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釋》創刊于2015年,發行周期:年刊,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科;四川大學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是一份專注于刑法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的學術刊物,它旨在為國內外刑法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一個深入探討刑法解釋學相關議題的重要平臺。雜志致力于推動刑法學界對于刑法條文的理解與適用的研究,促進刑法理論的發展,并為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提供理論支持和解決方案。
本刊不僅促進了刑法解釋學理論上的探索,還強調實證研究和案例分析,力求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此外,雜志還關注國際刑法領域的新發展,鼓勵從跨國視角探討刑法問題,以期為中國刑法的國際化進程貢獻力量。雜志的讀者群體主要包括高校法學教師及學生、科研機構研究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其他從事或關心刑法工作的專業人士。作為一份專業性強、內容詳實的學術期刊,在中國刑法學界占有重要地位,并且在國際上也逐漸獲得認可,成為中外刑法學者交流思想、分享研究成果的重要橋梁。
刑法解釋學、判例刑法學、特稿、刑法教義學、比較刑法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7號,郵編:100073。
1、正文統一使用Word 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2、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和名的第1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馬林林Ma Linlin、歐陽靜萍Ouyang Jingping。
3、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技術性刪改,如不同意刪改,請在來稿中注明。論文應遵守學術規范,內容表述清晰,語言流暢通達,邏輯嚴謹。
4、盡量將結果和他人最新研究成果比較,以突出論文的主要貢獻和創新、獨到之處;突出文章的新意和價值,即:新理論、新技術、新領域、新進展、新認識、新建議、新評價、新方案、新工藝、新產品、新工具等。結論盡量從文章的“結論”中提取,并條理化。
5、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別、職稱或學位、主要從事專業及郵箱等,在首頁以頁下注形式寫明。
6、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7、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8、稿件篇名(題目)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規則,并控制在20個字以內。
9、參考文獻按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
10、稿件寄出3個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