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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廣東省最早提出運用財政補助機制促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建設是在2015年,將研發準備金制度應用到財政補助機制中,對增強企業的創新能力,加大企業的研發投入力度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對研發準備金進行概述,分析了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優缺點,并提出了運用財政補助機制促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建設的策略。
關鍵詞:財政補助機制;研發準備金制度;策略
廣東省是最早提出運用財政補助機制促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建設的地區,但是對研發對象及標準并沒有進行詳細的規定。因此,迫切需要解決政策實操核心問題,確保研發準備金制度的有效貫徹落實。
一、研發準備金
1.研發準備金制度定義
企業研發準備金是指企業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按一定標準預先提取的專門用于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儲備資金。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是指企業制定的有關研發準備金的提取、分配、使用、管理、核算、報告、披露等相關事項的規定。研發準備金制度的提出滿足了企業項目資金的使用需求,需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制度及法律規定要求,并結合內部決策機構的決議要求,提前對研發項目的資金做好合理的安排[1]23-27。
2.研發準備金制度及其財政補助機制在我國的起源
2007年9月,財政部下發《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提出了企業可以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確保研發資金的需求。但隨后一段時期,各省市尚未對研發準備金制度給予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2015年2月,廣東省率先在廣東省委、省政府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文件中正式提出研發準備金制度,開創了研發準備金制度在國內的先河,為該項制度的實施及執行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同年9月,廣東省政府將已經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企業作為申報對象,將“經稅務部門備案的可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作為認定金額,提出對企業研究開發經費進行財政補助。2016年3月,深圳了《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7號,提出“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其按規定支出,符合加計扣除政策,且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發項目,經審核后,按研究開發實際投入,予以一定比例、最高1000萬元的事后支持。”[1]31隨后,重慶也出臺了企業研發準備金的相關制度及補助政策。目前,我國推行財政補助研發費用機制的省市比例逐步提高,但對于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建立與財政補助機制的連動尚處于起步階段。
二、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優缺點
1.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優點
首先,研發準備金制度與企業的利潤分配政策有直接關系,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有助于企業利潤分配的合理性,確保企業研發資金的需求,對提升企業資金的使用效果,促進企業的創新,提升企業競爭力具有重要作用。其次,研發準備金賬戶能夠清晰的反應出企業發放準備金的使用數、提取數、結存數和超支數,對企業的資金進行合理安排,按照企業研發項目的開發計劃及資金使用需求,提前安排好資金,以利于企業有計劃、持續的進行研發投入。再次,研發準備金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了較大的便利,通過閱讀報表附注來了解企業研發準備金的來源,計算出準備金本年的提取比例、提取額、年初余額等,于本年1月1日至本期末計算出累計支出數、本期末余額等信息,對企業的研發投資資金是否充足進行判斷,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前景,為企業投資制定決策[2]。最后,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實施,把激勵的重點放在研發投入階段而不是產業化階段,將進一步豐富間接研發風險補償體系。
2.研發準備金制度的缺點
企業每年研發準備金的提取主要是根據上一年度的資金使用情況,對任意盈余公積的稅后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數值,某一年度用于提取盈余公積的稅后利潤數值相對較小,甚至為0,會造成提取的研發準備金數額相對較小,甚至為0,會造成實際的研發支出與已經提取的研發支出準備金數額出現超支現象,用研發準備金明細賬戶表示,將其納入到所有者權益類賬戶中,將披露研發準備金的相關信息在報表附注中顯示,導致報表附注信息的披露量過大。
三、促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建設的策略
1.規范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建立
研發準備金制度建設主要是指將準備金的核算、使用、形成和信息披露等事項集中在一起所組成的管理措施。目前為止,各省市沒有對該項制度的使用情況作出具體的規定,缺乏對該項制度的集中管理,導致該項制度在實際的推行中效果有限。針對以上情況,首先,政府在利用財政補助機制促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建設的過程中,應該加強對企業在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上的培訓和宣貫;其次,在進行財政補貼時應該把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作為申請資金的必要條件,推進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最后,企業應該加大對準備金制度的研究和建設,特別是企業內部權力機構應該加強對企業研發準備金的計劃制定。
2.優化財政補助依據及標準
黨的十八大以來,創新作為我國發展理念的首位,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各地財政補助對于研發投入的激勵作用日益顯現。政府在制定財政補助標準時,應該充分考慮所在行政區域內企業整體的研發投入情況,來提前預計財政補助的資金預算,充分覆蓋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目前,在補貼比例和對于可補助的研發投入的界定上,各省市的標準不盡相同。主要分為以下兩類:第一類是按照企業研發準備金的實際投入金額,根據當年財政補助預算和申報企業總額核定補助比例,對于研發投入以稅務局記錄的企業可稅前加計扣除的金額作為依據,并對資助上限作出規定。例如深圳市補助資金將參考企業上一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的可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進行補助。第二類是企業按照研發投入增加值以固定比例進行補助。例如重慶市2016年補助資金的標準,補助資金=(企業2016實際研發投入-企業2015實際研發投入)*10%。上述兩種方式在研發投入和補助標準上的區別在于,對可補助的研發投入分別采用投入金額和同比上年度增加值兩種標準,補助比例分為按照財政補助預算總額/當年申報總額確定補助比例和固定比例兩種標準。從促進企業逐步增加研發投入和扶持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高新技術企業而言,以重慶為例的同比上年度增加值來作為補助對象,更有利于刺激企業不斷增加科研投入。而關于補助標準的確立,則以深圳市為例的按照財政補助預算總額/當年申報總額的比例更為科學,降低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3.強化財政補助流程建設
利用財政補助機制來促進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建立,應強化財政補助流程建設,以利于企業能夠規范、便捷的申報相關的補助,提高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積極性。制定出完善的企業申請研發財政補助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第一,應要求企業對研發準備金制度進行備案;第二,企業在申報各項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時,應在申報平臺對研發投入的具體項目進行備案,并向上級組織部門提供出具上年度的審計報告及研發投入證明等,確保資料的齊全性;第三,各級稅務部門在制定財政補助流程時,要比對企業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詳單,完成對各項費用的合理性的確認;第四,財政補助金額要嚴格按照各級科技部門和財政部門的要求,制定出財政補助計算公式,擬定補助資金計劃,并公開申報通知。
4.規范財政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首先,企業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下一年度研發準備金計劃,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應建立專賬管理,規范財政資金的使用,確保資金的使用符合國家相關法規政策對科研經費的管理要求。其次,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的創新需求,制定明確的研發計劃,確保充分合理的利用好政府的財政補助資金,發揮企業準備金制度對企業研發的保障性作用。再次,作為企業的財務部門在會計實物中,一方面,要加強內部研發費用合理歸集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強內部研發費用會計處理改革。研發支出的有條件的資本化、全部資本化和全部費用化各有千秋,不同的研發費用處理模式對應著不同的研發準備會計處理方式。[3]最后,政府部門應該對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績效進行評估,對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巡查,同時適時的對已投入金額進行抽查審計,確保財政補助資金真正起到促進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作用,也督促企業運用好研發準備金制度,作為創新主體在社會發展中發揮充分作用。
參考文獻:
[1]廖曉東.完善財政政策與支持機制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基于廣東改革創新實踐[J].決策咨詢,2015(06):23-27+31.
[2]廖曉東.廣東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財政政策與機制研究[J].財會研究,2015(11):7-11.
[3]韓鵬,葉建華,唐家海,李勇敢.論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的建立與完善[J].河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14(02):135-142.
作者:李婉溢 單位: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