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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文主要對營改增背景下施工企業的稅務管理措施展開深入化分析探討。
關鍵詞:營改增;施工企業;稅務管理
基于我國“十二五”階段提出的稅務改革方案來看,營改增可以說是其中最重要性舉措之一。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具體就是指針對建筑業實施合理化增值稅制,進而能夠有效打破以往施工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同等地位的稅務局面,避免出現重復征稅現象,大大降低施工企業實際稅負,切實提升企業經濟發展水平。
一、營改增在施工企業具體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1)傳統思想觀念仍然存在。基于現階段實際情況來看,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仍然處于以往營業稅固定思維邏輯之中,往往只是一味關注重視經濟收入稅費卻忽略了資金成本方面稅費的管理工作,甚至還有部分施工企業對于自身是否能取得合法票據根本不注重,這可以說是一種典型不具備進項稅管理意識的表現,對稅制管理標準規范認識程度也不夠深入,極為容易導致施工企業項目管理期間存在各種問題,如增值稅專用發票匱乏、合同簽訂條款內容不合理及材料設備購買不具稅價概念等,都會對營改增的順利落實造成不利影響。(2)進項稅發票獲取難度較大且稅負偏高。現階段,施工企業在落實營改增政策后,普遍存在著這樣一個問題,即進項稅發票獲取較難且稅負差距偏高,不利于施工企業獲得預期經濟效益。具體如下:第一,供應商及分包勞務單位選擇篩選條件不夠充分。通常在營改增政策具體實行之前,施工企業在進行供應商選擇時,主要參考標準就是對方信譽、產品質量及整體價格等,卻并不會考慮到納稅人自身存在問題;而在營改增實行之后,施工企業往往在進行供應商選擇時需充分參考不同納稅人身份因素,分別按照不同稅率進項稅額展開計算,避免對最終項目成本價格產生不利影響。除此之外,目前大多數施工企業的供應商和分包機制明顯缺乏相應管理約束機制,根本無法有效滿足稅務管理要求。第二,四流不一致。對于大多數企業來說,其一般征收稅費都是新項目活動,但在其實際數量的不斷擴大背景下,部分企業便因受到資金成本和稅務壓力影響,導致其從非正規渠道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獲取,甚至部分工作人員對“四流合一”內容理解也過于片面,往往只關注企業資金流向和合同文件,認為只要滿足標準要求即可,根本不重視經濟業務真實性這一原則。第三,發票管理不規范,存在發票索取及報賬不及時。由于施工企業行業特殊性,工程項目分散,材料種類繁多,施工作業隊伍復雜,發票的收集情況混雜;從日常正常開支到大宗材料采購都需要進行發票的開具,致使發票開具不及時及開具失誤等問題頻頻出現,最終影響施工企業稅負水平。(3)收集匯總進項數據難度較大。由于建筑施工行業項目存在點較多、面較廣等特征,進而對施工企業進項能否抵扣、如何抵扣等極為不利,特別是如何才能將施工企業分散項目的進項稅發票及時準確安全傳送,并認證、申報抵扣可以說是現階段亟待解決首要問題。大部分企業存在進項收集傳遞不及時,公司墊付稅金的情況。
二、營改增下施工企業稅務管理存在風險
(1)虛開增值稅發票風險。根據相關調查顯示可知,現階段施工企業基于營改增背景下實行稅務管理工作時,普遍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即大多數負責人員對相關國家政策法規、發票管理制度了解掌握不夠深入全面,容易使發票開具不規范,致使企業面臨重大涉稅風險。同時發票風險還會為個人帶來一定影響后果,影響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對投標資格造成一定威脅,而經辦人員也面臨法律責任。(2)甲供材視同銷售風險。本處的甲供材指項目提供給施工隊伍的甲供材,包含主材、燃料、動力等。項目在對施工隊結算時,一般采取按包含甲供材的價格計算完成產值,再以永久扣款的方式扣除支付金額。這種方式下,稅務機關可以認定為有償轉賣,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除此之外,因施工行業的特殊性,不論是與上游的發包方,還是與下游材料供應商議價能力較弱,容易導致可抵扣進項稅面臨嚴重流失現象。
三、營改增下施工企業稅務管理的具體措施
(1)不斷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對于施工企業來說,往往是業務決定稅務,而業務則是通過合同進行規范明確,所以合同確定業務,進而稅務相關因素也基本確定,因此需要切實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其中主要包括施工合同、采購合同、分包合同等內容。施工企業還應注意:簽訂合同時關注對方的納稅資格,在合同中明確對方名稱和相關涉稅信息;在價格方面含稅與否;發票提供上應明確發票種類、發票開具時間、付款方和付款方式等條款的約定,注意規避三流不一致風險,從而促使施工企業營改增下的稅務管理能夠達到最佳狀態。(2)做好采購把關。施工企業具體采購任務主要包括材料采購及專業服務分包兩點,面對不同供應商,項目可能產生不同的稅收負擔,這時就需不斷加強對供應商納稅人身份的識別,積極構建合同管理以及建立采購比價模型。同時施工企業在發票開具時,當增值稅專票不可抵扣情況下,選擇報價最低的;可抵扣時,選綜合成本最低(綜合成本=不含稅報價+(銷項稅-進項稅)×城建稅及附加稅率),計算成本平衡點。(3)及時傳遞申報票據,積極參與配合。一般來說,在施工企業項目部取得進項發票之后,相關工作人員要及時做好臺賬登記工作,設置好認證期限提醒,保證其在申報期之前能傳遞到公司匯總,減少當月稅金墊付情況。同時若想做好增值稅管理工作,也并不是財務部一個部門的事情,而是整個管理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事情,其中大部分工作都不是財務人員經手的,而是業務端的經辦人如采購、結算等業務端人員在操作,一旦業務操作完成,相關數據和票據已經生成,相關稅務工作也就定型了,納稅也就確定了。據業務決定稅務的稅務管理理念,財務人員必須在業務實際發生之前介入和參與業務決策,便于之后能共同參與合同管理。全面實施營改增,一方面實現了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基本消除了重復征稅,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了社會分工協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建立了規范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有利于擴大企業投資,增強企業經營活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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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代平 單位:重慶中環建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