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電力安全法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大數據時代下的“云儲存”模式極大提高了信息處理的效力,但同時也帶來巨大信息安全隱患,一旦有人將這樣大量儲存的信息泄漏,危害將難以估計。電力作為國家重要能源之一,其擁有信息量具有“范圍廣、信息全面”等特點,嚴控電力行業信息安全是保障社會安全、國家安全的關鍵環節之一。
關鍵詞:電力行業;客戶信息;信息安全
一、我國電力行業信息安全立法現狀
(一)電力客戶信息安全的界定
電力客戶主要為家庭和大工業生產者,對于電力客戶信息是指在電力資源使用前向用戶采集的相關個人(企業)信息。涉及到部分個人、家庭隱私、商業秘密。而電力客戶信息安全就是指在電力資源分配的環節中對海量客戶數據信息的防止泄漏程度。
(二)現有法律對電力行業客戶信息安全保護的規定
目前對于電力行業信息客戶信息安全沒有直接具有體系化的規定,不過卻可以從散于各處的法條中找到一些蹤影。《民法總則》第111條、《刑法》第253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4條、第29條、第50條、《居民身份證法》第6條、第13條、第19條;2017年6月1日實施的《網絡安全法》中對個人信息權的保護。2018年《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的。[1]這些對于公民個人信息有部分概括性的規定,由于以上法律規定具有原則上的指導性,故而適用于大多數信息安全。對于電力行業而言同樣適用。此外,2014年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辦法》以規范該行業的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以及《電力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電力行業的信息安全。但其具體規定中大多為應然性的規定,對于不利后果的規定較少,因而對于電力客戶信息安全保護還是存在很多局限。法律設計固然重要,但如何實施法律才決定了最初立法目標能否實現。[2]
供用電合同可以確保供用電雙方各自的權利,而且清晰標明各自對于供用電電氣設施所需要維護的責任區域以及內容。合同當事人能夠按照合同條款對己方和對方進行約束。而且如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因責任劃分造成的糾紛,供用電合同能夠作為重要依據進行糾紛的解決。供電企業需要通過電視、廣播、報刊、宣傳圖冊等方式,大范圍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各個用電者都能夠明確安全用電常識以及應用方法,并遵守各種用電制度。
1.正視安全生產和電力用戶利益之間關系
在電力企業用戶中,經濟進步及安全性是企業生存并進行發展的重點因素。對于企業來講,經濟效益的增加與安全性生產存在統一對立關系,矛盾且存在辯證統一性。安全生產過程中,進行適當合理性投資能夠確保生產的順利性,避免事故出現,增加企業整體效益。
2.增強安全教育建設
供電企業需要在“以人為本”原則下建設適合自己的安全文化教育工作,增加員工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生產管理者需要明白“安全重于泰山”原則的重要性,居安思危,具有安全憂患常識;員工需要明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而且需要企業按照自身所處環境及工作特性,主動進行安全生產觀念的宣傳教育工作,積極對員工灌輸安全意識。
3.重點防止竊電、違章用電情況發生
為了能夠避免偷電漏電,防止違章用電,增加電力用戶安全意識,保持供用電秩序的正常化,需要應用以下方法進行監管:供電轄區中存在的用電客戶,都要對其進行用電營業檢查工作,明確供電范圍中所有的大容量用電客戶資料,對其進行建檔工作;管轄范圍內所有超過100kVA容量的用戶必須于每個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工作,如發現客戶有嫌疑或是用電量驟減情況需要對其不定期抽查。
摘要:電力工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先行官”,電力不足勢必嚴重阻礙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電力工程是電力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針對中國電力工程安全和質量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建設性的意見,希望減少電力工程事故的發生,提高工程質量水平,保證國家電網的穩定運行。
關鍵詞:電力工程:質量安全;質量監察
0前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電力的需求日益增大,因而,電力工程的規模也隨之不斷擴大。然而,目前中國電力工程安全和質量方面存在許多隱患。電力工程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不僅對施工人員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脅,更影響了電力工程的價值。
1電力工程存在的問題
電力工程,就是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分配有關的工程。電力工程由發電廠,輸電線路、變電所和配電網組成的一個系統工程,幾乎涵蓋了整個中國國土面積。因此,電力工程系統網絡龐大,作為動力企業,滲透在每個行業。所以,保證電力工程正常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國電力工程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安全問題和質量問題。(1)電力工程的安全問題。1)企業對安全重視度不夠。電力工程規模比較大,涉及范圍廣泛,因此,事故發生的幾率也隨之增多。而且電力工程是環環相扣的,其中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有可能會導致整個供電網絡的癱瘓,一旦事故發生,后果往往十分嚴重。但是,企業對安全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意識到電力工程破壞性的巨大,員工安全意識也不夠高。2)企業缺乏明確的安全責任制。我國在電力工程安全方面的立法還不完善,因此,電力企業都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的企業安全制度。由于缺乏專業的法律依據,因此,中國電力工程安全責任制還不明確,希望得到進一步完善。(2)電力工程的質量問題。1)材料審核不嚴格。電力工程需要的材料,包括鋼材,水泥,木材,電纜等;電力設備包括發電機,水輪機,變壓器等,無論是電力工程材料還是電力設備,需求量十分巨大。由于生產力的原因,電力工程材料和電力設備質量參差不齊,而電力工程對材料的審核并不嚴格,這給電力工程的質量埋下了隱患。2)施工人員綜合素質不高。從事電力工程最基層工作的人員,基本都是農民工,技術性人才缺乏。這些人員整體素質不高,業務水平也不高,因此,在從事電力工程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影響工作質量[1]。
2電力工程的安全監察策略
1電力信息網絡安全存在問題
1.1電力基礎設施的安全性
電力基礎設施的安全是電力信息網絡安全的基本支撐,一般的電力基礎設施工作環境都較為惡劣,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電力技術射門很有可能在高磁場、暴風、雷電的環境中發生設施性能的改變,一些外部的人為因素也會造成電力基礎設施的破壞。建立信息網絡層面的安全問題可以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解決,但是這樣的基礎設施的破壞也會影響電力信息網絡安全,并且在問題的出現時,會造成網絡出現故障,電力信息無法及時準確地傳輸,甚至出現電力信息的丟失。
1.2相關管理制度并不規范
目前我國電力企業初步建立了規范的電力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規定,也制定了一些安全防護措施,但是由于網絡本身起步就晚,在一些規定的內容上還不夠詳細,無法完全指導電力企業的信息網絡安全防護工作。尤其是針對基層電力企業來說,這一規定過于籠統,無法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展開,起到應有的效果。
1.3外部的病毒和黑客攻擊
由于人為因素對電力信息網絡進行攻擊,可以破壞電力企業的信息系統,因為物理攻擊能夠篡改電力信息的那頁,能夠刪除部分重要的電力信息,影響到電力信息的完整性,對電力企業來說會造成進入嚴重的損失。還有一些人為并不主動攻擊,破壞電力信息,而是在網絡正常工作條件下,利用監聽設備來監聽網絡上傳輸的電力信息,導致電力企業信息泄露。電力信息網絡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外部攻擊,早期的局域網,只有防止人為破壞,確保員工能夠安全連接,就可以保證電力信息網絡安全,但是連接到互聯網之后,病毒和黑客攻擊對于電力信息網絡安全的影響更大。網絡病毒是威脅電力信息網絡安全的重要因素網絡病毒所造成的破壞無法顧及尤其是在如今的網絡背景下計算機病毒發生皮更大影響范圍更廣,甚至有些情況下造成的損失無法修復。網絡黑客一般都是通過局域網控制電力系統信息,會將病毒植入東電力系統中去,影響到網絡正常運行,也會竊取商業機密,造成電力企業的經濟損失。
2020年12月21日,四川省公布了涼山州西昌市“3•30”森林火災事件調查結果,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110kV某變電站10kV電臺線預留引流線,受特定風向風力作用與電桿橫擔支撐架抱箍搭接,形成永久性接地放電,造成線體材料起火燃燒,引燃電桿基部地面的雜草樹木,受風力作用蔓延成特大火災事故,并作出對涼山州某供電公司等單位相關人員報請追究刑責的決定。結合本次事故,舉一反三,筆者認為縣級供電企業只有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生產經營活動,才能有效化解法律風險,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開展。
安全生產存在的法律風險
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縣級供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體現在“三必須、五落實”上,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流于形式,領導層、管理層、員工層履職不完全到位,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或雖然有制度,但操作性不強,內部考核體系不完善,未能發揮有效機制,導致發生重大事故被依法追責時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法律意識淡薄在已實施的《民法典》物權編、合同編、侵權編中對供電企業法律責任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但是,基層員工不深入學法、不懂法是安全生產過程中最大的法律風險。一些員工僅僅是對《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列》等行業法律法規有淺顯理解,但對《刑法》《民法》《合同法》《侵權責責任法》等涉企法律條文不清楚,不明白自己工作中的法律責任。“責任銘記心中、標準貫穿始終”理念理解不透徹,對安全生產制度學習不深入,工作流程不清楚,憑經驗從事,出現違規作業、違章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存在法律風險。
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檢查不到位
隱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將直接或間接的導致事故發生,隱患不除,事故難免。人的不安全行為、線路設備的不安全狀態、運行及安全生產管理上的缺陷是供電企業安全隱患是的三個主要方面,但縣級供電企業在隱患排查的過程中僅僅只重視線路設備存在的缺陷和隱患,而對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排查治理不到位,導致隱患不能根除。在新的刑法修正案中,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源頭治理,前移追責關口,對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拒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線路設備運維管理存在缺陷和隱患,當發生農村人身觸電、火災等事故時,就會產生糾紛,構成較大法律風險。
供用電合同不規范
供用電合同是供電企業與用電客戶之間的法律文書,一旦發生法律糾紛,供用電合同就成為最重要的書證。但是,一些縣級供電企業對供應電合同重視不夠,一是內容填寫不規范,產權分界點不明確,不清晰。二是合同約定事項變更或到期時未及時更新簽訂,失去法律效力。三是在辦理供用電合同時,一些員工圖省事,替用戶代簽,不具備法律效力。在發生過的供電企業與客戶糾紛法律事務中,因合同不完備往往會造成供電企業敗訴,因此,供用電合同存在的風險是縣級供電企業安全生產法律風險的最主要方面。生產運維基礎資料不完善線路設備巡視記錄、缺陷檢修記錄、交叉跨越記錄、保護器運行記錄、隱患記錄等資料是縣級供電企業運維人員日常工作最基礎的記錄,但是一些員工對資料不重視填寫,工作痕跡資料不全。一旦發生事故(事件)被單位調查或農村觸電、火災事故發生時被應急安監部門、公安部門調查,拿不出第一手資料,自己成了“嫌疑人”,也直接影響到了單位,增大了敗訴的法律風險,涉事人員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