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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傳播研究》創刊于2012年,發行周期:雙月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傳媒大學主辦的學術期刊。作為一本專注于音樂傳媒方向的專業學術期刊,其辦刊理念深邃而獨特,旨在以音樂傳媒的教學、科研、實踐與社會服務為堅實的立足點,為廣大傳媒音樂學者和學子們搭建一個發表學術創見、交流學術思想的獨特平臺。這本雜志不僅承載著推動音樂傳媒學科發展的使命,更扮演著連接音樂、藝術、傳媒及相關領域從業者、研究者的橋梁與紐帶角色。
在教學方面,雜志關注音樂傳媒教育的最新動態和教學方法的創新。它刊登關于音樂傳媒課程設置、教學模式改革、教材建設等方面的文章,為音樂教育工作者提供寶貴的參考和啟示。同時,雜志還鼓勵學者們分享教學經驗和案例,促進教學資源的共享和交流,助力音樂傳媒教育質量的提升。
在科研領域,雜志致力于推動音樂傳媒學科的深入研究。它刊登具有原創性和前瞻性的學術論文,探討音樂傳媒的理論基礎、發展趨勢、技術應用等關鍵問題。這些論文不僅為學者們提供了學術交流的舞臺,也促進了音樂傳媒學科理論體系的完善和發展。
多元視角、影視研究、藝術傳播學研究、學術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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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內體例要求,一般以“一、”、“(一)”、“1.”、“(1)”作為文章層次,通過簡短的小標題方式提煉主要觀點。
2、注釋放置于文后(尾注)。注釋序號用[1],[2],[3]……標識,全文統一排序。正文中的注釋序號統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時候也可能是詞或詞組)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后的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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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6、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7、文中涉及專用符號、專業術語須準確無誤(避免出現俗語),物理量符號書寫正確,計量單位采用國家標準規定的法定計量單位;引用公式注明出處。
8、參考文獻: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參考文獻的序號以方括號加注于被注文字的右上角,內容按序號順序排列于文后,序號用方括號標注,按正文中出現的次序標引,文后沒有與文中引用相對應的參考文獻一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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