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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樹立正確的金融創新風險管理觀念和思路
(一)建立清晰完整的權責利匹配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健全的組織結構、恰當的職責分離和明確劃分商業銀行內部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是商業銀行管理和防范金融風險的基本要求。而建立一個清晰、完整的權責利相互匹配的風險管理組織體系,首先必須賦予風險管理部門以實際權力,足以影響高層決策和其他部門行為的權力,并且風險管理部門在承擔與權力相應的責任的同時也獲得適度的利益激勵。我國商業銀行應按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構建現代企業制度,成立董事會和監事會。董事會應是商業銀行金融創新風險內部控制系統的核心,對金融創新風險內部控制負有最終責任;監事會負責監督高級管理層履行金融創新風險內部控制職責,有權要求其糾正過度利用金融創新工作而損害商業銀行利益的行為。
(二)改變唯模型化的風險識別方式目前,依據自身對銀行面臨風險的把握,我國商業銀行已經逐漸建立起適合自身的,并且依賴于基礎信息及數據的完備的內部金融風險評估系統。這些模型主要注重財務分析,對企業財務數據及其他市場變量比較敏感,包括像金融市場中的匯率、利率或資產價格等。而面對我國的實際國情,如歷史數據不全、企業財務欺詐、利率市場化進程等,唯模型化的風險識別方式在實際運用時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要提高信息系統采集風險的能力和靈敏度,并且通過應用主觀智慧,提高風險量化的準確度。準確量化風險是金融創新啟動之前的必經之路,這在金融深化、全球聯動的今天尤為重要。
(三)將審慎經營原則落到實處我國商業銀行為適應國際金融業的發展,需進行多方面的金融創新,同時,也不能忽略金融創新帶來的巨大風險。美國次貸危機中,一方面通過廣泛的證券化,金融創新分散了美國房地產融資市場上的風險;另一方面也同時加劇了金融風險的傳染性和沖擊力,造成了難以計量的損失。因此,在提倡金融創新的同時,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和管控措施,任何時候都不能背棄金融業最基本的“審慎經營”原則,把握好效率和安全的關系,避免可能帶來的風險。
二、梳理商業銀行金融創新風險狀況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金融創新層出不窮,通過各種方式和產品的創新、變革,促進金融領域各種要素的重新優化組合和各種資源的重新配置,促進金融市場、金融行業及經濟的快速增長。然而,金融創新在規避風險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風險。金融風險是指在資金的融通和貨幣的經營過程中,由于各種事先無法預料的不確定因素帶來的影響,使資金經營者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一定的偏差,從而蒙受損失和獲得額外收益的機會或可能性。因此,最有效的風險管理就是實現風險的分擔,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將可能產生損失的不確定性消除,并獲得風險報酬。
(一)強化風險數據統計與整理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于金融風險的分析還不夠全面,多數建立在管理者和專家的經驗和分析之上,主觀因素成分較大,內部操作分析的數據庫設立還不完善。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建立風險數據庫。通過將近似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過程、報告、散播、分析原因和解決等在數據庫中記錄,通過數據庫的存儲和處理,更好地對未來的金融風險進行管理和預測,還可以建立法人和自然人的資信信息庫。在很多發達國家,許多銀行早已建立法人和自然人有關資信歷史的信息庫,實踐證明它對約束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行為和規范信用秩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分析金融創新風險形成累積途徑分析金融創新風險形成和積累的途徑,首先需要清理當前金融創新業務流程。細分當前的金融創新過程,清理審查已細分的各個環節處理流程,并分析其中可能產生的風險。對在從其他部門吸納風險和向其他部門輸出風險的環節中已經產生風險的顯性特征進行總結,提取出能夠量化的信號指標。基于清晰的業務流程,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將獲取的歷史數據和實際操作中的相關實踐經驗信息綜合起來,梳理清楚風險管理中重點監控的環節,并總結分析出各個可能監控點的風險信號的有效性和重要性。
三、我國商業銀行金融創新風險規避思路
(一)風險信息數據庫與信息渠道建設
1.利用信息網絡,構建風險信息數據庫金融創新風險防范體系的建立是否完善,主要反映在三個方面:方案的設計、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加工,而信息的采集又是三項工作的基礎。同時,金融創新風險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建設覆蓋全行的信息網絡,并實時收集原始信息。只要有新的信息,不管是每日常規信息、定制信息還是不定信息,都需要及時添加到數據庫中。其中,原始信息可以通過以下四種途徑獲得:(1)錄入從原始的合同、文件以及相關檔案案例中得到的數據,保留相關信息來源;(2)直接導入從業務部門系統中得到的數據,例如核心業務系統、總賬信息系統(MIS)和信貸管理信息系統(CMIS)等;(3)輸入風險管理部門或風險管理者的決策意見或指令,當然,這是需要得到更高一層管理部門的審批方可進行的;(4)由相關信息渠道管理人員錄入其他尚不能通過上述三個渠道獲得的信息,必須經專人調查研究、核實并形成調查報告后方能進行。這樣做可以保證原始信息的真實性,并且通過設置信息系統的自動取舍功能,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初步篩選,留下有效信息,再通過對信息的加工,使其成為有用的量化數據或指標并符合風險控制要求。
2.設立風險監控點風險監控預警系統只有在建設好信息網絡和風險數據庫以后,才可能從信息網絡和風險數據庫中獲取相應的預警信號或指標的具體數值或風險表現信息。同時,還需要相關的組織機構、信息網絡建設部門預先選擇和設置風險監控點,以此來了解應當從哪些原始數據或風險流經的部門獲得這些具體的數值或者風險表現信息。與構建全面完善的風險數據庫的風險數據采集點不一樣,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有成本的,考慮到風險監管成本和監管效率,風險監控點并不需要建立在風險傳遞途徑中的所有數據來源點。根據那些在風險管理系統的籌備階段所獲得的歷史數據和分析結果,風險決策部門應針對當前銀行內部風險狀況,參考所使用的風險監控模型的需要,理清風險管理重點監控環節。
(二)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建設
1.設置監控指標預警初始臨界值金融創新風險是由各個單因素引起的風險的綜合結果。在對金融創新風險作出總價評價之前,必須要有一個“參照物”和相應的處理程序。因為只有超出安全值域的因素指標,才表明它處于風險狀態;只有具備了相應的處理程序,才能實現實時防范風險功能。通過歷史數據的正常值范圍,可以確定風險監控系統的預警初始值,一旦超出正常范圍,則顯示為預警信號。另外,根據監測值對正常值范圍偏離的程度,還應當將預警信號設置為幾個等級,偏離越大,風險信號等級就越高。
2.風險信號的識別風險信號的識別實際上就是一個實踐活動,更多的是憑識別者的判斷能力、識別手段和經驗總結。單個的非明顯特征的風險信號并不一定代表某個風險發生,它需要結合其他風險信號系統分析才能對風險信號作出準確的判斷。我國商業銀行風險信號的識別機制,目的是認識風險。風險信號識別應側重于微觀風險的識別,關鍵是抓好兩項工作。(1)在設計或者改進風險管理系統過程中,風險管理機構依據風險決策需要預先設定風險監測模型,再根據既定的風險監測模型,確定相關的風險監測指標。(2)密切關注早期預警信號,有助于發現和預測金融風險的現有問題和發展趨勢。當風險監測指標達到設定的條件,假如,當某個特定的風險信號對正常值偏離達到某個特定的等級時,預警系統內風險識別機制就會啟動。
3.風險的初步評估與處理風險評估就是度量和評估有關風險對金融創新行為可能產生的有利和不利影響程度和大小。為此,需要知道風險后果發生的概率、嚴重程度和大小。在風險信號被識別出之后,則進入風險信號的初步評估階段。這個處理過程被分成系統自動分類處理和人工處理兩種并行的模式。一方面,根據自身判斷出來的風險暴露情況和風險信號,風險監控系統將自動對風險進行分類,并將其放入相應的風險處理程序;另一方面,當超出系統模型設定范圍的新型風險出現時,風險監控系統將很難作出正確的識別和判斷,此類風險將直接交給風險監控人員來人工處理,并進入相應的風險初步處理程序。
(三)風險管理系統的反饋和維護機制
1.綜合反饋信息,評估當前風險管理體制的運行效率對風險管理系統運行效率的評估,關鍵在于對風險數據庫和反饋機制中的數據和信息進行分析和評估。當然,要獲得來自于風險數據庫的信息,必然受到風險管理決策部門的權限制約。例如從維護部門、監控部門、監控系統中分別獲得不同的風險監控數據。這些信息渠道在提供評估所需的統計數據的同時,保證了重要商業數據的安全性。反饋機制與信息溝通是保障信息質量、實現信息共享、提升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快速反應能力的有效措施。反饋機制是連接我國商業銀行各部門甚至銀行外部的一個信息溝通交流系統,包括顧客與銀行、員工與管理部門、業務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等之間的溝通。通過這樣的溝通,系統維護部門可以發現和了解到一些從數據監測角度不能發現的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推進和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逐步建立,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框架也相應地發生了變革,在風險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存在著以下一些問題。
1、缺乏全面的風險管理文化雖然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經形成了風險管理的概念,了解了風險管理的內涵,但尚未形成適應現代商業銀行發展的全面風險管理文化,我國商業銀行在這方面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2、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內控制度在各類企業風險管理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商業銀行這種高風險行業,但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內控制度并沒有發揮其防范風險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其系統性、強制性、全面性、及時性和可操作性不足。
3、內部稽核制度不完善這主要表現在內部稽核的全面性不足,沒有滲透到各項業務和具體的操作環節,沒有覆蓋所有的部門和崗位;內部稽核部門缺乏權威性和獨立性,其直接向董事會或監事會報告的渠道不暢通;同時,內部稽核人員的素質普遍不高,無法完全勝任稽核任務。
4、風險管理架構不獨立風險管理架構是進行風險管理的制度框架,在風險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雖然我國商業銀行也已經設立了風險管理委員會或類似結構,但尚未建立起獨立的、高效的、系統的風險管理架構,尤其是這些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不足,使其不能發揮風險管理的職能。
5、風險管理流程不健全完整的風險管理流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衡量,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幾個環節,但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雖已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但是整個風險管理的流程還不健全,尤其是其中的風險識別和評估能力不強,使得風險到了爆發時才能被發現,無法達到風險管理降低企業風險的目標。
6、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缺乏目前,我國適應現代風險管理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還相當缺乏,人才不足是制約國內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瓶頸。如何引進、培養和留住優秀人才是目前商業銀行亟需解決的一個問題。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諸多原因導致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存在上述一系列問題,下面重點從風險管理意識、信息科技、內部審計、操作風險等幾方面分析:
1、風險管理的意識比較淡薄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著不能正確看待銀行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關系的問題,在其績效評價過程中,重視的是短期利潤目標,以及為了擴張業務規模盲目擴張新業務,而在這一系列過程中較少考慮到風險管理,使得利潤和業務規模上升的背后潛藏著巨大的風險。
2、商業銀行的信息科技不完備完善的信息科技有助于商業銀行防范在運用信息技術進行管理、內部控制等方面產生的風險。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相比,我國在這方面還存在著明顯的差距,使得內部控制無法防范日益電子化的金融交易系統產生的風險。
3、內部審計的有效性欠缺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活動,是銀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職能的有效發揮,對于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和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且缺乏專業審計人員,使得其不能有效發揮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作用。
4、忽視操作風險信貸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三大主要風險,信貸風險和市場風險一直廣受關注,但是操作風險受到關注則是最近幾年的事情。“巴塞爾委員會在2002年進行了一次針對操作風險的全球性調查,這次調查是前兩次調查的延伸和擴展。調查對象是全球19個國家的89家商業銀行,這些銀行被要求提供2001年發生的所有金額在1萬歐元(含1萬歐元)以上的操作風險事件。
5、風險評估的技術和方法比較落后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衡量和評估還停留在定性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比較落后。這一方面是因為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普遍缺乏用于風險衡量與評價基礎的數據,沒有完整的數據庫的支持,沒法做到定量分析;另一方面,也與我國缺乏相關的風險衡量和評價模型,以及專業人才有關。
三、完善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系的對策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方面還存在許多問題,需要從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正確看待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的關系正如前所述,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一味強調業務規模擴張,而忽視了風險管理,致使業務規模上升的背后潛藏著巨大的危機。要改變這種狀況,必須改變目前商業銀行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績效評價和激勵制度,在考核和激勵制度中適當加入風險控制和管理的因素,把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有機銜接起來。
2、增強員工的風險管理意識,使風險管理文化深入人心根據發達國家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成功經驗,銀行要想謀得長期穩定的發展,必須不斷強化對風險認識的文化,使其成為全體員工統一的風險管理理念和價值標準,并滲透到所有部門、人員以及操作環節中。我國的民生銀行在這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3、完善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系統根據COSO報告,企業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系統與溝通、監督五個方面。因此,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完善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系統:(1)建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這是現代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制度性基礎。(2)明確各個業務部門風險控制的崗位分工以及相互制衡關系。(3)建立嚴密的授權審批制度,尤其是在信貸系統,比如說首先就要建立將貸款的審查和批準職能分開的制度,使其相互制衡,形成貸款質量的保證系統。(4)建立有效的內部稽核制度,保證稽核部門的權威性和獨立性,使其能夠對企業中的各項業務提供監督,并及時把相關信息報告給決策層。
4、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架構美國花旗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等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表明,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架構對于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商業銀行應借鑒這些成功企業的經驗,完善風險管理架構。(1)在總行層面上設置針對全行范圍風險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其實我國的一些大型商業銀行已經這么做了,只是其獨立性還沒有完全體現出來。鑒于獨立性對其充分發揮作用十分關鍵,其成員一般可由銀行內外的風險管理專家和金融方面的專家組成,直接對董事會負責。(2)可考慮在總行的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置不同的風險管理部門,并在各個部門設置一個風險經理。在《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框架》別強調信貸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三大主要風險,可在總行風險管理委員會下分設針對這三大風險的風險管理部門。(3)在各分行設置風險管理處,其職責就是負責管理各個分行的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在人事上受上一級風險管理部門的垂直領導以保證其客觀性和獨立性。
(一)加強內控.完善監督管理機制一一是樹立穩健的經營戰略方針。各商業銀行曼制定經營管理責任制,明確系統管理中的各項責任制度.同時實行集約化經營,進一步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逐步增強自身實力。在制定經營目標的同時要緊緊圍繞銀行的“性”原則(即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來制定內部管理考核的指標,并按照市場經濟規律進行操作.向管理要資產,向管理要效益.在穩定中求發展一二是堅持授權原則,加強稽核畸督格推行授權、轉授權制度,明確授權范闈和責任.對高風險地區、信貸管嬋薄弱或違紀單位.相應收回授權和轉授權項目.并降低其權限。另外要保持內部稽核監管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做到稽查、建議、處罰三權統一,增強內部稽核的威懾力。三是切實完善組織結構,健全決策約束機制一對管理進行組織人事控制是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防止粗放經營、違規經營,強化權力約束,同時注重和加強規范、制約權力的制度建沒,強化人事控制,把好選人用人關。
(二)以市場為導向,改革金融管理體制通過對機構、人員、業務的重新組合和再構造。增強銀行、信用社整體抗險能力。一是按照效益性、集約性、整體性的原則,對金融機構進行調整重組。從總體上看,工行、中行、建行應盡快退出經濟不發達的中小城鎮,把市場留給農行經營:農行應盡快退出農村市場,把市場留給農村信用社經營:農村信用社應加大對網點的涮整撤并力度,積極發展小額貸款,以保證信貸資產質量優化、結構合理、風險減少。二是按照競爭激勵、精簡效能的原則,對金融系統從業人員進行調整重組。金融系統要進一步強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競聘上崗,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是追求“效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經營原則。按照“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新”的金融產品研制、開發原則,對金融業務進行調整重組,逐步退出無市場區域、高風險區域及行業四是運州現代企業制度對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通過吸收社會法人股、自然股、內部員工股.建立固有商業銀行業自己的法人財產,使法人代表在市場經濟中能真正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盛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三)強化信貸管理,嚴把新增貸款質量關。要按照《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要求,文施集約化經營。全面落實資產負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從貸款的贏項、調杏評估.到審查批準、擔保抵押、合同答訂、檔案歸卷、跟蹤管理等方面制訂一套完整、科學安全的操作程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貸款風險警示、責任追究制度.試行項目貸款招聘責任人制度,通過風險內控機制的建立來防范、分散和轉移風險.減少和杜絕新增貸款成為不良貨款。在整個信貸活動中。要把工作重點放存信貸決策和項目評估上。
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新《巴塞爾協議》
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歷史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是銀行業務發展和人們對金融風險認識不斷加深的產物。最初,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主要偏重于資產風險管理,強調保持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和盈利性,這主要與當時商業銀行業務以貸款等資產業務為主有關。20世紀6O年代以后,隨著銀行業的迅速發展和擴張,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重點轉向負債風險管理,強調通過使用借入資金來增加資產規模和收益,既為銀行擴大業務創造了條件,但也加大了銀行經營的不確定性。
20世紀7O年代末,國際市場利率劇烈波動,單一的資產風險管理或負債風險管理已不再適用,資產負債風險管理理論應運而生,突出強調對資產業務、負債業務的協調管理,通過償還期對稱、經營目標互相替代和資產分散實現總量平衡和風險控制。
8O年代之后,銀行風險管理理念和技術有了新的提升,人們對風險的認識更加深入。特別是銀行業競爭的加劇、存貸利差變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廣泛使用,市場環境的這些變化都顯現出原有資產負債風險管理理論存在的局限性。在這種情況下,表外風險管理理論、資產組合管理理論、金融工程學等一系列思想、技術逐漸應用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深化了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內涵。1988年,《巴塞爾資本協議》正式出臺并不斷完善,標志著西方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理論的進一步完善和統一,也意味著國際銀行界相對完整的風險管理原則體系基本形成。
二、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與新《巴塞爾協議》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國際銀行業風險管理模式和內容獲得巨大發展的時期,回顧2O多年來銀行風險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歷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成果幾乎都凝結在《巴塞爾資本協議》當中。因此,對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來講,《巴塞爾協議》的誕生和完善,是國際銀行界風險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誕生于1975年,設立的初衷是為了加強銀行監管的國際合作。委員會制定的《巴塞爾協議》,標志著國際銀行業協調管理的正式開始。之后,《巴塞爾協議》經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項文件和準則,其中最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過的《關于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報告》(簡稱《巴塞爾報告》),該報告對銀行滿足總資本和核心資本的要求做了規定,核心思想有兩項:一是將銀行的資本劃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類,二是根據資產類別、性質以及債務主體的不同,確定了風險權重的計算標準,并確定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標準比率為8%。報告的產生標志著資產負債管理時代向風險管理時代的過渡。
此后,隨著金融領域競爭的加劇,金融創新使銀行業務趨于多樣化和復雜化,對于銀行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亞洲金融危機、巴林銀行倒閉等一系列銀行危機都進一步使人們認識到,損失不再是由單一風險造成,而是由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等多種風險因素交織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爾委員會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征求意見稿。新巴塞爾協議全面繼承以1988年巴塞爾協議為代表的一系列監管原則,繼續延續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以信用風險控制為重點,著手從單一的資本充足約束,轉向突出強調銀行風險監管從最低資本金的要求、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約束等三個方面的共同約束。新巴塞爾協議的基本原則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風險范疇進一步拓展。盡管信用風險仍然是銀行經營中面臨的主要風險,但新協議開始重視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影響及其產生的破壞力,并在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中,分母由原來單純反映信用風險的加權資產加上了反映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內容。
第二,堅持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監管思路,但風險衡量方式更為靈活。銀行資本是銀行抵御風險的基礎,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提出了銀行業最低資本金的要求,協議對銀行資本的構成進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銀行管理者根據銀行承受損失的能力確定資本構成,并依其承擔風險的程度規定最低資本充足率。在新協議中,保留了對資本的定義以及相對風險加權資產資本充足率為8%的最低要求。與此同時,新協議放棄了1988年協議單一化的監管框架,銀行和監管當局可以根據業務的復雜程度、自身的風險管理水平靈活選擇使用,允許銀行選擇外部評級和內部評級,促使銀行不斷改進自身的風險管理水平。
第三,強化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在新資本協議中,委員會對銀行的資本結構、風險狀況、資本充足狀況等關鍵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場具有迫使銀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的作用。
新巴塞爾協議充分體現了國際銀行業風險管理理念的發展方向,在巴塞爾資本協議規范下的銀行競爭將是以風險識別、度量、評價、控制和風險文化為內容的銀行風險管理能力的競爭。
三、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方向
按照國際銀行風險管理的理念和經驗,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的特點和要求,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發展方向將體現為五個方面的轉變:
第一,風險管理內容由信用風險向信用、市場、操作性風險轉變。隨著銀行業務的不斷復雜化,銀行的風險南原來的信用風險為主發展到多種類型風險共同作用,從發現風險到形成損失的時間大大縮短。與此同時,國際銀行業對各種類型風險的認識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漸提高,風險的管理由管理單一風險到管理多種風險、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門走向集中管理,體現了現代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方向。未來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不僅要對信用風險進行管理,而且應更加重視市場、操作性、法律等各類風險的管理;不僅強調對市場風險因素的控制,而且應更加重視對人為風險因素的控制;不僅將可能的資金損失視為風險,而且還將銀行自身的聲譽損失也視為風險。
第二,風險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間接管理相結合轉變。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方法和手段還比較簡單,一些銀行風險管理還主要以直接管理為主,如審批授信項目、清收不良資產等。但從未來風險管理的發展趨勢看,要進一步發揮間接風險管理的作用,特別是針對一些時效要求短、批量化處理的銀行業務,如資金業務、零售業務,要進行間接管理,運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進行國別風險、地區風險、行業風險、企業風險等分析,結合信貸審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業務風險。
第三,風險管理對象由單筆貸款向企業整體風險轉變,由單一行業向資產組合管理轉變。目前,隨著經濟活動的變化,企業經營特征、資本運作的形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以審核企業的資產負債表為主要內容的信用風險管理方法已經不能適應防范風險的要求,子公司、關聯公司、跨國公司等復雜的資本運營模式使風險的表現形式更為復雜和隱蔽,這就要求風險管理要由對單筆貸款的管理向對企業的整體風險轉變,不僅要對財務情況進行審查。還要關注企業的經營管理、股權結構、對外投資以及全部現金流。同時,要把風險管理的視角從一個企業擴大到整個行業、市場的變化,在微觀分析的基礎卜強調系統性風險的研究。在這些工作的基礎上,最終過渡到資產組合的風險管理和資本制約下的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風險管理重點由強調審貸分離向構建風險管理體系轉變。以往,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往往單純強調“審貸分離”而忽視了商業銀行內整個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但英國巴林銀行、日本大和銀行、法國興業銀行等一系列事件說明,目前銀行業的風險管理已經不單單是授信審批的控制,而且更強調銀行整介風險管理體系的健全。從先進銀行風險管理的經驗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應是風險管理戰略、偏好、構架、過程和文化的統一,通過建立清晰的風險管理戰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構、全面的風險管理過程和良好的信貸文化,最終實現風險管理效率和價值的最大化。
關鍵詞: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1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概念
巴塞爾委員會將銀行風險分為八類:信用風險、國家和轉移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資本充足率也有了新的更進一步的要求,要求把評估銀行資本充足率的工作與銀行面對的主要風險更緊密地結合起來,有多少風險就應該有多少資本,風險越大的銀行資本就應該越多。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指商業銀行為實現自身的經營目標、在業務經營過程中,運用現代管理方法對其業務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和處理的活動以及金融管理當局為實現金融、經濟穩定健康發展的要求,而對商業銀行風險實施的外部監管活動的總稱。
2銀行風險管理的一般原則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是銀行業務發展和人們對金融風險認識不斷加深的產物。商業銀行從產生至今,其風險管理經歷了資產業務風險管理、負債業務風險管理、資產負債業務風險管理、表外業務風險管理等階段。其管理范圍逐步擴大,管理方法日益科學。2001年巴塞爾委員會公布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征求意見稿篩二稿),至此,西方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和金融監管理論已經基本完善和統一,國際銀行界相對完整的風險管理原則體系基本形成。
《新巴塞爾協議》的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如下幾個方面:(1)堅持信用風險是銀行經營中面臨的主要風險,但新協議開始重視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影響及其產生的破壞力,并在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公式中,分母由原來單純反映信用風險的加權資產加上了反映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內容。(2)堅持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監管思路,在新協議中,保留了對資本的定義及資本充足率為8%的最低要求。同時,新協議放棄了1988年協議單一化的監管框架,銀行和監管當局可以根據業務的復雜程度、自身的風險管理水平靈活選擇使用,允許銀行選擇內、外部評級等。(3)充分肯定了市場具有迫使銀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的作用,強化信息披露和市場約束。在新資本協議中,對銀行的資本結構、風險狀況、資本充足狀況等關鍵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要求。
3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風險管理權力責任制度模糊,缺少必要激勵約束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激勵約束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權力責任制度的缺陷.是指目前貸款權力的分布完全根據行政級別而不是根據風險管理能力來劃分;而激勵約束制度的缺陷則表現在激勵不足、約束過度時銀行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約束不足時則會選擇鋌而走險。
(2)風險衡量方面存在缺陷,風險量化體系有待完善
商業銀行的信用評級主要用于銀行授信管理和授信業務運作過程。受內外部因素的制約,我國的信用評級的其他重要作用發揮不夠:在信用評級方法上,目前商業銀行的做法與巴塞爾銀行新框架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在信用評級的組織和程序方面,存在分工不明確等問題。尤其是在進行風險量化時,計量分析不足,缺乏量化手段;現有量化指標不能體現出行業和規模之間的差別;指標的調整速度和行業風險的變化不協調,使計算結果失真。
(3)社會經濟環境有待加強,外部作用加劇商業銀行風險
目前,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業務尚處于起步階段,大多數信用評級機構的影響力不大,社會各界對信用評級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由于信用中介行業發展滯后,已有信用數據庫小、覆蓋面窄,無法對市場主題的信用級別做出公正、客觀、真實的評估。
4加強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全球金融危機帶來劇烈的市場動蕩,對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與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商業銀行應充分重視全球金融危機的教訓,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我國銀行業當前存在的問題。
(1)商業銀行應努力防范和化解由金融創新所產生的金融風險
商業銀行應改變傳統的業務發展模式,大力發展以收付結算、擔保、融資管理、咨詢、衍生金融工具等為代表的中間業務,以降低成本、減少風險,優化負債結構。同時,全球金融危機也警示我們要審慎地進行金融創新,做好風險管理,通過風險管理使資金得到合理地運用,讓更多的人得到便利的融資。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的金融政策和法律,用市場需求來檢驗各種創新業務,商業銀行應及時建立并調整其金融創新機制,并在此基礎上建立有效的風險預防體系以及嚴格的后續監督機制,保證對創新的業務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督,避免金融風險的基礎上,加大金融創新力度。商業銀行應通過完善其內部評級系統,充分揭示交易對手特定債務的信用風險,為此應對影響交易對手未來償付能力和履約能力的各種因素及變化趨勢進行全面系統的考察,以便全面、真實、動態地反映信用風險的程度,并根據不同金融衍生產品的特性對其進行管理,實行產品多元化策略。
(2)商業銀行應加強對信貸風險的管理
在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和波動性較為寬裕的條件下,投資者對經濟發展的前景較為樂觀,往往會低估風險,但是經濟發展具有周期性,商業銀行應始終將風險控制放在第—位,從預防經濟周期波動和外部沖擊的角度,充分估計風險,實現自身的穩健經營和持續發展。應做到一下五點:第一,設立合理的資本結構,擴大資本總量;第二,積極推動抵押貸款證券化水平;第三,盡快完善個人信用體系建設;第四,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重視信貸風險的早期防范;第五,信用風險管理的具體措施。
(3)改進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方法
商業銀行對風險控制的關鍵在于提高對市場風險的識別與計量水平,這離不開現金的理論、復雜的軟件系統和強大的數據庫作支撐。我國商業銀行應充分識別、準確計量、持續監測和適當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業務中的市場風險,確保在合理的市場風險水平下穩健經營;商業銀行應建立與本行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通過設計合理的信用級別,區別不同層次的風險;商業銀行應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市場風險管理工作,并應當將市場風險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與全行的戰略規劃、業務決策和財務預算等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有機結合;通過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級方法,合理計量風險:隨著世界金融環境的變化,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已不僅僅局限于信用風險,還必須加強對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的監控,以及時針對市場變動調整策略規避風險。
(4)完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體系
我國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中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涵蓋各項業務的全系統的風險管理系統,開發和運用風險量化評估的方法和模型,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各類風險進行持續的監控”。①構造合理的內部控制組織架構;②建立完善信息系統和網絡管理;③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5)提高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素質
資源分配的馬太效應
《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第七條規定要為操作風險管理配備適當的資源。對城商行來講,應根據各分支機構面臨操作風險的實際程度來分配資源。一些業務量不大、管理力量薄弱、硬件設施不夠齊全的分支機構,往往是操作風險最易發生的機構。因此,城商行在加強操作風險管理時,應在對各分支機構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礎上“按需分配”資源,避免傳統的資源分配方式,造成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馬太效應”,而一旦因資源不足的分支機構發生操作風險,后果可能會非常嚴重,也最終給城商行造成巨大損失。
制度設計的羊群效應
目前,監管部門對城商行操作風險管理的體系建設未作統一規定和要求,這既為各城商行制定操作風險管理體系留下較大的發揮空間,同時也會出現一些力量薄弱的城商行模仿大銀行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現象。盡管銀行之間業務種類的差異性較小,但城商行與大銀行之間畢竟在內控制度、發展基礎、人員素質、企業文化及資金力量等方面存在區別,部分要素的差別甚至相當大,這就要求各城商行必須在借鑒國內外先進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一定要通過認真學習和消化吸收,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避免直接照搬大銀行做法的“羊群效應”,既花費了大量的人力和才力,實際效果卻不理想。
風險擴散的蝴蝶效應
操作風險管理體系建設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制度設計上,要秉承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和風險阻斷原則,特別是對欺詐、信息技術系統癱瘓等操作風險,應做到發現風險時及時進行隔離,防止因風險的擴散和傳染造成更大的損失。這就要求城商行在制度設計上充分考慮各風險的特點,分析風險間的內在聯系,加強對關聯風險的研究和防范,在做好每個單一風險點控制的同時,加強對防范風險觸發機制的設計,杜絕因某一風險發生導致其他風險發生的連鎖反應。
【關鍵詞】銀行風險;巴塞爾體系;信息披露
一、商業銀行風險的特殊性。
商業銀行風險的特殊性源于銀行在社會中的地位。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就指出:“銀行一方面代表貨幣資本的集中,貸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
(一)銀行風險的外部效應與銀行各個經濟主體的緊密聯系使得危機產生強大的連鎖反應,使本來已經脆弱的金融體系崩潰更快。首先是銀行與企業。企業過度負債的經濟狀態下,金融擴張中積累起來的風險會增大并顯露出來,銀行可能遭受損失,所以銀行為了控制風險,可能會提高利率減少貸款。銀行的這種行為會使企業投資減少,或引起企業破產,從而直接影響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然后是銀行與存款者,銀行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著存款者對銀行業的信心。戴爾蒙德和荻伯威格在1983年提出了銀行擠兌理論,其基本思想是:“銀行的重要功能是將存款人的不具流動性的資產轉化為流動性的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依據大數定理,所有存款者不會在同一時間取款。但當經濟中發生某些突發事件,就會發生銀行擠兌。”
(二)信息不對稱隱蔽了風險社會分工使個別生產環節的外部依賴性和在投入、產出兩端面臨的不確定性都不斷增大,一個簡單的概率定理是:整條線路暢通的概率等于所有環節不出故障的概率相乘。同時,社會分工程度越深,各個主體所能獲取的信息越少,盲目性也就增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的買賣主體不可能完全占有對方的信息,這種信息不對稱必定導致信息擁有方為謀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損害。在委托、關系中,若非對稱性發生在簽約前,稱為逆向選擇;若簽約后發生了非對稱性,則屬于道德風險。銀行業中的信息不對稱主要存在于銀行與借款人、存款人之間。首先是銀行與借款人之間,銀行只是資金的提供者,并不直接運用資金,對于投資項目的風險收益只能通過借款人或其它渠道間接地了解,這個過程有很多的障礙和成本的,銀行大多數情況下是被動的,是在借款人提出要借款投資時,才開始搜集信息。其次是銀行與存款人之間,存款人要在眾多銀行中選擇自己信賴的銀行。但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會計制度、內控制度并不健全,銀行通過粉飾報表使很多已壞死的貸款難以在賬面上得到反映,存款人無法完全知道銀行的信用狀況,并且獲取信息的成本非常高。
(三)銀行風險的集中性首先,商業銀行的業務直接面對各種經濟主體,銀行經營的好壞與各個主體的經營狀況緊密相連,不但要承擔其他企業所應承擔的社會經濟義務,還要承擔各種政府決策偏差的后果。再者,銀行經營的商品是貨幣,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連接著各個經濟主體微觀主體和宏觀經濟的變化都會引起貨幣本身價值的變動,從而影響銀行的資產價值。可見,銀行風險來源于社會各個角落,個別經濟主體的風險集中在銀行。如果市場風險增大,銀行風險就會跟著成倍地增大,從這方面看銀行體系是相當脆弱的。
二、城商行對風險監管及信息披露政策
(一)城商行監管演變歷史
1、自由發展時期經濟的發展是一部社會分工程度不斷加深的歷史,社會工作被分割之后,人們專于發展自身特別的技能,通過市場實現利益最大化。亞當斯密認為,每個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像被一只無形的手牽著去實現一種他根本無意要實現的目的,他們促進社會的利益,其效果往往比他們真正想要實現的還要好。”城市商業銀行是社會資金借貸業務分工的產物,在產生之初受自由放任思想的影響,規制制度的發展相當緩慢,銀行的業務往來得不到安全保證。
2、全面管制時期由于人本身存在的弱點使得市場存在很多漏洞,分工最終要走向合作,但利己之心總是無形中沖破著各種道德觀念。市場的最優是在一系列假設前提下才存在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經濟信息完全和對稱、經濟人完全理性,這與現實是矛盾的。凱恩斯對“看不見的手”進行全新詮釋,主張建立現代市場政策體系。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20世紀初至80年代,以美國的《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為代表,銀行真正進入全面管制的時代。這一時期的銀行監管傾向于直接管制,放棄自由銀行制度。
3、放松管制時期具體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市場風險,但也限制了市場主體的行為,人們普遍認為政府實施的嚴格而廣泛的金融監管,使得金融體系的效率下降,抑制了發展,與促進經濟發展的目標不相符合。羅納德?麥金農和愛德華?肖系統地提出了金融自由化思想,尖銳地指出了金融抑制的危害。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各個國家在金融改革上漸漸放松了管制。
4、有效監管時期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在急劇地提升其資源配置能力與效率的同時,也迅速地累積了自身的系統性風險。頻繁爆發的金融危機使各國政府重新關注金融體系的安全性。保羅?薩繆爾森和威廉?D?諾德豪斯通過分析外部經濟效果的發生,說明了市場參與者會集體要求政府在不同程度上介入經濟。他們主張市場自發調節和國家干預并重,提出了混合經濟論,指出政府是市場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不是凌駕于市場之上的力量。因此,政府干預經濟是市場經濟的內在屬性,而非外在因素。
(二)巴塞爾體系對信息披露的要求
防范銀行風險的傳統做法是讓中央銀行充當最終貸款人,在商業銀行面臨流動性危機時施以援手,而后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對受損公眾進行補償。1974年,由十國集團中央銀行行長倡議建立了巴塞爾委員會,逐步將銀行的監管從修補轉到內部調控。1988年,巴塞爾委員會通過了《巴塞爾報告》,核心內容是將銀行的資本進行分類。盡管《巴塞爾報告》的執行降低了銀行的信用風險,但以金融衍生工具為主的市場風險卻經常發生,最典型的是巴林銀行,其資本充足率1993年底時超過8%,1995年1月還被認為是安全的,2月便宣告破產,其中會計透明度不高是重要原因之一。1997年《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的三大支柱中,市場約束是資本充足率發揮作用的必要補充,而市場約束能否發揮作用依賴于市場參與者是否能及時獲得信息。1998年,《提高銀行透明度》報告中說明了信息透明度對增強金融系統安全和穩定的作用,同時分析了公開信息披露存在的潛在弊端,對如何提高銀行透明度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關鍵詞】城商行 資本緩沖 風險承擔
一、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已經得到進一步深化,而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問題也尤為突出。2012年《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實施后,標志著中國開始進一步采用《巴塞爾協議Ⅲ》對商業銀行資本進行統一監管。自巴塞爾協議Ⅲ推出以來,各國對于銀行進行逆周期性的資本撥備和風險管控的問題愈發重視,而逆周期性的緩沖資本計提既可以防范銀行在經濟繁榮時期的“過度投資”和經濟下行期間的“惜貸”行為,也能從一定程度上緩釋商業銀行的風險承擔水平(孟衛東,2014)。由此可見,資本緩沖的“硬約束”能夠迫使商業銀行注意調整自身的風險偏好,保持銀行體系的穩定。故本文為了檢驗資本緩沖的提高是否一定能夠為商業銀行緩釋一定的風險,就城商行資本緩沖與風險承擔水平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深入研究,或許能給城商行的風險治理帶來新的管理思路。
余文結構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為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第三部分為實證分析,第四部分為研究結論與建議。
二、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資本緩沖是世界各國為了改善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而提出的逆周期監管工具,是在銀行滿足當局監管要求后所多出的資金部分(田祥宇,2013)。在全球性的經濟危機過后,巴塞爾協議要求商業銀行在經濟形勢較好時期儲備更多資金,建立“資本緩沖帶”,以便在經濟下滑階段應對銀行承擔的風險,同時仍有能力向信貸狀況良好的客戶提供貸款,避免出現“惜貸”現象引發信貸緊縮問題。潘佐鄭(2013)通過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實證研究發現資本充足監管有助于降低銀行的風險承擔水平,提高其風險管控能力。熊(2009)認為,資本充足率的提高主要依靠核心資本的增加以及風險加權資本總量的減少來實現,所以當資本緩沖的比例有所提高時,銀行的風險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會有所下降。楊光美(2012)在對我國商業銀行面板數據分析后得到,資本緩沖的限制能夠有效的降低銀行的外部風險以及增強銀行體系本身的穩健性。鑒于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的第一個研究假設:
假設1:限定其他條件,我國城商行資本緩沖與風險承擔之間呈負相關,即資本緩沖的提高(降低)能夠對銀行風險起到緩釋(加劇)作用。
當然,資本緩沖對于銀行的風險水平的緩釋作用不會隨著緩沖資本的增加一直加強,其對風險的正向作用可能是一種非線性影響效果。熊啟躍(2013)在對跨國銀行的數據實證分析得到,資本緩沖的增加強化了銀行提高風險承擔水平的動機,這一機制在經濟增速較快時體現得尤為明顯。隨著資本緩沖數量的增加,資本緩沖對風險承擔水平的正向激勵效應會呈現“減弱―加強―減弱”的關系。故我們預測這一關系在我國城市商業銀行中也同樣存在,鑒于此,我們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2:限定其他條件,我國城商行資本緩沖對銀行風險承擔的正向效應呈現為“減弱―加強―減弱”的“U”型關系。
三、實證分析
(一)模型設定與變量說明
為了檢驗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設1和假設2,即分析資本緩沖與風險承擔之間的關系效應,在充分考慮了與銀行風險承擔相關的因素后,我們使用以下回歸模型進行研究:
Npli,t=β0+β1Bufferi,t+β2Cyclei,t+β4Sizei,t+β5Roei,t+β6Dloani,t +β7Top1i,t+εi,t (1)
Npli,t=β0+β1Bufferi,t+β2BBufferi,t+β3Cyclei,t+β4Sizei,t+ β5Roei,t+β6Dloani,t+β7Top1i,t+εi,t (2)
在本文研究模型中,被解釋變量Npli,t表示i銀行在本期的風險承擔水平,具體為銀行實際不良貸款率Npl。此外β代表變量回歸參數,ε則代表回歸殘差。
解釋變量Buffer選取銀行當期的資本緩沖量,具體衡量標準為銀行實際資本充足率與最低監管資本要求之間的差值,BBuffer為變量Buffer的2次項,用以檢驗假設2中“U”型關系是否成立。
在控制變量方面主要選取了與銀行治理有關的經濟周期Cycle,用以衡量銀行的風險承擔是否受經濟周期影響;資本規模Size,主要為了驗證“大銀行”和“小銀行”之間的差別和在風險管控能力方面是否一致,并且對銀行資本規模這個指標進行平滑處理,取銀行資本總額的對數;凈資產收益率Roe,主要觀察銀行風險水平與城商行盈利之間的關系,觀察風險承擔是否會受銀行的利潤的影響;還選取了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Top1以及當期的貸款增速Dloan變量。
(二)實證結果
本文選取2005~2014年我國50家城市商業銀行非平衡面板數據,運用Stata 14.0軟件對數據樣本進行固定效應回歸分析,得到表1的回歸結果。研究數據主要來源于國泰安CSMAR數據庫以及各城市商業銀行歷年的年度報告。
表1中模型一是對假設1進行實證分析后的結果。研究結果表明,資本緩沖變量Buffer的回歸系數為-0.089,資本緩沖與銀行風險之間呈現負相關,即資本緩沖的增加對銀行的風險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為假設1提供了實證支撐,這一結論與王小龍(2007)等人的研究結論一致。資本緩沖之所以能夠抑制銀行的風險水平,或許是緩沖資本的增加往往是減少風險加權資產總量得來的,從而能夠對銀行的風險管控能力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在控制變量方面,經濟周期Cycle的系數為0.199,表明銀行風險具有一定的順周期性,可能在經濟繁榮時期有過度投資的傾向,并且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銀行資產規模Size系數為-0.013,說明“大銀行”的風險抵抗能力優于“小銀行”,但是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所以商業銀行“大而不倒”現象在我國城商行中并不存在;凈收益率Roe為-1.925,表明了城商行的盈利可以為自身降低一定的風險承擔;貸款增速Dloan的回歸系數為0.055,說明過度投放信貸資源可能進一步提高城商行的風險水平,但未通過顯著性檢驗;第一大股東持股Top1系數0.007,意味著股權過度集中亦會導致城商行風險承擔水平的提高,但并不顯著。
模型二是對假設2進行實證檢驗的結果。研究結果表明資本緩沖變量Buffer的2次項BBuffer變量的系數為0.018,Buffer的系數為-0.338,且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由回歸系數可知,資本緩沖對于銀行風險的緩釋作用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而是一種“減弱―加強―減弱”的關系,銀行風險水平與資本緩沖之間呈現顯著的“U”型關系。所以研究假設2也得到了實證支持。資本緩沖對銀行風險的緩釋作用能夠給銀行治理帶來新的思路,為保持銀行的穩定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是,資本緩沖對于城商行風險的降低有一定的最優作用點,這一最優作用點為“U”型曲線的最低點。可見,資本緩沖的存量有最優水平,并不是越多越好。
四、結論與建議
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國城商行資本緩沖與風險水平之間的關系,在提出了2個研究假設的基礎上,利用我國50家城商行2005~2014年度的相關數據進行實證分析,實證結果表明我國城商行資本緩沖與風險之間呈現顯著的負相關,即資本緩沖對銀行風險具有一定的緩釋作用。但是,其對于風險的緩釋作用不是簡單的線性影響關系,而是一種“減弱―加強―減弱”的“U”型關系。另外,我國城商行風險承擔有一定的順周期性特征,可能在經濟繁榮時期有過度投資的傾向。
鑒于實證結果,提出以下建議:第一,對于城商行風險承擔的順周期性特征,銀行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監督,監管政策要落實到位。第二,對于資本緩沖對于銀行風險的緩沖作用要慎重決策,資本緩沖的增加往往是犧牲銀行的信貸投放和凈資產收益來實現的,所以,并不是一味的增加緩沖資本存量就能不斷的降低銀行的風險承擔水平,而是要注意其“U”型影響的最優值點。第三,銀行與監管部門就風險管控問題要進一步合作,建立動態管控機制,切實保證銀行體系的穩健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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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管理;農村商業銀行;信貸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3-0138-02
1 研究背景
農村信用社在向農商行轉型的過程中業務種類和數量與日俱增,業務結構日趨復雜。繁多的業務使商業銀行面臨著越來越多的不確定因素,銀行承擔的風險越來越大。由于發放貸款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信貸風險也隨之成為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水平普遍偏低,管理手段較為落后,不良貸款率較高,挫傷了商業銀行的經濟效益,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自2001年張家港農商行成立以來,農商行通過股份制改革完善治理結構、規范經營活動和加強內控管理,存貸款規模取得了翻番性的增長,在支持農村金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農商行由于起步較晚,基礎薄弱,經驗不足,再加上舊有體制的缺陷,自身的一些問題也在轉型后逐漸暴露出來,特別是不良貸款包袱繁重。
上表統計結果顯示,2012年各季度農商行的不良貸款率普遍較高,并呈上升趨勢,從1.52%大幅上升至1.76%,而各類商業銀行的平均不良貸款率只有0.94%。不良貸款會影響銀行的資金周轉和資金的合理配置,從而影響經濟效益。由此可見,信貸風險是農商行發展面臨的重大挑戰。加強信貸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貸風險,提高農商行信貸風險管理水平對于農商行進一步轉型升級至關重要。而內部審計作為一種控制風險的機制,能有效預防和及時發現風險,幫助商業銀行提高信貸風險管理水平。
2 農商行的信貸風險管理問題
2.1 激勵約束機制不合理
盡管農商行制定了激勵約束機制,但激勵與約束的手段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將制約與激勵有效配比。有的農商行懲罰措施較嚴格,約束過度而激勵不足,大大挫傷了員工的積極性;有的農商行激勵過度而約束不足,員工為了爭取到更高數額的獎金不惜放貸給高風險的企業,埋下了呆賬壞賬的隱患。另外,績效考核的公平公正程度不能有效保證,獎勵不能與真實的績效掛鉤。
2.2 權責界定不清晰
農商行缺乏清晰的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特別是在貸款出現問題的時候,責任追究無法著手。雖然農商行制定了貸款審批手續來明確責任,但是一些貸款程序較為煩瑣,不易操作,導致審批鏈條過長,信息在審批過程中容易失真,使責任認定復雜化。再加上貸款權力過于分散,越位、錯位現象時有發生,導致責任界定更加無法明晰。
2.3 信息不對稱
一方面,某些企業會刻意隱瞞信息而導致銀企信息不對稱。銀行主要是依據客戶的財務、授信信息等來識別和認定貸款風險。企業為爭取貸款往往會提供虛假信息,導致信貸管理人員消息失真,無法準確了解到企業潛在的信貸風險。另一方面,銀行內部的總行與支行委托管理體制也會導致信息不對稱。農商行實行總行垂直領導分行的一級法人制度,分支行在監控、審批貸款的過程中往往缺乏能動性,無法在信貸風險管理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2.4 風險管理方法不先進
由于農商行成立時間不長,信貸信息系統化程度較低,風險管理方法落后,缺乏模型、科學定性分析以及技術工具的應用,缺乏統一的預算方法與標準,不能將信貸風險的可能性進行量化。而且,已開發的信貸信息系統功能單一,只滿足于信息統計和報表管理,沒有能用以監控授信業務的流程。放貸之后銀行缺少電子手段對客戶的財務信息進行持續監控,風險預警體系不健全。此外,農商行缺乏相應的高素質風險管理人才,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商行的風險管理水平。
3 內部審計對農商行信貸風險管理的作用
3.1 內部審計有助于識別信貸風險領域
識別農商行所面臨的信貸風險是開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內部審計作為一項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應該參與農商行風險管理的整個流程,識別每個環節中的風險因素,分析風險的重要程度。內部審計部門能充分考慮所在地域的風險環境,借助審計程序,收集充分的審計證據,識別在發展過程中信貸風險的環境因素,分析其對長期信貸管理戰略規劃的作用,從宏觀的角度識別信貸風險。
3.2 內部審計幫助確定信貸管理戰略目標
目前,農商行的信貸管理難免存在著發展目標不合理,追求速度而不注重發展質量的問題,使發展常常趨于短期利益觀,內審人員要充當組織內部長期風險策略與各種決策的協調人。內部審計通過對外界環境和財務數據的分析,提供充分戰略決策信息,能夠回避管理層的壓力,獨立地向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出戰略目標的修正,使許多信貸風險消滅在事前審計之中。
3.3 內部審計指導信貸管理戰略調整
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是開展信貸風險管理的關鍵手段。在開展事中審計時,內部審計人員應著重內部控制相關環節的執行情況。對于農商行網點分布較廣的情況,內部審計人員要深入每個網點,調查取得審計證據,從而對農商行整體的信貸風險管理措施進行評價,幫助農商行決策層調整相關的風險戰略。
3.4 內部審計促進農商行基層信貸信息溝通
由于農商行是服務農村的基層金融機構,常常有著基層網點多,信息傳遞慢的困擾。而農商行常見的信息系統主要傳遞的是財務數據及相關報表,對信貸信息缺乏整體的規劃和分析,不能及時傳遞風險信息。內部審計會對控制信息溝通反饋的整個流程介入管理,對信息傳遞時存在的相關風險充分分析識別,從而使抓住最佳時機進行風險控制成為可能。
4 結論及建議
4.1 清晰界定職權責任,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能夠有效確保農商行崗位制約,實現各個環節的相互監督。面對農商行缺乏清晰的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的現狀,在明確“貸審分離”制度的同時,增加風險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由內部審計人員介入,對農商行的整體內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評價。同時內審人員可以幫助建立有效的責任制度,擺脫目前行長副行長“一管到底”的情況。
4.2 改進風險管理方法,提升風險識別水平
農商行可考慮采用電子化的業務處理系統,結合目前廣泛開展的網上銀行業務,數據庫時時儲存更新交易和業務相關數據。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在系統中的風險模型,預先設立自動報告的警示水平。通過例外報告制度,可以大大減少風險監控消耗的人力物力,關注識別出的風險較高獲效益較低的方面,從而使內審人員在事中環節將信貸風險有效掌控。
4.3 將風險水平與薪酬水平掛鉤,增強員工培訓
“風險與收入掛鉤”的原則應廣泛落實于各個崗位。農商行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規范風險操作程序,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將貸款的收、放作為人員績效評價的一部分。通過明確每一環節的職責來實現風險管理。同時內部審計能幫助識別農商行人員培訓的要求,改變目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業務水平不高的現狀,有效提高員工的風險管理意識。
4.4 建立追蹤審計,參與信貸發放管理
內部審計人員要全方位地介入農商行的信貸管理流程,從授信調查、貸款審批、發放、管理到清收,幫助識別風險領域,強化風險監控,完善貸后監督。內審人員應將信貸管理的重點放在貸前信用調查(事前)和貸款審批上,減少因不良信貸造成的巨大損失。
總而言之,農商行在信貸風險管理上,應充分考慮內部審計部門的力量,減少不良貸款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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