甚至內部審計人員串通舞弊的可能性。
《卡德伯利報告》在許多方面開創了英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先河:如要求在董事會下設專門的審計委員會;實行獨立董事制度;強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和內部風險控制中的作用,等等。其中一些制度和原則,還沿用至今。
2、1998年《哈姆佩爾報告》
《哈姆佩爾報告》明確指出,內部控制的目標在于保護資產的安全,保持正確的財務會計記錄,保證公司內部使用和向外部提供的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報告將內部控制的范圍由原先的財務控制擴展到全面的業務控制,并重申了董事會和董事的風險管理職責。
由于《卡德伯利報告》對董事會和審計師的核查報告責任要求得過于嚴苛,要求內部控制機制必須為舞弊和錯誤提供“絕對擔保”,董事會和審計師必須為內部控制機制的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實踐中董事會和審計師均有所顧慮,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往往作有意模糊或保留的聲明。《哈姆佩爾報告》對此作了改進,不再要求董事會和董事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擔絕對的擔保責任,而僅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合理保證”,即排除了在董事會和董事均恪盡職守的情況下仍不能發現的一些內控失靈問題,如操作性失誤、系統性風險等等。
3、1999年《特恩布爾報告》
關鍵詞:施工企業;內控體系;內部審計;重要性
所謂內部審計,是指企業內部設置的審計機構及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審計技術規范,作為獨立的部門,對組織的經營、管理以及財務等各方面進行審計。內部審計針對組織內部各項業務及各個控制機構進行單獨的評價與監督,從而審查企業資源使用的合理性、財務的安全性以及組織目標的達成情況,內部審計是企業制度發展的重要體現,對企業今后的發展影響重大。
一、企業目前內控體系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高層缺乏足夠的認識,并且不夠主動
內控體系實際上是來源于國外發達國家,在某種程度上難以在我國企業中得到適用,這是因為我國企業的管理通常采用上傳下達、由領導意志決定的模式。某些企業領導缺乏對內控體系建設工作正確的、積極的了解,認為內控體系限制其權力的發揮,因此對內控體系建設缺乏主動,導致內控體系建設僅僅成為一種形式,并未得到有效的實施。并且,內控體系建設過程中,需要對管理制度進行重新修正、進行流程圖的建立,同時由外部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內控審計,企業管理層對此十分排斥,唯恐企I機密被泄露,對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因此表現出回避的消極態度。
(二)內控體系建設中內審機構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受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我國大中型企業在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方面存在滯后,并且缺乏足夠的人力投入,對其職能的定位也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其實際上只是進行財務的檢查和復查。內部審計部門未得到管理層充分的重視,并且審計工作任務較為沉重,導致企業對內控體系進行建設時,內部審計疲于應付,并未充分體現其作用,也不能使審計材料轉變成內控體系建設的重要資源。
(三)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提高,缺乏先進的審計觀念
就目前而言,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不夠豐富,缺乏先進的審計手段,也缺乏先進的審計觀念,對內控體系建設及內控審計的了解僅僅停留在表層。因此,內部審計開展過程中,過分注重以利潤為主的經濟效益審計,注重會計核算資料,但是對企業管理的缺陷缺乏重視,在企業管控風險識別及預警方面缺乏力度,導致內控體系建設中內部審計的作用未能得到體現。
二、內部審計和內控體系的關系
(一)內部審計和內控體系的區別
首先,內部審計對內控體系建設具有促進作用。促進內部審計制度更加完善,促使其工作質量得到提高,對企業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必將產生積極的影響,從而促使企業其他管理制度得以健全,為內控體系建設創建有利的條件。其次,內部審計需要通過內控體系建設促進自身的完善。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中的重要因素,其在內控體系中占據的地位十分重要。企業在內控體系建設中,對管理流程進行梳理,加強對經營風險的識別及評估,必將促使企業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得到提高,使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得到更好的體現。最后,內控體系建設是內部審計的前提。企業內部審計廣泛采用抽樣審計,無法實現對企業全部經濟業務進行具體入微的審計。抽樣審計實際上是以內控體系的健全為基礎,其對內控體系的有效性實施檢測。故此,內部審計的實施,先要對企業內控體系進行了解與評估,掌握各項控制目標的達成情況,然后才能確保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內部審計和內控體系之間的聯系
不管是內部審計,或者內控體系,兩者實際上都屬于企業控制活動。內部審計在內控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組成地位,如果缺乏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和審計意見,內控體系將無法進一步健全,其有效性的發揮將受限。換言之,內控體系框架內容包括了企業多個方面,例如企業內部環境、內部監督、控制活動、風險評估等,范圍比內部審計更大,其需要內部審計檢查并反饋內控體系設計合理性、可行性等,從而促使自身的審計不斷完善得以實現。
三、內部審計在企業內控體系建設中的重要性分析
(一)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企業內控體系建設過程中,需要重新梳理企業管理制度,進行流程圖的編制涉及到較多的內部審計流程,例如年度審計計劃的制定、審計項目方案的制定、審計項目的實施、審計報告的編制以及后續審計的實施。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通過長期的審計實踐,積累了較多的審計經驗,其對企業管理制度具有較為全面的了解,也對企業管理存在的缺陷與問題更為明確,并且內部審計機構被授權就尋找出的內部控制問題進行匯總整理,對問題的性質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且提出問題解決的對策,采取合理的方式和程序及時向管理層反饋,建議管理層在內控體系建設方面加大力度。并且,各企業內控體系具有各自的特點,其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在各個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見,例如風險識別與評估、流程圖編制以及制度梳理等,及時促使企業內控體系建設得到規范,促使其有效性得到最有效的發揮。內控體系建設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在事務處理全過程中發揮作用,例如事先咨詢、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等,確保企業內控體系的建設與自身特點相符。
(二)內部審計可以有效識別與評估內控體系的風險
企業內控體系建設中,風險識別與評估十分重要。企業風險種類多樣,內部審計部門通常不插手企業經濟活動,其相對獨立,并且實踐經驗豐富,容易和內控人員一同實現企業風險的識別、篩選及評估,完成企業重大風險庫的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可對企業重大經營事項及其風險進行整體分析,就其對企業經營目標的影響進行分析,對企業監督的執行情況、授權情況、利益分配情況進行判斷,使風險控制重點得到明確,并且加強風險管理薄弱環節的檢查,對舞弊行為進行查處,促進企業風險管理的全面實現以及相互影響內控體系的建立,并使其作用能夠得到發揮。此外,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在內控體系建設的同時,對企業管理中的風險管理給予更高的重視,促使內控體系更好地促進內部審計的完善,促使全體人員風險意識及企業風險防控能力得到強化,使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得以實現。
(三)內部審計能通過內控評價促使內控體系建設效果提高
就大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首先應重視企業內控制度建設,只有先確保經營活動從制度層面得到規范,才能促使企業經營風險得到實質性降低,促使企業目標的預期得以實現。內控體系中內控制度占有基礎地位,因此內部審計必須加強內控制度的評估與評價,通過對企業內控大致情況的掌握,對信息進行分析,從而使內控體系的有效性及完善程度得到明確。憑借內部控制薄弱環節的發現與總結,內部審計人員第一時間給出合理的對策,促使企業更好地進行控制,使企業的內部經營狀態得到顯著改善。
(四)內部審計可促進內控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目前,企業基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內部審計人員審計基層項目部時,采取有關審計方式,均會發現一些管理問題。完成審計后,審計人員一般會給出審計意見,督促項目部及時對內控制度進行完善,在基礎管理方面加大力度。內審部門在審計意見執行情況進行跟蹤過程中,不僅要確保被審計部門做好整改情況的書面報告工作,也要加強對基層情況的了解,確保審計意見得到真正執行,對整改不合格的項目繼續督查,唯有如此,才能使企業內控體系建設得到更有效的實施,使內控體系逐漸趨于完善。
(五)內部審計人員和外部內控審計配合優勢顯著
為使新形勢下企業內部審計的要求得到滿足,企業需要在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方面加大力度,促使其專業素質得到提高,通過各類專業書籍加強對內部計工作情況的了解,鼓勵其參加注冊會計師等高級執業證書的考試,促使其審計知識與技能得到提高。并且,企業需要加強優秀內部審計人才的引進,促使人才專業隊伍不斷壯大,在外部內控審計方面充分體現價值。只要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流程具有充分的掌握,即可在企業內控體系預審過程中,有效落實會計師事務所的意見并實施整改,并且就內控體系的完善出謀劃策,促使內控審計風險得到更有效的防控。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